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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生不用你瞎指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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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每天要花十分鐘安靜下來看些東西

比如我花一小時寫的夢話

文 / Somnus 圖 / Micheal PINPIN

Could This Be Love

 Could This Be Love

Victoria Acosta 

00:00/02:56

凌晨一點半,被糖糖的電話吵醒。

「出來喝酒,myst。」

等我到了,就看到糖糖整個人像只醉貓窩在角落,一看見我就撲到我懷裡哭個不停。

「為什麼胖子不像以前那樣喜歡我了?」打了酒嗝又問:「你說他是不是外面有人了?」

我搖搖頭,你看啊,人就是這樣。

開始喜歡的時候,想著在一起就好,真在一起了,又計較對方喜不喜歡自己,等他真的喜歡了,又會計較他喜歡多少。

你看,你以前追他的時候,可沒有說過他不喜歡你,讓你難過。

糖糖倒追了胖子三年,從大二到畢業。

胖子嫌學校食堂的飯不好吃,糖糖就開始學做菜給他送愛心盒飯。胖子喜歡玩遊戲,糖糖攢錢買限量皮膚送他。

能和胖子在一起,是她整個少女時代的唯一期待。

最後終於如願在一起了,剛開始戀愛那幾個禮拜,胖子還會給糖糖準備點小驚喜,噓寒問暖面面俱到。

可沒多久,儼然回到了單身狀態。

各種酒局各種趴,糖糖頭天下午給他發的消息,經常等到第二天睡醒才回,胖子總有無數個沒必要公開糖糖是他女朋友的借口。

身邊知道他倆關係的朋友心裡都清楚,胖子沒有多喜歡糖糖。

對於他而言,糖糖只是剛好出現的那個,只是選項之一。

我不止一次地勸糖糖珍愛生命,遠離胖子。

可每到第二天酒醒後,她就一反常態地說:「我相信他不是這樣的,我決定再試試。」

我才明白她只是需要旁人的止步,來證明自己的勇敢罷了。

就像小時候玩的回力小火車,等我重重的向後一拉,便歡天喜地地向前跑去。

後來我終於學會了當一個禮貌的旁觀者,不再去多講什麼關於愛情的大道理。

因為「我喜歡你」和「你離開我」這兩件事,都是根本不講道理的。

所有的聰明,都要用眼淚來換。任何人都要熬過這段。不是這件事就是那件事,不是他也會是別人。

和胖子分手的時候,糖糖心裡怨,怨對方讓自己失去了這麼珍視的一段關係以及四年的青春。

我勸她,他也失去了你啊。

人和人之間都是相互辜負的,有什麼好難過的,你失去的,也是他失去的。

「你以為我們是你和那誰嗎?只有我在乎啊。」

那誰,上次聽到這個名字的時候,好像是三年前還是四年前,記不清了。

甚至我現在都不太記得那誰的長相,但我還能很清楚地想起我們在一起的那段日子。

每次我故意鬧騰廢話講個不停的時候,那誰就會很兇地說閉嘴,然後我立馬裝乖坐在一邊。

或者我拖稿一大堆又想偷懶睡覺,醒來發現他已經幫我整理好文案,留著的便簽上寫著「傻子別指望有下次」。

又或者我熬夜看小說,他直接過來強行關機,然後把我緊緊抱在懷裡。

什麼小寶寶早點睡,生病了多喝水,這種話從來不會在他嘴裡聽到。

雖然他總是兇巴巴的,但我知道,他是這個世界最溫柔的人。

我和那誰的性格以及成長環境都天差地別,有時候兩個人坐在一起嘆息,可轉頭咬咬牙又都想一起走下去。

分手前的最後一天,我們因為他要不要出國讀MBA的問題,兩個人爭鋒相對吵到面紅耳赤。

年輕的時候壓根不知道什麼叫好聚好散,難免把分手搞得像作戰。

在我把卧室的最後一件東西砸掉之後,他說了一句「你安於現狀,覺得沒問題,可那不是我想要的,我們結束吧。」

人是會變化的,愛情需要的是找到那個能夠契合自己一同成長變化的人。

很可惜,他在往前走,而我卻停在原地。

第二天送他去機場,我悶聲不說話,緊緊抓著他的手。

下車的時候他說了我們之間的最後一句話,他說:「別送了,總是要分開的,到這就好了。」

然後抱了抱我,就頭也不回的走進了安檢,很久很久,我還站在原地。

周圍的人換了一波又一波,卻不見那誰的身影。那一刻我知道他再也不會回來了。

後來的日子裡,過得特別辛苦的時候,我就會想起他說的最後那句話。

是啊,人生總是多離別。

所以每當一件事進入了倒計時的狀態,我就會早早做好準備,換條喜歡的裙子,畫個精緻的妝,漂亮的道個別。

可我忘了,很多事都是突如其來的。

那誰走後的第三天,我做了個夢,眼淚流了一晚上。

說來我自己也不信,夢到的竟然是我們熱戀那會他帶我見他爸媽。

飯桌上他媽一直給我夾菜。

他媽給我夾尖椒的時候,還沒放到我碗里就被他夾走了,「媽,她過敏,不能吃尖椒。」

給我夾帶魚的時候,剛放進我碗里,一整個碗又被他端走了,「媽,她不愛吃蔥。」然後低下頭小心翼翼地給我挑蔥。

那時候很多個瞬間,都讓我覺得,和這個人,不管再難我都要走下去。

我不止一次想過,如果我當初和那誰一起出國讀商科,現在應該不會坐在電腦面前碼字。

很多時候我們以為放棄的是一段感情,其實我們放棄的是一種人生。

後來糖糖問我:「後悔遇見那誰嗎?」

我笑呵呵道,「再來一次的話,我才不要遇到他。」

死鴨子嘴硬,我心裡清楚知道,再來一次沒有任何的意義,後悔兩個字對我而言同樣沒有任何的意義,如果真的再來一次那也不會有任何的改變。

曾經喜歡過的,還是會喜歡,那跟被撩起的心弦,仍然會心動。

但說後悔不是假的,因為沒能走到最後。

睡了一段日子的人,沒能睡一輩子,還是覺得很遺憾,牽過的手,就不能一輩子不放開嗎?

原來真的不能。

一年後從朋友那知道那誰要結婚的消息時,我對所有的問題都釋懷了。

再喜歡的人吶,最後還是要讓給下一個人去愛的。

她會以後的歲月里愛你,陪你從成長到成熟,和你在爭吵抱怨後緊緊相擁,我能做的最好的,就是做你生命里一個適可而止的過客。

其實,我真沒覺得分手是什麼糟糕的事情。

我只是遺憾,我們沒有在那個剛好的時間點相遇。

不是你情竇初開,毫無保留去愛一個人的時候。也不是你歷經千帆,終於想停下來找個人經營一個屬於自己的家庭。

蔡康永說過:談過的戀愛,並不會像剪掉的頭髮,風一吹就飄走了。談過的戀愛會變成葉片上的紋脈,腳踝上的微血管,儲存記憶,維持生命,難以察覺,但卻一直都在。

後來我寫過的文章里,總能看見那誰的影子。

end

宇宙洪荒,歲月綿亘

關於愛的故事我想悄悄分享給你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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