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土地被租賃出去99年,少的那一年,竟讓新中國得以起死回生
在晚清的時候,中國的土地被很多外國列強入侵,那個時候中國的國力還沒有現在這麼的強大,所以只能委屈求和,很多地方在名義上都變成了外國的租賃地。
讓人奇怪的是租賃出去的地方期限都是99年,沒有一個地方是租賃100年的。以前有人說這是清政府費了很長時間才爭回來的一年。
對於這樣的說法,有朋友表示說一年雖然不怎麼多,但是就這一年卻給新中國有了足夠的理由來拿回自己的地方。當時的情況是這樣的,香港,膠州灣分別被英國和德國租賃,他們的條約上寫的都是100年,可是中國在談判的時候非要改成99年,不管怎麼樣都不肯租賃100年,最後這兩個國家只能同意了。
因為當時國際上有一個慣例,中國知曉了之後就不同意租給外國列強100年了,因為只要租上100年,那麼這個土地就要歸別人所有了。
外國以為我們中國不知道這個慣例,所以才提出來了100年,其實中國早就知道了,就連慈禧都不敢動,哪怕她再怎麼無能,也要留下土地給身後的子孫。
所以那個時候清政府雖然看起來有點腐敗無能,可是卻盡所能把條約改成了99年,因為差的那一年,所以才能把這些地方都收回來。雖然當時都被租賃出去了,但至少還有收回的機會,並不是100年徹底的送給別的國家,這也算是那個時候對於中國領土來說唯一的倖免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