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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家馬戲團長網路發信呼籲 讓表演動物回家

近些年,全國馬戲團表演動物因不能進駐動物園,在到處流浪遷徙演出中,屢屢遭受到「拯救表演動物」非法民間組織的瘋狂騷擾和打壓,數萬頭只珍稀動物的生存危在旦夕,數百家馬戲團體面臨絕境。

同時,全國的觀眾翹首以待傳統馬戲早日進駐動物園。

根據2018中央1號文件明確指出:要「加快發展森林草原旅遊、河湖濕地觀光、冰雪海上運動、野生動物馴養觀賞等產業(詳見1號文件第四部分)。」目前在我國並無針對「動物表演」的專門法律法規或審批手續時,新發布的中央1號文件為我們指明了方向。與之相背離的是,「拯救表演動物」民間組織叫囂「禁止馴化野生動物,杜絕各類動物表演」。他們的法理依據,就是手持住建部早些年前發布的「意見」和「綱要」。

據悉,2010年10月18日,住建部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動物園管理的意見》,要求:「各地動物園……停止所有動物表演項目。」2013年6月24日,住建部又發布《全國動物園發展綱要》,要求:「在野生動物保護和飼養工作中應當做到……杜絕各類動物表演。」

據某馬戲界聯合會負責人介紹:就是這些文件,給「拯救表演動物」組織開了「執法」之門,成為他們打著拯救表演動物旗號,行使違法打壓行為的尚方寶劍。現在全國300餘家馬戲團團長實名請求主管部門領導,就是要求打開動物園大門,讓表演動物「回家」,給瀕臨滅亡的千萬隻珍稀動物重開生路!

馬戲團動物表演是不是犯法呢?馬戲團團長們說著自己的看法:

動物管理體系中,野生動物歸林業部門管理,而動物園歸住建部門管理。近年來,林業部門和住建部門曾發出一些「通知」類的要求,意在規範「動物表演」,但這些「通知」既無強制性,也無違反後的處罰,並不具備全國人大和國家主席授權發布的法律法規的合法性和權威性。

1989年開始施行的《野生動物保護法》中,並沒有關於「動物表演」、「馬戲」等方面的內容。

1991年開始施行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管理辦法》,雖然經過了兩次修正,但其中並無「動物表演」或「馬戲」的相關內容。

2013年11月20日,國家林業局起草了新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並通過國務院法制辦公開徵求意見。這份「管理辦法」中,首次將野生動物的巡演繁殖活動分為五類,其中就包括「馬戲表演」類。這其實是給了馬戲一個合法地位。馬戲表演類別的馴養繁殖,是指經人為訓練野生動物後的野生動物以展示方式供公眾娛樂的野生動物馴養繁殖活動。」不過,該「徵求意見稿」並未施行。

2015年4月30日,國家林業局對從1991年開始施行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管理辦法》進行了個別條目的修改,基本沿用了已經施行24年的原「辦法」。原「辦法」以及修訂後的「辦法」中,仍然沒有關於「動物表演」的內容。

這些年一直沿續至今的現狀是,全國上千家馬戲表演團體,如果有老虎、獅子、黑熊等野生動物參與,符合條件的,國家林業、公安、文化、工商等相應管理部門都會及時辦理「馴養證」、「運輸證」、「演出證」、「營業證」、「稅務證」等一系列備案、審批手續,並對表演動物按保護類別置入晶元跟蹤監控。按我國市場規則要求,證件齊全監控到位就可以進行馴養表演。

不可理解的是,2010年10月18日,住建部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動物園管理的意見》,「意見」中要求:「各地動物園……停止所有動物表演項目。」2013年6月24日,住建部又發布《全國動物園發展綱要》。「綱要」中要求:「在野生動物保護和飼養工作中應當做到……杜絕各類動物表演。」

顯而易見,住建部上述「意見」和「綱要」,沒有國家有關動物表演的法律法規依據,沒有權威的授權發布,又與國家林業、文化、公安等部門正常審批的合法馬戲團體經營許可權相餑,當然不會得到全國馬戲團體的認同,但卻成為非法民間動物保護組織,特別是有國外反華勢力背景的「拯救表演動物」組織頭目胡春梅之流手握的「尚方寶劍」,他們仗此凌駕於法律之上,對馬戲團行使起瘋狂的管、卡、壓。

在國家有關動物表演的法律法規目前仍是空白的情況下,住建部獨自出台不合法又沒有權威性的條規,其實是取代了國家各職能部門,封殺了全國千百個馬戲團體。

同時,這300餘家馬戲團團長還表示:

一、動物園才是馴化表演動物的家。動物公園姓「公」,是保護動物和供市民休閒遊場所,這正是需要動物表演的地方。如果說公園不應存在招納盈利性團體和個人,那麼公園裡到處的售貨亭遊樂場不也收費盈利嗎?要說引進表演動物會導致動物保護和園區管理水平下降,這是多年吃慣了官飯的管理者不想盡職盡責的官老爺思維。表演動物入園是民眾所盼,馬戲團的收益是繁養珍稀動物急需。表演動物入園不會與園內動物混養,不會對園內動物帶去危害。表演動物如需診療,正好與園方會診,拯救動物是人類職責,園方「御醫」責無旁待。至於馬戲團入園將使遊人激增,加大園區管理困難,那就去問那些拿著國家工資的管理員們,中國姓「公」的園懼怕進人多嗎?

動物園是城市名片,入園看動物表演是遊人嚮往。各動物園都具有專業獸醫團隊,是入園動物得到科學養護的最佳場所;各馬戲團雖然都按國家要求配備有專業獸醫和養護人員,但團體大小不同水平不一,如與動物園獸醫聯合起來,足以保證表演動物的健康生存。住建部不讓動物進動物園演出,也沒有給這些動物創造生存養護的去處,何談保護動物?只能認為是對大量表演動物不負責任的做法。

二、失去表演舞台的動物難以生存。馬戲團失去了動物園演出主陣地後,獅子、老虎、大象等各類珍稀動物便失去了生存的主要物質基礎。珍稀大型動物的生存和繁殖需要大量資金,失去了物質保證後,既不能買賣更不敢放生,只能眼睜睜的等著病死餓死,這種後果是住建部希望看到的嗎?是每個呼喊保護動物的人能夠接受的嗎?

三、馴化動物不是傷害動物。馬戲是具有很強觀賞性娛樂性的大眾文化,已被國務院列入第二批國家非物質遺產名錄。在傳承和發展中,馬戲團發揮著保護和繁殖動物的作用。一代代馬戲馴獸大師傳承和不斷完善的馴化技能,使各馬戲團形成科學規範的動物馴化和養護方法,就象培養自己孩子一樣,讓生猛的畜禽成長為動物明星演員。各團都具備培訓和聘請的專業持證獸醫養護人員行使著檢疫治療職責。表演動物是馬戲團生存和發展的主要資本,是寶貴的財富,怎能去傷害它們呢?如同培訓體操和雜技演員一樣,不能因為看到學員的辛苦就去封殺這些項目。

四、馬戲團起到繁殖擴大珍稀動物種群的重要作用。動物表演是廣大群眾喜聞樂見的藝術形式,馬戲團的動物越全越多就越有看點。隨著全世界野生珍稀動物越來越少,更凸顯馬戲團的動物越來越珍貴,所以各馬戲團都在盡全力做好保護和繁殖。從現有馬戲團體的動物馴化繁殖中會發現,各團的動物數量,特別是獅子老虎等國家一二類保護動物的數量都在逐年增加。

五、住建部取代了國家多職能部門之職。國家文化部、農業部、林業局、公安部、工商總局等各主管部委都認可馬戲團的動物馴化表演。所有正規馬戲團體,都是經過國家各大行政機構的嚴格審批的,有文化部門的演出許可證、稅務部門的稅務登記證、林業部門的馴養繁殖許可證、工商部門的營業執照和質量監督檢疫部門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偏偏住建部打著保護動物的旗號封殺動物表演,這使得國家各大主管部委對馬戲團的管理職能形同虛設。住建部是不是把不該管的事攬入自己懷中了?這是簡政放權呢還是構成了住建部與國家相關部委之間的相互掣肘?

301家馬戲團懇請住建部等相關部門重新制定政策,與中央精神同步,讓馴化表演動物回到動物園的「家」,讓大批珍稀動物得以存活和繁殖,讓中國傳統馬戲事業得以生存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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