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生11孩子卻一直想離婚,67歲3次徒步旅行3500公里!
文史
03-09
艾瑪·蓋特伍德,1887年出生於美國的俄亥俄州,是家中15個孩子中的一個。19歲時,她嫁給了蓋特伍德,他們有11個孩子。蓋特伍德是一個暴力的虐待狂,多次毆打她,差點致死。當她的丈夫想要施暴時,艾瑪常常逃到樹林,在那裡她雖然安全但是孤獨。
艾瑪多次請求離婚,但是未果。
53歲時,艾瑪終於獲得了多年來一直希望的離婚,這樣她就能免受丈夫的暴力侵害。
後來艾瑪讀小說時,書中說到徒步旅行是個很有意思的事情。她告訴已經成年的孩子們,並且孩子們同意了。
於是她在喬治亞州的斯普林格山穿著一雙運動鞋出發,隨身帶著一個裝有軍用毯子的自製牛仔布背包,雨衣和塑料浴簾。
阿巴拉契亞小路
67歲,艾瑪憑藉簡陋的設備,成為第一位單獨徒步旅行全長約3500公里的阿巴拉契亞路的女性,最初通過覓食找到她的大部分食物(也有人說是向小路附近生活的人們藉助食物等用品)。
艾瑪於1960年再次上路,1963年75歲時第三次上路,使她成為第一個通過三次徒步旅行的人,並成為歷史上年齡最老的女性徒步旅行者。格蘭德蓋特伍德1973年去世,享年85歲,但她的遺產永遠保留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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