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修憲中的這個核心問題,人民日報這篇署名文章給出了答案

修憲中的這個核心問題,人民日報這篇署名文章給出了答案

修憲,是今年兩會的重中之重。之前,中央公布了修憲建議。前天,修憲的草案也已經向社會公布,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王晨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作了草案的說明。

其實,早在3月1日,當時的《人民日報》3版要聞,刊登了一篇「軒理」的署名文章,內容就是對修憲的四個問題的解釋。這篇文章可以說是來自官方的、對修憲問題最權威的解讀,不可不讀。

文章涉及的四個問題是:

1、解釋為什麼要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中國共產黨領導」載入憲法總綱;

2、解釋為什麼要對國家主席任職規定上作出調整;

3、解釋為什麼要賦予監察委員會憲法地位;

4、解釋為什麼要增加設區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規的條款。

比如,第一個關於黨的領導的問題,文章解釋道:

在當今中國,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是最高政治領導力量。確定黨在國家中的領導地位是我國憲法的題中應有之義。現行憲法已在序言中確定了黨的領導地位,這次憲法修改《建議》把「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充實進憲法關於國家根本制度的條文,深刻揭示了中國共產黨領導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之間內在的統一性,對於我們更加理性地認識和把握黨的領導的重大意義,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指導作用。

而第二個問題,文章這樣解釋:

將憲法第七十九條第三款「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這是因為:

中國共產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解放軍領導人「三位一體」的領導體制,是我們黨在長期執政實踐中逐步探索出的治國理政的成功經驗……在國家主席任職規定上作出修改,有利於保持中國共產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解放軍領導體制的一致性,使「三位一體」領導體制在憲法上得以貫徹和體現。

文章還強調:這一修改,不意味著改變黨和國家領導幹部退休制,也不意味著領導幹部職務終身制。

文章肯定了80年代開始建立的幹部退休制度,稱:

從上個世紀80年代起,我國幹部退休制度已經建立並在實踐中不斷完善。1982年十二大黨章至2017年十九大黨章都有一條明確規定:「黨的各級領導幹部,無論是由民主選舉產生的,或是由領導機關任命的,他們的職務都不是終身的,都可以變動或解除。」「年齡和健康狀況不適宜於繼續擔任工作的幹部,應當按照國家的規定退、離休。」

轉載自:人民日報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上海房管人才 的精彩文章:

虹房集團培訓小結——活力厚積,無窮薄發

TAG:上海房管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