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理是同一個東西,一個人做出什麼樣的事來,背後自然有他自己的理
??frey:
我們可能都有這樣的經驗:
在交流的時候,本來想表達春色很美,結果因為對方回應的態度不好,話題就從春暖轉到了冬寒。這就是常說的「話趕話」吧。
你一句帶出我一句,我一句帶出你一句。回頭看看,這些話到底是誰在說?
有時候會忍不住要說要做,這「忍不住」從何而來,為什麼控制不了呢?
細細體會,這忍不住後面,的確有一種無形的力量,在決定我們說什麼做什麼。
什麼力量?業力。
總是盡量不被名詞名相束縛,但最終,我也找不出比業力更精準的詞語來表達。
年少的時候,總會把那些聽不懂或不想聽的話,統稱為大道理而敬而遠之,現在自己的有些話被女兒當作道理而束之高閣時,我才明白,在有些人眼裡是道理的東西,在另外一些人那裡只是具體的生活。
做到了,道理就是生活;
做不到,道理永遠是道理。
同樣,明白了,法就是生活;
不明白,法永遠是法。
不能落實到生活中的道理,和不能變成行動的法,都只是妄念。
以此類推,最後我們留下了什麼?
要麼是生活本身,要麼是妄念。
無論生活以什麼樣的面貌呈現,覺察,體驗,選擇,承擔……「行出來」。
??呂波:
@frey?[強][強][強]
能看到自己的想法,語言和行為,原來並非像我們想像的那樣,是自己做主的,其實可能我們大部分的語言和行為,都是一種無意識的慣性,並能看到這個無意識慣性背後的業力,非常好。
可以說,到這個地步,已經真正學會了如何「看自己」,開啟了我們每個人都有的,內在的上師。
注意,這個「內在的上師」,並非有些人說的「直覺」。
通常我們說的「直覺」,其實依然是慣性驅使下的條件反射,被我們那點可憐的慾望和趨樂避苦之心所控制。
對於後面關於道理和生活的部分,我倒有些不同的意見。我以為這裡要十分小心。
首先,我們無法用一個道理來指導生活,或者說,這個指導總是會失敗的。
譬如,我們總想給年輕人或者其他人講道理:)就像你給你女兒的道理一樣,或者我們少年時候聽到別人講的道理一樣。
其次,從本質上講,當我們用一個道理來指導生活,其實我們是在偷懶。
當然,這個「偷懶」可能是人都必須走的路。
就像崇拜偶像,或者信仰宗教一樣。但那依然改變不了,我們希望把人生交託給一個我們覺得更「偉大、正確」的存在,這一事實。
而事實上,對於這樣的道理,我們是持有一種「懷疑」的態度的。
無論多麼狂熱的宗教徒,在他沒有了悟真理之前,他所言的「堅信」,都蘊含著「懷疑」,哪怕他可以為此犧牲生命。
但這不妨礙我們在「懷疑」和「堅信」同時保有中,嘗試著去驗證。
我們都是在不斷的驗證中培養起信力的,而這個驗證的過程部分,其實已經變成了我們生命的部分。
最後,所謂的行出來,活出來,並非我們想像的,聽到一個道理,然後在生活中去做到。
這裡的核心是什麼呢?是:
人、理、事,這三者是同一個東西。
一個人做出什麼樣的事來,背後自然有他自己的理;未有離了事的人,也未有離了人的事。
我們覺得道理明擺著的嘛,他為什麼要那樣做?那是因為,擺著的那個道理,是你的道理,不是人家的道理。或者,他也許明白你的道理,但人家有不得不那樣做的另外的道理。
所以,我核心想說的是什麼呢?
其實,在看自己這件事上,唯有一件事是真正至關緊要的,那就是:
誠實。
古人說:誠則明,明則誠。
我們那份清明的看見,來自誠實;
而清明的看見,也會讓我們越來越誠實。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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