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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女人不改嫁會禍及他人

花蕊夫人

女性在離婚或者喪夫之後,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另嫁他人,這是受宋朝法律明文保護的,任何人不得阻撓。

包括皇帝在內的宋朝人,把女性再婚看得很自然,很淡定。太祖趙匡胤時,孟昶帶著妻子花蕊夫人來到京城。他死了以後,趙匡胤就把花蕊夫人納為嬪妃,並且極為寵愛。宋哲宗的生母、宋神宗的朱皇后,她的生父姓崔,母親改嫁姓朱的人家,她本人則由養父養育。哲宗皇帝繼位後,就給母親的生父、繼父、養父一起贈與官職。

宋孝宗年間有一位女性,先嫁給單氏,生了一個兒子,後改嫁耿氏,又生了一個兒子。後來,兩個兒子都做了大官。母親死後,兩個兒子因爭著葬母而相持不下,最終由孝宗出面為二人葬母。

您想想看,社會風向都是跟著上層轉的,上層社會尚且沒有把女性再婚看得大逆不道,理所不容,那平民社會的女性再婚肯定就更為平常了。史料記載了一位叫阿區的女子三易其夫之事:阿區的第一任丈夫叫李孝標。李孝標死了以後,阿區改嫁李從龍。不幸的是,李從龍又死了,阿區後來要再次改嫁梁肅。這下,第一任丈夫的弟弟李孝德不幹了,說:「你不能再改嫁了。」並且把此事告上公堂。當時處理此案的官員說:「阿區現在的丈夫死了,至於她再嫁與否,都是她個人的事情,官府不能干預。」

平民之中,甚至還有這種情況,給死去的丈夫服喪還沒到期限,就急著改嫁的。一位女子叫張宗淑,嫁給了襄陽城裡一個叫董二十八的秀才。秀才死了以後,她隨母親到了南陽,生了病。古時候人的科學常識有限,生了病並不一定會請醫生,有時候會請巫師巫婆弄些神神叨叨的東西來祛病。結果請來的巫師以董秀才的口吻警告張宗淑:「你不可再嫁。如果再嫁,我就殺了你!」估計張宗淑也是位性格強悍的女子,她大聲斥責:「我平生為你所累。如今你死了,還來纏著我,簡直不可理喻!就算我再嫁他人,與你何干?你死都死了,就別作孽了!」也許是被所謂丈夫的話刺激了,張宗淑後來隨著哥哥到揚州,服喪期限沒滿就改嫁了。您說這倒霉巫師可氣不可氣,不僅沒能阻止人家再嫁,還把人家陰陽相隔夫妻那點情分弄沒了。估計這位巫師是程朱理學的鐵杆粉絲。

宋朝的法律還規定,女子喪夫,如果她立志守寡,她的祖父母和父母有權力強令她改嫁。您可能還想像不到,如果不令寡婦改嫁,反而會授人以柄,成為別人攻擊的借口。

宋仁宗時,高官吳育有個弟弟,娶了媳婦。弟媳生下六個孩子後,弟弟去世了,弟媳婦決定不再改嫁。官員唐詢上奏皇帝攻擊吳育時,其中一條罪狀就是他沒有讓弟媳婦改嫁。

——馬驊《假裝生活在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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