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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蒂夫·弗朗西斯:誰都不可能寫出像我一樣瘋狂的故事

我一直記得很清楚,我認識到 NBA 傳奇球員並非徒有虛名的那一刻。

NBA 生涯首戰前夜,我的兄弟薩姆·卡塞爾帶我外出,當時雄鹿來休斯頓打比賽,他知道我會卯足勁對付他。薩姆出身在巴爾的摩,而我是華盛頓人,這個傢伙想用絕地武士那樣的催眠術洗腦我,他的確幫了大忙,直到早上六點才放我回去,期間以大哥的身份灌輸著各種建議。

我們壓根沒有去任何聚會,全是他哄人的,只在一些夜店裡隨便喝了點冰茶,他教我在 NBA 里生存要準備好做哪些事情。

沒一會兒,我就提醒他,「老兄,我覺得我要走了。」

但他強硬地說,「不,你只能坐在這兒,聽我告訴你怎麼對付那些想和你發生關係的女人。」

這個混蛋開始對我催眠,到了早上五點,氣氛突然發生變化,他說到明天晚上要如何打爆我,我驚醒過來,哈?等一等……

「我說,史蒂夫,我會把你這條瞌睡蟲打爆的,好好休息吧。」

我們走出夜店時,太陽已經升起來了,我必須在五個小時內趕回球館,我甚至沒有喝酒,完全在浪費時間!只有薩姆的一堆廢話在耳朵里打轉,我當時感覺像是三天三夜沒有睡覺。

那一晚他出場後在我頭上拿了 35 分,第一節我就感到非常疲勞,像是要昏過去了。順便提醒下,當時我只是和查爾斯·巴克利、哈基姆·奧拉朱旺同隊的、一個不諳世事的新秀,這些老兄像關愛弱小一樣圍觀我,魯迪·湯姆賈諾維奇教練的眼神像在說,「我們動輒 15 人的大交易,就從溫哥華(灰熊)換來了這麼個玩意?」

我好像 13 投 4 中,球隊輸掉了比賽,我在賽後遇見薩姆,他這次說,「別忘了,我們場下是朋友,但場上……」

我情不自禁喊出來,「你個老奸巨猾的混蛋!」

吃一塹,長一智,現在我知道江湖險惡了,對吧?

幾周後,我們對陣超音速,從小我就將加里·佩頓視作偶像。我們坐飛機去西雅圖,魯迪特意安排我坐在哈基姆旁邊,這其中自然有深意,他希望我學點東西。

飛機馬上起飛了,我坐在位子上用耳機罩著腦袋,聽著 Jay-Z 的歌。

哈基姆坐在邊上讀《古蘭經》,一言不發。

然後他給了我一個眼神,你知道哈基姆是怎樣的人,他看向你時,有種無法阻擋的智慧和沉靜。所有從「大夢」嘴裡用出的語言,似乎都像是真主的旨意。

我忍不住發問,「怎麼了,大夢?」

大夢說,「史蒂夫。」

「恩?大夢?」

「史蒂夫,你穿這身走來走去的樣子就像汽車司機。」

「不是吧,大夢。」

「你腳上這雙建築工人的鞋子,從哪兒搞的?」

「這個牌子叫 Timberlands,老兄。」

「史蒂夫,我來幫你吧,我帶你去見我的裁縫,我們給你做 10 套西裝,私人定製,山羊絨的。」

「得了吧,大夢。」

「山羊絨的,史蒂夫。」

「大夢,你……」

「跟我來,史蒂夫,去見我的裁縫。」

冷如冰塊,大夢就是這樣,總是領先於同時代的其他人,現在 NBA 的同志們和他當年著裝相差無幾,但當時我沒聽他的話,你得站在我的角度想想,很多事是 20 歲以下的小年輕不可能理解的。當今 NBA 大多數年輕人的成長路徑是一樣的:預科學校、AAU、吃穿免費、念一年大學就選秀,這是好事,他們太幸福了。

但我呢?

就在我和哈基姆一同坐飛機、他勸說我去買山羊絨西裝的四年前——我和加里·佩頓交上手的四年前——我正在馬里蘭塔科馬公園的楓葉大道一角,在一家中餐館外面販毒。

我的母親已經去世,父親在聯邦監獄裡蹲著,我和 18 個人擠在一座公寓里,高中也沒念完,獎學金更別提了,沒有文憑,一無所有。

時值 1995 年,我目睹阿倫·艾弗森帶領喬治城大學來到我的家鄉大殺四方,而我成天蜷縮在自己的角落裡,幻想建立毒品帝國,警惕被其他人打劫;到了夜裡,就去消防站的地下室打野球。

沒有多少人知道我背後的故事,有時候我也會問自己,「兄弟,你是怎麼和大夢坐上同一架飛機的?」

現在容我娓娓道來,但首先我要把加里·佩頓這件事講完。聽著……我這輩子見過不少喜歡噴垃圾話的傢伙了,但從沒有遇到一個比佩頓更加出類拔萃的。他的垃圾話花樣層出不窮、富有衝擊力……可謂如黃河泛濫而一發不可收拾。只要比賽開始,他的嘴就完全閑不住,我挺喜歡這點,所以一直拿他當偶像。於是對我而言只有一個選擇——打爆他。

我真的做到了。

看看數據,我羞辱了他。

他的命中率只有 30% 這樣,我知道一些較真的年輕人會給我推特留言,「不,史蒂夫,我在 Google 查過資料庫了,明明是 39%。」

管它的,大兄弟,反正我打爆了他。

我出手 20 次拿到了 27 分,這點我記得很清楚。儘管那晚超音速還是打敗了我們,但我的舉動讓加里感到震驚,他難以相信。你知道他是什麼反應嗎?就像史酷比和他的夥伴在每一集末尾抓到反派之後,那些人被警察戴上手銬帶走時,嘴裡還罵罵咧咧的。

加里朝更衣室走的時候也喊道,「給我等著,你個小王八羔子!等大爺我去休斯頓教你做人,史蒂夫·弗朗西斯!我要打爆你,你個小王八羔子!」

我坐飛機回到休斯頓,心情很愉快,我做到了。

我從街角走到了如此光輝的舞台。

我不想美化販毒的歷史,它沒有任何光彩的地方。我只是想讓大家知道我從哪兒來,以及我生活的年代。我在 80 年代首都長大,那時候毒品泛濫成災。請不要以為那是種時代特色,其實和傳染病沒什麼區別。毒品污染了整個社區,它就是病毒,我親眼目睹一切,從中存活下來,但還是走上毒販道路。

我人生最初的難忘記憶是在一個野炊日,去聯盟監獄探視父親,我和母親被一個警察帶到接待室,他們脫光我們的衣服搜身,我當時才三歲,也不能倖免。

「把他的褲子脫下來。」

因為人們經常用這些方法往監獄裡帶毒,癮君子就是不惜一切手段。我父親因為搶銀行被判關押 20 年,是的以前是真有人去搶銀行的,80 年代的愣頭青腦子一熱就套上頭去幹了。父親在首都大小算個名人,我的哥哥也一樣,我小時候的家境就是如此。但因為我太小了,父母離婚時,母親總是告誡哥哥們,「不許帶上史蒂夫,永遠不許,他不能和你們一樣。」

實際上那個時代的首都就是一個 65 平方英里的大雜燴,毒品,女孩,槍支,鬥毆,大家都想著如何從中掙脫出來。我的母親是護士,繼父是垃圾清潔員,我們 18 個人擠在三間卧室的公寓里,救濟用的食物券根本填不飽這麼多張嘴。所以我很小的時候,就和朋友們在街角里做些勾當,試圖混進更高齡的圈子裡,弄點零花錢,以便買一些用得到的東西。

10 歲的時候,我有了份「工作」——接電話的小男孩。

你們知道這是幹什麼的嗎?

這份工作很簡單,我在華人聚集區外面的電話亭里等來電,裝作一臉不諳世事的樣子,等電話響了就拿起來。經常是需要毒品、女孩或其他需求的人打來的,我就告訴他們去哪兒找交易人,就這麼簡單。不分晝夜,大概每天有 50 個毒販擠在街角,另一邊也站著差不多的人,只有幼小的我徘徊在電話亭附近。

等電話的時候無事可做,為了消磨時間,我對著電話亭頂端玩起了投籃遊戲。我們撤掉頂棚,於是就有了一個足夠大的空間讓我們把球扔進去,雖然它是個方形的,但我們會自覺調高弧線確保球順利「入框」,投進去之後,球撞擊在電話亭的四壁,發出各種聲響。

我整晚都在那兒,運球過人,後撤步跳投,讓球在電話亭里亂撞一通。

我已經記不清自己投了多少個籃,那時候我要避開公交車、老師、哥哥們和母親,我在這些人面前有一層不錯的偽裝,在學校我(裝作)表現很好。「帶著籃球的小史蒂夫」是每個鄰居對我的印象,當時我的確很小,我讓外婆每天用鉛筆划下我的身高,在牆上做記號,但我一點沒變,12、13 歲了還是不長個。

高中開學第一天參加籃球隊試訓,本來志在必得,但他們沒搭理我;他們讓我去二隊打球,因為我太矮了,我走出球場,好像除了兩次比賽,高中生涯就再也沒打過比賽。

兩場比賽,整個高中生涯,你敢信?我偶爾為 AAU 球隊打比賽,其餘時間都是打野球,因為除此之外再也無球可打。回想過去,我應該謙遜地努力訓練,但是從小在貧困環境中長大的我哪兒懂得那麼多。全家一直在搬遷的路上,我上過 6 所不同的高中,靜不下心來,我感覺自己的人生像是在爆米花機器里膨化。

有意思的是,我經常對人說,「總有一天我會和珍妮特·傑克遜結婚的。」在我心裡,珍妮特是世界上最完美的女孩,但我那時候才 15 歲,靠救濟過活,身高不起眼,身邊都是癮君子,甚至連高中校隊都進不了。我到底要怎樣才能逃脫這種生活,看一看珍妮特所在的世界呢?

於是我繼續在街角廝混,做那些能讓我生存下去的勾當,那種生活混亂極了。我沒有在美化過去的經歷,我被人用槍指著搶劫過很多次,被揍過很多次,我看見有人開車持槍掃射,但說實話,你問我最怕什麼,還真不是槍,反正到處都是槍擊……習以為常了,我想說,當你在街區里,你會想到什麼?最令人害怕的應該還是毒品,各種針頭,針管,迷幻藥,人們的眼神恍惚閃爍,到處是這樣的行人。他們的身份都很普通,護士、老師、郵差……就連華盛頓市長馬里昂·巴里,也不能倖免。

這兒喪屍遍地,卻是我們的生活環境,無時不刻處於水深火熱之中。

在我 18 歲的時候,母親患癌症去世了,我的人生黯然失色,感覺一切結束了,那些擁有過的夢想……無所謂了。從那以後我再沒碰過籃球,無論是 AAU 聯賽還是公園裡的野球,後來我乾脆輟學,將從前販毒的生意越搞越大。當時我一心想讓商業帝國成型,然後哪天吃了槍子兒撒手西去,或是步父親的後塵,這的確是我當時的想法。

對我而言,既沒有學校肯接納我,母親又永遠不在身邊了,生活還有什麼意義?

將我從渾渾噩噩中拉出來的是 AAU 教練托尼·朗利的一番話,他是一名退休警察,滿腦子都是條子的智慧。他說:「史蒂夫,我現在給你的將來指條路,十年後你還是和這些狐朋狗友廝混,在街角苟且偷生,不見天日,你的這些朋友會穿著最新款的菲利亞,或是最新款的喬丹,看上去很光鮮,但你得知道他們只是年齡在增長,所作所為毫無變化,依舊每天都可能被打劫。你得做一番不一樣的事業。」

這些話我都記在腦子裡了,我一直在回味它。我抓住了一根稻草繩,但並不是杜克大學這樣的名校,給我機會的是德克薩斯州的聖加辛托學院,他們中的一個教練看到我在 AAU 聯賽的表現,表示校隊會給我留一個位置。我當時想,大專院校?德克薩斯州又是什麼鬼樣子?

我的外婆說服了我,她認為這也是我的母親希望看到的,於是我屈服了。我拿下高中文憑,外婆塞給我 400 美元,一架飛機把我帶到了休斯頓。聖加辛托學院的教練在機場接我,當年也是在這個機場,休斯頓大學接走了從奈及利亞而來的「大夢」。說實話,下了飛機的我和當年「大夢」一樣懷揣不安,整個機場里有 30000 個白人,就史蒂夫是小黑仔,我感受到了巨大的文化衝擊,但好在我能安穩一點了,我有了自己的床位,在球隊陣容中的位置,解決生活基本問題後,我想說,我開始在球場上開啟了殺戮模式。

這事兒你可以問問肖恩·馬里昂,是的,直接問他就行。那時候他在文森斯大學打球,入選全美大專生最佳陣容,他自然有這樣的本事。但我去印第安納打客場比賽時,徹底打爆了他,我在他面前打出四雙數據,後來我們相遇在 NBA,還會在熱身訓練時開玩笑,他告訴我他家裡還有當時比賽的錄像帶,一直保存至今。20 多年來,我都追問肖恩把錄像帶放在哪裡,他的口氣總是躲閃不定。

肖恩,錄像帶藏哪兒了?

把錄像帶拿出來讓大家看看吧,肖恩。

那個時候我總是竭力打爆對手,但終歸到底,這所大學只是社區大學,我的理想是去正規大學念書,背著書包去教室報到——聽著有些荒謬,我光是想想在喬治城大學或馬里蘭大學校園裡,和夥伴們親密地走進教室,就已經很滿足了。

一年之後,兩個大學的主教練,加里·威廉姆斯和約翰·湯普森打來電話,詢問我的情況。俄克拉荷馬大學和克萊姆森大學也對我表現出濃厚的興趣,但我從小就對倫·拜亞斯和帕特里克·尤因的比賽耳熟能詳,所以我的選項只有喬治城和馬里蘭。

我差點就選了喬治城,但約翰·湯普森教練的一句話戳到我的心了,「史蒂夫,我們喜歡你,我們真的喜歡你,但我們剛擁有過阿倫·艾弗森,我們不能在這樣的情況下帶走你,不然我要得心臟病的。」

我很尊重這番話,教練是對的,他看著擁簇在阿倫身邊的那幫喬治城的小弟,他們都等著我去頂替阿倫的角色。於是我在 21 歲大三的時候,轉學去了馬里蘭。

我成為馬里蘭陸龜隊的隊員。

不管你用什麼眼光看我,我都無所謂了,我這輩子干過不少糟糕透頂的事情,並不是一個完美的人。但我去馬里蘭上學的第一天,那一天不可思議,我手上捧著教科書,背著書包,穿過校園,一路上大家都在打招呼,「史蒂夫·弗朗西斯!老兄,今天還好吧?」

只有那一天的經歷,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我已經走上人生巔峰了,如果母親能見證這一天,會哭到雙眼紅腫吧。

繼父後來也在學校里找到一份工作,當地鐵換乘中心的票務工作員,一次訓練結束後我特意去那兒看他,有一些故作成熟的孩子走出來打招呼,「史蒂夫·弗朗西斯,老兄,你爸可真是個漢子!」

他們的褒獎讓我不明就裡,「什麼意思?」

「老兄,他請我們免費吃東西,他太酷了,他說他是你老爸。」

我走進工作站,繼父身邊多了一群擁簇者,他顯然是這個團體的核心人物,他在站立擺了一個小電視,桌子上全是薯片,大夥圍著喝啤酒,和他聊籃球。天啊,他聊天的時候還談到我的妹妹和她養的貴賓犬,整個場面鬧哄哄的。繼父看見我穿著校隊的衣服就走進來,臉上的那種嘚瑟勁兒是我從未見過的,他向所有人重新介紹,「這是我家犬子,我的好兒子,他現在給馬里蘭大學打球,了不起的很!」

每次主場作戰,他都到現場給我打氣,哪怕是客場比賽,他要上班,也會躲在自己的小亭子里偷看轉播。搞笑的是,我的親生父親經常在地鐵站里攔路搶劫,最終被關進監獄,而繼父正好在地鐵站工作,雖然在上班的時候為了我偷工減料,但品行端正。他成了我真正的父親,也是最好的朋友,是場邊永遠嗓門最大的那個人。

那時候的我心高氣傲,腳踩青雲,賽季結束入選奈史密斯大名單,所有人都深信不疑,我會在 NBA 選秀大會前五名被選中。

現在想想……

18 歲的我在塔科馬公園一隅販毒,偶爾被人拿槍指著,搶走身上所有家當。

22 歲的我站上 NBA 舞台,和大衛·斯特恩握手。

你想想那年選秀大會在哪兒舉辦的?正好在華盛頓,我們的首都。

這種天註定的劇情該如何解釋?

我還記得選秀後的一天,我坐在繼父家廚房的吧台跟前,看著眼前堆成小山的八萬美元現金。我沉思著,原來打球就能掙這麼多錢,不可思議。我那時候妹妹才 10 歲,第一件事就是給她買台電腦,於是那年夏天,小可愛的房間里成天飄出布蘭妮·斯皮爾斯的歌;第二件事是給奶奶買套房子,這兩次消費過去一周後,我接到好多陌生人打來的電話,都是要賬的。

我問哥哥,「這些電話都是怎麼回事?」

他們說,「你不知道嗎?以前我們山窮水盡的時候,媽媽用我們的名義賒賬,不然我們根本沒錢買東西。」

那些打電話給我的人都說,「史蒂夫·D·弗朗西斯,很好,很好,很好,我們終於都知道你是誰了,老兄。」

這就是美國人,一幫記性好得很的人,他們總是在合適的時候找上門來。於是我只好一點點付清我八歲以來的欠賬,畢竟沒有這些賬目,就沒有如今的我。

我心裡明白的很,現在溫哥華的球迷一提到我依然心有餘悸,畢竟我為了離開那個鬼地方,迫使球隊做了一筆交易。我在第二順位被灰熊選中的時候,差點就要哭了,我一點都不想去北方,尤其是寒冷的加拿大,不僅離家遠,搬過去的灰熊也是搖擺不定。對此我感到愧疚……其實,也沒怎麼感到愧疚,唯一有那麼一點的是,灰熊把我交易走之前,還開了一場新聞發布會,但我在發布會上的表現,可能足夠載入 NBA 最缺德的歷史了。

我和媒體一同陷入尷尬的場景,艾弗森著名的「訓練」發言也壓根比不過。

開玩笑,老兄,讓我去加拿大,還不如讓我死了算了,休斯頓才是我嚮往的地方,很多人不知道,哈基姆是我從小到大給我最多影響的人,我經常研究他的腳步,模仿每一個細節。我的運球過人沒有任何邁克爾·喬丹、阿倫·艾弗森的影子,我的老師其實是哈基姆。只要你認真看我的腳步,就能看到哈基姆的神韻。

然而搞笑的是,我去火箭後,「大夢」還沒發現我運球的秘密。

「史蒂夫。」

「哈?大夢?」

「你的運球……」

「你想說什麼,大夢?」

「你運球次數太多了,史蒂夫。」

「不是吧,大……」

「太多了。」

這是神聖的旨意,現在回想,能和「大夢」並肩作戰兩年足以讓人如夢如幻。還有一次,我還是和「大夢」在飛機上並肩而坐,戴著我的耳機,聽著 Jay-Z 狂放的曲子。

「史蒂夫。」

「咋了,大夢?」

「你聽的歌,怎麼這麼吵?」

「不是吧,大夢。」

「關掉它,史蒂夫,我正專註於真主的世界。」

「大夢,靠,好吧。」

如果是你,你會如何對付他的命令?其實我應該儘可能多聽聽他的建議,那時候我還是個啥都不懂的愣頭青,自認為已經走上了人生巔峰,2000 年扣籃大賽之後,哈基姆和查爾斯兩位大神開始退隱江湖,我感到休斯頓球迷終於開始膜拜我了。直到今天我還定居在休斯頓,在這座城市大街上,依舊有人會跳出來為我撐腰。即使這幾年我過得渾渾噩噩,甚至落進警察手裡,還是沒有斷絕休城球迷的關愛。我只在這兒的球隊效力五年,幫助球隊打進一次季後賽,就得到這座城市所有的愛,這樣的球員歷史上能有幾個?

我覺得主要原因是,我和姚明一同奮鬥時激活了整座城市。姚明是我的好兄弟,他降臨休斯頓時,我感覺我倆就像《天生冤家》里的那對拍檔。一個從中國漂洋過海而來,另一個在華盛頓街區殺出一條生路,語言障礙對我們而言算不上難題,我們要一同面對的問題比這個複雜多了。實際上我的左耳不是很靈敏,姚明是右耳,即便如此我們每天都努力用英語交流。

很多時候,他都一臉迷惑地問我,什麼?你說了什麼?

我也轉過頭去?恩?你說什麼?

這個情景是很好笑的,但他是我的好兄弟,在和我相處過的隊友中,姚明是心地最好、最受人尊重、最聰明的球員。大多數時候,他在熱身訓練之前要接受 15 家媒體採訪,結束後還有 15 家等著他。即使是客場比賽,鏡頭也總是對準他……這種待遇往往會搞瘋一個人,但他還會考慮到我們,「大家感覺還好吧?這麼多鏡頭有沒有打擾到你們?」

姚明就是如此善解人意,所以他是我這輩子最喜歡的隊友,他在場上也總是打出最佳表現,時至今日我還止不住地想像,如果當初他不是急於復出,球隊不是拆散我們,我們將完成怎樣的成就。想到這點我總是不勝唏噓,我們肯定有機會爭奪總冠軍,就像休斯頓球迷一貫相信的那樣。

但這支球隊的決定是什麼?他們把我送去了奧蘭多,換特雷西·麥克格雷迪。

這筆交易讓我感到受傷,我在魔術的那幾年不值一提,更不用說後來的尼克斯歲月。這段時期的經歷就像電影《Goodfellas》的結局,所有人都表明身份互相背叛,開著車尋找天上的警用飛機。兩支球隊混亂不堪,我去他們的更衣室里坐五分鐘就能感受到:不行啊,這裡贏不了球。

能否贏球,明眼人一瞧便知,球隊文化擺在那兒。

2007 年能回到休斯頓讓我無比開心,但也是這時候開始,我的生涯狀態開始斷崖式下滑,里克·阿德爾曼……我發誓自己已經刻苦訓練了,姚明也深知這一點,他能證明實情,即便如此,阿德爾曼還是喜歡在我之前選擇盧瑟·海德、阿隆·布魯克斯、拉夫·阿爾斯通,我無意冒犯這些球員,但主場球迷喊我的名字時,我依舊會把板凳席坐穿。我不想喝酒,懶得聽音樂,什麼都打不起勁,獨自一人發獃到凌晨一點,想各種心事。

我花了四年時間才從首都角落的毒販轉型 NBA 球員,現在就到此為止了?32 歲就是終點了?我知道自己的生涯真的就這樣了,但這個事實讓人難以接受。我不在乎誰發現我的心聲,總之事實令人不爽。

後來我在北京打了會兒球,又嘗試回到 NBA,但所有努力都是徒勞的,我用四年時間確信了自己無球可打的命運,這時候我真的接受,一切都結束了。

毫無疑問,我經歷了很多黯淡無光的日子,肯定有人問,「史蒂夫·弗朗西斯到底怎麼了?」最讓我感到可悲的是,有人在網上捏造謠言,說我染上毒癮,想到我的外婆、孩子可能讀到這些文章……我就心碎了,我確實做過毒販,對此我供認不諱,但我發誓自己從沒碰過這個玩意。

史蒂夫·弗朗西斯怎麼了?我被酒精灌醉了,就是這樣,酗酒和染毒一樣惡劣,我剛告別籃球的那段日子裡徹底迷失,也是在這段日子裡失去了繼父,他自殺了。

我只是想忘掉這些不愉快。

讓它們隨風而逝。

18 歲的時候母親去世,從那時候一直到告別 NBA,我都保持著自制力。我時刻保持警醒,就像戰場上的士兵,神經緊繃,唯唯諾諾;然而一切結束後,我就像鬆弛下來的電台主持人,心裡想的……剛才的表現好像還不錯。

你儘管瞧不起史蒂夫·弗朗西斯,我無所謂。你可以覺得巔峰期的我是歷史上最有活力的球員,也可以認為我的球風不值一看,我都無所謂,我只在乎一件事……在我家鄉,當時沒想過到 NBA 露個臉的我,遇上一件讓我成長的事件……這是我希望大家都知曉的故事。

那是 1997 年的馬里蘭塔科馬公園。

我從聖加辛托學院回來沒幾天,我在德克薩斯州待著,想家想到要瘋了。我每天哭喪著臉和教練說自己不想打了,只想回到那個街角做毒販,干各種勾當,就算一輩子不出頭也心甘情願。因為那種熟悉的感覺才讓我感到安定。

假期剛到,我就迫不及待回到家裡,所有人擺出的架子都像是,「哎喲?你覺得自己是個男子漢了吧?我們的大學生,看看你在外頭都學了什麼本事?」

他們給我安排了一場單挑,對手是首都圈排名第一的格雷格·瓊斯,這場比賽圍觀群眾是街頭數不勝數的小混混,可以說,球場兩邊分別有 50 個人拎著 AK-47 看比賽。

這場比賽的獎金是 10000 美元,規則兩人單挑,三局兩勝。

這樣的誘惑總是令人難以拒絕。

第一局我就將瓊斯打得抬不起頭。

緊接著是第二局,我本可以繼續虐他,甚至在比賽中不由幻想未來的生活,我成為首都圈子裡有話語權的名人,成為街頭巷尾的傳奇人物。我打敗眼前這個人,拿走獎金,繼續在街角橫行霸道,對比之前的我,生活的幸福度何止提高一個檔次。

我完全可以在這個巴掌大的地方待一輩子。

但我渴望的東西比這多多了,我要干一番不一樣的事業啊,我還想和珍妮特·傑克遜結婚呢!於是第二局我放水,讓比分被扳平。我再次拿到球時,直接往腦後一拋,走出了球場。我登上飛機,回到德州的社區大學,後來就發生了在場上教訓肖恩·馬里昂的故事。

我花了整整四年時間,終於從街角登上了 NBA 舞台。

我承認,我從來就沒和珍妮特扯上關係,這有點丟臉是嗎?但你知道嗎,那次單挑過後四年,我登上了 ESPN 雜誌封面。

「帶著籃球的小史蒂夫」和真命天女笑靨如花地站在一起。

誰都可能寫不出像我一樣瘋狂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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