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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美生子請假被辭 寶媽起訴美贊臣

原標題:赴美生子請假被辭 寶媽起訴美贊臣


美贊臣A+益智計劃,讓寶寶「健康機靈,學得更非凡」。


美國的上市公司美贊臣又出名了,不過卻不是因為奶粉,而是其員工孕產期赴美生子的問題。


孕產期間被辭退,美贊臣營養品(中國)有限公司銷售市場推廣經理袁女士將公司起至法院,要求恢復職位,繼續發薪。


事件原委:


袁女士2015年3月入職美贊臣,約定平均月工資2萬元。次年8月,她赴美生子,但公司於9月21日單方面和她解除勞動合同。


昨日上午,該案在北京朝陽法院開庭審理,被告美贊臣認為,袁女士系赴美生子,醫療材料無法採信,辭退原因是其假期審批不合理。(這麼大一個美國上市公司卻無法核實美國病歷材料?)


袁女士說,她有先兆流產的病歷,在赴美前通過郵件把工作進行積極交接,還通過郵件請假,不應該屬於曠工。


這可能是第一例因赴美生子而產生的女性孕產期間勞工法律糾紛事件。


焦點:外國病歷是不批假期原因?

「被告明明知道原告在美國生的,還要求提交北京的病歷,屬於惡意。被告應核實原告提交的病休證明是否合法,被告本身是家美國公司,應該有能力核實。」袁女士說,2016年3月自己被診斷為高危產婦,已告知公司請假事宜。



被告表示,「根據來往郵件,公司詳細告知原告申請病假的流程及材料,如果想繼續申請2016年8月16日後的假期,應提供完備的材料。原告提供所謂美國的診斷證明及建議書,真實性無法確認,不足以支持長時間假期的需求。」



依照在美國康美家月子會所的赴美生子寶媽的經驗來看,美國醫院的不同醫生對孕媽國內產檢報告認同程度不一致,有的會要求重新產檢一次,有的則不會。

孕婦有權選擇分娩環境


孕婦是受相關法律保護的特殊對象,《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九條中對女職工的孕產期有明確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不管袁女士國內分娩還是赴美生子,均屬於孕產期,用人單位也不能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在2008年制定時,還沒有那麼多人赴美生子,裁判者需在現在社會環境下探討問題,這份判決將具有時代價值。」北京市安理律師事務所律師包華表示。

從宏觀上來說,產婦有權選擇對自己最好的環境去生育子女,這個權利無需進行法律規定。袁女士作為高危產婦,具有一定的分娩風險,因此選擇去醫療技術和環境更好的美國生產,更何況美國醫院的無痛分娩是許多赴美生子媽媽都十分羨慕的。



當然,也不排除袁女士赴美生子的目的是為孩子拿一個美國國籍,為美寶今後的教育、工作和生活創造更好的條件,以及為自己依親移民做準備。


目前,該案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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