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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救《新青年》:同人刊物誕生記

北京大學陳平原教授在他2003年的知名文章《思想史視野中的文學:〈新青年〉研究》中,極力稱道主編陳獨秀的編輯作為,說他在「尋覓大有潛力的新作者與任何可能的突破口」上,表現得極為可圈可點。在陳平原看來,「這既是出版境界,也是出版壓力」導致的結果。

撇開出版境界這一個人主觀因素不談,就商業刊物實際存在的經濟壓力來說,這一定是主編者陳獨秀無法迴避的堅硬現實,畢竟,發行《新青年》的群益書社,當初是指望《新青年》賺錢,才與陳獨秀簽下委託協議的,至少,也不該太虧本吧?

然而,很不幸,《新青年》前三卷,賣得很不如意。汪原放說,起初每期只印一千本。這個印數肯定沒得錢賺,甚至不夠成本開支。

危險終於到來。1917年冬,《新青年》出完三卷後,群益書社打算停辦了。

1918年1月4日魯迅在寫給老友許壽裳的信中,恰好提到了這一點:「《新青年》以不能廣行,書肆擬中止;獨秀輩與之交涉,已允續刊,定於本月十五出版雲」。

魯迅說的「本月十五日」續刊的那一期,就是《新青年》第4卷第1號。該期版權頁上記錄的出版日期,正是1918年正月15日,證明魯迅聽來的是可靠的內部消息。

魯迅在信中,雖只是那麼隨手一寫,但對《新青年》研究者來說,卻是一條至關重要的史料,它讓我們明白,《新青年》差一點中途夭折,是因銷路不佳,令書店老闆心灰意冷了,而最終柳暗花明的關鍵,則是「獨秀輩」們不甘心,不願意放棄這塊正在興頭上的文化陣地,設法絕境求生,主動與出版方妥協,改變《新青年》的編刊性質,從原先陳獨秀一人主編的刊物,變成了一份大家共同承擔寫作、分擔經濟壓力的同人刊物,從而挽救了《新青年》於不倒。從歷史上看,挽救了《新青年》,也就意味著挽救了剛剛開始發軔的新文化運動。「獨秀輩」的這次交涉行動,具有文化史上的重要意義。

4卷1號改變了組織形式的《新青年》,與前三卷相比,有三點明顯可見的文本方面變化:第一,原先封面上連續刊登了十二期的「陳獨秀先生主撰」的字樣不見了;第二,前三卷都固定在同一版面位置的《投稿簡章》、《通告一》、《通告二》均不登了;第三,內文上的第一篇文章,改為高一涵所撰,而以前這一顯要位置,無一例外地都由主編陳獨秀獨佔花魁,從本期開始破例了。

《新青年》上這些從未向讀者解釋的悄然變更,應是魯迅所講的「獨秀輩」交涉後的一種新的出版應對。魯迅用「獨秀輩」這個複合稱呼,說明參與談判的不止陳獨秀一人,這其中閃現著一個群體的身影。這個身影在4卷3號刊載的《本志編輯部啟事》中正式現身了。在這個啟事中,它用了一個集體性的對外稱呼——「編輯部同人」。

該《啟事》文字不長,全文是這麼寫的:

本志自第四卷一號起,投稿章程,業已取消,所有撰譯,悉由編輯部同人,公同擔任,不另購稿。其前此寄稿尚未錄載者,可否惠贈本志,尚希投稿諸君,賜函聲明,恕不一一奉詢。此後有以大作見賜者,概不酬貲。錄載與否,原稿恕不奉還。謹布。

對這個新冒出來的《啟事》,需要細細研讀,因為它提供了對這個雜誌新的自我描述。其緊要處在於兩點:稿源與稿酬——這對任何期刊來說,都是關乎命脈的兩點。《新青年》從今而後,不另購稿,即意味著一種寫作責任的共同綁定;不支稿費,則意味著日後寫作的純屬義務性質。筆墨案頭,原本是苦役,既勞心又勞力,卻得不到任何金錢物質上的酬報,何以還有那麼多人,不管不顧,甘之如飴地加入到「獨秀輩」這個群體中來,聯結成一個概稱為「同人」的寫作共同體?

或者是他們收入足夠好,不在乎這丁點稿費嗎?或者是他們討論文化的興緻正酣,一時還找不到像《新青年》這樣完全自主的替代品嗎?又或者他們敬服陳獨秀的文化革新理想,並自覺靠攏過去,化作他們共同的文化理想?

這些均有可能,但應該還有別的更具實質性的因素在其中起作用,比如說,文章在《新青年》上的發表,會給個人帶來社會文化聲譽,進而贏得個人未來發展必要的文化資本,像布迪厄在文化場域理論中所強調的那樣,這其實也是一種實體性的報酬。

陳獨秀本人,就是一個鮮活的例子。他1917年被北京大學校長蔡元培相中,任命他為北大文科學長,主要歸因於他主編《新青年》所產生的影響。要知道,陳獨秀既無高文憑,又無好履歷。蔡元培為了得到教育部順利批准,還為陳獨秀編造了假學歷、假履歷。據蔡元培自己說,他當時是在訪問北京醫學專門學校校長湯爾和,得其大力舉薦陳獨秀,並「取《新青年》十餘本示我」,經翻閱之後,「決意」聘請陳獨秀的。可見,《新青年》是成就陳獨秀價值最為重要的籌碼。這從一個側面證明了《新青年》前兩卷,確實編出了卓爾不群的影響——至少在精英階層中是如此——雖然銷量並不佳。

若用布迪厄「文化場域」的理論來考量,《新青年》及陳獨秀的例子,頗能印證其提出的「文化資本」概念的有效性,它像一個稜鏡,將《新青年》帶來的「文化紅利」投射到了北京大學的人事聘用上:胡適1917年夏受聘北京大學文科教授、劉半農1917年夏受聘北京大學預科教授、高一涵1917年8月受聘北京大學叢書編譯委員會委員、劉文典1917年9月受聘北京大學預科教授、李大釗1918年1月受聘北京大學圖書館主任、楊昌濟1918年下半年受聘北京大學文科教授。他們都是《新青年》一二卷的核心作者,在與陳獨秀一起為《新青年》建基立業的同時,也為他們自己帶來了社會器重的身價。由此,我們就可以解釋,為什麼群益1917年底擬中止合約的時候,「獨秀輩」們不願意輕易放手了。

《新青年》第三卷還是由陳獨秀主編,但編輯部則隨著陳獨秀到北大任職,也一併從上海遷到了北京。其實所謂的編輯部,原不過是陳獨秀一人在唱獨角戲而已。沒有見到任何史料說,陳獨秀還請有其他幫手。由於他不管刊物的印刷與發行,一人應付起來倒也不算難事。據說,當初陳獨秀對是否接受文科學長這個職務,還頗為猶豫,主要原因是他放不下在上海的《新青年》,後得到蔡校長允諾雜誌隨行,才最終同意到北大任職的。這條史料出自沈尹默多年後的回憶,語氣中多少顯得有點演義的意味,但《新青年》對陳獨秀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由於《新青年》核心作者大多被陳獨秀招攬到了北大,所以當群益書社準備打退堂鼓的時候,陳獨秀很快就能把大家召集到一起,商量對策。至於群益書社與「獨秀輩」如何交涉,交涉後簽訂的新合約又是些什麼內容,未見到相關史料透露,但不妨揆諸常理來推測:

既然群益停刊《新青年》,乃因虧本所致,交涉的核心內容當也圍繞此點進行。既然接著續刊的第四卷的印刷發行,依然歸群益照舊負責,那麼,不想照舊的,恐怕就只能減省那每月200元的編輯費和稿費了——每年12期下來,對出版社確是一筆相當可觀的開支。至於編輯費嘛,陳獨秀既已有北大每月固定的薪水可領,無須像他在上海時期那樣,指著這份錢過生活,放棄不要,倒也無甚大礙;但稿費呢?若不由陳獨秀自掏腰包,那最好的辦法就是「概不酬貲」;然而,依當時商業期刊的通則,空手找人索稿,此路大不可行。所以,最好的法子,就是讓過去的那些核心作者,自願放棄稿酬,不僅真的毫不芥蒂於此,還要勁頭十足地繼續為刊物寫稿,只有這樣的兩全其美,刊物才能一直「美」得下去。

而難就難在這「兩全」上。解決的途徑,就是改變刊物的性質——從陳獨秀一人獨立支撐的刊物,變成大家人人有份的刊物,變成「我們自己」的刊物,我們一起寫稿,我們一起編輯——為自己做事,還談什麼錢呢?這樣「一起」勞作的結果,就必然意味著要去中心化,不能再有過去的主撰與主編,不管是實質上的,還是名義上的。於是乎,便有了4卷1號期刊文本形態上的那些變化,便有了4卷3號上的那個《本志編輯部啟事》上的「不另購稿」與「概不酬貲」。

若上述推測不差,那麼,可以這麼說,《新青年》從4卷開始的向同人刊物方向的性質轉變,是「獨秀輩」們為了挽救刊物生命,一面與原出版商妥協,一面與自己人協商的結果。前者導致了原稿費制度的徹底終結,後者產生了一個叫「編輯部同人」的鬆散組織。

(「期刊史話」系列之《新青年》(四),關於《新青年》,還有後續,歡迎繼續關注)

作者簡介

吳永貴,男,1968年10月生,安徽樅陽人,現為武漢大學珞珈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研究近現代出版史、閱讀史與閱讀理論。發表論文百餘篇,少量文章被《新華文摘》和《人大複印資料》轉載。主要著作有《中國出版史》《民國出版史》《民國圖書出版史編年》《中國期刊史(第二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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