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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時候,我們都弄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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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婚年齡這個詞不知道是什麼時候出現的,法律上也沒有規定哪個年齡段是適婚年齡。網上搜了一下,結果如下:

法定結婚年齡不是必婚年齡,也不是最佳年齡,而是最低年齡。如果說,到了法定年齡就一定要結婚,那麼,到了平均壽命,是不是就得死啊?

一個人走過了風風雨雨,好像也不再那麼需要誰了,沒有那麼強烈的願望想要和誰在一起了。現在單身的人們喜歡用「單身狗」來自嘲,被秀了一臉恩愛,還戲稱為「虐狗」。我始終覺得一個人幸福與否和是否單身並沒有必然的聯繫。單身就不幸福?談戀愛就幸福?結婚了就是人生贏家?如果幸福是這樣來定義,那麼幸福豈不是太過於簡單?

網上看到了太多了相親、催婚的例子,春節回家六天相了七次親的小夥子不知道感覺如何,且不說相親是否成功,我只想知道小夥子是自願的還是被迫的?我不太反對相親,我覺得只要兩個人最後能夠幸福的在一起,何必去在意當初是怎麼認識的?如果你希望找到一個男(女)朋友,又沒有圈子去認識的話,相親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但就我個人而言,覺得相親就是「尷尬」,「尷尬」,除了「尷尬」,還是「尷尬」。我們都憧憬愛情,都希望一見鍾情,更喜歡臉紅心跳的感覺,而我感覺相親好像更多的是在談條件,所謂的合適,或者媒人覺得合適,不過是覺得物質層面的合適,所謂的門當戶對,不過是工作,家庭條件當對。而我覺得,兩個人在一起,大前提是一定要三觀一致。三觀一致不是說我喜歡海,你也一定要喜歡,而是我喜歡海,你不喜歡,也不妨礙我喜歡。而三觀不一致則是,我說我喜歡海,你卻說,淹死過很多人。

如果你認為我缺一個男(女)朋友,就給我介紹一個,那麼,我更希望你能認為我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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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車馬很遠,書信很慢,一生只夠愛一個人。

奶奶說他們那個年代,什麼東西壞了,都想修,現在的人只想換。我最喜歡的一個詞,叫「信仰」。因為有信仰,軍人保家衛國;因為有信仰,守邊數十年;因為有信仰,紮根山村教學生;因為有信仰,才能捨生取義;因為有信仰,才有了對愛情的忠貞。我們的祖輩,「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結婚前,可能雙方都沒見過面,這一過,就是一輩子。我們的父輩,絕大多數是相親認識的,這一過,不一定是一輩子了。我們這一輩,可能是上學時認識的,可能是網上認識的,可能是朋友的朋友,可能是附近的人,甚至可能是搖一搖認識的。如今的我們往往開始的很快,結束的也很快。好像戀愛談得很隨意,好像婚結得很草率,閃婚也閃離。離婚率逐年攀升,離婚的原因竟是如此奇葩,什麼挖鼻孔,打呼嚕,抖筷子,玩遊戲,甚至是給丈母娘轉賬沒有面!帶!微!笑!這簡直就是拿婚姻當兒戲,雖說婚姻不能將就,但兩個人在一起一定要互相遷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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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好的愛情,好的婚姻應該是對等的。「當媽式擇偶,保姆式妻子,喪偶式育兒,守寡式婚姻」,未免把男人說得一無是處。雖說女人在家裡都是小公舉,但你怎麼知道男人在家裡不是太上皇?不過從我身邊認識的人來看,無論是祖輩、父輩、還是年輕的一輩,我都覺得女性要比男性為這個家庭付出地更多一些。無論一個女人戀愛時如何作,結婚之後,都會成熟很多,為人妻為人母,不得不成熟。開門七件事,「柴米油鹽醬醋茶」。生活哪有那麼容易,無論男女。天價彩禮,房子,車子,票子,每一樣可能都會成為結婚的阻礙。我覺得婚姻不應該添加這麼多額外的東西,它也真的承受不起。戀愛就是我愛你,剛好你也愛我。結婚就是一個想娶,一個也想嫁,帶著身份證、戶口本,去民政局領證。而婚前婚後的區別,只是在法律上承認與否而已。一個人婚前啥樣,婚後就啥樣,千萬別指望用結婚、生孩子去改變一個人。

圖片來源於網路

一個人,想走就走,想玩就玩,想掙就掙,想花就花,想吃就吃,想睡就睡,想咋樣就咋樣,不必在乎那麼多,不必考慮那麼多,多麼悠閑自在。是有多想不開,才會去想談個戀愛?不是不鼓勵談戀愛,是要等得起,直到遇到真愛。

我始終在想,是有多愛一個人,才會願意和ta一起步入婚姻的殿堂?是有多大的勇氣,才會願意和ta一起去面對婚後的風風雨雨,雞毛滿地?

人們往往都是覺得到了該結婚的年紀就結婚,其實應該是遇到對的人才甘願放棄單身。

你要記住,沒有該結婚的年紀,只有該結婚的愛情。

無論如何,最終,我們都會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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