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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義、禮、智、信」中的「義」字,應該解釋成「遊戲規則」

「仁、義、禮、智、信」中的「義」字,我們把它架空了,常理解為義氣等。對義字的解釋,這幾年,我每次都解釋成遊戲規則。義字為什麼是規則?我舉一個簡單例子,所謂義,就是幾位朋友,或者大家都是志同道合的合作者,都團聚在一起了。今天在這裡吃飯,該由誰埋單呢?這都有規則,是心照不宣的事,是不是啊?這頓飯該我來埋單,結果我小氣,我捨不得,支支吾吾的,當然就有其他人埋了這個單呀。這次你沒有按照遊戲規則去辦,也沒有人處罰你,但實際上你在朋友中就一下子失去了威信,失去了朋友的義氣。人家出門一句話:這個人不義氣。只是講一句話,也沒有一個東西像法律那樣強制性地來命令你,強制性地要你執行。這就叫遊戲規則,這就是「義」。它沒有明文規定,是約定俗成的。它不完全是道德規範,是在辦事中總結出來、摸索出來的,是逐漸形成的。

每個人都有體會,一個圈子有一個圈子的規則。你要明白,這件事應該怎麼做,話應該怎麼說,它都有一定的規矩。例如,和老專家在一起,你不要講得太俗氣了,講得太客套了也不好。但是有的場合可能就不一樣,這裡面都有一個很微妙的規則,這就是義。我為什麼要把這個義強調來講呢?因為前面講了一個「顯諸仁」,意思顯在用上。你辦事,用——就是要有規則,你沒有規則去亂用是不行的。

那麼,這個規則是哪裡來的呢?即使是法律制定者,他同樣有他的理論。無論什麼法律,沒有理論(法理)去指導它,那麼,這個法律無從制定。這個法理是從社會公益、公德這個方面講的,這就是「仁」。就是說,《易經》有這兩個功能,它既顯出了事事物物、方方面面的理——法理、道理,同時又不停留在這個表面上。有些人無論是講課也好,還是理解什麼東西也好,把理講過以後就沒東西了。《易經》不是,它講了事理後,還有操作層面的東西。如果沒有「藏諸用」這個「用」字,《易經》可能流傳不下來,不知道你們認同不認同?僅僅因為這本書讀起來朗朗上口呀、含義深刻呀,這是沒有吸引力的,關鍵是「藏諸用」。所以我每次講課,都是在「用」字上與我們自己的實踐聯繫起來。剛才我以困卦為例,如果不以困卦為例,就像台灣的徐芹庭先生,他解釋「顯諸仁,藏諸用」是:「君子之道顯現之以仁道,是可以踐之於實行的,其德智兼修的內聖外王之道,蘊藏之以致用,是可以舍之則藏的。」許多人都說看不懂。

好多人都說,想讀一讀《易經》,讀的時候都要去查字典,即使查了字典,還要想半天。我要是把家裡解釋《繫辭傳》一類的書都拿過來的話,幾十本都是大同小異,從字面上解一通。回過頭來,「仁」還是個「仁」字在那裡,這個「仁」到底是什麼意思呢?周汝昌先生是研究《紅樓夢》的紅學家,九十多歲時,依然很精神,很有意思。他講到「仁」,講的是眾人為「仁」。我是非常贊同他這個解釋的。沒有眾人,怎麼能顯示出你這個「仁」呢?一個人能顯示出「仁」嗎?這個「仁」必須在社會大眾、在人際關係中才能顯示出來,這種道義必須在人與人之間才能體現出來。

由此可見,《易經》講的是什麼?這就講到了人道。前面講了好多,你們能看得出來,都是講天道。這個人道是哪裡來的?前面講過「一陰一陽之謂道」,就是講天地之道。《說文解字》裡面,道是行道,道者行道,就是道路。道路兩旁分陰分陽,一邊是陰一邊是陽。這個道已經很明白了,道是自然形成的,而不是人為的。

摘自殷旵《易經的智慧·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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