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文史 > 由蔣介石棺柩被潑紅漆,談談「二·二八」事件的真相 | 短史記

由蔣介石棺柩被潑紅漆,談談「二·二八」事件的真相 | 短史記


圖:

蔣介石靈柩被潑漆



近些年,每值「二·二八」紀念日,台灣均會出現針蔣介石塑像的破壞活動。2018年,類似活動有所升級,2月28日上午,位於桃園「慈湖陵寢」的蔣介石棺柩,被人潑灑紅漆。這是1975年暫厝以來,蔣介石棺柩首次遭到破壞。




這類活動選擇在「二·二八」紀念日實施,與「二·二八」事件的真相長期未能得到全面廓清,進而被現實政治所利用,有直接關係。




文 | 諶旭彬




「二二八事件」的導火索,是「林江邁案」。




其大致情形,按傳統說法是:1947年2月27日,政府緝私人員,在台北市打傷一販賣私煙的婦女林江邁,引起民眾抗議,緝私人員遭圍毆,車輛被焚毀。混亂中,緝私人員開槍示警,發生血案,騷亂進一步擴大。①2006年,林江邁之女林明珠接受記者採訪,則稱事件與查緝私煙無關,而是大陸「阿兵哥」前來買煙,語言溝通不良,地痞混混乘機在旁鼓噪「有人呷免錢的煙!」,遂引發糾紛,釀成混亂。②



無論上述兩種情形何者為真,「林江邁案」本是一樁可以在法律範疇內解決的糾紛。但該案卻未能付諸司法,反激起全台騷亂;以國民政府武力鎮壓釀成「二二八慘案」而告終。




事情如此發展,原因是多方面的。




陳儀的治台政策,動機雖好實為暴政




1945年台灣光復後,其治理模式與大陸並不相同。



(1)政治上,行政官員絕大多數是外省人;令台胞有一種受歧視的感受




行政長官公署集軍政大權於一身,與大陸省制迥異。長官公署官員多系外省人,台灣人很少,副處長以上者僅有台民1人;全省簡任官214人,台灣本省人不過12人而已。之所以如此,與陳儀個人對台灣情狀的理解有很大關係。陳儀曾說過這樣一段很刺激台胞情緒的言辭,頗能代表他的看法:





「在中國大陸,1947年12月25日生效的新憲法將不能適用於台灣。因為中國人民較為先進,所以才能享有憲法的特權。

台灣人由於受日本長期專制政治的統治,政治意識退化,不能以理智的態度來實行自治的政治,因此需要二三年之久的國民黨之『訓政』才能使他們成為完全的公民。

」③



一方面,在陳儀看來,半個世紀之久的日本殖民,導致台胞自治能力低下;台胞回歸祖國,文化與心理也亟需重建(如推行國語、改革教育內容等),這些都得依靠「訓政」來解決,至於「訓政」的具體執行者,陳很自然地傾向於依靠大陸來台者④。故蔣介石雖多次建議其吸納台人進入政府,陳卻一直不甚積極。




另一方面,陳儀對台胞又深懷感情。地方自治是國民政府「訓政」的核心內容,陳儀在台灣不遺餘力推動此事。抵台未滿兩周,陳即對外公開宣布,將「建立民意機關,給台胞以參政的機會」。及至1946年,台灣省、市、縣、鎮各級民意機關已然齊備,

各級民意代表亦100%全部由本省人當選。




就政策方向而言,陳儀欲提高台胞的參政能力、提升其民族向心力,本無可厚非。

台灣民意機關1946年在參政、議政方面所呈現出的混亂無序,似可證明陳儀關於台胞「不能以理智的態度來實行自治的政治」之判斷,有一定的道理(日殖時代台灣的「民意代表」多數指定由日本人充任)⑤;「台籍日本兵」的規模,似也說明在台灣推行文化重建有其必要性。




但就具體政策而言,陳儀的做法,卻產生了極不好的影響。



台灣各級民意機構曾一再要求當局在行政領域多任用台籍人才(如台灣國大代表謝娥)。許多台籍知識分子亦頗感委屈,如詩人王白淵批評道:





「許多外省人,開口就說台胞受過日人奴化五十年之久,思想歪曲,似乎以為不能當權之口吻。我們以為這是鬼話,除去別有意圖,完全不對。那麼,中國受滿清奴化三百年之久,現在女人還穿著旗袍,何以滿清倒台後,漢人能可當權呢?」「台胞雖受五十年奴化政策,但是台胞並不奴化,可以說一百人中間九十九人絕對沒有奴化。」




在王白淵看來,陳儀的政策對台胞造成了極不好的心理影響:





「好像把台省看做一種殖民地,對台胞抱著一種優越感,使台胞與外省人,在不知不覺之中,漸漸發生隔膜。」⑥



行政機關暫由外省人執掌以利指導「訓政」,民意機關幾乎全部由台胞充任代表以利「被訓政」,陳儀的想法雖好,所造成的結局,卻是行政機關與民意機關的日趨對立。




「林江邁被打事件」發生後,民意機關未能與行政機關互信合作,將事情局限於法律範疇予以解決,最終演變成一場波及全台的運動,與陳儀的上述政策,有很大關係。




(2)經濟上,全力推行違背市場規律的「公營經濟」




完成日產接收後,台灣的糖業、電力、制鹼、肥料、水泥、紙業、機械造船七項,由台灣省和中央政府合資經營;石油、銅金、煉鋁,由中央政府獨資經營;煤礦、電機業、電工業、紡織業等12個行業,由台灣省獨資經營。



略言之,超過9成以上的產業,被控制在陳儀的行政長官公署手中,民營經濟的發展空間非常逼仄。

陳儀還成立了「專賣局」(指定物品必須按官定價格先賣給該局,再由該局對外出售,否則即被視為違法)、「貿易局」(辦理指定物資的進口、出口、配銷事務)、糧食局(負責制定糧價,統一收購餘糧)等機構。




陳儀的這種做法,也與他個人對經濟問題的認知有關。




陳深受蘇聯國營經濟的影響

。陳認為,要建設一個富強康樂的中國,首要之務是發展國家資本:





「現在已經不能依照資本主義國家的方式去發展生產了。我們應根據國父遺教,辦理公營事業,製造國家資本,來發展生產。這不是一件容易事情,因為在思想上有問題。一般人受了舊思想的束縛,以為發財乃是個人的事情,國家是不能發財的,國家發財就是『與民爭利』。這種錯誤的思想,實在因為他們把從前的皇帝和現在的國家混為一談了。」



30年代,陳儀主政福建時曾推行過上述經濟政策,結果造成糧價瘋漲、走私橫行。陳認為罪在奸商,而非自己的經濟理念有誤。




主政台灣後,陳再度推行相同的政策,結局亦相同:官定收購價格過低,導致生產者喪失動力(如糖農選擇將蔗田犁毀、石炭業主選擇歇業);官僚控制下的公營企業,貪腐成風效率低下(如專賣局長任維鈞貪污案)……




略言之,

陳儀的「公營經濟」政策,違背了最基本的市場規律。台灣失業人數暴增(超過80萬)、物價暴漲(化肥一年內漲了194倍)、出現米荒(台灣本是日本重點培育的糧農基地,1947年台灣米價高居全國第一)……




這些現象的出現,不能全部歸咎於陳儀——二戰結束後,各主要戰勝國均面臨著失業率暴增、物價飛漲的困境)——但

陳儀的「公營經濟」政策,對此類現象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政府以「競爭者」的姿態發展「公營企業」,而非以服務者、保障者的姿態與民眾共度時艱,也無疑地將自身推向前台,變成了民意宣洩的對象。



1946年,台胞曾向國民政府呈遞《台灣現狀報告書》,內稱:





「查日人統制素稱嚴密,尚且留台胞有經商餘地,俾得謀生,而我政府在台措施反不顧及人民福利,連日人留予台胞謀生之商業亦剝奪凈盡,此使台胞感覺祖國之剝削甚於日寇,而動搖其對祖國之信心,實得不償失。」⑦




惟陳儀仍相信問題出在奸商,並不願更改自己的經濟政策。




(3)蓄積已久的不滿,使「林江邁案」迅速升級為政治運動,喪失了法律解決的可能




陳儀在個人政治品質上,是一個嚴於律己、極為廉潔且懷抱理想主義之人。其為台灣制定的政治、經濟政策,動機是很好的,但實際效果卻形同暴政。




台胞本期望光復後,政治地位與正常國民無二;更期望擺脫日本的殖民剝削之後,經濟上能夠有所改善;但這兩方面的期望均告落空。

「二二八事件」爆發之前,台灣各級民意機構一再呼籲廢除行政長官公署制度,要求撤銷專賣局、貿易局;更有人在舊總督府繪製漫畫,後門一隻喪家之犬離開,前門一頭愚蠢之豬大搖大擺進來;……如此種種,均非為無因。




陳儀的施政失敗,在台灣社會醞釀了濃重的不滿情緒。這種情緒,使得「林江邁案」一開始就沒有機會走正常的法律途徑。2月28日,民眾已開始訴諸街頭抗議。先是鳴鑼罷市,包圍搗毀了專賣局台北分局,毆斃外省籍緝私員2人,毆傷4人,且搬出物資焚燒。後又衝擊行政長官公署大門,搶奪衛兵槍支並擊傷衛兵1名,衛兵還擊,造成1人死亡2人受傷,6人被逮捕。民眾稍後進佔台北公園內的廣播電台,向全省廣播,號召民眾驅逐各地官吏。3月1日,事件已經發展為全台灣範圍的政治運動。當天,民眾包圍鐵路委員會,試圖搶奪駐警槍支,駐警開槍,民眾頗多死傷。




針對外省人的暴力活動,也逐步升級,向全台擴散。

2月27日下午,台北已有人張貼「打死中國人」一類的的標語。至3月16日,除澎湖以外的台灣16個縣市,均發生了打死、打傷外省人、劫掠外省人財物、強姦外省婦女一類的暴行。很多地方的外省人被集中拘禁。

有統計稱,至國軍抵台之前,外省人死亡或失蹤470人(公務員72人,軍警130人,民眾268人),受傷2131人(公務員1351人,軍警397人,民眾383人),合計2601人。

對陳儀政府的施政持激烈批判立場的南京《大剛報》記者唐賢龍,在《台灣事變內幕記》一書中,所記載的外省人被殺案例,可謂觸目驚心。如台中煙酒專賣局科員劉青山,因被圍毆住院,次日晚,「十餘人沖入醫院,割去劉的耳朵、鼻子,挖出兩眼,再加毆擊,直至斃命」;再如,「在太平橋附近,外省小孩在路上被流氓抓住,一個人抓左腿,一個人抓右腿,將小孩撕開,屍體被丟到水溝里」……⑧







圖:台灣光復後首任行政長官陳儀,1950年因「通共」被蔣介石處死




多方勢力介入,台灣的歷史走向面臨失控




(1)部分台籍精英:要求改革省政,實行台人治台,乃至「軍隊台灣化」




在陳儀的立場,是希望儘快平息事件,為此他願意盡其所能對參與暴行的民眾做寬大處理。




3月2日,陳儀發表廣播談話,承諾對參與事件的所有人,政府將「一律不加追究」;已被捕者將全部釋放;傷亡者無論是外省人還是本省人,都將厚加補償與撫恤;並特別成立「處理委員會」,讓台籍民意代表參加其中。陳儀希望通過這些承諾換取台籍民意代表的信任和支持。




但台籍民意代表主導的「省處理委員會」,希望得到更多的東西。




3月6日,他們討論擬定了《處理綱要》32條,要求軍隊「暫時解除武裝」;立即制定「省自治法」,縣市長、縣市參議會在本年6月之前實施民選;省各處長須由在本省居住10年以上者擔任;警務處長及各縣市警察局長,均須由本省人擔任;一切公營事業的主管人須是本省人;撤銷專賣局、貿易局;……⑨




當晚,陳儀發表廣播談話,承諾改革行政長官公署為省政府,改組後政府各委員及廳處長盡量任用本省人士;縣市長預定7月1日舉行民選。這一談話,實際上是應允了「省處理委員會」32條的核心要求。




3月7日,「省處理委員會」又追加了10條要求。

這10條要求的主要內容是:本省陸海空軍應盡量用本省人;警備司令部撤銷;本省人戰犯及因漢奸嫌疑被拘者,立即無條件全部釋放;中央拿走的15萬噸食糖,須依時估價撥歸台灣省。⑩




這10條要求直接挑戰了中央政府對台灣的治權,尤其是「軍隊台灣化」一條最為激進。

當晚,「42條」被陳儀拒絕。後來,在武力鎮壓一事上的態度,陳儀遠較蔣介石更為堅決,與上述交涉多少是有關係的。




(2)台灣省工委等:號召武裝暴動,推翻國民政府在台灣的統治




上述「文斗」之外,亦有「武鬥」。




台灣省工委成立了全島性的武裝鬥爭委員會。在嘉義,省工委委員、武工部部長

張志中

率民眾包圍警察局,接收槍支,召開市民大會,募集志願軍,成立「台灣民主聯軍」,進攻憲兵營、軍械庫等,號召打倒國民黨,「組織民主聯合政府」。部分

高山族複員軍人

(台籍日本兵)也參加了對嘉義國軍的圍攻,這是嘉義國軍不得不長期困守機場待援的主因。在台北,地下黨人

李中志

向學生領袖陳炳基、葉紀東提供了武器,動員他們成立了「學生軍」,一度計劃攻佔省行政長官公署,成立「人民政權」。在台中,省工委秘密黨員

謝雪紅

組織成立了「二七部隊」,口號也是推翻國民黨政府——據鍾逸人披露,二七部隊的武器,主要是日軍離台時所藏匿的軍火,其數量足可武裝三個師,故當時除自用外,還「可以支援到板橋、虎尾、斗六和嘉義地區」。(11)原台籍日軍,亦結有「海南島歸台者同盟」、「若櫻敢死隊」、「暗殺團」等武裝組織,襲擊外省人。




(3)部分台籍精英:尋求美國支持,推動聯合國「託管」台灣




美國駐台灣領事館積極介入,欲推動台灣走向「聯合國託管」,使事件變得更為複雜。




美國駐台領事館副領事

柯喬治(George H. Kerr)

,於3月3日向美國駐華大使館遞送了一份141人簽名代表807人意見的「台灣民眾」《致馬歇爾將軍之陳情書》。請願書希望獲得美國的支持,以「切斷與中國之政經關係,假以適當年限迄台灣完全獨立」。




柯喬治其人,至晚自1942年以來,一直在鼓吹並運作台灣脫離中國之事。




3月6日,美國駐華大使司徒雷登致電馬歇爾,告知「陳情書」的內容,並稱:





「在嚴肅考慮後,領事館認定唯一實際的解決辦法是美國自己立即介入,或代表聯合國介入。」




另據《自由報》記者蔡子民、吳克泰等人稱,柯喬治還曾向台籍精英王添燈提議:





「如果台灣人要武器,他可以從馬尼拉送過來。」




蔣經國赴台秘密調查後亦認為:「親美派——林茂生、廖文毅與副領事Kerr,請美供給槍支及Money,美允Money。」(12)






圖:台灣省專賣局台北分局前被民眾焚毀的汽車




以上種種,促成國民政府派軍隊赴台




政治改革(軍隊台灣化、台人治台)、武裝暴動(推翻國民政府)與聯合國託管(終極目標是獨立),這三種訴求糾纏在一起,使「二二八事件」陷入一種難解的局面。





就制止針對外省人的暴行及恢復各市縣政府的運作而言,部隊赴台確有其必要;要挫敗有美國介入的「聯合國託管」陰謀,亦需要在台灣駐有相當數量的國軍。




遺憾的是,軍隊赴台後,很多台籍民意代表,在未經法律程序的情況下,即被帶走秘密處死,沒有留下任何文字記錄。

據二二八基金會截至2004年1月2日的補償記錄,事件中,本省人死亡673人,失蹤174人,1237人受到其他傷害(外省人傷亡未計入)。




歷史問題的和解,本就是困難的。如果歷史問題尚與現實政治存在牽涉,和解自然會更加困難。「二·二八」事件之於今天的台灣,正是如此。從惡搞蔣介石塑像,到向蔣介石棺柩潑漆,歷史問題仍在形塑現實認知,現實政治仍在曲解歷史本相。這實是一種無奈與遺憾。





圖:台北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




注釋


①《監察院閩台使署調查員鮑良傅等調查[二·二八]事件發生經過報告》,(台)人間出版社,1992,P296-299。②《林江邁之女 原爆人物談228衝突》,(台)《聯合報》A4版,2006年3月6日。

值得指出的是:1947年林明珠年僅11歲,2006年接受採訪時已70歲高齡。其回憶自難免存在偏差,但「林江邁之女」這一身份終究不容忽視。傳統說法有頗多檔案材料(如緝私人員所留存的口供)支撐,但同時也須考慮到,強調「合法緝私」,有助於當局在整個事件的解釋中佔據有利地位。

③轉引自:鄧孔昭,《試論台灣二二八事件中的民主與地方自治要求》,《台灣研究輯刊》,1987年第2期。④鄧孔昭,《陳儀與台灣光復初期的文化重建》,《台灣研究集刊》,2011年第1期。⑤可參見:黃朝琴,《我的回憶》,(台)龍文出版社,1989,P164-167。⑥王白淵,《告外省人諸公》,《政經報》社論,1946年1月25日。⑦褚靜濤,《陳儀與台灣公營事業的初步建立——兼論台灣發展民營事業的政策取向》,《南京社會科學》2003年第4期。⑧楊天石,《二二八事件與蔣介石的對策——蔣介石日記解讀》,收錄於《民國人物與民國政治》,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9。⑨《二二八事件處理大綱》,收錄於《二二八官方機密史料》,P130-136。⑩《處理大綱全文四十二條》,收錄於《台灣「二二八」事件檔案史料》(上冊),P254-255。(11)朱浤源、黃種祥,《駐台日軍投降後武器外流情況初探》。(12)王呈祥:《美國駐台北副領事葛超智與二二八事件》,(台)海峽學術出版社,2009,P264-294。






推薦閱讀




烏克蘭總統,為何要向大饑荒遇難者銅像下跪? 





蔣介石銅像變身「吸血瘧蚊」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短史記 的精彩文章:

貞觀之治的真相:一場無聊的表演秀
這部「國學經典」,為什麼如此油膩?

TAG:短史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