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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中國歷代監察制度

轉自:吃瓜群眾岱岱

太史公曰:「述往事,而知來者。」歷史是最好的老師,很多眼下霧裡看花的事,放在歷史的鏡子前,卻可一覽無餘,畢竟,太陽底下無新鮮事,中國幾千年的歷史,早把政治的本質反反覆復的演繹了無數次。

往事越千年,魏武揮鞭。面對即將掛牌成立的GJW,各方眾說紛紜,不如讓我們回顧前世,探尋今生,從中國古代監察制度的發展變遷中,解構下政治密碼。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談中。

一、總綱

萬物相生而相剋,從權力誕生的那一刻起,對權力的監督也就誕生了,亦如監察制度。

監察制度的作用是維護國家利益和既有的統治秩序,是為保證國家機器正常運轉而設立的一項專門的「准司法」國家監督制度,作用十分重大,歷史源遠流長。

早在西方的雅典時期,就有防止執掌公共權力的人員濫用職權的「貝殼放逐法」法,可惜被雅典民眾們放逐的哲學家和野心家一樣多,也早在中國的西周時期,就設立了「言諫」的監督官職,當中國進入戰國時期,職掌文獻史籍的史官已有明顯的監察職能,如齊國權臣崔抒弒君後,被史官如實記載「崔杼弒其君」,崔連殺三個史官,仍有不怕死的史官秉筆直書,留下千古佳話。

隨著從中國步入大一統的中央集權時代,國家機器日益完善也日益複雜,監察制度也就有了長足的發展與較大的變化,我們這篇主要聊的,就是秦漢以降,中國古代監察制度的變遷。

一、漢承秦制

直通中央的地方監察機制

漢承秦制,古人皆雲,的確,百代都行秦政法,在監察制度方面,漢朝對秦朝也是一脈相承的。

六王畢,四海一,秦朝實行三公九卿制度,監察系統的最高長官為御史大夫,位列三公,與最高行政長官的丞相,和最高軍事長官的太尉並駕齊驅,官名御史大夫,機構名御史府,也叫御史大夫寺,掌握天下文書和監察。

漢朝和秦朝一脈相承,也是御史大夫,就是給他加了兩個副手,叫「御史中丞」,不過秦朝時期,中央對地方的監察是很到位的,派御史常駐郡縣,稱「監御史」,負責監察郡內各項工作,畢竟,秦國滅六國而建國,一直很注意對地方的掌控。

而在漢朝初期,這部分沒有了,西漢初廢除了中央常設地方的監御史,改由丞相隨時委派「丞相史」,監察各地。

畢竟,西漢建國初期,實行的是「郡國」並行制,地方上繼承秦朝的郡縣制,同時又分封諸侯王國,有很多諸侯國自成一家,所以客觀條件所限,中央對地方的監察機構,秦朝的是常設,漢初是不常設,秦朝是監察系統派出,漢初是行政系統派出。

經過文景持之以恆的削藩行動,到了雄才大略的漢武帝時期,漢朝的監察制度有了很大的進步,之前那篇《古有刺史制,今有……》就寫過。

漢武分全國為十三州,將原先由丞相派出的「丞相史」改為刺史,各州置刺史一人,而且刺史位在郡國之上,這和秦朝設立監御史地位與郡守、郡尉並稱的情況不同,相對秦朝拔高了一級,彰顯了中央對地方監察的權威性。

而且刺史不受丞相的制約,直接隸屬於中央的御史中丞和御史大夫,而兩個官職更不受丞相管轄,監察系統與行政系統地位平行,直接向皇帝負責。

刺史制度在西漢中後期得到進一步發展,對維護皇權,澄清吏治,加強中央對地方的監督和控制,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漢武奠定的監察機制,終西東兩漢,都沒有多大的變化。

錢穆在《中國歷代政治得失》中說道:「兩漢吏治,永為後世稱美。」對此不得不說,由漢武帝奠基的越過地方一級監管直接上通中央的刺史監察制度,助力不少。

當然,反者道之動,世界唯一不變的是變化。刺史後來威權坐大,中央地方的事權又混雜,逐漸變為凌駕於郡之上的一級地方一級的行政長官,失去了監督地方的作用,改稱州牧,掌一州軍政大權,在三國軍閥混戰時期,終於異化。

比如西涼刺史董卓,豫州牧劉備,即該省省長加最高司法長官加軍區司令,彼時,中央對地方的監察制度,已宣告瓦解。

漢武帝除了設立影響深遠的刺史制,還有一項很重要的動作,那就是開後世特務政治先河的「繡衣使者」:

漢武帝時期,中國出現了一支秘密警察,這些人身穿繡衣,手持節杖和虎符,四處巡視督察,發現不法問題可代天子行事。

西漢繡衣使者作為中央的重要「使臣」,奉詔督察各地,一度非常活躍,甚至「威振州郡」,地位顯赫。

繡衣使者」前期的職責主要是奉命「討奸」、「治獄」,督察官員、親貴奢侈、逾制、不法的事。後來,隨著形勢變化,「繡衣使者」又有了「捕盜」的職責,也就是鎮壓農民起義。

這個「繡衣使者」可是開了後世特務政治的先河,不管是武則天時期的的「內衛」,還是經常被搬上熒屏的明朝「錦衣衛」,還是神秘的雍正「血滴子」,這些機構都有當年漢武帝「繡衣使者」的影子。

值得一提的是,漢武時期有個叫王賀的繡衣使者,他為人厚道,常常豁免犯人,而別的繡衣使者如江充等人,常常一個案子就株連萬人,因此不「稱職」的王賀被免職,這個人在丟了官帽後,自我解嘲的笑道:

「吾聞活千人有封子孫,吾所活者萬餘人,後世其興乎!」

也許真的是善有善報吧,免職自嘲而去的王賀,後世出了一個曾孫,名字叫王莽……

二、魏晉南北朝

以監察為名行權斗之實

魏晉南北朝時期,是中國繼春秋戰國時期後,又一次的長時間大混亂時代,對這個時代的分析認知,中國無出陳寅恪之右者,這裡十分推薦大家看陳先生的大作《魏晉南北朝史講演錄》,乾貨十足。

不愧為「三百年來第一人」。

如同要從中央與地方關係的角度來看秦漢時期的監察制度,關於魏晉南北朝時期的監察制度,要從權力鬥爭的角度看。

魏晉實行九品中正制,中國步入士族政治時代,所謂「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是也,皇權一方面依賴於世家大族的支持,一方面又要防範限制世族的坐大威脅統治,兩晉皇權與門閥士族的相互鬥爭與妥協,使監察制度成為二者博弈的重要政治場合。

魏晉之後的長期時間內,都明確規定了大士族不得為御史中丞執掌監察系統,相對應的,監察系統成了寒門子弟的綠色通道。

唐朝人李延壽編寫了一本《南史》,裡面專門列有「恩幸傳」,收錄了受南朝皇帝寵愛的人,一共有二十多個人,毫無例外的,這二十多個人都是寒門出身,後來都做了高官。

古時如此,今時亦將如此。

除了在中央權力上扶持寒門勢力,在地方權力上,南朝皇帝依然靠寒門勢力平衡政局。

最典型的莫過於南朝的「典簽」

南朝多派宗室子弟以諸侯王身份出鎮州郡,擔任地方軍政長官,以拱衛朝廷。

同時,為防範宗室子弟及地方官吏坐大,更派遣寒門出身的親信官吏出監地方,牽制宗室子弟及地方官吏的權力,這種監察地方的親信官吏被稱作「典簽」或「簽帥」。

典簽原是處理文書事務的小吏,職位很低,但當他們被安插在州郡,行使監察地方權力時,便成了皇帝的耳目之官。

古人有一句話很精闢「秩卑則其人激昂,權重則能行其志」。典簽秩卑而權重,諸侯王一舉一動都受到典簽的監督,地方官吏向中央朝廷呈奏的公文必須典簽副署,當時的武陵王在典簽的管制下,曾泣告其母道:「兒欲移五步而不得,與囚何異?」

怪不得時人稱:「諸州唯聞有簽帥,不聞有刺史。」

「秩卑則其人激昂,權重則能行其志。」面對士族門閥,皇權選擇了借寒門以壓之。

典簽制是寒門庶族興起的產物,是南朝統治者強化皇權,加強地方監察的重要措施。用典簽監察諸王,權力集中於皇帝一人,但也造成骨肉相殘以及損害地方自主性,更重要的是,典簽自身腐敗無人可制啊。

史料記載,南齊永明8年,南兗州的典簽叫劉道濟世的,被檢舉揭發貪污腐敗高達百萬兩,齊帝怒,殺之,永明9年,還是南兗州的典簽,叫何益孫的貪污百萬兩,齊帝震怒,又殺之。

同一個地方,同一職位,相隔一年,兩隻老虎,真是前腐後繼,殺之不絕,典簽制拿來制約宗室和地方是可以的,但它導致的腐敗問題無法可解,成了另一個問題,因此到了梁武帝,終於下決心取消了典簽制。

南北朝時期,皇權為了為了進一步集權與監察百官,還實行了「聞風奏事」制度。

「風聞奏事」,就是舉報人可以根據傳聞進行舉報,不必拿出真憑實據,也不署名。

「御史台不受訴訟,有通辭狀者,立於台門候御史,御史竟往門外收采之,可彈者略其姓名,皆云:風聞訪知。」

魏晉南北朝時期,不管是監察系統成寒門子弟的綠色通道也好,還是中央對地方實行典簽制也好,還是首創的「聞風奏事」制度也好,本質上,都是皇權制約各方勢力的政治手段,是皇權與世家大族的權力博弈,用陳寅恪先生的話總結就是:

看南朝的官制只有從階級的變動去看,才能看清楚。」

三、唐宋風流

監察機制於漢代,重點傾向於處理央地關係,於南北朝,重點傾向於處理皇權與士族的關係,到了唐宋,重點傾向於皇權與百官的關係。

唐朝監察制度的亮點在於完善的諫官體制, 三省六部制的門下省,主要職責是匡正政治上的得失,以諫諍為任。門下省置散騎常侍、諫議大夫、補闕、拾遺(其中右補闕、右拾遺隸屬中書省)、給事中等職,舉凡主德缺違、國家決策,皆得諫正。給事中掌封駁複審權力。

我們熟知的詩人杜甫,曾任左拾遺,屬門下省,詩人岑參,曾任右補闕,屬中書省,居右署。所以世人有稱杜甫為杜拾遺,杜拾遺和他的同僚岑參作詩唱和,岑參發牢騷,寫這麼一首詩:

聯步趨丹陛,分曹限紫微。

曉隨天仗入,暮惹御香歸。

白髮悲花落,青雲羨鳥飛。

聖朝無闕事,自覺諫書稀。

諫書稀的情況可以在唐代發生,在宋代可不行喲。

因為宋代有一個很變態的制度,叫「月課」。

宋代規定:

1、諫官每月必須向奏事,至少一次,稱「月課」。

2、諫官上任後百日必須有彈劾,否則就要罰俸和罷官,罰俸的錢叫為「辱台錢」。

這讓人聯想到銷售:

1、銷售每月必須開一單,至少一單。

2、銷售轉正後必須要完成銷售計劃,否則要罰工資和開除。

這是「諫官銷售制」啊,宋朝皇帝莫不是想把諫官培養成銷售?

無怪乎宋代的諫官天天找人撕逼,終宋一代,文官集團之間傾軋不斷。

史學界評價,宋代的開御史濫用職權之例。

都說宋代是最尊重讀書人的朝代,但皇權集權的本性是不會變的,所以讓文官們彼此撕逼吧。

四、明清對宗室子弟的管理

明清兩朝的監察制度在唐宋基礎上進行了完善,主要是設立了六科給事中。

明清都設置過六科給事中,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旨在加強皇帝對六部的控制。六部各設都給事中1人,左右都給事中各1人,給事中若干人。凡六部的上奏均須交給事中審查,若有不妥,即行駁回;皇帝交給六部的任務也由給事中監督按期完成。

太祖曰:支部要建在連上。

某人曰:網信辦要開在公司里。

明清皇帝曰:監察官要到六部去。

這裡不多展開,因為明清時期,更具有借鑒意義的,是對宗室子弟的管教。

皇親國戚是最難管的,但皇親國戚又不得不管。漢武帝設立的繡衣使者的工作責任之一,就是看住那些皇親國戚有無違法亂紀現象,當時的江充就是搞皇親國戚起家的,而明清關於皇親國戚的管理,對我們更有借鑒。

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是窮苦農民出身,這類人吃了一輩子的苦,最不想兒女吃苦,所以老朱對他的家人管的很松,一開始明朝是設立了宗人府的,一個專門管理皇家宗室事務的機構,除了皇室成員的封爵、婚嫁、安葬等,還有對宗室子弟的管教監督,宗人府機構人府多由勛戚掌事,最高長官號為宗人令,由宗室里高資格有名望的親王郡王擔任。

但明朝未能善始善終,永樂之後,宗人府事權都移交給禮部,宗人府名存實亡。而負責管教宗室子弟的,也由親王郡王變成了禮部尚書。

換成禮部尚書管皇親國戚,這個是明顯是管不了也不敢管的。

而在清朝,宗人府一直延續了下來,和內務府並立為大內兩大重要機構,我們熟知的清宮戲裡頭,康熙的兒子里,那個一團和氣的八爺,就長期擔任過內務府總管,而四爺雍正,號稱冷麵王爺的那一位,就長期擔任過宗人令,執掌宗人府。

也許是有著宗人府的工作經驗吧,雍正即位後刷新吏治,首先就選整頓享有特權的八旗子弟。

雍正元年六月,命京師(北京)八旗兵無恆產者,移駐熱河喀剌河屯樺榆溝墾田。

雍正二年四月,命左右兩冀各立「宗學」一所,撿選宗室四人為正教長,十六人為副教長,分別教習「清」「漢」書。

二年六月,又命內務府餘地一千六百餘頃,及入官地二千六百餘頃,設立井田,將八旗無產業人,自十六歲以上,六十歲以下者,派往耕種。

………………

我們所聊的中國古代監察制度,是不能置皇親國戚於不顧的,因為在中國古代歷史中,他們作為利益集團的存在是如此的客觀與顯眼,他們對政治朝局的影響亦是如此的客觀與顯眼,因此對他們的監督管制更應該制度化、常規化。

明初設立的宗人府未能堅持,在清朝卻得到了比較有效的執行,冷麵阿哥雍正,當年在戶部追虧空,逼得皇子上街賣家當還錢,在即位後的第一年,又冒著重重阻力開啟了旗務的整頓,不得不說,禮部尚書是管不住那些皇親國戚的,這事啊,還得冷麵王爺來

五、小結

中國歷史蔚然大國,本文只是對歷代監察制度的漫談,上不了方家法眼,聊供諸位一笑。

文章主要是這幾點:

1、秦漢時期監察制度的設計,偏重於央地關係的博弈。

2、魏晉南北朝監察制度的設計,偏重於皇權與士族的博弈。

3、唐宋明清時期監察制度的設計,偏重於皇權與官僚集團的博弈。

關鍵的矛盾不一樣,劇本也就不一樣。

述往事知來者,我們主要知道的是這三點:

1、為了更好的行使監察權,中國曆朝歷代,都將監察系統與行政系統同級並行,在這一點上,即將到來的GJW,會和一府兩院同級,這只不過是回歸了歷史常態,我們不要大驚小怪。

2、每一次監察制度設計創新的背後,都有權力的博弈與較量,在這一點上,對即將到來的GJW,我們要有認識準備。

最後一點是:

當國家與資本同向,我們將迎接復興的黎明。

當權貴與資本合流,我們將陷入無邊的黑暗。

新時代的中國,我們不僅需要GJW,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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