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俠客文化雜談

人類雖然在某種程度上褪去了動物的野蠻,但在相當長的時間裡相當一部分人又禽獸不如。唐代的韓愈在《送孟東野序》中說:「大凡物不得其平則鳴。」弱勢群體在身處困境,忍無可忍之時,也要一抒憤懣。他們往往會求神保佑,神自然不會輕易下界,何況人往往意欲謀得利益時才去求神拜佛。有意作惡之人並不敬畏於神的存在,那麼還得靠人。故而,擁有解救他們能力的人——俠客應運而生。

中國自古以來就有俠的身影,並且一度盛行,湧現了專諸、豫讓、聶政、荊軻等刺客兼有俠客身份的一批人。後遭專制主義及法家的限制,勢力嚴重削弱。韓非子《五蠹》:「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明確提出了對俠客及平民武力的反對。但恪守法家思想的秦王朝壽終正寢後,俠在漢初又強勢抬頭,如郭解這位任俠戾狠的遊俠,甚至令高高在上的帝王都聞而生嘆。大臣季布亦有著十足的豪俠之氣,他為人仗義,打抱不平。時人謂:「得黃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諾。」其影響力可見一斑。

依靠大俠來排憂解難,扶危濟困,明了便捷。俠客們「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與名」,這遠比「為生民立命」的士人——可稱為文俠,來得乾脆利落。正因了他們這種任俠使氣,多憑一己好惡行動,便漸置國法禁令於不顧,嚴重者的確也傷及無辜。久而久之,俠士成了官家眼中的蒺藜。先人們完美地解決了這一矛盾,即選擇心目中的青天老爺,讓俠士投其麾下,在清官神探的指導下有理有節地匡扶正義。於是又有了我們熟知的俠義公案文化,比如《三俠五義》中義士們效力於開封府尹包拯,《施公案》里綠林好漢黃天霸、賀天保輔佐施世綸。如此一來,百姓或可看到希望,求得霧裡看花式的安慰。這種情況下,心中的不平雖得以平復,但腦瓜中是顢頇無知的,且在行為上形成了一種根深蒂固的可怕習慣——阻礙了平民自身對公平正義的正常追求。

十年前,大家看到《天龍八部》中自帶音效的喬峰打出降龍十八掌時很是興奮。喬峰是虛構的大俠,在「崇文抑武」的宋代,他能有什麼好下場呢?査先生很會安排,讓他為弭兵而死,給他一個凄慘而完美的結局。後又虛構出郭靖,以「俠之大者,為國為民」為信條,便緩和了俠與國家統治之間的矛盾。

只是,俠用它的服務與國家政權達成妥協的同時,也將逐漸消亡了它在現代國家中的本質。武俠也好,文俠也罷,俠文化終究是壽終正寢了。

那麼,曾經轟動一時的「刺死辱母者」案的主角於歡,該如何鑒定他的行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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