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侵犯就怪穿著太暴露?這部印度電影透露出的偏見,激怒了她們
昨天是3月8日國際婦女節,這個已經延續百年的節日,源於女性爭取權利的運動。
近年來,它卻被「女神節」「女王節」這樣的名稱代替著。在以學生為主的廣大「時髦女性」里, 「祝你婦女節快樂」幾乎已成為了罵人的話。
「婦女」指的就是成年女性。
在這樣的一個節日里,所有人都在歌頌女性之偉大,看起來這個社會男女並沒有差別了。
實際上呢?
就算是在這樣一個屬於女性的節日里,依然有很多商家在赤裸裸地物化女性。
女性平權仍然遙不可及。
今天我們就從一部禁片說起——《印度的女兒》。
這是一部紀錄片,一部被印度當局以內容敏感、容易造成騷亂為由,禁止在印度播出的紀錄片。
在豆瓣上的評分高達8.8。
為什麼會被印度當局不遺餘力的封殺?
因為影片所披露的,是2012年發生在印度首都新德里那樁震驚世界的「公交車輪姦案」。
2012年12月16日,年僅23歲的印度女醫學生喬蒂·辛格·潘迪,在晚上9點的時候與男友看完電影后搭乘公交回家。
在我們看來本應是再平常不過的事了。
然而,這名女學生卻在車上遭到了包括司機在內6名男子的強姦(男友已經被鐵棒擊暈)。
更殘暴的是,這群惡魔甚至還用鐵棒插入她的下體。
少女的腹部、內臟和生殖器均受到了嚴重創傷。
其中一名未成年人,最後還把手伸入她的下體,通過傷口把她的腸子拉了出來……
當喬蒂被送到醫院的時候已經奄奄一息,醫生檢查後發現她體內的腸子只剩下不到5%。儘管予以最好的醫療搶救,這個人生剛要起步的姑娘還是離開了人世……
該案件曝光後震驚了印度全國,各地市民紛紛走上街頭進行「反性暴力遊行」。
隨著事態的愈演愈烈,政府甚至不得不派出武裝部隊進行鎮壓。
如此大規模的抗議遊行,在印度歷史上可以說是第一次。
男女不平等的話題,在印度早已不新鮮。
相信看過阿米爾·汗的《摔跤吧!爸爸》和《神秘巨星》的朋友都有所了解。
但是最讓我吃驚的,不是女人和男人是不平等的,不是伸進體內把腸子拉出來的殘酷暴行。
而是強姦犯的律師屢屢重複的一句話:「女孩子就像鑽石一樣寶貴。如果你把鑽石擺在大街上,就別怪狗會把它叼走。」
更可怕的地方在於,這並不是律師一人的看法。
當罪案發生的時候,每一次都是女性遭受譴責。
強姦犯們理所當然地解釋犯罪動機:「一個體面人家的女孩不該在晚上九點還在外面閑逛,對於強姦來說,女人比男人的責任更大。」
「一個女孩不應該這麼晚和她的男朋友出來閑逛。這不僅僅是強姦,也是在解釋一種權力。」
「她不應該反抗,她應該安安靜靜地等待強姦。」
這樣的話很熟悉不是嗎?
就在菌菌寫這篇文章時,去某搜索引擎上搜索了一下「女孩子 穿著 暴露」的關鍵詞,
得到的第一個結果是這樣的:
在某個知名網路問答社區,有人問這樣的問題:
如果聽到一個女孩子被強姦、性騷擾,大家憤怒過後一定會說:「那個女孩子可能自己也不檢點吧。」
這樣的反應我們見得太多太多。
還記得前段時間討論很熱烈的「公公婚禮上強吻兒媳婦」事件嗎?
大年初七江蘇鹽城一對新人舉行婚禮,本來是一個大喜的日子,誰知道公公喝醉後竟然在婚禮上強吻兒媳婦。
可悲的是,這並不是個案,這種有悖倫常、低俗不雅的事情幾乎年年都要來刷屏,帶著滿屏的性暗示,借鬧婚之名行猥褻之實。
不管是「加害者無罪論「、還是「鬧婚風俗」,還有菌菌前面提到的「充滿性暗示的廣告文案「,它們暴露的核心就是男女地位的不平等。
看到這裡,有些男同胞可能會說了:「這不公平啊!你們女生嘴裡喊著要男女平等,但是到了很多事上又會「理所當然」地享受女生特權!」
比如結婚的時候女方要向男方要聘禮,要求男方有房有車;比如出遊的時候要男方提包,吃飯的時候要男方付款……
在這裡必須糾正一個觀念:平等不等於一樣。
平等應該是人格上的平等,當我們在說「女權」的時候,其實是在談論「人權」。
這種「人權」里,自帶的就是尊重,尊重他人的選擇,尊重他人的差異化,尊重他人的性別。
男人不因「男性」這一屬性而處處顯示優越感、把女人看作「性」;女人也不因為「女性」這一屬性而要求一切,讓著自己失去獨立。
這才是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