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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改革,這才是大家最關心的!

最近,無論市監局還是食葯監局的同志都在熱議國家機構改革,各執己見,其實機構改革影響的上層機關(大腦)怎麼想和怎麼指揮的問題,但對我們基層幹部會有很大改變嗎?難!

躊躇滿志想作為,爬山涉水不停歇,苦口婆心耐心勸,上責下難中間做,基層執法內督外責,有苦難言兩年白頭,群眾不易政策要求,基層幹部左右為難。

不知不覺,進這個系統也有幾個歲月了,從絲毫不了解到成為局中人,關於基層執法想聊幾點:

一、法律法規不健全,執行性差。法律出台目的是好的,但各地發展水平差距大,導致基層執法難;在以前,追責壓力不大的情況下,法律法規的某些問題,通過執法者的自由裁量權或者條件性執法來消解;而隨著十八後,政府追責壓力的加大,執法者會優先選擇嚴格執法,加大了執法者與監管者的衝突。有些政策在執行中與當地現實脫節,有些政策過於強調「統一性」,政策制定者無法構想出政策在實施時可能出現的全部問題,更不可能給出所有問題解決方案,基層執法者卻要面對並解決這些問題,不好執行的成本卻由基層幹部承擔了。一個三人的敬老院按照某地的標準屬於單位食堂,而上級部門又規定單位食堂必須明廚亮灶和設置備餐間。我們的法律現狀是法律太少,政策太多,而政策的又缺乏穩定性,。例如一個學校食堂可能面臨的就是三年一小改,五年一大改,群眾意見大。

二、追責風險凸顯,基層幹部左右為難。現在不管三七二十一,出了事情先問責幹部,拿幹部開刀,基層幹部歸屬感很差,遇上事情沒人敢出頭,也不願意出頭,畢竟基層幹部也是有家有口的人。追責無可厚非,問題是法律和上級沒有明確的權責表的,你應該做到什麼。追責不可怕,可怕的是你都不知道自己做什麼才可以不被追責,追責的不確定性才是我們所恐懼的,就跟追女孩子一樣,不怕她有要求,就怕根本不知道她的要求,那你怎麼去做。懸在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掉不掉看心情。

三、標準不明、保障不足,讓基層執法更難。執法過程中被罵、被推搡、被團團圍住的情況時有發生,但只能盡量剋制自己的情緒。我們心裡也很矛盾,路邊擺攤的小販們生活不容易是事實,但違規經營也是事實。若整改不到位,執法人員也會面臨履職風險。執法者是強勢地位,除了一些刑事案件,被執法對象在輿論中都是以弱勢群體的面目出現,輿論在發酵時,這種地位的反差很明顯,大部分人都會站在弱者的角度譴責強者。履職邊界不清也讓執法人員面臨困惑。

例如,一些餐飲企業違規使用液化氣,有時難以定義是市場經營行為還是安全生產行為。法律的保障不足讓我們在執法過程中缺乏明確的定位和執法許可權。制止暴力抗法的行為因缺乏可操作的規範,執法人員會畏首畏尾,害怕制止行為犯法。通常執法者要選擇對暴力抗法者損害最小的方式執法進而實現執法目的,但這個度如何把握,沒有很明確的操作規範。現在執法強調有法可依,但很多情況在司法解釋上是不夠清晰的,如執法人員如果強勢執法的話,可能會面臨被當事人起訴的風險。

四、權責不匹配,基層無所適從。在基層幾乎每一件事,基層幹部都不能因為法律明確授權了,就去做,也不能因為法律沒有明確授權,就不做。就跟去年的「煤改氣」一樣,基層幹部需要不停地請示、彙報、爭取、協調,等待上級給出明確的指示或答覆——上級說燃煤「零容忍」,基層幹部就得「零容忍」,上級說「保過冬」,它就得「保過冬」。

所以基層很忙,而且是「忙亂」的那種;所以基層很累,而且是「累心」的那種。它永遠都在高速卻疲憊地運轉著,唯恐不爭取就錯過了「好事」,唯恐不請示就攤上了「壞事」……但最終,後者似乎總也無法避免。

「煤改氣」是大事,不是基層幹部想不做就能不做的。但從另一方面講,這也不是基層幹部想做就能做的。

基層搞不要等上級定政策、出文件、作指示,然後才能幹活。他們當然有一定的靈活性,但對「煤改氣」這類「硬任務」來說,靈活性並不大——比如,他們既不能因為張大爺家裡沒錢,裝不起新設備,就允許他繼續燒煤,畢竟這個決定權不在他們手裡。同時,他們又不能因為張大爺家裡沒錢,裝不起新設備,就去請示上級該怎麼辦,畢竟這種事太「小」了,每次都請示非把上級煩死不可。

那怎麼辦?只好讓張大爺凍著了。當然,上級一旦知道張大爺凍著,肯定會把基層幹部臭罵一頓,然後要麼貼錢給張大爺裝新設備,要麼趕緊讓他恢復燒煤。最後環保部門發文要求全力確保群眾過冬,就是這個套路。

這樣一看,事情好像確實是讓基層幹部給辦壞了。但反過來說,如果基層幹部面對的全是張大爺,於是他們允許所有人繼續燒煤,難道上級就不臭罵他們了?如果他們找上級說,完成任務確實有難度,能不能緩緩,難道上級就不嫌他們「發愁畏難、不敢擔當」了?誰都知道民生是天大的事,而取暖是民生。但治霾也是民生。煤改氣如此,基層執法亦是如此。

五、少點辦公室創新和發文,多點基層執法實踐。網上有個對聯:你開會我開會大家都開會,你發文我發文大家都發文,橫批誰來落實。基層執法只有幹活的命,沒有提意見的權,但真心求上級部門輕虐,無論是創新監管方式還是搞專項整治,不要搞拍腦袋決策,為創新而創新。

六、至於大家說的監管專業化的問題,在屬地管理的前提下,專不專業就看地方政府重不重視,連人員穩定都艱難,其他的不談也罷!

改革,永遠在路上。希望上保人民飲食用藥安全,下減基層執法追責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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