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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提高個稅起征點,個稅綜合改革提速,減稅力度加大!

導讀:全國人大代表、上海財經大學教授劉小兵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微信號:jjbd21)指出,生計扣除標準調整至今過去7年,物價等生活成本不斷上漲,提高這一標準十分必要。允許子女教育、大病醫療專項費用扣除,考慮百姓在這些方面的支出壓力,體現我國個稅制度設計更加科學、合理,這也將為我國個人所得稅制度由分類稅制邁向綜合稅制積累經驗。

3月5日,政府工作報告起草組負責人、國務院研究室主任黃守宏在國新辦發布會上表示,提高個稅起征點,法定許可權在全國人大,要經過全國人大的討論和批准。公眾肯定希望起征點越高越好,但個稅作為國家稅收重要組成部分,需要考慮財政承受能力,這兩者之間需要找到平衡點。

來源丨21世紀經濟報道(ID:jjbd21)

記者丨周瀟梟 北京報道

圖片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3月5日,當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作政府工作報告指出,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增加子女教育、大病醫療等專項費用扣除,合理減負,鼓勵人民群眾通過勞動增加收入、邁向富裕,會場立馬響起了熱烈的掌聲。提高個稅起征點,是每年兩會都會被提及的訴求。我國個稅現行起征點確定為3500元,由2011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時間過去6年多,2018年個稅起征點將迎來再次上調。

起征點定在什麼標準,需要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個稅法來最終確定。除了考慮必要生活成本扣除,公眾期待也會影響最終標準。2011年提高個稅起征點,個稅修訂草案定的3000元,最終通過為3500元。

個稅改革業內討論多年。這次政府工作報告,涉及起征點、專項費用扣除,但並未提及「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改革。綜合個人多樣收入來源,進行匯總納稅,仍是個稅改革的方向。這需要涉稅信息的支撐,2018年將修改的稅收征管法,有望為個稅後續改革打下基礎。

扣除必要生活成本

今年,關於個稅改革的提案議案依然很多,有建議將個稅起征點提高到7000元、10000元的,有建議以家庭為單位計征所得稅的。

全國人大代表、格力電器董事長董明珠建議個稅起征點調整到10000元,理由是當前小孩上學、房貸等生活壓力較大,3500元的起征點標準低了些。

個稅起征點,在稅收專業術語上是「生計費用扣除標準」,是對於個人從事勞動、獲取收入相對應的生計費用成本給予一個綜合的扣除。

「隨著人們生活成本的提升,對必要的生活成本不徵稅,相應提高個稅起征點,這是政策公平的體現。除了提高起征點,這次還提出增加子女教育、大病醫療等專項扣除。有了專項扣除之後,免徵額的內涵跟之前有變化,兩者同時實施,意味著減稅力度更大。」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院長劉尚希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微信號:jjbd21)表示。

全國人大代表、上海財經大學教授劉小兵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微信號:jjbd21)指出,生計扣除標準調整至今過去7年,物價等生活成本不斷上漲,提高這一標準十分必要。允許子女教育、大病醫療專項費用扣除,考慮百姓在這些方面的支出壓力,體現我國個稅制度設計更加科學、合理,這也將為我國個人所得稅制度由分類稅制邁向綜合稅制積累經驗。

尋找平衡點

3月5日,政府工作報告起草組負責人、國務院研究室主任黃守宏在國新辦發布會上表示,提高個稅起征點,法定許可權在全國人大,要經過全國人大的討論和批准。公眾肯定希望起征點越高越好,但個稅作為國家稅收重要組成部分,需要考慮財政承受能力,這兩者之間需要找到平衡點

立法的過程,還會進一步吸取民意。劉尚希指出,起征點定在什麼水平,需要通過測算,才能得出合理的標準。個稅立法過程是選擇、決策的過程,除了測算合理的標準之外,還要看大家的期待,通過立法形成最大公約數,多數人認可了,法律通過了,個稅改革方案才能成為事實方案。

早在2011年6月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獲得通過,個稅修改決定將工薪所得免徵額由此前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而提交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個稅法修正案草案免徵額為3000元,經過審議後最終提高至3500元。

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當時解釋,在通過網路發表意見的公眾中,83%的人希望在原方案基礎上適當上調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這從一個側面反映了老百姓的期待。全國人大常委會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綜合考慮各方面意見,積極與國務院溝通協調,經過充分審議、反覆研究,對草案作了進一步修改。

征管能力要跟上

十九大之後,在《黨的十九大報告輔導讀本》中,財政部部長肖捷曾對個稅改革方向作出描述,「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優化稅率結構,完善稅前扣除,規範和強化稅基,加強稅收征管,充分發揮個人所得稅調節功能。實行代扣代繳和自行申報相結合的征管制度,加快完善個人所得稅征管配套措施,建立健全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

這無疑是個更系統的工程。個稅多年來被詬病的方面很多,包括是否能以家庭綜合報稅,工薪收入中最高邊際稅率45%是否合理等。

個稅曾被戲稱為「工薪稅」,在於針對工薪階層的個稅征管較為充分,而擁有多渠道收入來源的部分真正高收入群體,卻難以做到應收盡收。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改革,旨在解決這方面的問題。

何謂「綜合」?在2017年兩會期間,財政部部長肖捷在記者會上曾提到,個稅改革基本考慮是將部分收入項目,比如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等,實行按年匯總納稅。

劉尚希指出,綜合與分類相結合,仍是個稅改革的方向。把好幾類收入加起來,進行年度匯總納稅,到年底需算總賬,年中需要預繳部分稅款,這存在個稅的「多退少補」。要對個稅進行綜合納稅,確認個人各種收入數據,對涉稅信息進行比對,要公平合理地征管個稅,這需要稅務部門對個人涉稅信息掌握較充分,需要提高征管能力。涉稅信息的掌握,這需要從法律上加以明確。

3月4日,今年全國人大首場發布會釋放消息,2018年將修改稅收征管法。從此前提交的稅收征管法修訂草案來看,明確銀行等機構部門提供涉稅信息為重要內容。

(編輯 林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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