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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英國人總是用一些「痴痴傻傻的胡言亂語」?

「That wazzock dared to gazump me; I"m gobsmacked by this sticky wicket full of codswallop that"s gone pear-shaped!」(丫竟然敢跟我抬價;這簡直讓人抓狂,道理都歪曲到外太空去了!)

這樣的句子聽起來沒什麼毛病,但是描述的形勢就有點奇奇怪怪了。把這樣的句子轉換成標準英語,大意就是That idiot dared to offer more money for the house after my offer already had been accepted; I"m shocked by this tricky situation full of nonsense that"s gone awry!(「那個蠢貨竟然還要我加錢,我之前的價格都談妥了;這種伎倆毫無道理,瘋了,嚇死我呀!」)

莎士比亞風?完全不是。第一句話對某些人來說或許十分耳熟,不僅是因為內容部分的模糊不清。 這句話里也滿是起源於十八世紀至八十年代的辭彙,它們有兩個共同點:一是聽起來都很傻,二是全是英式英語。

英式英語充滿了這些古古怪怪的詞。它們反映了英國對智慧在文化層面的鑒賞力,也是英國文學創造力的悠久傳統 ——以及幾個世紀以來英國的全球影響力,時而大時而小。

這些稀奇古怪的詞形成的方式各式各樣,包括合成詞(例如牛津和劍橋的「Oxbridge」);疊音或詞語重複("higgledy-piggledy");逆構詞(即去除原始詞的詞綴,如"kempt"源自"unkempt"); 當然純粹無意義的(就像羅爾德達爾的發明"gobblefunk")。

這類的造詞法並不是英語獨有,更不是英式英語專屬。不過,明尼蘇達大學語言學教授,牛津大學出版社詞源學博客作家安納托利·利鉑爾曼(Anatoly Liberman)認為,英語單詞相對簡單的特徵可能適用於這種構詞遊戲。「英語基本上是一種單音節語言(如"come","go","take","big","laugh"等等),」他說。「這使得這樣的單詞的組合遊戲變得簡單」。

英式英語的這些構詞法的特點反映出英國人的某種幽默特質。通俗人類學家凱特·福克斯(Kate Fox)曾撰寫過英語的「禁止認真」(即很討厭正而八經地對人對事)以及幽默在社交中的普遍性。這種幽默是一種特殊的方式:自嘲和擅長有意低調和反諷。

英國的這種民族特徵滲透到英語,這很正常。浪漫行為(如"snog"和"shag")用幼稚的語言說出來。 經典菜肴的名字聽故意聽起來讓人倒胃口("dead man"s arm"(死人臂蛋糕)和"Eton mess"(伊頓亂點)分別指帶果醬餡的蛋糕卷和混有蛋白甜餅、草莓和奶油的甜點)。英國出奇地喜歡這樣看似無聊而莫名其妙的感覺。舉個例子,"ladybird"(瓢蟲)會讓美國迷惑不解卻腦洞大開,雖然美國英國里的這個詞更明晰一些 —— 「為什麼是瓢蟲?為什麼不是七星瓢蟲?」

這表明英國人喜歡玩文字遊戲。例如,食物類的辭彙就富有這樣的特徵。 「Fairy cake」(仙女蛋糕)、"toad in the hole"(蟾蜍在洞里)和"jacket potato』(夾克馬鈴薯),這些東西其實與仙女、蟾蜍和夾克毫無關係。

兒戲

英國英語有一個悠久的傳統,就是為了好玩而創造詞語。著名語言學家大衛·克里斯特(David Crystal)在《100個詞寫的英語故事》中寫道:a gaggle of geese(鵝群一般),an unkindess of ravens(像烏鴉一樣不友善),以及其他類似的集體名詞都是在15世紀發明的。他推測這是故意要為喜劇效果而創造的,致使「修女過多」(故意造成雙關效果)。

雖然各個時代里都有古里古怪的英式詞語,不過,在某些時代,這一類詞則特別豐富。克里斯特稱,語言的創造力,特別那類文字遊戲類的,似乎在伊麗莎白時代最為鼎盛。一是由於文字巨匠,如莎士比亞及其他戲劇家的深遠影響。與此同時,克里斯特還表款,彼時「有越來越多的人從事寫作,為了寫出新劇來滿足劇院的日常需求,倍感壓力。當時市面上沒有字典作為創作的穩定影響力」。這種情況為辭彙創造提供了條件,對此,我們要感激,因為出現了類似"balderdash"這樣的詞(balderdash的意思是「一個無意義的詞或想法」)。

以下是七個最為人喜歡的搞怪單詞:

Codswallop: noun, nonsense

Gazump:verb, to supersede some in an offer

Gabsmacked: adjective, to be surprised

Kerfuffle:noun, fuss, commotion

Odds and sods:noun, miscellaneious items

Snog: verb, to kiss and cuddle amorously

Tiz-woz: noun, a state of confusion or excitement.

自莎士比亞以來,從英國作家查爾斯·狄更斯("一級棒")和劉易斯·卡羅爾(mimsy, "一本正經")到J.K.羅琳(muggle,"麻瓜"),這些作家無一不在為英語詞注入新的活力。正如利伯曼指出的那樣,這並不是說這些作家壟斷了童趣。 相反,從歷史上看,英國英語的「影響力主要來自偉大的作家」,他說。 「英國英語的樂趣和魅力必須在各個時代的偉大智者的作品中尋求。 相比之下,在美國,在這個方面,唯一的可比擬的是馬克·吐溫。」

當然,也存在對文化與辭彙之間關係進行過度解釋的可能性。在各類英語中都能發現古古怪怪的詞語:語言學家還曾寫過「face like a dropped pied」(像摔在地上的餡餅一樣的外貌)和「cultural cringe」(文化壓抑)這樣的詞反映澳大利亞的非正式性和「伴侶」(mateship)文化。

更為複雜的是,英式英語和美式英語之間的邊界 —— 兩種最有影響力的英語—— 相當模糊。事實上,許多普遍認為源自一個國家的詞語實際上起源於另一個國家。

薩塞克斯大學的林恩·墨菲(Lynne Murphy)在他的博客以及即將出版的有關美式英國和英式英語差異的圖書中指出,許多美國人錯誤地認為"bumbershoot"和"poppycock"是源自英式英語。 她表示,原因很簡單,因為「很多美國人有這麼一種成見:愚蠢的詞都是英國人的」。符合這種想法的詞則是這一類海外廣泛流傳的詞。

也確實有一些聽起來奇奇怪怪的辭彙是由於與美國詞有一樣。 墨菲解釋稱,美國人喜歡有個短「o」音(非平舌音)的俚語,比如「cosh」, "bollocks"以及「dogsbody」,因為「這是這個音美國人發不出來」。

如果一個詞足夠英式且為人們所熟悉的話,即便平淡無奇也可能會顯得很迷人。例如,有報道稱,在詹姆斯·科登開始在美國主持深夜脫口秀之前,他所在電視台提示他,美國人接受「shag」(粗俗)和「squiffy」(敏捷),卻不接受類似「knackered」等令人費解的詞語。

混合體

如今,大量的英語新詞來自多語種地區,通常是英國的前殖民地。一種慣用的方式是改變英式或美式英語詞的含義(例如,「deadwood」(枯木)在指波札那英語里的意思是「無所作為的公務員」(unproductive civil servant))。 另一種方法是創造新詞來描述當地的具體情況(如新加坡英語中的「killer litter」(殺手垃圾),指的是危險的高樓拋物做法)。

並非所有這些「新式英語」都是意在幽默。 以奈及利亞英語為例。它以"go-slow"(慢行)代替"traffic jam"(堵車)。美國肯尼索州立大學的法魯克·科博洛基(Farooq Kperogi)就針對奈及利亞英語寫了大量的文章。 他表示,像"go-slow"等幽默詞(「men of the underworld」的舊時新義而不用"crminal")是無意的。「奈及利亞英語遵守的一個特徵是構詞形態過度,即便是在非正式語境中也是如此。這在非母語者的耳中無意中形成了滑稽效果,」他強調道。 「在奈及利亞英語中,沒有任何故意而為之的幽默。」

不過,陌生和意外可以給這種英語詞的創造有了喜劇性。科博洛基解釋,在奈及利亞英語里,「當根植於英式英語的奈及利亞英語與美國英語相衝突時,幾乎總是出現無意的幽默」。

然而,鑒於英式英語和美式英語仍然佔據重要位置,來自其他類型的英語的有趣辭彙一直在緩融入全球主流之中。不過,這種情況可能出現變化。例如,在奈及利亞和印度電影的影響力日益增加的情況下,印度英語中的postpone(推遲)的反義詞「prepone」進入英式英語只是時間問題。

作者:克里斯汀?羅(Christine Ro)

編譯:winnie07

編輯:翻吧君

來源: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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