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文史 > 統一與分裂的內在邏輯:中國如何由諸國林立走向中央帝國?

統一與分裂的內在邏輯:中國如何由諸國林立走向中央帝國?

原標題:統一與分裂的內在邏輯:中國如何由諸國林立走向中央帝國?



中國歷史上春秋時代諸侯國之間的政治,史家大多認定為霸主政治,而整個春秋時代當然就是一個霸權迭興的時代了。但是,史家對於春秋期間哪幾個國家可稱得上霸主尚有爭議。在《中國歷史大辭典·先秦史》「春秋五霸」這一條下即收有數種說法:「齊桓公,晉文公,宋襄公,秦穆公,楚莊王。一說為齊桓公,晉文公,秦穆公,楚莊王,吳王闔閭,越王勾踐。一說為齊桓公,晉文公,秦穆公,宋襄公,吳王夫差。」各種說法雖不相同,卻有兩個共性:其一是除晉文公與秦穆公稱霸時間有較大重疊外,春秋五霸這一說法在很大程度上假定了在中國春秋的一定歷史時期中僅有一個主要霸主,而新舊霸主的迭興過程則構成了春秋歷史發展的主軸。其二是東周時期的霸權政治一直延續至春秋晚期甚至戰國早期的吳越稱霸時期,也就是說整個春秋政治歷史就是一場霸權迭興的歷史。

在本文中,筆者試以東周時期的戰爭及戰爭與國家形態的互動關係為主軸,對各個時期發展的不同規律作出總結。通過這些分析與總結,希望讀者能從中了解筆者以戰爭為中心的歷史視角以及隨之產生的新的歷史分期法如何增進了對整個春秋戰國歷史的理解。


四大戰區的形成與歸一


平王東遷,周室衰落,中國大地上出現了一個長達數百年的大國爭霸局面。傳統觀點一般把這一爭霸時代的序曲定於鄭國的崛起。這種觀點在很大程度是來自於對《春秋》與《左傳》文本的依賴。《春秋》與《左傳》基本上是以魯國歷史為中心展開的,裡面記載的歷史的重點或與魯國直接有關,或是一些在魯國的鄰國與對魯國有直接影響的大國中所發生的事情。在魯桓公二年(前710年)之前,《春秋》與《左傳》均對秦、晉、楚這三個大國沒有任何記錄。其原因是這些大國在那時仍陷於地區性的爭鬥而無暇顧及中原事態,相應地《春秋》與《左傳》也就沒有記錄那些地區所發生的事情。但由於《春秋》與《左傳》是我們賴以了解那一時期歷史的最重要文獻,此二文獻的記載方式勢必影響我們對整個歷史的理解。


事實上,在周平王東遷後諸侯混戰的初期,大多數國家勢力均很弱小。國家僅對國人與城郊的野人有一定管理能力,東周晚期興起的集權國家在當時還不見蹤影。大多數國家,甚至一些重要的國家如鄭國、魯國及衛國尚無常備軍隊,直到有戰事時才發兵器給國人出戰。這就決定了春秋初期的戰爭規模只能很小,持續時間很短,並主要發生在鄰國之間。一些史家認為春秋戰爭規模小主要是當時國君的行為受到周禮的道德約束,其實當時即使沒有道德約束,戰爭規模也不會大。由於這一原因,當時中國大地上存有四個主要戰爭區域,諸侯間的軍事衝突主要發生在每個區域之內的國家之間。這些區域是:以齊為中心的中原(東方)區,以楚為中心的南方區,以曲沃晉為中心的北方區,以秦為中心的西方區。史書上所記載的一些早期霸主,如鄭莊公、魯庄公,甚至是齊桓公,均是東方區中的地區性霸主。

如果將春秋早期的戰事與現代體育作個模擬:這四個戰爭區域內的戰爭就象現代體育中的小組賽,而齊、楚、晉、秦四國則是各小組湧現出來的「第一名」。這四國所以能在區域性的戰爭中勝出,有許多這裡不能詳盡的因素,但有一點可以很明確地指出:這四國都是在艱巨的競爭下逐漸獲取區域性霸主地位的。這一點在齊國中原爭霸的過程中體現得非常清楚。在鄭莊公時,齊國的力量明顯小於鄭國,甚至在齊桓公剛剛即位時齊國還在與魯國的交鋒中失敗①,①見《左傳》庄公十年(前684年)及《國語·魯語上》中所記的長勺之戰。直到在管仲的領導下逐漸壯大後,齊國才最終確立了其東方霸主的地位。


其他幾國在取得區域性霸主地位的過程中也並不一帆風順。在北方戰區內,晉國的曲沃政權與翼政權在公元前739年桓叔指使潘父謀殺了晉昭侯後進行了長達六十餘年的爭奪戰。在此期間,曲沃武公曾於魯桓公八年(前704年)誘殺了晉小子侯並滅了翼,但在虢國的軍事干涉下,曲沃武公不得不退回曲沃,翼政權因此得以復國。顯然,直到曲沃武公在魯庄公十五年(前679年)滅了翼政權統一了晉國前,晉在北方軍事競爭中的領先地位尚未確立。


在南方,楚國一直是一個區域性的強國,但儘管如此,楚國花了十六年時間進行了三次戰爭才最終征服了隨國,並且還在魯庄公十九年(前675年)被巴國打敗。顯然,春秋初期楚國在南方的地位也有著一個逐漸壯大的過程。與其他三國相比,我們對秦國在西邊的發展了解得更少,但有一點很清楚:從襄公到穆公,秦國與各類戎人部落進行了一百多年的征戰才最終確立了「霸西戎」的地位。這一過程顯然也來得不易。


當時,在取得區域性的優勢後,一個國家一定會往中原發展。這種戰略選擇的邏輯十分顯然:中原地區在當時不但富有發達,而且還是東周政治中心所在。因此,中原戰區以外的三個主要國家(即楚、晉與秦)當鞏固了他們在區域內的地位後,先先後後地想把他們的勢力插入中原。大國的這種軍事動作促進了四大區域性戰區的合併。就楚國來說,在魯桓公三年(前709年)《春秋》有了如下記錄:「蔡侯鄭伯會於鄧。」《左傳》則把這次蔡侯與鄭莊公的會見目的點得十分清楚:「蔡侯鄭伯會於鄧,始懼楚也。」這是《春秋》與《左傳》對楚國的第一次記載。蔡侯與鄭莊公的畏懼並非空穴來風,在此後數年內,楚國勢力不斷北侵,逼近中原,相應地《左傳》對楚國軍事行動的記錄也不斷增多與變得詳細。楚國往北方發展分兩路推進。西邊一路沿武當山東側平原北上,直插南陽盆地,一路上它征服或消滅了權(約前700年)、羅(前699年)、鄧(前703年,被楚滅於前678年)、絞(前701年),並於公元前687年進攻了南陽盆地北端的申。征服申後,中原已咫尺可見。東邊一路則直指大別山,待征服了地處桐柏山與大洪山之間的隨國後,挺兵出山消滅了位於中原南端的息(約前685年)並揮師北上,在鄭莊公與蔡侯為楚之事相會的二十六年後(前684年)進犯了蔡並活捉了蔡哀侯。在魯庄公十六年(前678年),楚的軍隊終於兵臨鄭都,把它的勢力插入了中原腹地。面對楚國的北犯,齊桓公在魯僖公四年(前656年)率中原多國之兵伐楚。雖然這一軍事行動最後以楚齊之間的召陵之盟而告終,對於本文來說,此次事件標誌著中原戰區與南方戰區的合一。用現代體育做比喻來說,爭霸的角逐進入了半決賽階段。


正當齊楚兩國在南邊角逐之際,秦晉兩國在北方的衝突也在升級。魯僖公十五年(前645年),晉在韓原之戰被秦打得大敗,晉惠公也被秦軍所擒,秦的勢力深入了河東地區。韓原之敗迫使晉國「作爰田」、「作州兵」見《左傳》僖公十五年。,進行稅收與兵制改革以圖強。

魯僖公十七年(前643年),齊桓公去世。隨之,齊國因國主繼承糾紛內亂不斷,並最終淪為了一個二流強國。不久,在魯僖公三十二年(前628年),秦軍因冒險遠征鄭國,而在回師路上被晉軍抓住這一千載難逢的機會在崤山一舉殲滅了秦軍主力,活捉了秦軍主帥孟明視、西乞術與白乙丙。秦軍在此戰敗後,雖然能「霸西戎」,卻已無力再與晉國抗衡。在齊、晉、楚、秦四國的交鋒過程中,繼齊之後,秦也淪為了一個二流強國,東周政治進入了晉楚爭霸階段。


在描寫晉楚長達一百餘年的爭霸史中,大多數史書為我們刻畫了一個晉強楚弱的景象。但由於那些史書的材料大多來自《春秋》與《左傳》,而《春秋》與《左傳》均出自中原作者之筆,他們在描述晉楚爭霸史中的偏差是顯見的。因此,筆者想用一些較客觀的數據來比較一下兩國的相對實力。首先,我們知道鄭國地處晉楚之間,是一個較有實力的二流強國。晉楚雖然能壓迫鄭國臣服,卻無力一下子滅掉鄭國。因此,他們均想把鄭國作為自己的跳板而把勢力伸向他方。這樣,當鄭國與楚國結盟時,晉國就率領軍隊進攻鄭國,而當鄭國與晉國結盟時,楚國就進犯鄭國。因此,春秋期間鄭國被迫反覆在晉楚之間選擇盟主,整個晉楚爭霸史也可以說是一個兩國對鄭國的爭奪史;而鄭國與某一國家結盟的時間長短,也從一個側面體現了晉楚二國的國力。我們從《中國歷史地圖集》第一冊上可清楚地量出,從楚都郢至鄭都新鄭之直線距離為460公里左右,而從晉都新田至新鄭距離僅此一半左右。(古代軍隊的陸路進軍距離平均每天僅在15公里左右,因此這直線距離直接體現了一個國家的軍事輻射能力。)儘管如此,從齊桓公死後直到弭兵大會(前643—前546年),鄭國與楚結盟時間達49年,而與晉方達48年。如果以上比較顯示了晉國在晉楚爭霸過程中肯定不佔上風,筆者收集的其他證據則顯示了在晉楚爭霸過程中晉不僅不佔上風而且還更可能明顯居於下風。在整個春秋歷史中,楚國主動發動的戰爭達111次之多,而晉國主動發動的戰爭僅有90次。更有甚者,在春秋期間,齊國主動發動的戰爭70次,秦國僅44次,這些國家軍事實力大小由此可見一斑。


此外,由於當時軍事的後勤運輸能力極其有限,因此春秋初期的大多軍事爭端均發生在鄰里國家之間。從這個角度來說,主動發動戰爭一方軍隊在戰爭中的平均進軍距離可體現該國實力之強弱。筆者通過測量對比得知,齊國軍隊的進軍能力在齊桓公死後不久便從頂峰時的約500公里下降到了300公里左右,秦國在進軍中原途中因受到晉國的阻擋而在整個春秋期間軍隊進軍能力始終保持在300多公里。晉國軍隊的平均進軍能力明顯高於齊桓公以後的齊國,略高於秦國,但基本穩定在300—400公里之間。相比較而言,楚國在公元前650年以後的軍隊進軍能力基本能保持在400—600公里之間,大大高於其他三個大國。①從以上的任何一個角度來看,晉國在晉楚二國之間長達上百年的爭端中不但並不佔優勢,可能還處於劣勢。總體上,筆者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整個春秋期間大國之間的爭奪基本上是維持在一個平衡格局下。


東周歷史中春秋、戰國二階段分期


傳統史家一般以《春秋》編年終年(前481年)為界將東周歷史分為春秋與戰國二期。並認為,春秋時代是爭霸時代,戰國是兼并時代;春秋戰爭規模小,戰國戰爭規模大;春秋為封建時代,戰國為官僚國家時代。這些說法均有道理,但問題是,從春秋到戰國之間的政治轉型並不是在公元前481年左右突然完成的。首先,當我們說戰國為官僚國家時代時,我們實際上已忽視了戰國官僚體制的許多雛形在春秋時期已經呈現。當我們說春秋時代戰爭規模小的時候,我們馬上就會碰到這樣一個問題:戰國期間的典型大規模戰爭直到了公元前405年後才慢慢出現。歷史文獻中共記載了20次戰國時期發生的傷亡人數超過兩萬人的戰爭,最早一次發生在公元前405年,最後一次發生在公元前245年,但其中15次發生在公元前317—前256年之間的61年之間。因此,如果僅從戰爭規模考慮,公元前405年以前的所謂戰國時代的性質就成了一個問題。其次,與春秋時代相比,戰國時代的確可以被稱之為兼并時代,但這並不能否認土地兼并在春秋早期也曾是戰爭的一個主要動力(這就是為什麼在大國爭霸的初期許多小國被滅),一直到了春秋的中後期,各國的土地兼并慾望才逐漸減小。最後,雖然與戰國時代相比,春秋時代可以視為爭霸時代,但筆者在本文中將會說明,春秋時期的爭霸政治並不是結束於吳越的崛起與衰亡,而是終止於公元前546年的弭兵大會。

(一)封建危機


在春秋初期,一些國家紛紛進行了領土擴張,但戰場上的成功馬上帶來了一個怎麼對擴大了的領地實行管理的問題。因此,在春秋早期,我們看到了兩個並存的趨勢。其一是在佔領的土地上實行郡縣制。這些早期郡縣制的建立為今後在法家思想主導下的國家改革提供了基礎。其二是把土地分封給親屬或軍功貴族。對於這後一種過程,與周朝的分封相對應史家把它稱為「二級封建化」②。在春秋時期,雖然官僚化與封建化兩大趨勢並存,封建化趨勢顯然是佔有主導地位的。在「二級封建化」現象出現的早期,各國公室對分封貴族尚有約束力,新封貴族也尚且服從公室的控制與調動, 因此,「二級封建化」曾對許多國家的發展與擴張起過積極作用。但是不管各國的「二級封建化」過程如何不同,「二級封建


筆者在測量前作了如下規範:(1)戰爭距離的測量除個別明顯有錯的情況外,均以譚其驤主編的《中國歷史地圖集》第一冊(中國地圖出版社,1982年版)為準,並以直線距離計算。(2)當歷史記載僅寫了兩國之間的戰爭而未寫明具體地點,或者寫出具體地點卻又無法查出該地為何處的話,筆者以兩個戰爭國的首都距離為準。(3)有歷史記載中僅寫明了其中一方出兵或交戰的具體地點,那就以該地到另一國的首都之間的距離為準。(4)如果是一場數國打數國或數國打一國的戰爭,以參加這場戰爭的最主要兩個敵對國家為準,然後應用前面三條原則來計算戰爭距離。(5)如果一次戰鬥中軍隊分兵幾路出發,以最遠進軍距離為準。


」發達的國家最後均遇到了同樣的問題:隨著時間的推移,各國的封建貴族勢力變得日益強大,而他們與公室的血緣或感情紐帶卻隨著代際交替變得越來越疏遠。這些關係變化,勢必導致公室與貴族之間的衝突與爭鬥。但由於貴族們不但佔有大量領地,而且還掌握著很大的對軍隊的控制權,因此,在公室與貴族之間的互相爭鬥中,公室往往敗北。在公元前6世紀中葉前後,也就是在「二級封建化」發生了約一百年後,在晉國與一些中原大國中,公室地位變得日益減弱,而由之而來的衝突卻日益增強。在晉國,自從趙穿謀殺了晉靈公後,貴族與公室之間及貴族之間的衝突從未停止過。到晉平公時,晉國政治已幾乎完全掌握在互斗中倖存下來的六卿手中。在魯國,自文公後,政治基本上被三桓所把持,發展到公元前562年,三桓甚至三分公室,即瓜分了公室的軍隊。在齊國,自從齊惠公去世後,權力也日益地向國、高、田等貴族勢力傾斜。這種權力傾斜甚至導致了在公元前553—前481年之間齊國的先後五位公侯竟有四位被貴族勢力殺害。筆者把這種由君主與貴族之間或貴族與貴族之間爭鬥而不斷加深的政治危機稱之為封建危機。在產生了封建危機的國家中,一般來說,一個國家越大,其封建危機的規模也就可能越大。其中原因很簡單,國土越大,封建貴族的領土與勢力也可能越大。此外,國土越大,能爭奪的餘地越大,隨之封建貴族的野心也可能越大。因此,在眾多產生了封建危機的國家之中,晉國的封建危機來得最為劇烈。由於領土擴張後所造成的「二級封建化」是導致封建危機的主因,並且國家越大封建危機越嚴重,這樣許多國家在封建危機加深後,領土野心便減小了。這種領土慾望的減小又反過來改變了封建危機加重後的戰爭的性質。這就是為什麼春秋時大多數的滅國均發生在公元前7世紀而不是在6世紀。例如,晉國在公元前7世紀時滅國無數,但在公元前6世紀時則滅國很少,特別是在公元前592—前531年這段時間內,晉才滅了偪陽一國即使這樣,晉仍把獲得的土地轉送給了宋。

(二)晉楚弭兵


春秋初期出現的霸主政治及「二級封建化」過程在一定程度上延續了周王朝的封建政體,但當歷史演進到公元前6世紀中葉前後,由於各國封建危機的不斷深化以及其他原因,晉楚之間的霸權政治很難再維持。這就引來了公元前546年在晉楚與其他中原國家之間的弭兵大會。但是,晉楚弭兵的成功卻又加劇了晉國內部封建危機的進一步深化,從而導致了霸主政治的垮台。弭兵大會的兩大主角是晉與楚,因此,讓我們首先來考察一下晉國意欲弭兵背後的動因。從晉國政治這一角度來看,晉楚弭兵在很大程度上來講與當時封建體制危機有關。在公元前6世紀的上半葉,隨著晉國國君勢力的減弱,晉國國內的主要衝突已不是發生在國君與貴族之間,而是發生在貴族與貴族之間。因此,在魯宣公十三年(前596年),晉大夫先軫的後代先轂被殺,其家族被滅。在魯成公八年(前583年),晉大夫趙同、趙括被殺,趙氏險些被滅。魯成公十五年(前576年),在三郄的陷害下,晉大夫伯宗被殺,其子伯州犁逃往楚國。兩年後,三郄及其家族又被滅。又一年後(前573年),謀害郄氏的主謀胥童又被殺。最後,在公元前552—550年之間,范宣子又滅了以欒盈為首的欒氏家族並殺害了與欒氏為親的十個大夫。因此,在公元前6世紀中葉,隨著晉國貴族互相傾軋,君臣離心,晉國貴族的主要關心點均從國際的稱霸轉移到了國內的爭鬥。這一背景即為晉國與其主要敵手楚國弭兵提供了可能。楚國想要弭兵的動因與晉國很不同。與晉國相比,春秋時的楚國官僚體制較為發達,國家權力更多集中在國王手中。雖然我們對楚國整個官僚體系缺乏一個詳盡的了解,從目前已有的一些資料中我們還是能看出楚國春秋時官僚制的一些特色的。首先,很容易想像,一個國家當時的官位名稱留下來的越多,那個國家當時的官僚體制也可能越發達。明朝董說所著的《七國考》共記錄了楚國官位91種。根據董說所提供的這些官位資料的出處,我們可看出這些官職中至少有64種在春秋時就已存在。相應的,《七國考》中所記的秦國官職共有72種,但從這些官位資料的出處看,這些官職中的大部分均產生在秦國採取了商鞅的二十級爵位制之後。《七國考》中所列其他國家的官職數量均大大低於楚秦兩國。


我們還能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春秋時期楚國發達的官僚體制。《左傳》魯宣公十一年(前598年)有這樣一條記載:


令尹艾獵城沂,使封人慮事,以授司徒。量功命日,分財用,平板干,稱畚築,程土物, 議遠邇,略基趾,具餱糧,度有司,事三旬而成,不愆於素。


這段記載記錄了楚令尹孫叔敖在沂地(今河南省正陽縣)負責修築城牆一事。該記錄中寫到孫叔敖派封人籌划了工程計劃,並把計劃報告給司徒。計劃包括了預計人工的多少,材料用具的分配,運土方與築牆人力的搭配,各段城牆建築的水源與土源,確立監工,運籌糧食等等。該記錄還不忘記告訴我們整個工程僅在三十天內就完工了,沒有超過原定計劃。這一段珍貴的記錄不但讓我們看出了楚國高層官僚的運作,我們還看到了楚國中下層專家的素質。


與晉國國君相比,楚王被大臣所害的可能性要小得多。即使是楚王被害,在很多情況下他也是被王子或其他對王位有一定合法繼承權的家族成員所害。由於楚國在春秋期間的大多數官職已非世襲,楚國貴族很難對國王權力形成嚴重威脅。事實上,從公元前632—前528年,楚國竟有八位令尹由於戰敗、腐敗或國王不信任等原因而遭殺害或被迫自殺。在春秋時期,楚王權力始終大於貴族,因而在晉國及一些中原國家所發生的嚴重封建危機在楚國並沒有出現。那麼,導致楚國尋求弭兵的動力又是什麼呢?通過對《左傳》記載內容的解讀可以看出,楚國可能是被地域政治壓力推到談判桌上來的。在春秋爭霸時代的早期,作為南方唯一的強國,楚國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往北爭霸這一目標上,但隨著戰爭規模與區域的擴大,許多當時處在中原文明邊緣的國家也慢慢地捲入了以中原為軸心的戰事。地處東南的吳國即是這樣的一個國家。《左傳》第一次提及吳國是在公元前584年。那一年《左傳》記載了吳國入侵地處吳都北邊約四百多公里的郯國。一個國家在當時能進行四百多公里的長距離入侵,可見它當時已經實力不俗。楚國大約從此以後變得在北方與東方兩面受敵,勢力有所受損。為擺脫這一局面,楚國當然也很希望能在北方弭兵。在這一背景下,宋大夫華元穿梭於晉楚之間,在魯成公十二年(前579年)成就了兩國的第一次弭兵。此次弭兵由於楚國在公元前577年進攻鄭國而迅速垮台,但三十多年後,即在魯襄公二十七年(前546年),晉國貴族之間互斗更有所加劇,而吳國對楚國的軍事壓力也越來越大,雙方的弭兵慾望顯然有所加強,在這一背景下宋左師向戌出力促成了晉楚等十國在宋國舉行了弭兵大會。


(三)霸權時代的終結


傳統史家給了我們這樣一個印象:隨著弭兵大會後晉楚戰事平息,吳越扛起了霸主的旗幟,因此,春秋的霸權政治終於吳越的興起與消亡。這種看法與事實可能有較大的偏差。無須否認,在任何一個時代,一個國家一旦強大後一般會有控制他國之野心。但問題是,由於吳越二國地處南方一隅,向西發展因有長江、淮河兩系水道相助,有著很大潛力,往北方中原發展則無法藉助中國的東西走向的水道。(在古代的戰爭中,水路的運輸能力在陸路的二至五倍之間。)以水軍見長的吳越兩國即使在修了邗溝菏水等以軍事目的為主的運河後仍顯得力不從心。因此,隨著晉楚弭兵,延續了二百來年的霸主政治走向了末路。下面我們為這一論點提供幾個證據。


在爭霸時代,當一個國家取得霸主地位時,這一國家一般就會召集諸侯舉行盟會。因此,一個國家召集諸侯結盟的次數與來參加結盟的國家數往往能反映該國的實力。我們從《左傳》的記錄中可看出,晉楚二國(特別是晉國)在強盛時曾舉行了十分頻繁的結盟活動。即使在弭兵大會後,這兩個國家力量相對衰落時,我們仍能經常看到他們與鄰國結盟的記錄。但是,在《左傳》中,以越為主導的結盟記錄僅一次,那就是公元前468年越與魯在平陽的結盟。以吳國為主導的結盟記錄僅兩次。一次在公元前487年,當吳國攻入魯國後魯被迫與之結盟。另一次在公元前482年,吳、晉及中原國家之間的黃池之會。但在那一年,越國軍隊已趁吳國北上爭霸之際襲擊並攻入了吳都。吳國當時顯然已擴張過度力不從心,因此在被越攻擊後實力迅速下降,並在公元前473年為越所滅。吳的爭霸在歷史上最多只能算是曇花一現。


在霸權政治下,當一個霸主要對另一個國家發動戰爭時,它往往會帶領一些附屬國軍隊一起進攻他國。例如,在晉國稱雄時,晉國有時能率領多達十三國的軍隊來對另一個國家發起戰爭。霸權政治下的這種戰爭性質為我們檢驗春秋時的霸權政治在弭兵大會之後是否還繼續存在提供了思路。如果弭兵大會後參加一次國際戰爭的平均國家數顯著低於弭兵大會前參加一次國際戰爭的平均國家數並且又十分接近於二(因為至少有兩個敵對國家衝突才能構成一次國際戰爭),這就說明霸權政治在弭兵大會後已經垮台,否則就可以認為霸權政治還主導著當時的政治。因為晉楚弭兵發生在公元前546年,筆者選擇了公元前611—前546年與公元前546—前481年作為兩個對稱的比較時間段。之所以把比較終止於公元前481年,是因為那一年被許多歷史學家定為春秋與戰國時代的分界。計算結果顯示,弭兵大會之前,在由晉或楚發動的戰爭中,每次戰爭捲入的平均國家數為4.0,但在弭兵大會之後,同樣的數字降到了2.35。晉楚在弭兵大會後霸主地位的大大下降是顯然的。弭兵大會之後,最有爭霸實力的國家是吳國。


弭兵大會前後,在吳國攻擊他國的戰爭中,每次戰爭的平均捲入國家數分別為2.0和2.68。這顯示吳國在弭兵大會後對他國的支配能力的確有顯著增強;但從另一方面看,在弭兵大會後吳國所發動的戰爭的平均國家捲入數(2.68)並不比同期內晉楚二國發動的戰爭的平均捲入國家數(2.35)來得顯著的大。換句話說,即使在弭兵大會後晉楚衰落的情況下,吳國對他國的支配能力也並不大於晉楚二國對他國的支配能力。顯然,即使在其巔峰階段,吳國也從未達到弭兵大會前晉楚二國統領天下的地位。以上的討論表明了這樣一個事實:當晉楚從爭霸政治中淡出後,其他有野心的國家自然想趁機爭奪更大的空間,這就是為什麼在弭兵大會後齊國、吳國及以後的越國均頻頻用兵。在這些軍事行動中,吳越甚至創造過短暫的輝煌。在其鼎盛之時,吳國幾乎滅了楚國,並隨後在公元前486年(魯哀公九年)修了邗溝,公元前482年完成了菏水建設。邗溝貫通了長江與淮河及淮河的支流泗水,菏水則貫通了泗水與濟水。這兩條運河修成後,吳軍能直接通過水路揮師北上直達中原。吳國的一系列動作的成果之一便是在公元前482年由吳、晉、魯及其他一些中原國家舉行的黃池之會。但是吳國整年窮兵黷武過度擴張,早已是外強中乾,因此在黃池之會後九年(前473年)便被越所滅。越滅吳後,也曾試圖北上爭霸,但是即使是越國將其首都從南方的會稽北遷到琅琊,越也沒有達到在吳國鼎盛時期的輝煌。  


楚晉衰落後,當時其他的大國或者由於地域政治的不利因素(如吳、越),或者是由於有限的軍事力量(如齊國),均未能對整個時代的進程產生關鍵性的影響。因此,雖然吳、越、齊都曾想在歷史舞台上一試身手,但決定春秋霸權政治垮台後歷史進展的卻是當時已是危機沉沉的晉國。弭兵大會後,在晉國的內戰與分裂中,湧現出了一種新的國家形式———中央集權官僚制國家,與一種新的戰爭形態———全民戰爭。正是這種官僚體制與全民戰爭的互動,促進了戰國時期國家動員能力的空前增強與戰爭規模的空前加大,並最終導致了秦國的一統天下。至於霸權政治,它已成了明日黃花。


轉型期:官僚制國家的興起


公元前546年弭兵大會後,楚國在吳國的軍事壓力下很長一段時間內處於低潮,吳、齊、越在中原的爭霸業均未成功,因此弭兵大會後主導中國政治走向的是晉國的分裂與魏、趙、韓三國的興起。導致晉國內戰與分裂的封建危機在弭兵大會之前已困擾著晉國政治。弭兵大會的意義在於,由於楚國在當時是晉國的一個最大的甚至可以說是唯一的主要外來威脅,弭兵的成功使晉國失去了一個外來的能使晉國貴族凝聚起來的壓力。因此,弭兵大會後晉國的貴族們的注意力更轉向內鬥。從這個意義上講,晉楚弭兵的成功可能加速了晉國內部的分裂。作為一個大政治家,晉國當時的執政範文子對這一點看得很清楚。在公元前575年,晉楚鄢陵之戰前夕,範文子不想戰而欒書與郄至均主戰,據《左傳》記載,此時範文子對郄至說了如下一段話:


吾先君之亟戰也,有故。秦,狄,齊,楚皆強,不儘力,子孫將弱。今三強服矣,敵楚而已。唯聖人能外內無患。自非聖人,外寧必有內憂,盍釋楚以為外懼乎?


這段話闡明了楚國作為晉國的一個主要外來威脅的積極意義。但是,《左傳》里的範文子這種政治智慧沒有能阻擋住晉國的歷史發展。隨著晉國內部危機的進一步加深,其貴族已越來越無意於把自己手中掌握的兵力用於與楚爭霸,而弭兵大會後晉國貴族則更無暇於國際事務。因此,在公元前546—前481年間,晉國僅發動了15次戰爭,卻被他國攻擊了8次,而在弭兵大會前同樣的時間段內(即公元前611—前546年)晉國發動了多達50次的戰爭卻僅被他國進攻了11次。當然,這些數字並不說明晉國的整體軍事實力在弭兵大會之後大大減弱了。為了重塑其在中原的霸主地位,晉國曾在公元前529年趁傂祁宮落成之際在平丘召集了一次有14個國家參加的會盟。


為了顯示其強大的軍事實力,晉國派出了多達4000乘的兵力出席這次會盟。事實上,晉國的軍事力量大大超過了此數。幾乎在平丘會盟的同時,鮮虞在北方乘虛入侵晉國,結果被晉國荀吳率上軍從著雍出兵打得大敗。可見,僅從軍事力量上講,晉在當時無疑仍是屈指可數的強國。但是晉國的這種軍事規模並不能隱藏在其背後已日益加深的危機。因此,平丘之盟時即使在晉國4000乘之盛威之下,鄭國執政子產仍敢公然對抗晉國,迫使晉人同意減低鄭國的納貢數量。據《左傳》記載,子大叔為此事責備了子產,說:「諸侯若討,其可瀆乎?」子產回答道:「晉政多門,貳偷之不暇,何暇討?國不競亦陵,何國之為?」見《左傳》昭公十三年(前529年)。子產不愧是有眼光的大戰略家。此時的中原,各個中小國家頻頻對他國用兵而晉不能制。齊國擴張,多次迫使中原中小國家與之結盟,晉也無意去管。如前文中提及,甚至連晉國出兵干涉在公元前518年時周朝的王子朝與敬王之間的那一場衝突都是在子大叔的指責下才作出的。


隨著局勢的發展,在晉國早期互斗中倖存下來的六卿之間已越來越難以維持平衡。終於在公元前455年,晉國國內長期武裝衝突中所倖存的最後三個家族———趙、魏、韓瓜分了智氏的土地並進而建立了自己的政權(史稱三晉)。這一時期的三晉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來自兩個方面的挑戰。首先,作為自公元前6世紀發展起來的封建危機的直接受益者,三晉國主比任何人都清楚封建危機的根源與危害。因此,尚在三家分晉之前,三晉在其已控制的領土上逐漸實行了非世襲、以郡縣製為中心的官僚體制,並在土地所有制、稅收與法制上作了不同程度的改革。


分晉後,趙、魏、韓三家更是理所應當地分別在自己控制的領土上繼續推行改革以確保曾讓他們得益的封建危機在他們的治下不再重現。(正是由於晉國是封建危機的最大受害者,作為這種危機的一個反映,那些今天被我們稱為法家的學者絕大多數出自於三晉。)其次,在取得國家地位後,這三個國家的位置從地域政治角度來說均十分不利。在統一的情況下,晉國幾乎獨霸北方,而三家分晉後,魏韓兩國地處內線,變成了四敵之國。還有,三晉所控制的土地均系他們早期的領地加上後來擴張所取得的土地。因為這一原因,三晉所佔土地不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而且整個國形很不合理。比如說,早期魏國的主體(不包括被趙割開的北方的那部分)分東西兩個部分,中間被韓國割開。兩部分領地僅在北方上黨地區窄窄一線得以相連,兩地照應很不方便。由於以上兩個原因,三晉在獨立後採取了內部改革、領土整合與對外擴張的積極姿態。趙往北方,韓向南方,魏取西方。在三晉中,可能是由於魏國在三國中實力相對較強而地域政治位置卻十分不利,魏國率先進行了依正在興起的被後世稱之為法家思想為指導的改革,並在較短的時間內把自己由一個封建政體轉化成了一個中央集權官僚制國家。隨著國制改革的進行,魏國國力大大增強,再加上官僚制國體消除了春秋時造成封建危機的根本原因,因此,改革後的魏國領土野心大增。魏國的擴張對周圍鄰國造成了重大威脅,以至於促進了在各國發生的一潮又一潮法家改革,這種法家改革又回過來增加了國家的軍事能力與領土慾望。這種改革與戰爭的相互促進在轉型期後成了歷史發展的一個新的引擎,迎來了全民戰爭時代,並最終導致了中國的統一。


綜上所述,雖然春秋政治在很大程度上的確是霸主政治,但對春秋政治是一種霸權迭興的理解僅僅是一種神話。這是因為:(一)在整個春秋歷史中,在中國大地上幾乎沒有出現過一國稱霸的局面。春秋早期的幾個霸主,特別是鄭莊公與齊桓公,僅是中原地區的強國而不是全中國範圍內的霸主。(二)傳統史學均把以爭霸為主軸的春秋政治延續到整個春秋以至於戰國早期,但事實上霸主政治作為整個春秋戰國時代的一種政治形態在弭兵大會後就已進入尾聲,取而代之主導中國政治發展的動因則是中原國家特別是晉國整個封建體制的全面危機與崩潰,這一封建危機最終導致了三家分晉,促使了中央集權官僚制國家在三晉率先形成。(三)有鑒於此,筆者在傳統的東周歷史春秋戰國二期說的基礎上提出一個對該段歷史的三段分期說:霸主時代(前770—前546年),轉型時代(前546—前419年),與全民戰爭時代(前419—前221年)。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中國歷史內參 的精彩文章:

肖伊緋:《永樂大典》殘本兩岸重現記
水印千年 版刻千秋 棗梨舊影——浙江圖書館藏明清刊刻版畫精品概說

TAG:中國歷史內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