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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徽宗為什麼禁止殺狗,面對現在的狗,你還想說什麼

很久很久以前中國人的食譜里就有狗肉,在先秦之時,就將家養的狗分為三類:「一曰守犬,守御田舍;二曰田犬,田獵所用;三曰食犬,充庖廚庶羞用。」不過那時候狗肉非常珍貴,只有貴族才享用得起。不過宋朝的上流人士不吃狗肉,這事為什麼呢?秦漢時期,食狗之風大盛,狗肉從貴族的食譜擴展至平民的餐桌。劉邦的馬仔樊噲,發跡之前就是市井中的屠夫,以屠狗為營生,「時人食狗,亦與羊豕同,故噲專屠以賣之」。相傳劉邦特別喜歡樊噲烹制的狗肉,因此留下一道名菜,叫做「沛公狗肉」。根據漢朝人的記述,「中者屠殺羊狗,鼓瑟吹笙;貧者雞豕五芳」,狗肉的品位要高於豬肉,中產階級才吃得起狗肉,窮人只能吃豬肉與雞肉。

宋朝的時候,朝廷曾經修訂了一部《禮部韻略》,規定大宋皇帝的名字或者廟號之類的字都要迴避,共列出不準使用的字300多個。宋太祖趙匡胤的弟弟原名趙匡義,趙匡胤稱帝後,趙匡義只好改名為趙光義。宋仁宗名趙禎,「禎」和「蒸」發音相似,於是全國老百姓都不敢蒸包子蒸饅頭,而改為做炊餅。

在「崇寧初」,也就是公元1102年或者1103年,宋徽宗在剛剛當上皇帝後不久,就下了一道聖旨,要在全國範圍內禁止屠狗,如有違反禁令者一律重罰,如有舉報查實者一律重獎。

原來是有一個名叫范致虛的大臣,向徽宗皇帝上了一道奏章,他在裡面寫道:「陛下生肖屬狗,所以狗是陛下的本命。現在首都到處是殺狗的和吃狗肉的,是對陛下本命的相剋相殺。應當立即下令在全國範圍內,嚴格取締屠狗宰狗這個行當,還要嚴格禁止老百姓吃食狗肉。」

到了宋徽宗崇寧年間(1102-1106),有個叫范致虛的諫官來事了。大家不要一看諫官御史,就覺得肯定是給皇上找麻煩。這傢伙,卻是上疏,說皇上壬戌生的,屬狗,人間不得殺狗——意思大概是,殺狗就是殺皇上——趙佶一聽有理啊,於是禁止殺狗了。其實這范致虛,大致算個好官,救過被奸相蔡京排擠的延康殿學士劉昺的命;也幫前朝宰相富弼的後人保住了差點被太監奪走的園宅;還抗過金,雖然有勇無謀,吃了一些敗仗,最後甚至不戰而逃,基本也是沒功勞有苦勞的。到了宋高宗朝,還做過一段時間大官。然,就是那道禁止殺狗的奏疏,使他被明朝人大大諷刺了一番。

唐代著名文學家柳宗元曾有篇寓言,寫一個子年出生的人,「鼠,子神也,因愛鼠。」按照這個說法,今年是狗年,得對狗好一點,特別是本命屬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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