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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多的「我愛你」,也敵不過上天安排的出場順序

關於我愛你

 城市

張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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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有幾分鐘,其中的每一秒,你都願意拿一年去換取

總有幾顆淚,其中的每一次抽泣,你都願意拿滿手的承諾去代替

總有幾段場景,其中的每幅畫面,你都願意拿全部的力量去銘記

總有幾句話,其中的每個字眼,你都願意拿所有的夜晚去複習

親愛的,如果可以重來,我想和你,永遠在一起。」

——張嘉佳

有些願望是美好的。

有些場景是夢幻的。

有些想像是自由發揮的。

有些情話是不由自主發自內心的。

有些故事,是你不願參與其中的。

先講個故事吧:

在我初一的時候,旁邊坐著一個轉校來的男同學。姑且叫z桃子吧。長得一點兒都不帥,個子不到一米七,小杏眼,唯一能提升顏值的武器就是皮膚白裡透紅與眾不同。性格極好,開朗話多小風趣。和班裡的女生都能打成堆。超高女人緣。

此人剛來的時候,成為我同桌,是我相當痛苦的一件事情,因為他總愛在接近下課的時段,盯著我左手的手錶,撞著我的胳膊,不斷地一遍又一遍問我,還有多少分鐘下課,還有多少分鐘下課。我每節課末尾都想起身掐死他。因為,在我看來,這種迫切等待下課的人,不是因為尿急,就是因為聽不進去講課的。此人,屬於後者。

估計是為了討好我,為了精確知道下課時間。於是,在上課的時候,總是打擾我,給我講他在之前的學校的趣事,逗得我趴在桌上悶頭大笑。又不能笑出聲音,怕被老師聽到,call家長那就死了。「樹欲靜而風不止」。我就是那顆假裝要認真聽講,好好學習,成績排前十的樹,他就是那陣不拋棄不放棄堅持騷擾講笑話的風。有時候,明明帶了書,卻告訴老師,沒帶,於是看同一本書,一起舉著念課文。放學回家,他總給我打電話,問我今天老師布置的作業在哪兒。好多次,我爸接到電話,問他,小夥子,你上課都在幹什麼,怎麼總不知道作業在哪兒!

本來就是十二、三歲,懵懂無知青春萌芽的時候。笑話講出口,笑容自然有。班裡的同學又不是瞎子,沒過多久,班裡就跟起了妖風似的,開始傳出關於我倆之間的閑言碎語——「z桃子喜歡幺妹兒。幺妹兒喜歡z桃子」之類的吧。人云亦云。不知為何,這妖風就到了班主任耳朵里去了。聽說班主任還把他叫到辦公室里去質問,是不是和我在談戀愛。哎。那個時候,誰想過談戀愛這種高大上的事啊,我發誓,雖然那個時候有點喜歡他,但連牽手什麼的,我的腳趾頭都沒想過。僅僅是屬於青春期的好感罷了。z桃子雖然女人緣極好,但畢竟在我們那個年代,年齡限制,單純無比,打死也不會想到會被班主任請去質問有沒有談戀愛這種有傷風化侮辱人格的問題。據他說,他還委屈得回家哭了一場。當然,這是後話。

至此,我們倆就再也不說話了。形同陌路。很多次一群朋友一起出去吃飯,我們相互看了一眼,知道彼此在場,也不再招呼。各自聊天。

反正,初中就這麼過了。後來,班裡也傳了他和別的女生之間的謠言,起鬨,打趣之類的。我也從不參與。傳到我耳朵里的,我就笑笑,或者岔開話題,過去了。總之,沒我什麼事了。

畢業後,我們在兩所不同的高中上學。

有一天,突然收到了一封他寫給我的信。閑言碎語,瑣事連連。為了表示尊重,我還是回了信,同樣閑言碎語,瑣事連連。

一來二去,我似乎也沒那麼逃避了。本來沒什麼恩怨,也不是什麼仇人。買賣不成,仁義在。

有一個女同學,和他高中也同班。偏偏我和這個女生關係不錯。

有次約著出來吃炸土豆。聊起了z桃子。

我說,z桃子還給我寫信了。

她說,我知道。

我說,你怎麼知道的。

她說,你的信都是我替他回好了,他謄抄的。

從此。他寫過來的信,我都丟了。

高中學習重,壓力大。由此,也斷了聯繫。

後來,聽說他有了女朋友,是他的隔壁班同學。

上大學後,我和室友們聚完餐,愛去網吧上網。

不知他從哪兒知道我qq號,加了我好友。

有的沒得聊幾句。算是維持一下同學關係。

那個時候,我喜歡我們學校影像系的同學,校草,字還寫得好。那個年代還沒有小鮮肉這種說法。

上天待我真不薄。喜歡的男生,卻是個gay。

立馬從發展成男女朋友的天堂幻想里,打回人間。

既然做不了一堆無知痴情少女的男神身邊的小仙女,那還是甘願做個凡人吧。

我們便成為了「好朋友」。哈哈哈。「好朋友」這個詞,真是化解了人世間無數說不清道不明的尷尬啊。

打著「好朋友」的旗幟,揣著「暗戀他」的心事,寫著「喜歡你」的故事。

當然,是很單純的喜歡。

比如,喜歡和他一起去逛超市,一起去ktv,一起去吃飯,甚至一起去火車站接送他男朋友。對,男朋友。

可在別人眼裡,我就是她們男神身邊的女朋友啊。男神當然不承認也不拒絕,恰好我的出現可以掩蓋一下他真實的取向。我也傻樂得開心。我心裡哪兒還容得下別的男生來喜歡我啊。

於是,大學就這樣白白過了,「要談一場轟轟烈烈的戀愛」的理想,就這樣戲劇性地跟小說連載似的結了局。

甭提談戀愛了,連男生的手都沒碰過。

一般大學生家長擔心的所有問題,在我這,都不用擔心。

哎。不知道是不是該謝謝上天。

實習工作,我回了成都。就是現在工作的地方。

z桃子好幾次給我打電話。

意思我都明白。但我一直裝傻,裝不懂。

表示我們之間,沒什麼發展的可能,好好愛你身邊的那姑娘。

咱們都是哥們。

和前任say goodbye 後,

參加了一次同學聚會。

他喝了許多酒,舉著酒杯,醉醺醺坐在我旁邊,說「幺妹兒,來,喝點酒。這麼多年同學了,不容易啊。你看我,是不是什麼好事都記著你的,哪次聚會不是我通知你來的?我還繞了那麼多路去接你來。你說,你個沒良心的......」

「我幹了。」

那個從當年十三、四歲,用清水梳著偏分髮型,講段子把女生們逗得哈哈露齒的少年現已變成三十歲,笑容里夾著一小絲眼尾紋的男人,看著我時,他眼裡流出的悄無聲息的不能說出口的獨白猶如門外小河一樣安靜流淌。我都明白。但我還是像以前一樣,不想把這些微妙的情感戳穿。何必呢。裝裝糊塗,嘻嘻哈哈地喊他「神經病」。

於是,我利落的幹掉了杯里的酒,轉頭告訴他「帥哥,咱們不說這些,你是猴子派來的,我干就幹了」。

酒肉穿腸過。自要去廁所。

我出洗手間的時候,他醉意蒙蒙,臉頰緋紅,半眯著眼睛,搭靠在牆邊對視我。

「你幹嘛?」

「等你啊。」話沒說完臉就湊到我耳邊,混著酒意,雙手扶在我肩上,念著「幺妹兒,我喜歡你。這麼多年,我覺得我錯過了你,我真的好後悔,我都不知道為什麼,就是喜歡你。你個沒良心的。我暗示過你那麼多次,你一點兒反應都沒有。現在你一個人了,我照顧你......」

我一把推開了試圖抱住我的他。

我說「你清醒點。有病啊。喝多了。我給你喊車回去」

雖然,我對他,沒有愛情,但畢竟還是有友情的。不能做的太絕。大家兄弟,日後好相見。像當年初中那樣,見面不招呼的小孩子舉動,現在做出來似乎有點幼稚了。

他這算是一次非正式表白吧。

後來,他算是追我了。大概他想的,反正死了,乾脆就死利落明白點。

給我發簡訊道相思,說幺妹你在幹嘛啊,我想你啊。

或在各種節假日祝我節日快樂,讓我出行注意安全,天乾物燥小心火燭之類。

或不顧我推脫,開車三十公里,停在單位門口,接我下班,陪我吃飯;

或突然讓我轉身,送我禮物,說是驚喜。

或說些莫名其妙的話,說想去找十幾年前的大頭貼機器,拍一組我倆的合照。

他說,他想永遠和我在一起。

諸如此類。

可是,我不愛他啊。壓根兒沒想和他一起。

我給他講道理,說,不要做一些註定沒有結果的努力,沒有結果,就表示你現在做的這些都是浪費時間。你也別這麼痛苦。咱們還是哥們兒。你放心,我不會不理你,不會把你當陌生人。我不想傷了你。很多事情,有則有,沒有則不可強求。保持一顆平常心。看我們那關係多好,玩笑隨便開,又不會生氣,說不定以後走後門還可以找你幫忙。哈哈哈。初心易得,始終難受。難受傷身。我沒你想的那麼好。我只是你過去青春的一種遺憾罷了,遺憾彌補了,你到時候就覺得just so so 。其實這樣的遺憾多美好啊,單純,自然,永垂不朽,永遠活在你心中。我既不是你胸口的硃砂痣也不是床前的明月光。別跟電視劇一樣。哈哈哈。你看你,搞得自己多痛苦。

看,隔壁天下的那個妖怪。

像不像你曾經對我說話的語氣。

我總覺得,他就是當年的我;而我,就是那時候的你。

我似乎覺得上天真的是公平的。付出的,總會有另一種形式的來補償。

我似乎突然明白了一切,你是善良的,只是沒有出口傷害我罷了。

我一遍遍的告訴自己「你沒那麼愛我。不過是我自己騙自己而已。到頭來,我感動了我自己,也感動不了你。

有時候聽陳奕迅的《k歌之王》里唱「我已經相信,有些人我永遠不必等,所以我明白,在燈火闌珊處為什麼會哭。」

你永遠沒有給我一個肯定的答案。

所以,我沒有等你。

那天 你說,我還是感動了你。

趁著「妲己」酒吧里駐唱歌手在耳邊喧鬧的歌聲,我問你「我做什麼讓你感動了?」

感謝你還記得。

感謝你告訴了我這些。

還感謝你仍記得我的"zh小yang"那個青蛙垃圾桶。我沒有捨得將它拿來裝垃圾。它還是乾乾淨淨地伴隨了我這麼多年,肚子里還裝著你送的kindle的數據線。

你告訴我,你差點一點離婚了。

於是,我便開始後悔我沒有等你。

我總是在錯誤的時間做著錯誤的決定。

呵呵。

送一聲光榮的嘲笑給我自己。

萬一,你回答,我離婚了又不會和你在一起。

呵呵。

再次,送一聲光榮的嘲笑給我自己。

我告訴你我看《前任 3》還是哭了的。只是哭的點跟大多數人不一樣。她們都沉浸在失去前任的悲痛里,後悔,遺憾,但願重新來過,給彼此一個機會,珍惜過去付出的愛情。因為,曾經彼此相愛,卻因為誤會或者別的種種原因,弄丟了對方。她們需要一個說服自己的借口,去重拾舊愛,重新好好愛護彼此,共攜手共白頭。

走丟了,再找回來的,才會叫人刻骨銘心。失而復得的寶貝,才更顯得彌足珍貴。

可是,我們呢。

算在一起過嗎。

王梓那麼愛孟雲,放手了。是因為孟雲愛林佳。林佳先於王梓出現在孟雲的人生里。

當王梓背著孟雲,獨自走在那條幽深寂寞的巷道的時候,她多麼想聽到孟雲召喚她回來,告訴她「我愛你」。燈光孤寂,照心悲涼。轉角猶如轉過了孟雲的心,她心底最不願被照亮的地方,躲了起來,失聲痛哭。她愛他。可是,她是後來的。無法離他的心更近一點。即使她善良、可愛、努力向上,努力愛,也走不進孟雲的那個「愛」的位置。

無論多「愛」,中途都會無故加入許多「哎」。

再多的「我愛你」,都敵不過上天安排的出場順序。

這個出場順序,並非是時間順序,而是先後走入你內心的那段記憶。

我做不到像王梓那樣的乾脆。說再見,就再見。

我也試圖不再聯繫你,刪過朋友圈。可是,人越是想忘記,就越不能忘記。反而折磨了自己。想見不可見,連翻朋友圈胡亂猜測的機會都沒了。

經歷了人生一段痛苦的掙扎。便是「求不得」。

反正你也不會回頭找我,刪了就刪了。不知道你會不會想我。

哎。

沒出息的我,又把你給加了回來。

忘記你,臣妾做不到啊。

戀愛中的人都寫思念如蜜,甜到心裡。

唯獨像我這樣失戀的人,總唉聲嘆氣,感慨寂寞如雨,滂沱而至,澆濕如冰的身體。

「生命是幻覺。可是我需要你在。」

我不能走入你的內心深處。至少在你的心裡留下過一道痕迹。

或許會被其他美麗繽紛的故事猶如塵土般掩蓋,使你忘記我來過。

或許會像小傷口一樣划過你的青春,不痛不癢,卻能看到一些瘢痕印記。

你還是會說我幼稚吧。

三十多歲的人了,還會臉貼著你的臉,環住脖子,擁抱你,感受你身體帶來的氣息,隨著呼吸胸廓起伏,感受很久很久以前又別來無恙的溫暖,然後悄悄告訴你,我想給你生孩子。

我願意。

哈哈哈。我如此色迷迷的看你。是不是也算是對歲月的一種致敬,對過去的一種禮讓。

有些話,此地不宜多說。暫且略過。

你說,我遇見你,是我命里的劫數。

留人間多少愛,迎浮世千重變

和有情人,做快樂事

別問是劫是緣」。

上天安排的最大嘛。

如果可以重來,我想永遠和你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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