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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醫「雷鋒日」的苦惱:病人求診上門去還是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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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在這個老人摔倒都不敢扶的年代,村醫上門服務不受法律保護的情況下,村醫上門服務是否還有存在的可能性。

在「學習雷鋒日」,一大早,年過半百的孟村醫接到本村張大嘴打來求診電話,讓他到家裡給他針灸輸液治療腦血管病後遺症偏癱。

老孟村醫這下作難了,為什麼?

因為他在一些媒體及村醫朋友聽說「村醫上門服務是違法行醫」,一旦出了問題意外,村醫負全部或主要責任,既丟臉面又賠錢!

孟村醫清楚記得1963年的這一天,一代偉人毛主席為雷鋒題詞及發表號召「向雷鋒同志學習」,學習他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精神,積極工作,主動幫助別人。

在他幾十年的村醫工作中,正是雷鋒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精神,一直鼓勵他時刻為鄉親病人著想

置自己的生死於不顧,為方便病人無私奉獻付出,不分晝夜,隨叫隨到,上門服務,量血壓,測體溫,看病用藥,贏得全村鄉親們的好評。

然而,其實和孟村醫一樣,大多數村醫對上門服務沒有法律支持保護不理解,也不接受。

特殊情況下的專家教授能列車、飛機上搶救病人,為啥不讓村醫上門為鄉親提供方便妥善的醫療服務呢?

尤其是近兩年,村醫上門服務的雷鋒精神及行為被一些部門及業內政策所否定

一旦出現醫療意外,只要病人提出索賠,有關部門就拿一些政策及相關的條例規則

認定村醫屬於「非法執業」「違規超範圍」執業,村醫就需賠償!況且村醫出診意外傷殘,得不到合理的經濟賠償與生活補助!

當然,有些醫療手段比如在病人家中輸液是有過敏、發熱、空氣栓塞等危險,另外若病情突變,處理條件有限後果可能較差。

但實事求是講,一些醫療風險危險,並不完全來源於周圍環境,中醫中藥治療也有一定的風險存在

「九畏十八反」是藥物本身相互存在的問題,西醫也是如此,比如在村室輸液治療,這些危險也難以完全排除

而其他治療比如鼻出血、關節脫臼、輕微擦傷、眼結膜異物等,若電話求診村醫上門服務,反而會處理的更快一些,效果跟安全有效。

但不知為何,法治的今天,一些人們喜歡並已經承認的醫療行為被法律政策或行業規則所驅逐、淘汰。

遼寧一律師認為,上門輸液服務,如果由於服務人員的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患者重傷死亡的

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上門服務的人員涉嫌故意殺人、過失致人死亡或重傷罪,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也有人認為,只要村醫上門服務出了問題,技術、責任事故均脫不了干係;

有部門官員對此表態,村醫上門醫療服務出現意外,屬於違規違法非法行醫,負擔病人一切索賠!

而現實中更有讓人不解甚至惱火的是,村醫出診途中出現傷殘,找不到法律支持,沒有個人或機構負擔其醫藥及誤工費用!

因此可以說,目前中國醫療體系不健全,村醫上門醫療服務保障缺乏相關法規規定支持

而如果不儘快出台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老支持保障的話,村醫的這種雷鋒精神及行為將受到嚴重打擊,今後農村多年來被村民叫好村醫上門服務將會消失!

然而,目前全國推行的家庭簽約服務,服務包中卻包含有允許家庭醫生上門為簽約人提供醫療服務!

家庭簽約服務隊需要有資質的執業醫師,村醫沒有執業資格也可以參加家庭醫生團隊

但只能協調搞好衛生保健項目,沒有處方權,簽約人如果著實醫療需要,只有衛生院或其他有資質的執業醫師開方治療。

筆者有3個不解,一是衛生院的全科醫生有法律支持到農民家裡上門服務么?屬不屬於違法執業?

二是衛生院全科醫生及目前的執業助理醫生能滿足全鄉簽約農戶的醫療需求么?不能!現實中許多基本醫療服務需要村醫提供。

三是一樣性質的基層醫療服務,憑藉家庭簽約一張簽約就可以上門從事醫療服務,而不允許、不支持村醫上門醫療服務,為什麼?

當然,一些家庭醫療服務比如輸液的確是有一些危險,可能會發生輸液反應或藥物過敏等意外

因此有律師提出須在家屬自願知情的情況下,願意承擔可能發生的意外,擬定協議書並簽字。

而村醫也要攜帶有關預防藥物,但對於一些非藥物、危險性低的醫療服務,比如正骨、針灸、按摩、推拿等

其效果應該說沒有什麼嚴格的環境影響,上門服務應該倡導與推廣,對提高基層首診推進分級診療有一定的積極作用。

存在就是合理的,因此,村醫上門服務現實生活需要,大眾對其有莫大希望

有一定的存在與推行價值,就應該得到法律的保護與支持,至少不應再出現「超範圍違規違法執業」來定罪於村醫!

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14條規定:

「醫師經註冊後,可以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按照註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範圍執業,從事相應的醫療、預防、保健業務。」

儘管不久前,最高法將醫師不在醫療機構內開展執業活動不再定義為「非法行醫罪」

但僅只是《刑法》意義上的放開,並不意味著《執業醫師法》等衛生行政法規的解禁。

因此,醫生的出診行為不屬於在註冊的執業地點行醫,嚴格意義上屬於超範圍行醫。

只有法治法律的支持與保障,村醫主動上門服務的雷鋒精神才會得到傳承與發揚

村醫才會大膽積極上門為病人提供方便、快捷、有效、安全的醫療服務

村醫農民才會積極協調,密切密切,有力推動基層農村的家庭簽約服務大面積、高質量開展。

否則,如果不給村醫上門服務合理的法律支持,以後村醫的日常醫療服務(包括雷鋒日),就可能再也看不到他們積極主動、無私奉獻的動人事迹顯現了!

因此,建議國家儘快出台完善相關法律,支持保護村醫上門服務,不要再將村醫上門服務列為「非法」「超範圍執業」!

也許這樣,雷鋒精神會繼續永遠在村醫隊伍中發揚光大,起到積極作用!

丨作者: 診所老闆之家特約撰稿人 孟慶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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