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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愛字,是民族的天性!

中國人愛字

周汝昌/文

中國人愛字,是民族的天性。老百姓也知道珍重字跡。農民父老不識字,過年也講究貼大紅「年對」,還得找位會寫的,不肯「湊合」。現今人更不知的:當初時常可見貼著「敬惜字紙」的「告白」,放個扔廢紙的器物,不讓帶字的紙落到污穢之地。我幼時就受母親教誡:「字紙」不許作穢物用。

為什麼這樣?對字特有感情的緣故何在?說法不一。當然又會有批判家說這是「封建思想」事實上,漢字本身有其獨具的神秘力量。題了字的器皿,比無字的效用大得多,價錢也貴。字有魅力,有靈驗貼上吉祥字句的春聯,會給家門帶來喜氣,這是人們的共識。

中國人愛字,是愛自己的文化。人的思想感情,傳達、表現,都有賴於字。 一張畫,沒有字,像人沒有眼睛。字有形象美,聲美,組織美,聯絡美。

中國人愛字敬字,還因為字能生「效」,比如拿現代生活方式和法律觀念來作比,一個簽字手跡就具有「生效」的作用。這是世俗物質的一個層次。若推之於精神世界、靈慧活動的另一層次,便發生字在那一高層次中的唯一無二、無法仿造的法律上審證的那種「效應」,道理不殊。所以,「字」是一種「通靈」之標記。這一層,因非常人所識所究,故不受重視,甚或被貶為「迷信」之列。

字,裡面蘊涵著書寫者的精神靈氣,俊秀才華,氣質風度,這又是真實不虛的道理。

字,確實有「繁衍」孳生義,例如「字」的本身「造字」構成,就是一間房屋內有「子」孫。再如,古漢文里女子嫁人,叫做「字」某某。這兒豈不也就是結合、生育的含義。是以,字是生,是活,是發展,是衍殖。

既然如此,要把字學好寫好,是每個中國人必須完成的課業,亦即「及格」的國民文化教養。

漢字,有人哂笑是「格子字」,或曰「方塊字」。會寫字的,一個字筆畫再多,也不出「格」,也不顯「擠」;筆畫再少,也不見單薄,也不顯「空」。「方塊」是個民族審美「單位」,十分重要。中華的「田」就是方塊。建築也是方塊。「四面八方」,「天地六合」,數字八與六也是由「四方」作為基點。「方塊字」有何可哂?難道必須改為「洋字」才「進化」了?

詩曰:中華漢字幾人譏,不重東文只重西。可惜心迷外國好,洋文方是上天梯。

據我所聞,若干習書之人,「寫」了大半輩子的「字」,並不懂得這個寫是什麼意思。

有一回,我「考試」一位喜愛書法的友人,問他說:「你天天練寫字,到底怎麼才是『寫』的真諦?」他聽了,愣住了,半晌說:「寫?不就是用筆向紙上畫筆道——寫成漢字嗎?」

我說:「老兄說了半日,把『寫』說上三遍,還是一點兒也沒講出『寫』是什麼,怎麼回事。」他有些「覺醒」了,嘆了一聲,「哎呀,糊塗人,只知傻練,總不曾去想這個……您給說說。」

以下是我對他說的,大略摘記在此要想懂這個「寫」,先須懂點中華文字訓詁學。今日不想向你引經據典背古書,只須簡明一句:「寫」,原與「酌」為對,都是飲食之事。酌是液體,如酒漿類,曰斟曰酌——從一器中倒入另一器中之動作也。寫,是硬體食物的事,把原盛在一器中之食物傾倒在另器中,這就叫「寫」。古禮,尊者賜食,是原器即吃抑或須傾倒在自用之器中方可進食,都有規定。

你看詩聖老杜詠櫻桃的詩:萬顆勻園……數回細寫……那「寫」正是說把小櫻桃由一個筐筐倒在一個盤中,或須從幾種不同盛具中多次傾倒——這叫「寫」,「寫」,加「水」邊,加強了「流暢」的意義、神情。

字叫「寫」,最忌描。小童習字,大戒絕不許描!寫壞了不責,一描改就呵斥。描與寫,絕大分別,而今日文藝家動言「描寫」,不復理會中華古義了。描是「依樣葫蘆」。「描花樣子」,是刺繡工序,與「創作」大異。「描眉畫鬢」,也可曉知是「化妝」的慢而細、重而復的「塗抹」動作。

這樣的「動作」,是書法的大忌,不可!

劣書惡札,如「運算元書」,如「痴凍蠅」,如墨豬就都是「非寫」,只是「描」、「抹」、「畫道道」、「堆筆畫」……而中無「寫」的用筆之成分在。

當然,「春蚓秋蛇」,繚繞糾纏的假草書,貌似「寫」了,而中無筆意使轉,抑揚頓挫,那也並非真「寫」。

畫分工筆與寫意。這「寫」又進了一步,但關鍵仍在筆須有「意」。無「意」者還是個「描」,連照貓畫虎都不夠。即此可悟,學書而首務基本功,基本功有了根底,就要從「寫」上開始領會,下功夫了。寫,當然不是「亂來」,無須多贅。

今人恐亦不知,「寫」在藝術上不限於書法;吳越古史一段佳話:越王勾踐破吳得勝,感念范蠡之大功,命以「精金」(即良銅)寫范之狀貌!

這就是今日的雕塑——哪個雕塑家還能記得他的「本行」是個「寫」嗎?

今人奇怪:雕塑講究肖似,如何是寫?

拙見以為,書學專家們,多給愛書而習學未深的新秀講講自己筆法上的心得,匡正流行的並不足為訓的習氣和假相,而不宜太多地述說「常識」、「舊聞」,也不宜只喜撰寫鑒定真偽的文字——那會將刊物引向「古董眼光」和文物考辨上去。學人士子,最渴望的是「知識性」以外的更為豐富的實踐體會、學書歷程、認識的提高、流弊的警戒……這對目前書壇的興旺與不斷前進,會有更大的裨益。

中華的文學理論史上,重要的一條就是「文各有體」。晉代陸機作《文賦》,南朝劉勰著《文心雕龍》,都把「文體」的區分和特色放在重點上。專家謂之「文體論」。比如作一篇莊重的頌德碑文,絕不會也不能與逍遙自在的隨筆紀事小品寫成一般「味道」。它可類推。此理易曉,但也有不大明了的寫作者,筆下的文境,千篇一面,難分彼此。所以還可以講上一講

其實,藝術也莫不悉然。習書法者,也要知道「書各有體」。

「體」是什麼?體裁、體制、體統、體式……場合、對象、功用等等之不同,就約定了「書體」的各異(書體,在此不指篆體、隸體、草體……而言)。

比如,你給友好寫一紙書札,不但內容詞氣,就連字跡也必然與你給某某大廈題個匾額不是同一「書體」。

不只如此,同一個「實物」,拿碑來說,碑額、碑文、碑陰,「書體」即各有其「個性」,不會混而不辨。

這樣,就會恍然:給人家寫副大對聯,不僅僅是曉得須換「大號」筆,也還得明白宜寫何等書體。——比方,儘管《蘭亭》的行書名垂千古,難以逾越,可是你若將其中選字放大幾十倍組成對聯懸在大廳正面堂皇之處,卻不一定「受看」。何也?因為《蘭亭》者,只是一篇詩集的序稿,即席信筆,乘興而書——那與題聯匾是太不「合套」了。

此理雖不難明,「問題」仍然發生:至今仍有人效法清末的「碑派」書家的習氣,寫個便箋,也是「龍門二十品」的翻版……看了令人實在感覺不大自在。

這類問題,應該與另一樁中華文藝理論傳統結合起來思考參會——即藝事有「驚四筵」與「適獨座」的大分類。這不是哪個好壞高下的「比較」,是各有所長,各有所用,是「藝各有體」的道理。

習書之人,若年較少,工力嫩,又想「速成」,便容易走上追求「驚四筵」的路子。大筆一揮,「氣勢」張皇,若當場表演,便可使「四筵」叫好稱雄。這種學書之道,不可為訓。

清代宮廷里絕不去「請」鄭板橋寫大殿上的楹聯「秋從夏雨聲中入,春在寒梅蕊上尋」。板橋有絕句云:「蠅頭小楷太勻停,常恐工書損性靈。——急限彩箋三百幅:宮中新制錦幃屏。」這就鮮亮地道出了「書各有體」的「原則性」。

「驚四筵」的審美享受較難持久,轉頭已盡;「適獨座」的魅力全在味永涵詠愈出。

我作童子時,受板橋影響不小,學他的詞,仿他的字;家裡的木聯匾多是他的佳作。他的字糅合了漢隸、蘇、黃,黃的成分尤重,甚至也有石濤題畫字的影響。毛病是太作態,「伸胳膊踢腿」過了火,但確有其長處。不可沒也。然而不可學,學不好渾身是病。

我自幼習書,學仿的太雜亂了:顏、柳、歐、趙,魏碑名品幾乎每品都臨過;後來臨褚,習唐人寫經。最堅持的是學右軍的筆法。右軍不是「崇拜偶像」,是千古最善於用筆的書家,稱之為「聖」,洵不為過。《蘭亭》一帖,難望以它來「驚四筵」;但在「獨座」之際,愛玩令人忘倦,其筆妙極。但勿忘記:此文稿書體也,右軍之兼擅,亦不以一帖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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