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婚禮前提分手:這次我挺為孩子的將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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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媒體報道了一個事件,男子余偉在準備結婚前夕,向相戀兩年的女友提出了分手,就因為前妻的一個電話。
余偉2013年離婚,兒子小余跟前妻在重慶生活。
四年後,余偉有了感情穩定的女友,準備結婚之時,得知小余得了白血病。
原來從2015年起,小余總是突發高燒,還伴隨有周圍性面癱的癥狀,多次去醫院看病,診斷結果皆為中耳炎。
直到2017年在重慶市兒童醫院做詳細檢查後,被確診為急性髓系白血病,不能僅通過化療得到長期緩解,需要進行造血幹細胞移植手術。
得知這個消息,余偉做出了一個決定,和女友分手,回到前妻身邊,一起照顧孩子。
儘管女友願意等他,儘管心裡很愧疚,但余偉清楚,孩子這個病就算當下治好了,也隨時可能複發。
他不願意拖累女友,因為「孩子需要我,不是一個月,也不是一年,可能是十年或者更長的時間」。
對於父母在一起,小余也高興,甚至說:「生這個病也挺好的,能夠看到你們倆在一起」。
余偉為了讓兒子保持良好的心情和狀態,願意考慮在兒子病好之後與前妻復婚。
如今,前妻辭去工作,專心照顧小余,而余偉則努力掙錢。
因為孩子,一對離婚四年的夫妻重新站在了一起。
希望小余能儘快好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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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我寫過一篇文章中國傳統婚姻觀:可以出軌,但不能離婚,反對傳統的婚姻理念:為了孩子不離婚,但卻出軌。
有位網友留言說:
無愛無性的婚姻實際上就是個空殼,但也有好多人認為不離婚是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
為了孩子不吵不鬧不離婚,也不互相背叛。這樣的父母在某種意義上是值得稱讚的!
為了孩子不離婚永遠是政治正確的。
能夠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當然要好過離異。只是完整的家不等於幸福的家。
如果能夠沒有爭吵,沒有外心,都願意為了這個家,為了孩子而好好生活,哪怕無愛無性,只要心甘情願,我都贊成「為了孩子不離婚」。
可是現實是,很多婚姻不光是夫妻彼此之間沒愛,更多的是一方或者雙方已經背叛了家庭,心和錢都不在這個家裡了。
也就是愛和責任都缺席了。
爭吵,打罵,出軌,家暴,哪一樣不比離婚可怕。
孩子看似沒有生活在離異家庭,但卻生活在一個破碎的家庭。
這樣的婚姻堅持的意義真的是為了孩子嗎?
這樣的生活將就下去真得對孩子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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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工作的朋友說一旦孩子有殘疾,夫妻一方上訴離婚,法院是不判決離婚的,除非提出離婚的一方主動要孩子的撫養權。
想想也是這樣,父母對孩子有共同扶養的義務。
一旦孩子有殘疾或者得了重病,需要大量的金錢和精力,對於哪個家庭都是沉重的負擔。一方離婚走了,倒是解脫了,可對另一方和孩子就是災難。
像報道中的小余,還沒有做骨髓移植,已經花費了30多萬。即使移植後,病好了,是否複發還不一定。
余偉雖然離婚了,孩子跟媽媽生活,但他是父親,他有責任。
「因為孩子生病,只能放棄愛情,全心全意照顧孩子。」
不管當年是什麼原因離婚的,至少說明雙方都不願意再過下去了。離婚是他們共同的選擇。
如今孩子生病,需要父母同心協力,他們只能選擇再次走到一起。
這才是真的為了孩子。
因為有共同的目標,他們或許能放下彼此的成見和差異,互相多點理解和寬容。
共同為孩子做出的努力,何嘗不是他們對婚姻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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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性關係專家丹尼爾·威爾(Daniel Wile)說過,挑選一個伴侶就等於挑選一大堆問題。世界上沒有不存在問題的候選人。
不管是物質上的門當戶對,還是精神上的勢均力敵,對方總有一些小毛病和生活習慣會讓你覺得討厭。如果任由這種厭惡發展,就可能上綱上線到愛不愛的地步。
有些夫妻之所以走到離婚的地步,並不是有多大的矛盾,不過是小問題的長久積累。
只要他們願意放下情緒,積極溝通,努力去解決問題,婚姻並非不可挽救。
想要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就去努力拯救。
作家李月亮說:
最怕你既不想離婚,又不肯經營。既想要良好的親密關係,又愚蠢而粗暴地摧毀著它。
這是神仙也救不了的。
不想離婚,就為改善關係去努力,而不是破罐破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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