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是否「愚忠」?
岳飛生卒(1103~1142),字鵬舉,相州湯陰縣(今河南湯陰縣)人,南宋抗金名將,是中國歷史上著名的軍事家、戰略家與詩人。
關於歷來對岳飛持「愚忠」的傳統說法,當下有必要在尊重史實的前提下加以討論、予以指正。
有「忠君思想」不能與「絕對忠君、無限忠誠」畫等號。岳飛有忠君思想,主要表現在忠實地鎮壓農民起義上,無須為英雄諱。然而說岳飛「絕對忠君」,對宋高宗「無限忠誠」,則是一知半解、人云亦云。
一、關於岳飛對待宋金和議以及對高宗妥協投降政策的態度
紹興七年(公元1137年)十二月,南宋使者王倫被金釋放,帶回了金國議和的消息。高宗立即加緊了議和活動的部署。岳飛則依然積極地進行著北伐準備。他派出一批批人員,攜帶蠟書、旗子潛入中原,去聯絡義兵,相約以「岳」字旗為號,一旦北伐,舉旗響應。樞密副使王庶視師江淮,岳飛寫信給他說:「今歲若不舉兵,當納節請閑。」(《宋史·岳飛傳》)。紹興八年(1138)夏,高宗為 說服岳飛贊同議和,宣詔岳飛入朝。岳飛猜測到高宗的意圖,於是上書高宗「乞歸田野,以養殘軀」。高宗遂以「疾速前來行在」、「不許再有陳請」的嚴厲詔旨,迫使岳飛來到臨安。接見時,秦檜也在場。高宗向岳飛聲明出於孝悌的苦衷,主張議和。岳飛毫不隱諱地表示反對,他指出:「金人不可信,和好不可恃,相臣謀國不臧,恐貽後世譏!」(《宋史·岳飛傳》)。岳飛的反對,必然引起高宗、秦檜的忌恨。據記載,高宗「默然」,檜「銜之」。
後來高宗避開武將,私下與金議和成功,大赦天下。大臣們照例都要向皇帝呈獻謝赦的公文。岳飛藉此機會,重申「議和不便」,於是特地授意幕僚張節夫起草了著名的《謝講和赦表》,其中寫道:「念此艱難之久,姑以和好之宜,……圖暫安而解倒垂,猶之可也;顧長慮而尊家國,豈其然乎?……臣幸遇明時,獲觀盛事。身居將閫,功無補於涓埃;口誦詔書,面有慚于軍旅。尚作聰明而過慮,徒懷猶豫而致疑;謂無辭而請和者,謀;恐卑辭而益幣者,進。」這封《謝講和赦表》,表達了岳飛反對議和的態度。又說:「臣願定謀於全勝,期收地於兩河,唾手燕雲,終欲復仇而報國,誓心天地,當令稽顙以稱藩。」這些話使秦檜「切齒」(《三朝北盟會編》卷一九二,紹興九年正月。)岳飛對趙構、秦檜與金國訂立的所謂和約,非但根本不承認,而且還要依照夙願,率師北進,去收復河北、河東和燕雲諸州。怎能說岳飛一貫順從趙構的意旨呢?
如何看待岳飛奉命班師的問題
紹興十年(公元1140),岳飛在北伐途中接到高宗兩次班師詔,他對這兩份班師詔,根據不同形勢作出了不同的決定,一是拒絕,一是接受。體現了作為傑出軍事家岳飛的明智。而持岳飛「愚忠」論者,昧於史實,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就憑一次奉命班師,不分青紅皂白,認定岳飛「不敢違旨」,是站不住腳的。當金兀朮率十萬大軍南移,以重兵圍困順昌時,高宗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在半個月時間內,連續給岳飛發了六封詔書,急著要岳飛自鄂州發兵援順昌。其中一封詔書說:「卿之一軍,與兩處形勢相接。……若出銳師邀擊其中,左可圖復京師,右謀援關陝,外與河北相應,此乃中興大計。卿必有所處,唯是機會不可不乘!」(《鄂國金佗編》卷二 )。但究其本意,高宗不過是想讓岳飛在中線出擊,牽制東西兩路南下金軍的進攻,不讓金軍越過淮河威脅南宋朝廷的生存。所謂「此乃中興大計」,不過是狡詐的高宗順岳飛之意向,說說罷了。待順昌之圍已解,局勢有所緩和,高宗又連忙向岳飛傳旨班師,而在當時抗金北伐全局大好形勢下的岳飛,拒絕了高宗這第一次班師詔。從當時戰爭形勢分析,岳飛拒絕班師,是正確的。因為從東線到西線,南宋各路軍隊,都處在北上的有利態勢。西線,吳璘等已擊退金軍的進攻,使金軍望而生畏。與岳飛差不多同時北進的京東、淮東宣撫處置使韓世忠,所遣背嵬軍(親軍)已渡過淮河,正在攻取楚州西北的淮陽;三京招撫處置使劉光世已前進到和州;淮西宣撫使張俊亦已離建康,所派都統制王德,正向宿州、亳州進軍。更重要的是,身寄湖北、京西宣撫使兼河南、北諸路招討使重任的岳飛所率大軍,正像一面撒出去的大網,罩向東京。面對收復中原的大好形勢,卻要突然收兵班師,豈不是喪失良機嗎?
由於岳飛拒絕班師,岳家軍終於收復了陳州、蔡州、洛陽、潁昌等全部京西地,前鋒直抵離東京僅四十餘里地的中牟、朱仙鎮,完成了對金兀朮統帥據守的東京六個方向(東北、北、西北、西、西南、南)的包圍。剩下東京東面、東南面兩個方向的空缺,仍為金軍所控制,等張俊從亳州往京東南方向、韓世忠從海州往京東方向上來,最後合攏對東京的包圍圈,困住十萬金軍。可是,在岳飛大舉北伐取得節節勝利之後,高宗、秦檜投降集團,第二次勒令岳飛班師,為了逼使岳飛停止北伐,立即班師,高宗、秦檜使用了釜底抽薪的陰險毒辣手段:先從調動韓世忠、張俊、劉光世三大將帥的戰略行動上入手,詔命其不許深入;其次,將在順昌大捷中獻計獻策卓有貢獻的知府陳規調任知廬州,去守淮西;後又將劉光世調往江南「(劉)方欲進兵乘敵虛,而檜召還」(《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三六,紹興十年閏六月。)未幾,善於揣摩聖意的張俊,又主動從亳州引兵還壽春屯駐,退至淮河以南。這樣,就造成了岳家軍孤軍無援的不利形勢。同時又嚴格規定岳飛的軍事行動,須報與楊沂中、劉「同共相度」,這就意味著岳飛已不能單獨行動了。後來,高宗乃接連下達十二道金字牌給岳飛,金字牌所傳御詔的內容是:「卿孤軍不可久留,令班師赴闕奏事。」這是高宗給岳飛的第二回班師詔。岳飛這支近十萬人馬的隊伍,主要靠朝廷保證錢糧、輜重的供給,如果再抗詔,趙構、秦檜可能會切斷對岳飛軍的供給,其後果是十分嚴重的。因為前有敵軍重兵窺測,後有高宗心腹之將楊沂中和嫉功觀望、看風使舵的張俊挾制,韓世忠也未肯積極相援(《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四四 )岳飛曾對李若虛說過:「敵人不日授首矣,而所憂者,他將不相援。」,在這種情況下,岳飛不得不奉命班師了。
綜上所述,岳飛的一生,有功有過;在和宋高宗的關係上,既有統一又有矛盾,既「忠」、也有「斗」,不存在對高宗的「無限忠誠」、「絕對忠君」的問題。歷代統治階級強調岳飛的「忠君」,顯然是為了歪曲歷史上的岳飛的真實形象,利用岳飛在民間享有崇高威望,宣揚「忠君」思想,從而達到為鞏固封建統治服務目的。在當下,我們研究和評論岳飛時,不能總一味盲目地受傳統輿論影響而「人云亦云,以訛傳訛」指其「愚忠」,而要秉著嚴謹務實的態度,事實求是地究析。只有堅持歷史唯物主義,尊重客觀歷史事實,才能得出比較符合歷史實際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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