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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依法使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

韓國認為,軍人具有特殊性,承載著一般行業無法比擬的艱苦和風險。軍人為保衛國家和保護國民生命與財產,必須隨時做好流血準備,因而更需要犧牲奉獻精神,也更需要通過全社會的尊崇來培植和提升榮譽感。為此,韓國重視依法維護軍人合法權益,建立健全受到國民理解和支持的軍人及家屬物質待遇制度和支援保障機制,努力使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增強部隊吸引力、凝聚力和戰鬥力。

一、出台法規條例,依法保障軍人的社會地位

朝戰後,韓國重視軍人及家屬身份地位、優待撫恤、退役安置等立法工作,出台一系列法規政策,對軍人及家屬的工資、醫療、就業、求學等制度,做出詳細規定。

一是福利待遇法。2009年4月,韓國防部制定了《軍人福祉基本法》,從國家層面和法律角度,規划了軍隊福祉的未來前景,為系統和綜合推進福祉政策奠定了基礎。這是韓軍史上首個著眼未來、全面保障軍人及家屬福利待遇而出台的遠景法規。主要內容包括:基本福祉、家屬福祉、文化福祉等。

此後,相繼出台了《軍人福祉基本計劃一》、《軍人福祉基本計劃二》等配套計劃,對完善軍人報酬體系、實施軍人年金制度、推進士兵福祉、保障官兵住房、幫扶軍屬減輕困難等諸多現實問題,提出了具體政策和解決辦法。

二是軍人年金法。韓國軍人年金制度最初參照《公務員年金法》執行。為體現軍隊的特殊性,建立符合軍人職業特點的年金制度,1963年,韓國製定了《軍人年金法》,較《公務員年金法》更加科學合理。為構建穩定的軍人年金財政機制,將個人和國家負擔率由每月報酬的3.5%提至8.5%,並將年金增長方式由「與在職者報酬掛鉤」調整為「與消費物價掛鉤」,年金核算標準也由「最終報酬」變更為「3年內平均報酬」。年金制度使軍人生活得到了保障,並享受一定的福利待遇,解除了軍人對退役後老年生活的擔憂。

二、改善軍人待遇,營造善待軍人的社會氛圍

為反映出軍人的級別、任務、工作環境等特殊性,韓軍以國家級企業收入水準為目標,不斷調整和改革軍人的報酬體系,使軍人能夠享受高於社會平均水平的報酬。

一是薪金優厚。韓國將軍人待遇定位在社會中上等水平,建立每年漲薪一次增資機制。軍人薪金與政府公務員大體持平,但軍人可享受多種補貼和福利,因而其總收入要比公務員高出15%以上,享受同級公務員最高待遇。但與三星、現代、LG等骨幹企業及外企相比,還有一定差距。

為此,韓國防部提出逐步增加國防預算在GDP中的佔比,未來國防預算中日常運營費增加的部分,將首先用於改善官兵工資福利待遇,讓軍人有一份體面的工資收入。目前,韓國防預算的43%用于軍人的工資福利開支,最高時曾達到47%。

二是津貼繁多。包括軍人待遇津貼、家屬分居津貼、值班勤務津貼,以及艦艇出動津貼、航空飛行津貼、傘降人員津貼、特殊地區勤務津貼等。2010年起,新設飛行員延期服役獎勵津貼,每年1.12萬美元。廢止加俸限制,退役前可提升工資等級。新設9美元的士兵孝道休假費。大學入伍士兵服役期間,大學學費貸款可免除利息。另外,在軍人服務社可購買的免稅商品,由一件主流商品擴大到多件。

三是撫恤金高。2010年起,建立官兵休假、外出、外宿等免費傷害保險金制度,補償金最高可達14萬美元。新設「熱愛戰友保險制度」,服役期間因公死亡士兵,其家人可領取9.4萬美元保險金。

2004年,犧牲官兵分為戰死和普通殉職兩種,增加對戰死者的死亡補償金。2010年,修訂了《軍人年金法施行令》,提高了「殉職官兵死亡補償金最低金額」。針對在高危地區執行任務而殉職的官兵,新設了「特殊職務殉職死亡補償制度」,強化國家對捐軀官兵的責任。

三、建立支援體系,彰顯作為軍人的無限榮光

韓軍稱,軍人牽掛家庭會影響軍心士氣,軍屬困難已成為優秀軍人提前退役的主因。因此,必須完善優撫政策,為軍屬提供優質服務和特殊保障,以確保部隊穩定。

一是構建軍屬支援保障機制。韓國防部會同國家有關機構和部門,在全國建立了軍屬支援中心,形成了較為完善的軍屬支援保障體系,可向軍屬提供穩定的家庭福祉。2008年10月,韓國防部與保健福祉家庭部簽訂了向軍屬提供專門家庭支援服務協約,各地軍屬支援中心與駐軍聯手,開展「軍屬幸福支援服務」,為軍屬洽談文化教育項目,幫助軍人配偶解決育兒入托、子女求學和求職就業等問題。至2016年底,共建成18個育兒中心和105個軍隊兒童之家。

二是保障軍人子女入學教育。2008年以前,每年有450名軍人子女以特招方式升入大學。2010年起,特招擴大至初高中。目前,韓國所有大學都開設了軍人子女特招班。特招生入學時,可獲得一份祝賀金;優秀特招生在校期間,享受一定數額的「護國獎學金」。

2010年開始,軍人配偶和未滿20歲的子女升入大學後可享受學費補助,並可辦理學費無息貸款。遠離父母在外地上學的軍人子女實施寄宿制,在10個城市建立了12棟寄宿宿舍。另外,軍人未滿20歲的配偶和子女住院時,由國軍福祉團為其支付醫療保險金。

三是幫扶退役軍人二次就業。韓國防部設有國防就業支援中心,國家報勛處設立退伍軍人支援中心,各軍種設置就業支援洽談官,幫助退役軍人二次就業。廣開就業渠道,為高素質退役軍人提供公務員、教授等高級職位。

國防就業支援中心邀請名企負責人舉辦政策說明會、懇談會,利用網路、廣電等大眾媒體,展開多樣化宣傳活動。每年5月召開就業博覽會,利用地方各季度「招聘/求職日」,為廣大退役軍人提供就業和創業機會。至2016年底,國防就業支援中心在5年間共為退役官兵提供了4.5萬個軍內外工作崗位。

韓國通過上述法規制度的實施,目前已經建立起了比較完善、能夠充分體現軍事職業特點的待遇保障體系,為確保軍人能夠安心服役、獻身國防,夯實了保障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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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語智庫專欄作者 |劉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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