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集 本體論論證
信理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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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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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體論論證
導讀
現在播出的是基本神學第十五課,在第十四課里,我們講了從道德律證明天主的存在,今天,我們要講的是本體論論證。
思考
本體論的論證思想是什麼?
安瑟莫的萊布尼茲論證思想是什麼?
笛卡兒的萊布尼茲論證思想是什麼?三角形和天主存在有什麼關係呢?斯賓諾塞的本體論論證思想是什麼?數學怎麼能證明天主存在呢?萊布尼茲的本體論論證思想是什麼?
人們對本體論論證有什麼反應呢?赫斯安的論證,怎麼證明天主的存在呢?
本體論論證錯誤的原因是什麼?
否定神的無神論所提出來的反證是什麼?
學習了四種理性證明天主存在的論證後,得出的結論是什麼?
神父:您好,在前面三課里,我們分別探討了,人用理性去證明天主存在的論證,像多瑪斯的五路論證,目的論的從世界有明顯的設計,證明天主的存在,以及從道德律證明天主的存在。現在,我們要講的是本體論論證,這是「基本神學」這個單元的最後一課,下面我們要分四部分來探討,這四部分是本體論的論證、本體論論證的錯誤的原因、否定神的本體論反證,最後作一個結論。在本體論的論證方面,本體論論證是由安瑟莫開始的,他主張既然人有一個對「絕對完美的存有」的概念,或對「必然的存有」這樣的概念,那麼,就要求有這樣的本體存在。
學生:請問神父,什麼叫做既然有一個絕對完美的存有的概念,就要求這樣的本體存在呢?這是不是說,人先有某種概念,才去證明它的存在呢?
神父:我們先來看看安瑟莫的論證,他提出的第一種論證,是根據一個絕對完美的存有,以及對它存有的預知性。什麼叫做對絕對完美的存有的存在的預知性呢?按照定義,無論相不相信神的人都知道,人沒有辦法用理智對神真正的了解,因為神比人的思想更偉大,神存在於哪裡呢?神可能只存在於人的理智之中嗎?或者同時存在於人的理智中和理智之外,這兩種情形是不一樣的。
學生:神父,我不太懂您剛剛說的,請您再解釋一下好嗎?
神父:好的,說神只存於理智中,和同時存於理智中以及理智之外的不同,這好比說,一幅只存在畫家心靈中的畫,和一幅存在畫家心中,又存在畫布上的畫是不一樣的。
學生:神父,我懂了,存在中理智的只是概念而已,就像畫家把心中存在的畫畫出來,那幅畫就是概念的本體了?
神父:不錯,所以安瑟莫認為,神存在人的理智中,又存在理智之外,要比只存在於理智中更偉大。由這樣的推理,神必然存在,而且,同時存在於人的理解中和理解之外。安瑟莫所提出來的第二種論證,是根據一個必然的存有,它不存在的不可信性。
學生:神父,什麼是「必然存在」,「它不存在的不可信性」…,好難懂。既然「必然存在」,為什麼又說「不存在的不可信性」呢?
神父:這意思是說,邏輯上,我們不能否認一個必然存有的概念,也不能否認必然存有中必然的事物,而且,在邏輯上,一個必然的存有的概念,也是必然真實的存在,因此,我們不能否認一個必然的存有的存在。
學生:神父,這是不是說,既然有「必然的存有」的概念,那麼,「真實的存在」是必然的。
神父:不錯,這是安瑟莫的兩種論證,他要證明的是既然有一個絕對完美的存有,或必然存有的概念,就有這樣的本體存在。下面,我們再來看看另一位學者,笛卡兒的論證。笛卡兒認為,就像三角形的存在,和三角形的本質是分不開,三角形的不會變的本質是,三角的,三個內角等於兩個直角,只要世界有一個三角形,就沒有辦法和它的兩個本質分開。
學生:請問神父,三角形和神的存在有什麼關係呢?
神父:按照笛卡兒對三角形的推理,認為同樣的,神的存在和本質也分不開,一個極全的本質,極是極至的極,全是完全的全,極全的本質既然是極全的,就必然存在。換句話說,只要我有些極全的概念存在,我就肯定神的存在,因為神是極全的。本體論的第三位學者萊布尼茲,他覺得本體論論證基本上是有效的,可是還需要證明,神的概念並沒有矛盾。
學生:那還需要怎麼樣的證明呢?
神父:萊布尼茲這樣說,如果一個絕對完美的存有是可能存在的,那麼,它的存在是必然的,因為按照定義,一個絕對完美的存有,它不可能欠缺任何事物,可是,如果這絕對完美的存有並不存在,那麼它也就欠缺存在的特質。所以,假如一個絕對完美的存有是可能存在的,那麼它的存在是必然的,因此,一個絕對完美的存有,也就是完全沒有矛盾的存有是可能存在的。因為完美是一個單純而不可縮減的特質,沒有任何基本的限制。所以,一個存有擁有一切可能的完美是可能的,既然一個絕對完美的存有,是可能存在的,那麼,它的存在是必然的。
神父:接下來,我們再看一位本體論的學者——斯賓諾塞的論證。斯賓諾塞和笛卡兒一樣,認為神的存在,可以靠數學來證明。
學生:神父,數學怎麼能證明天主存在呢?
神父:斯賓諾塞的論證是這樣的,首先一些事物必然存在,這必然的存在或是有限的或是無限的?這個必然的存在可能是無限的,至於某些事物為什麼不是無限的,必然有它的理由。斯賓諾塞接著又推論說:沒有一件有限的存有,可以阻止它成為一個無限的「存在」,而且,一個無限的「存在」,也不能阻止自己的無限存在,因此,這必然是一個無限的存在,這無限的存在,就是神。
學生:請問神父,人們對本體論論證有什麼反應呢?
神父:本體論論證曾經遭受很長時間的壓制,不被接受,後來,赫斯安熱心的為本體論論證辯護。赫斯安申論說:所有的思想都必須和它本身以外的事物,連繫在一起,而這些事物至少是可能的,因為完全的幻覺是不可能的。
學生:請問神父,赫斯安說的「幻覺」是什麼意思呢?
神父:幻覺是預先設定有一種實體為背景,是從實體到思想,再從實體轉移到思想,所以,赫斯安說,意義必須和一些超越它本身的內容,或者內在的一貫性事物連繫在一起,不然它就沒有意義了。
學生:這意思是不是說,意義必須和事物連繫在一起,離開實體,意義就不存在了?
神父:不錯,換句話說,只要有意義,就必然有意義所指的事物,否則,便是空的。
神父:接著,赫斯安又說,必然的存有必然存在,這是最低限度可能的,因為「可能」這兩個字,在邏輯的意義中,在一個必然存有的概念里,並沒有什麼矛盾的地方。
學生:神父,您剛剛說的,我還是不懂,請您再解釋一下好嗎?
神父:好的,意思是說,對一個必然的存有來說,「最低限度可能」存在,和「可能並真實」存在,兩者的意義是相同的。因為如果可能有一個必然的存有,那麼,也必然有這個存有,而不可能只是「可能」的存在。
學生:請問神父,赫斯安的論證,怎麼證明天主的存在呢?
神父:按照剛剛所講的,說一個必然的存有,是可能而且真實存在的,而不可能只是「可能」存在,用在證明天主的存在是說,按照定義,神是獨立的存有,這等於說,神不可能像「只是可能」的存有一樣,由其他事物所形成的,因為神是獨立的存有。還有,按照定義,神是永恆的,因此,神也不可能以「只是可能」的存有的方式,存在著,所以,結論是一個必然的存有,必然同時有可能並真實的存在。
學生:請問神父,在我們聽的幾個論證中,本體論是不是也和其他論證一樣,有它不足和錯誤的地方呢?
神父:不錯,本體論論證也和其他論證一樣,有它不足和錯誤的地方。現在,就讓我們來看這一課的第二部分,本體論論證錯誤的原因。
神父:反對本體論論證的人,像多瑪斯主張和偶然產生論的休謨,以及康德、羅素和叔本華等人,都曾經指出本體論論證錯誤的原因。第一個原因是——柏拉圖的哲學,因為本體論論證走的是柏拉圖的知識論的路,認為人可以直接和直覺地認識本質,如果否定這個看法,那麼,本體論論證就失敗了。第二個原因是——在形而上學的思想方面,反對本體論的人認為「是」或「存在」這些名詞,只有邏輯上的地位,並沒有本體上的地位。
學生:神父,這一點請您再多說明一下好嗎?
神父:好的。說「是」和「存在」,只有邏輯上的地位,而沒有本體上的地位,這是說,有神論者被「神是一個必然的存有」這個命題所蒙蔽,認為這個「是」字,包含了存在,然而,「是」這個字只是一個邏輯上的連接詞而已。本體論第三個錯誤的原因是——原因和理由的混淆。叔本華認為,本體論論證在神的定義中,早已假定神的存在,可是,卻假裝在結論中才找到神的存在。第四個錯誤的原因,是在專有名詞的應用方面。羅素認為本體論論證的錯誤,是出於一些專有名詞的應用,像「必然的存有」等專有名詞,在英語裡面,專有名詞都是表示存在的,這樣,人往往因為這些專有名詞而受騙。
本體論最後一個錯誤的原因是——英語條件式的應用。比方說:「如果神存在,那麼祂必然存在」,這樣條件式的語法,並不是必然含有「神存在」的意義,神可能根本不存在。
學生:神父,這幾個錯誤的原因當中,有些好像是無神論者提出來的。
神父:不錯,但是,我們具體來看,否定神的無神論所提出來的反證,有一位叫芬特利的人,曾經構想一種本體論的論證,用來證明神是不存在的。芬特利的論證是這樣的,首先,必須把神想作是一個必然的存有,因為任何比必然的存有低的,就不配被崇拜,其次是,存在上的必然命題,這不可能是真實的,因為「必然性」只是命題的邏輯特質,而不是真實的,因此,神可能不存在。
學生:神父,聽了本體論論證錯誤的原因和反證之後,我覺得本體論好像並沒有強有力的、邏輯上的論證。
神父:你說的不錯。縱觀本體論論證的發展史,我們發現沒有人提出有效的本體論論證,成為理性上無可推諉的結論——就是宇宙有一個必然的存有。同時,也發現有趣的一點,就是同樣的本體論論證,就可以推出三類不同的神,就是笛卡兒和萊布尼茲歸結的有神的神,斯賓諾塞推論的泛神觀的神,以及赫斯安歸結的泛內在神的神。換句話說,本體論並不能決定找到的是那一種形式的神。講到這裡,我們介紹了四種以理性證明天主存在的論證。最後要強調的是——神的存在,並不是由有神論的論證產生的,因為神的存在是不需要原因的。
《從道德律證明天主的存在》思考答案:
1.道德論的論證思想是什麼?
道德論論證是另一種證明神存在的基本方法,這種論證主張,宇宙當中的道德,在背後需要有一個制定道德律者。
2.魯益師的論證可分為哪七點?
1)首先,魯益師認為宇宙間,必然有普遍的道德律。
2)魯益師的論證的第二點,他認為道德律不可能是群體的本能。
3)魯益師論證的第三點,道德律不可能只是約定俗成的。
4)魯益師的論證第四點,道德律不可能就是自然律。
5)魯益師的論證的第五點,道德律不可能完全是想像出來的。
6)魯益師論證的第六點,他認為人是了解道德律的關鍵點。
7)魯益師肯定,在人類之外,有一種絕對完美的能力,這種能力接近人的心靈,但又超過一切我們所知道的事物。道德律的根源,是絕對真善美的天主。
3.什麼叫做否定神的道德論的反證?否定神的道德,怎麼樣提出反證呢?
1)因為這個世界上,存在著罪惡和不公平的事實,因此,一些無神論者,就根據這一點,證明神的愛是有限的、不夠公平的,進而證明,沒有絕完美的神存在。
2)以貝耳的論證來說,他提供了一個基本邏輯形式,來反對有神的道德論論證。貝耳的程序是:「罪惡是存在的」,全能的神可以毀滅罪惡,善良的神會毀滅罪惡,因此,因為罪惡還沒有毀滅,那麼有四種可能——第一種可能是:神是全能的,可是卻懷著惡意;第二種可能是:神是善良的,但卻是無能的;第三種可能是:神是惡意又無能的;第四種可能是:完全沒有神的存在。
4.無神論者提出的反證,也是一個存在的問題,這些問題,道德論論證又怎麼回答呢?
道德論論證和反證歸納為幾點,在歸納中,我們也許能找到剛剛這個問題的答案:
1)首先,道德論論證,並沒有提出理性上,不可推諉的神的存在的證明。因為在邏輯上,道德律可能是一種群眾心理或社會的約定,而沒有客觀的道德律存在,即使有,但背後沒有給予道德律的一位。
2)其次,罪惡存在,並不等於否定神的存在,因為可能是更高的善,容許罪惡存在;可是,也不能否認,除非有神論者,能提出充分的理由,說明罪惡是成全更高的善,否則,有神論的論證就不完整了。
3)當反證的論證申論過度的時候,反而成了肯定神的論證,或至少肯定了客觀的道德律。正因為世界上存在著不公平,才需要絕對公義的標準,來判定什麼是不公義的,而絕對的公義,就是神的本性。
5.如果道德論論證要提出,理性上無可推諉的神存在的證明,還需要什麼呢?
需要的是宇宙論論證的前提,就是對於一切的規律,都應該解釋,尋找它的根源、原因,作合乎理性的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