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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里的這個女人又黑又丑,為何有男人至死還想娶她,嫁給他漂亮的還不願意!

文丨張溥傑

《聊齋》中的故事主角,大多是美女配窮酸書生,因而蒲松齡老爺子廣被人詬病,說其是直男癌的意淫。對此無需為尊者諱,坦而言之,原著中確實不時閃爍著這種思想。

但是也有幾篇文章,是反其道而行之,《喬女》就是其中之一。題目即為故事主角——一個又黑又丑、豁鼻子、還瘸條腿的喬姓女子,到了二十多歲還沒人提親。要知道,在那年頭,但凡是女子基本上都是不愁嫁的。

後實在沒辦法,喬家只好將女兒嫁給了同縣的一個四十多歲、剛喪偶的男人,更慘的是,這男人家裡還窮,基本上沒花什麼錢就把醜女娶了回去。老就老吧,窮就窮吧,反正自己條件也沒多好,能過日子就行。大部分女人,求的不就是個安穩的家庭么。

但命運似乎有意捉弄喬女,在其剛生下個娃兒沒多久,就連這又老又窮的男人也一命嗚呼了。原本米缸比臉都乾淨的家裡,這下連米缸都沒了。

無奈之下,喬女只好向娘家求救。常言道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而喬女更像是丟出去的不可回收垃圾,娘家人二話不說擺擺手,你給我趕緊走。走投無路的喬女只好自己動手豐衣足食,紡織度日。

花開兩朵各表一枝,就在此段時間,有個孟先生也同樣遭遇喪偶之痛,淪為鰥夫,撇下個剛滿周歲的兒子嗷嗷待哺。看著兒子天天哇哇的哭,孟先生就著急續弦,可是媒人一連提了好幾個,他都不太滿意意。

想必這孟先生的條件應該不錯,要不然怎麼會好幾個都入不了法眼呢。就在此時,偶然間看到了喬女,剎那間怦然心動。連忙暗中托媒人前去傳話,原本以為好事不難。不料喬女卻不同意,跟著孟先生的確是不用再忍飢挨餓了,但是我又丑又黑又瘸,他圖我什麼呢?而且,我為我能從一而終感到驕傲。

說到這裡,估計又會有人跳出來批判了。看吧,還是難逃封建思想的桎梏,什麼存天理滅人慾啦,什麼一女不事二夫啦。其實我倒不這樣認為,在《聊齋》之中,他嫁者比比皆是,蒲松齡也並未對此說三道四,只能說,矢志不渝是喬女的個人信念罷了。

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越是如此,孟先生越覺得喬女真真是個百里難尋的好女子,不以貌取人實屬難能可貴,但他卻幹了件矬事兒——托媒人拿著錢去喬女娘家提親了。

她的父母對此當然是樂不可支,沒想到這不可回收垃圾還能賣錢啊。出嫁都沒去一趟的喬母,顛著兩隻三寸臭腳,晃悠著臃腫的身材,活似一隻企鵝的到女兒家,執意要她嫁給孟先生。

對此喬女自然是不願意,喬母沒有辦法,轉身托媒人告訴孟先生,我把小閨女嫁給你行不。看來孟先生的確出手闊綽,要不喬母怎麼連漂亮的小女兒都甘之如飴的奉上。到手的錢,白花花的銀子,退回去無異於割肉。

對此,孟先生的家人,當然,除了他那位亡妻,其實也就剩老母親和兒子,都表示很高興,誰不喜歡好看的皮囊呢?——孟先生不喜歡,他堅決不同意。

事情就這麼膠著之際,孟先生突然也一命嗚呼了。至此,我們不難理解,這麼做其實都是有原因的。對於自己的身體狀況,孟先生多多少少都會知情。美色於他如浮雲,這個時候只想找個心眼不錯的。不過這麼說,也有點小人之心。相較之下,孟先生更愛她純善的內心吧,

孟先生死後只剩下高堂老母與幼崽,不菲家產免不了賊人的惦記。一來二去,不僅連家裡的東西都所剩無幾,就連田產也被瓜分得差不多了,更可氣的是那些僕人,也做起了家賊。

老婆子抱著孫子惟有以淚洗面,別無他法。喬女得知以後,便去孟先生生前要好的一個朋友那兒,悉訴衷腸,表示雖然當初拒絕了他的求婚,但心裡還是對其頗有好感。最後請這位朋友幫忙揮毫潑墨,寫下一紙訴狀。

喬女前腳剛走,地痞無賴後腳就到了那位朋友家裡,並威脅如若敢動筆,那就白刀子進紅刀子出。那位朋友立馬慫了,當即表示不敢不敢。而喬女左等右等不見動靜,得知原委後火冒三丈,一是氣無賴無法無天,二是氣那位所謂的朋友也忒膽小了點兒,還是至交呢,於是決定自己挺身而出,一紙訴狀告到縣官那裡。

喲呵,你來告狀,可以啊,請問你是孟先生的什麼人?不問案情,先問問來者何人,這縣官也是可以的。對此,喬女絲毫沒有膽怯,斷案憑的是法理,你管我是誰,就是路人甲也該說句公道話。自從當官以來還沒遇到過這麼犟的,敢這麼和本官說話。縣官當即將這又黑又丑的潑婦趕了出去。喬女傷痛欲絕,真真是當成自己家事兒來辦。這事兒感動了當地的一個鄉紳,好在這鄉紳德高望重不混蛋,幫助喬女前去伸冤。至此,正義才得到弘揚,孟家的財產也被追了回來。

你看你那麼為孟家盡心盡責,乾脆住在孟家得了,從此衣食無憂。偏不,喬女把孟家門一鎖,孟先生老母及兒子全都接到自家去住,衣食用度,都是和孟母一塊兒去孟家取,但是喬女及兒子所持所穿所用,全都是自家的,絕不佔孟家一丁點兒便宜。

在喬女的含辛茹苦下,孟先生的兒子終於成才。富貴以後的小孟,也不忘本,出錢給喬女的兒子娶妻,並暗自里給他買了一百畝地。當然,小孟也不是沒有私心,那就是希望喬女百年以後能和自己的父親葬在一起,生不能做夫妻,死後就在一起,但喬女還是想跟原配葬在一塊兒。

後來喬女病逝,小孟先生買通了喬女的兒子,讓她和自己的父親孟先生葬一塊兒。然而到了下葬那天,棺材忽然變得十分沉重,喬女的兒子七竅流血,倒在地上怒斥,不孝之子怎能賣掉自己的母親。無奈之下,他們只好把喬女和原配葬在一塊兒。

前面已經說過,喬女心中堅守「不事二夫」的信念,因而不願嫁給孟先生,但是孟先生能夠透過皮囊看到她內心的純善,讓她感動不已,引為知己,「獨孟生能知我;前雖固拒之,然固已心許之矣。今身死子幼,自當有以報知己」,換句話講,精神上她早已經與孟先生合二為一了。(張溥傑)

作者張溥傑,著有《民國情事:此情可待成追憶》(新華出版社),未經許可,嚴禁轉載!

本文為一點號作者原創,未經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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