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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古之遺愛」子產:苟利社稷,生死以之!——《讀史要略之禮樂中華》

原標題:(26)「古之遺愛」子產:苟利社稷,生死以之!——《讀史要略之禮樂中華》


按照傳統的歷史論調,公元前500年前後,正是中國歷史一個重要的社會「轉型期」。


就在中國文明史上「第一主人公」孔子還在周遊列國、處處碰壁的時候,在距離今天河南省省會鄭州不遠的新鄭某地,當年的鄭國國都,一位孔子十分敬重的先賢和長者——鄭國大夫子產,在一次國家動亂後被推上了鄭國執政的位置。


子產接手的,是一個「國小而逼、族大多寵」的鄭國:內政上民窮財盡,盜賊蜂起,甚至戕殺執政,威劫國君;外交上夾於晉楚兩霸之間,處境困難,舉步維艱。


為了改變鄭國的混亂落後局面,子產毅然開始了他的改革實踐,他的一些做法在今天看來頗具「穿越意義」:


一是作封洫。「封」就是田界,「洫」就是水溝,「作封洫」實際上就是進行 「國土普查」。在劃定田界、沒收多佔後,給每個國民補足一百畝田地,以滿足「耕者有其田」。在此基礎上,推行「廬井有伍」制度,即將居民按五家一口井的方法組織起來,結為「互助社」,以方便生產和擴大生產力——這樣的制度安排頗類似於2500年後社會主義中國施行的「合作社」。


二是作丘賦。「作丘賦」,即是對「野鄙之人」即奴隸們徵收軍賦。讓奴隸們參加軍隊或者以繳軍賦形式參與保衛國家,實際上是對他們的人身解放。通過這一變革,一定程度上解放了奴隸和當時的落後生產力。


三是鑄刑書。鄭簡公三十年鄭子產鑄刑書,將法律鑄在鼎上,公佈於眾。子產鑄刑書比晉國趙鞅鑄刑鼎要早23年,甚至比古羅馬的第一部成文法典《十二銅表法》早一個世紀。



2500年前的春秋社會,子產的改革實踐,無疑是一次「脫胎換骨」式的社會重塑,必然會觸犯很多人的「核心利益」。所以一開始就遭到了「既得利益集團」的激烈反對。


「作封洫」之後一年,鄭國的「輿論場」就出現了這樣一個段子:


「取我衣冠而褚(貯)之,取我田疇而伍之,孰殺子產?吾其與之!」


意思是,子產你取了我的田地重新劃界,取了我的衣冠給藏起來,誰能夠殺了子產?我一定跟他在一起!


「作丘賦」時,國人又謗之曰:

「其父死於路,已為蠆尾。以令於國,國將若之何?」


竟然詛咒子產的老爹死在路上,是因為子產成了「蠍子尾巴」——他的改革政策象蠍子尾巴一樣有毒;這樣的改革在國家施行,國家將要向哪裡去啊!


鑄刑書時,更引起了當時的「國際霸主」晉國的大臣叔向的強烈不滿,他親自寫信給子產說:


「民知爭端矣,將棄禮而征於書,錐刀之末,將盡爭之。」


叔向指責子產,一旦公布了成文法,老百姓便會據法力爭,連應當處以何種刑罰(錐刀是刑具之義)這樣的問題都要和國家爭辯,如此便使「貴賤不愆」的禮制蕩然無存了。


但是子產毫不動搖,他回應說:


「何害?苟利社稷,死生以之!」


這句話,將成為此後三千年中國歷史中最具穿透力、最有使命感的宣言之一:不要緊,只要從長遠來看對國家有利,我死也得做。


史載,晉國效法鄭國鑄造晉鼎後,不稱職的「社評家」孔子論道:


今棄是度也,而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貴?貴何業之守?貴賤無序,何以為國?……晉其亡乎!失其度矣!(語見《左傳·魯昭公二十九年》)

孔子居然說把法律條文刻在鼎上是一種無視貴賤之分的行為,是一種禮壞樂崩的行為,這樣貴賤無序,破壞了等級制度。還預言說,晉國就要滅亡了。而事實上,晉國此後不但越來越強大,就連經過子產綜合改革的小國鄭國,也出現了繁榮復興的局面。子產執政三年後,鄭國人又開始唱道:


我有子弟,子產給他們以教誨。


我有田地,子產想辦法讓地里豐收。


子產死了,誰來繼承他的德政呢?


子產為政,還表現出了一種難得的大胸懷。


一次,鄭國大夫豐卷為了祭祀申請進行狩獵,子產沒有批准。豐卷大怒,立刻徵調軍隊想對子產不利。子產得知後,馬上提出辭職,並聲明要離開鄭國,以此表示他並非為自己謀利。幸虧當時鄭國最有實力的罕氏子皮支持子產並把豐卷驅逐,子產才復職。復職後,子產卻下令保護豐卷的田產,過了三年又親自召豐卷回國,還把豐卷過去的田產連同三年的田租收入一併交還。



另外,子產還是一位出色的外交家。他代表鄭國參加國際會議,博學多才而又言辭慎重得體,既維護了鄭國利益,又不輕易開罪別的國家,並且總能給自己留有餘地。


《史記·鄭世家第十二》記載了子產使晉「問平公疾」的一段故事。在這個故事裡,晉平公向子產問了一個連史官也不知道的卜辭問題,沒想到子產竟然做了詳實的解答,指出平公的病是「飲食哀樂女色所生也」,因而被平公稱讚為「博物君子」。


孔子也曾稱讚子產的外交,說子產的言論傳播遠近,無人不曉(在當時就是「立言」)。

公元前522年,子產去世。消息傳到魯國,孔子含淚嘆道:「子產啊,你是古之遺愛也!


子產還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引進「輿論監督」以改進「政風」的賢相。


《左傳·襄公三十一年》記載了「子產不毀鄉校」的著名故事:


鄭人游於鄉校,以論執政。然明謂子產曰:「毀鄉校,何如?」子產曰:「何為?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議執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則行之。其所惡者,吾則改之。是吾師也,若之何毀之?」吾聞忠善以損怨,不聞作威以防怨。豈不遽止,然猶防川,大決所犯,傷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決使道。不如吾聞而葯之也。」


然明曰:「蔑也今而後知吾子之信可事也。小人實不才,若果行此,其鄭國實賴之,豈唯二三臣?」


這段文字的大意是,鄭國的人們常常到鄉校里聊天並議論國家大事。有個叫然明的官員怕這些議論危及國家穩定,建議子產毀掉鄉校。沒想到,子產卻如是說:「為什麼?老百姓早晚到那裡逛逛,談談國家大事的長短,這是他們關心國家啊。他們稱讚的事情,我就實行;他們惱火的事情,我就改一下。他們實際上是我的老師,怎麼能毀掉呢?我聽說,真心鍾愛自己的人民,就可以減少怨恨,沒聽說靠強硬手段威嚇可以防止怨恨的。毀掉鄉校,當然能把批評的聲音堵住,可是你想過沒有,民怨像大河一樣,修築堤壩可以阻擋一陣,一旦決口,不知要傷害多少人,那時候搶救也來不及了。不如開出一些小渠道,因勢利導。我的意思是說,把鄉校里的議論當作葯來吃吧。」


然明對子產此論佩服得五體投地:「我現在才認識到您是能做大事的人,像我這樣的小人實在沒出息。要是照您的辦法搞下去,鄭國就有了依靠了!


孔子在魯國聽說子產不毀鄉校,極力稱讚說:「從這一點來看,如果有人說子產不仁,我是不會相信的!


在中國歷史上,「子產不毀鄉校」成為一個著名案例。唐代韓愈讀到子產的事迹,心嚮往之,特地寫了一篇名文《子產不毀鄉校頌》以稱讚他。


這段記載可見,在中華民族的歷史傳統中,並非沒有輿論監督的傳統。

然而,即便享有「不毀鄉校」的美譽,子產也難保不被「別有用心」的人所利用,讓他背上了一個「箝制輿論、誅殺鄉賢」的歷史罪責。


罪責來自於《荀子·宥坐》篇:


子產治鄭,鄧析務難之,與民之有獄者約:大獄一衣,小獄襦袴。民之獻衣襦袴而學訟者,不可勝數。以非為是,以是為非,是非無度,而可與不可日變。所欲勝因勝,所欲罪因罪。鄭國大亂,民口讙嘩。子產患之,於是殺鄧析而戮之,民心乃服,是非乃定,法律乃行。


這段話里鄧析是當時鄭國最著名的「律師」。鄧析總是想方設法為難於子產,他幫老百姓打官司,大的案件要用一件上衣作報酬,小的要用一件短衣作報酬,因此有很多老百姓獻上各式衣服來跟著他學習打官司。在鄧析的「教唆」下,人們經常把錯誤的當成正確的,把正確的當成錯誤的,混淆了是非標準,顛倒了醜惡黑白。鄭國因此非常混亂,老百姓們不知所措。子產對此很是擔憂,於是殺掉了鄧析,並施以戮屍的刑罰。這樣民心才順服,是非才確定,法律也才可以施行。


「子產誅鄧析」一案,與出於《荀子·宥坐》同篇的「孔子誅少正卯」事件(見本書《孔子誅少正卯》一文)「性質」上極為相似。


值得注意的是,繼《荀子》一書之後,《呂氏春秋·離謂》篇也對「子產誅鄧析」進行了記載,這不但進一步「坐實」了子產的「案底」,而且,後者在記載子產「殺鄧析而戮之」一事前,還添加了一個特殊的情節,進一步加大了子產的「罪責」:


「鄭國多相縣(懸)以書者,子產令無縣(懸)書,鄧析致之;子產令無致書,鄧析倚之。令無窮,則鄧析應之亦無窮矣。」


這段話的意思大體是說,在子產當政時,人們經常以「大字報」(縣書)的方式議論和批評朝政。子產下令禁止,鄧析就改用「匿名信」(致書)的方式;子產又下令禁止匿名信,鄧析又在包裹中夾雜匿名信(倚書)的方式——總之,子產不斷下達禁令,而鄧析總能「合法規避」。在這樣的情況下,子產「不得已」而殺了鄧析。


而且,在《荀子·宥坐》一文中,偉大的聖人孔子在「誅少正卯」後,為了向別人解釋他的「合法性」,還引用了子產等六位先賢的做法,這在一定程度上進一步強化了子產的「殘酷」印象。


於是,子產就背著這樣的歷史罪案被後世的人們責怪了二千年。

直到民國時期,學者錢穆循著對記載「子產誅鄧析」的《荀子》和《呂氏春秋》的成書背景及其史學價值進行歷史真相的還原。錢穆等學者認為,「子產誅鄧析」一案,只不過是以由儒入法的荀子以及秉承法家理念的《呂氏春秋》,企圖借孔子和子產的顯赫聲名,為法家箝制眾口、實行專政服務進行「宣傳造勢」的政治性寓言,絕不可以當作史實相信。錢穆根據比《荀子》和《呂氏春秋》更早、更權威、更具史學價值的《左傳》中的記載,推翻了這一歷史公案。據《左傳·定公九年》中記載:


「鄭駟歂殺鄧析,而用其竹刑。」


這裡,是駟歂(音chuǎn)殺鄧析而用其竹刑,事在《左傳》定公九年,而子產此時死了已有二十一年。所以,荀子和呂不韋的門生們的如此寫作,不過是借子產這個「更響亮的名號」來宣傳他們的政治理念而已。


當然,不得不說的是,在今天,是不是子產殺的鄧析,已經毫無意義。當人們通過這件事來批評子產或駟歂的時候,其實更多是為中國歷史的法制進程陷入困境而哀嘆——鄧析的死,不但是中國法家的整體性悲嘆,更象徵著一種本來無比光榮的職業在中國法治史上的「曇花一現」:與希臘和古羅馬不一樣的是,辯護士(在中國被稱為訟師)在中國的傳統法庭上終究沒能成為一種驕傲的吸引優秀人才參加的職業,絕大多數擁有聰明才智和「三寸不爛之舌」的優秀中華兒女,從此遠離了充滿了兇險的法庭,他們選擇了回報率更高、風險更小的帝國朝堂——學得文武藝,貨與帝王家——成為中華民族優秀分子的「華山一道」,只剩下孤獨的鄧析,靜靜地躺在中國的歷史深處,訴說著他那悲慘的往事。


鄧析一定是在後悔,他沒有生於今天西方某個國度。


鄧析可能不會知道,在今天,他無疑會是有一個有著「天價收費」的大牌律師!


當然,鄧析也不會想到,在二千五百多年後的今天,他成了一個令人尊敬的現代職業——律師的「鼻祖」。


相比鄧析,子產的被「陷害」,似乎已經確是一個無關緊要的歷史課題了。


博按:就思想價值而言,子產對於後世的歷史意義在於,他既有孔孟學派注重禮教德政的成分,又不像他們那麼不切時宜好空談大論;他既有法家政治家注重法制、熱心變革舉措的理念,又不像他們那樣凌厲刻薄不近人情;他既有縱橫家們在外交舞台上縱橫捭闔、存亡濟弱的作風,又不像他們那樣朝秦暮楚唯利是圖的心態。正因如此,後世對子產的稱讚不絕於書:「子產不誠賢相矣哉!」「如子產者所稱古良臣哉!」「鄭國的子產是不出世的聖賢。」尤其是子產去世2000多年後的清代,人們對子產的評價達到無以復加的地步。清初著名史學家王源,將子產推為「春秋第一人」:「子產當國,內則制服強宗,外則接應大國,二者乃其治國大端……子產為春秋第一人。」另一位學者李元度更是認為,子產之德過於管仲,即使是諸葛亮,也不過是以管仲、樂毅自況,不敢比擬子產。「子產乃終春秋第一人,亦左氏(指左丘明)心折之第一人。」


本文認為,作為一個政治家,子產更值得後世追摹學習的地方,是他基於家國情懷的擔當精神。尤其是當他展開改革,面對重重阻力的時候,他以一句「苟利社稷,死生以之」的壯烈情懷,為此後中華民族能夠綿延二千五百年而不絕澆鑄了一個個忠魂。

在子產之後,孔子說:「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亂,是以身安而國家可保也」


孔子弟子曾參接著說「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


亞聖孟子則提出:「如欲賓士天下,當今之世,捨我其誰」;「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


屈原在《離騷》中也唱道:「哀民生之多艱」,「吾將上下而求索」。


及至東晉,祖逖為北伐中原「聞雞起舞」,中流擊楫;


唐代韓愈更是「欲為聖明除弊事,肯將衰朽惜殘年」。


到了北宋,理學家張載提出了「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的著名觀點;另一位學者陸九淵更是坦陳:「使天欲賓士天下,當今之世,捨我其誰?苟不用於今,則成就人才,傳之學者」;名相范仲淹一句「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更成為後世傳唱千古的名言。


南宋文天祥除了留下「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偉大詩文外,還曾在給皇帝的奏摺中寫道:「天下有事,凡能擔當開拓排難解紛,惟其才耳」!


明朝,明代于謙寫下了「粉身碎骨渾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的「擔當誓言」;張居正更以「大丈夫既以身許國家,許知己,惟鞠躬盡瘁而已,他復何言」作為自己的為官箴言;明末,顧炎武提出「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的先聲;王船山也呼籲「匡維世教以救君之失,存人理於天下者,非士大夫之責乎?」學者陳繼儒更以「擔當」為視角對人進行觀察、評判,留下了「大事難事看擔當,逆境順境看襟度,臨喜臨怒看涵養,群行群止看識見」的名聯。


到了晚清末年,時臨天下危亡之際,一代名臣林則徐更把子產的名句「苟利國家,生死以之」進行了發揮,留下了「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的名聯,成為後世炎黃子孫景仰追摹的思想標杆;他的得意門生左宗棠,正是在他的這種擔當情懷的激勵下,扶棺西行,為中華民族挽回了數百萬平方公里的寶貴領土新疆。

………

針對以上不絕不書的「擔當」誓言,魯迅先生總結說:「我們自古以來,就有埋頭苦幹的人,有拚命硬幹的人,有為民請命的人,有捨身求法的人……這就是中國的脊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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