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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媒體中的肖像、自我與符號互動

寫在前面的話:

作為一枚社交媒體深度用戶,回過頭去看被捲入到以微信為核心的日常生活的信息流和人際關係的網路化的過程,「貧窮限制了我的想像力」真的不是玩笑話。我仍然記得大約在2013年的時候,仍然依靠父母每個月打一千塊錢生活費、每天除了上課泡圖書館參加社團活動就是在QQ空間和網易LOFTER寫文章的那種生活狀態,忽然有一天發現大家都已經或快或慢加入微信這個圈子,而我卻還沒有一部像樣的智能手機,那種心情大概可能也許maybe相當於被丟進一個不同語言環境,隔離感和斷裂感非常明顯,而就是這種當時讓我非常焦慮的處境,現在卻非常渴望。這或許是認知遲滯的表現,也或許只是暫時性的情緒反應,因為不論如何,所有正在經歷的,都已經難以捨棄了。

通過各種各樣的數字媒體實踐,人們逐漸適應,掌握了更多的規則、人際溝通和自我展示的策略技巧,來應對不同社會情境,和相應的問題。非常典型的例子,比如,自拍桿的火熱,吐槽論文進展的時候的屏蔽設置,同事、同學之間言不由衷的捧殺性評論,這簡直稱得上是網路文化適應的衍生物,不過抽象概括一下,也只是新壺舊酒而已。

然而我也沒有想到,也許迫於課程要求,才寫出來這篇非常無聊冗長、而且最致命的,被我的同學們評論稱「看不懂」的論文。當然,不會把他們的評論放在心上,我並不是為了得到漂亮的評論而選擇這個研究主題、這種行文方式。

前與一位建築專業的大學校友討論家裡造房子的事情,話題一繞,說到獲取信息的方式,他一個微信公眾號都不關注,也不怎麼看微信文章。當時就有些驚訝:那麼,你的工作靈感主要來源於什麼?這個「毫不謙虛」地誇讚自己廚藝的設計師說,應該是生活吧。

而過去9個月時間,因為種種原因,我幾乎無法維持正常的生活狀態(假定存在所謂的正常生活狀態),更不提寫像樣的文章了。我把這段時間稱為「個體成長的危機,階段之一」,並不是真正存在這種東西,而只是一種命名和解釋的嘗試,賦予這段本來就非常私人的時間一個個人層面的意義。馬爾克斯說,「我為我的朋友們而寫作」,說來慚愧,我一直只是為了自己而寫作,為了理解自己和世界,為了能夠充滿熱情和希望地生活下去。

自入社會學之門以來,一直在尋找有趣的研究主題,翻了很多不同學科但相關主題的書,也裝模作樣旁聽了幾門外校的課程,卻一直沒有拿得出手的研究成果。謹此篇文章,感謝在我的研究生學習和生活過程中,各路朋友的支持和鼓勵,歡迎批評指點。同時,也希望藉此打開「鏡中人」的一個新起點,臨畢業之際,希望自己能夠保持寫作和研究的習慣,完成基於日常生活體驗、觀察和理論化嘗試的一系列研究計劃。共勉!

隨著自媒體的迅速發展和信息技術、以智能手機為代表的通訊設備的更新,拍照不再是一部分人的特權,傳播圖像也不再是成本巨大,相反,人們更容易產生、修改和傳播圖像,藉助社交媒體提供的社會關係網路路徑,圖像這一媒介形式的運用在社交活動中到達一個新的高峰。圖像的生產、觀看、傳播和評論不只是一個美術史或傳播學的問題,尤其當圖像被用於社交活動時,其本身包含的私人生活的細節反映著主體特性、社會關係和圍繞其展開的社會互動的社會意義。

在朋友圈這樣一個半開放的數字化社交活動空間,個人肖像披露是十分特殊的一類信息,也是圖像媒介最直白、最引關注的一種運用。個人肖像是個人形象最直觀的呈現,數碼攝影與互聯網的革命性耦合帶來了一個圖像井噴的時代,培育新的文化與政治力量。在網路社交空間中,自我呈現與主體間互動依賴不同形式和風格的符號元素得以實現,而個體運用和理解媒介符號的能力與態度不僅對個人的網路社交生活的效能有著顯著的作用,也因社交網路空間與現實生活空間的邊界的逐漸模糊,影響著所有參與其中的相關媒介使用者的現實利益。

本文通過文獻研究和個案訪談,探討虛擬社交空間中肖像與主體的關係,通過典型案例分析肖像披露行為背後的心理因素、規則意識,解決私人生活如何再現於網路社交空間,觀者如何評價這些肖像和活動,現實社會關係又是如何與其交織在一起,而這些肖像活動承載了哪些社會互動模式和價值觀念的問題。

一、何為肖像

人是社會的動物,而人際傳播始於自我披露。在日常社會交往中,人們不同程度地把自己作為主題來展開與對方的交際行為,它是一種人們自願地、有意地把自己的情況告知他人的行動。從庫利的「鏡中我」、米德的「主我」與「客我」,到戈夫曼的擬劇論,自我呈現指的是個體藉助語言、表情、姿態等,以自我滿意的方式表現自己的過程,是自我意識的外在表現。[1]這時的自我並不一定是真實的,個體可能通過與事實相反、誇大或收斂的方式表現,它由個體性格、品質、氣度及與外界處境制約,同時受到交往雙方的身份、地位及相互關係的影響,是個人對自我形象的管理,即「印象管理」,的一種方式。

研究顯示,人與人之間的信息溝通只有7%的通過語言傳遞(文字更少),而語氣、情感、態度、肢體語言等佔了93%。在虛擬社交空間,身體退出交往場景,伴隨其的身體表徵和副語言(如語氣、停頓、口音)以及交往情境被篩除,更多地為文字、表情、動圖等抽象符號所替代,難以獲得直觀的、由官能直接感知的社交訊號和完整的理解。

美術意義(或攝影)上的肖像,是指通過繪畫、攝影、文字等藝術手段,使肖像權人的人物形象在物質載體下再現的一種觀賞造型作品,根據物質載體和技術的發展,呈現人像的有畫像,相片,印刷海報,電子照片等,肖像多聚焦人的臉部特徵,或包含臉部,加入肢體和背景以完善人物形象。區別於人眼直觀所見的人本身的形象,肖像作為一種人為創造的人像可視物,在互聯網時代,藉助社交媒體平台得到廣泛的傳播。

肖像與肖像主體之間的微妙而複雜的關係,使得個人肖像的生成和展示,超出簡單的記錄個人儀錶狀態的功能,成為自我、權威、魅力、地位等的象徵性符號,與肖像發布主體的自我高度相關。肖像中包含的要素與肖像主體之間的關係使得肖像披露在虛擬社交空間相比其他形式的符號表達更加吸引人們的關注。

在本文中,肖像指的是在朋友圈中出現的個人肖像照片,包括發布人的個人自拍,與他人合照,由他人拍攝的個人肖像,他人肖像照片,這些照片可能通過技術軟體進行過美化,加工,修改,編輯文字圖樣等,但始終服務於個人形象展示和開展社交活動,與美術學或攝影學的肖像不同,本文中的「肖像」是社會化自我形象的綜合性視覺再現,是自我在虛擬空間出場、在場和互動的媒介存在,映射主體的同時,為社會互動提供場景。

二、肖像披露

1. 自我的出場

肖像披露從一開始,就預設了觀眾的存在,為他者的目光看似漫不經心實則非常認真地修飾自己。與照鏡子不同,肖像一經生成,就成為凝固的影像。戈夫曼的「後台」在這裡既包括對儲備照片的選擇,也包括生成照片時鏡頭前和發布肖像前屏幕上發生的一切。

自拍,是前置攝像頭廣泛運用後的一項娛樂活動,只是手持相機拍攝自己和其他人合影,取景相對困難,一是要保證所有人都在取景器中,且表情到位,臉部無扭曲,而來,手臂能夠支持的距離有限,要盡量使手臂不擠占畫面。也因此,自拍桿和主打自拍功能的智能手機熱賣。從成像效果來看,自拍照多與大頭貼相仿,僅能容納攝像主體的頭部,上身局部和部分背景。或藉助計時器,將相機(通常是手機)置於合適位置,定點、定姿勢進行取景。一張發出的自拍照片,往往是數次嘗試中仔細篩選的結果。

根據互動論對自我呈現的闡釋,個人形象展示是為了呈現理想自我,實現預期社交目標。畫像、照片一度是權貴階層享受的稀缺的資源,名人畫像和照片甚至因其藝術性和歷史性具有拍賣價值。修圖軟體和拍照軟體為肖像照片提供了後期編輯的空間,個人在相機鏡頭前不過是初次製造,還需經二次修飾,考慮其在社交網路空間中應當迴避的禁忌和可以發揮的亮點。

如何出場是一個複雜的問題,現實生活中,人們關注衣著打扮,儀錶神態等,虛擬空間中的肖像,作為從現實中抽離出的一個片段,既服從現實社交的對身體的規訓,也要符合虛擬空間自我呈現的儀軌。自我滿意程度較高的人比內向羞怯、對自己的外表缺乏信心的人更容易接受披露肖像,個人肖像在自我價值中的分量又因人而異了。流行文化對肖像呈現的影響是微妙且動態的,比如自拍角度的選擇、濾鏡類型的使用、姿勢的選擇和組合等,都可能與某個時段的流行熱點呼應,就連拍照本身,也成為了一種習慣,凝固於傳統攝影時期的某些時刻,在網路社交時代變成了每時每刻。

拍照是核實經驗的一種方式,確定經驗的樣式[2],尤其在旅行、出遊、聚會這種相對而言不太頻繁的活動場所,人們通過尋找代表性的拍照對象來捕捉事件、定格瞬間。肖像照則是一種將世界與自我的聯繫通過攝影以圖像形式得到確立的實踐,「自我」(身體)的體驗於是有了可見的證據,儘管是一種流於表面的證據,但也好過沒有。拍照以一種特殊的形式嵌入到了人們的日常生活,拍照是為了紀錄發生著的事實,但最終拍照本身成為了一項不可或缺的實踐,唯有被拍下,才算髮生過。

人的身體是文化的容器,肖像照作為攝影作品的一種,也承載著肖像主體及其社會關係的特殊性。正因為一張照片能夠容納的元素是有限的,而人們觀看圖像時對符號的解讀能力又千差萬別,因此,要實現交流溝通,符號的選擇十分重要。在一張肖像中,該出現的和不能出現的取決於主體的意圖、價值判斷和其所在的社會關係網路的接納程度,儘管個體的自信與社會信任感受程度不同,但只有在當主體感到安全的基礎條件下,肖像才可能被分享出去。

從微信朋友圈的設計來看,它並不提供博客一般的可平面鋪展的觀看空間,只是隨時間次序線性懸掛,並不是說博客比朋友圈更優。打開好友的相冊,最先出現的是最近的冬天,如要了解更多,只能一直向下翻看,也不便迅速定位和查找。在某種程度上,微信朋友圈並不歡迎「懷舊」,它希望用戶不斷地更新,出現在最近,活在最近,如此,才能實現持續的流量,保持社群活動的生命力,至於主體的行動意義,微信無法提供,也不關心,它只是一個工具,創造意義的是人自己。而個人形象的動態在時間流動中,也會被其他信息壓在過去,更新形象是肖像持續生產的一個誘因。

2. 彈性的在場

現代生活的一個顯著特徵是專業分化和公共空間的萎縮。社交空間聚集了眾多的聯繫人,朋友圈的動態發布是效率較高的一種社交方式,能以成本最小的方式,即使用媒介符號在互聯網社群空間里即時傳播信息,迅速獲得反饋。在個體原子化生存狀態逐漸普遍的當下,現實的活動無法或較少與人分享,難以產生「共同感」或「可參與感」,而線上虛擬空間則拓展了這種可能性,它通過創造一個數碼擬像,「複製」現實,摘取現實,刺激人們想像照片背後的活動和意義、創造交流的機會,人們生產、閱讀或觀看這些由文字和圖像共同創造的擬像,一窺外面的世界,等待與他人會合的契機,只有當你在場,才能與人社交,這是虛擬空間的在場,更加抽象,更依賴文化和符號資本的支持。

傳統的社交多發生在面對面的具體社交場景中,熟人社區則更強調年齡、輩分、資歷等等社會屬性,受到一定的社交習慣的規定,有明確的打招呼的方式,交談時的位置擺放規矩等等,如鄰里之間時不時見面,出於禮俗的要求,最好是笑臉相迎,彼此寒暄,是集體意識對個體內化的表現之一。但在虛擬空間,身體被隱去,自我在場的彈性更大,主體擁有現實交往中沒有的選擇空間,可以部分地控制自我出場的時間、可見的人,避免尷尬,但是,虛擬空間將人際網路徹底平面化後,也消解了現實空間的壁壘,給人一種一個人面對所有人的感覺,一旦披露的信息使現實中不同空間的人產生誤解和矛盾,便不止是虛擬空間中的社交小震蕩,也會對現實的人際關係和主體利益產生影響。因此,微信好友的分組為動態分享的許可權設置做了鋪墊,也是人際關係管理的一個必要的工具,但大部分用戶並不會時時考慮可能的矛盾,也難以全面了解其所處社會關係網的風口,許可權管理只能解決一部分問題,而非全部。

媒介符號的使用與受教育水平及符號審美能力有關,因此,網路社交空間中呈現的這些擬像也反映了主體的特性,比如文化底蘊、價值觀念、擁有的資本、所處的社會關係等等。馬克思將人的屬性定義為一種社會關係的總和,而自我便瀰漫在主體所處的社會關係網路和由此展開的各種活動及賦予的意義之中。

社交網路空間既是一種人為工具,也是無數參與其中的主體經營而成的特殊的社會形態,在這裡,人的出場由符號代勞,人與人的互動也通過符號進行,符號的在互動中不斷被重新定義、其價值也不斷被衡量。

肖像披露作為一項符號生產活動,在社交領域可視為一種勞動,在展示自我價值、創造與他人建立聯繫,獲取和經營社會資本中獲得價值。現實空間中個人魅力的呈現,由身體實體之間的接觸被感知、評價,而在虛擬空間,肖像,作為身體的再現,在文字元號的界定和補充下,代替主體本身行使效力。在微信朋友圈,肖像披露的價值在被看見之後才能顯現,因其本身就是視覺符號塑造,也必須由視覺將它籠罩,獲取其內涵與形式。點贊和評論是社交形成的記號,因瀏覽並不能產生任何可觀可察的痕迹,微信主界面「發現」圖標和該界面朋友圈一欄的小紅點提醒著與用戶本人操作相關的動態數量,最直接的是來源於對用戶本人,也即肖像披露主體發布的肖像的社交反饋。作為一個功能產品,紅點的數字逐漸成為激勵用戶產生和參與動態的一個符號工具,其背後是對社交慾望的滿足,是對自我的補給,獲得關注。因此,這種肖像披露的勞動價值也一部分受著主體所在的社交網路中的他人的評價、讚賞的給予數量的影響。

肖像的來源除自拍之外,還有由他人所攝傳遞給肖像主體的照片,多經審視後、擇選而披露。故而常見好友合影前商定姿勢、位置、背景、表情,與合影后共享照片篩選「好看」的,再行發布動態。宴席的菜肴是肖像的衍生,是事件的配件,在一張聚餐合照里,最重要的還是人,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肖像的披露,是一個人性格、社會地位、品味愛好的披露,也是一個人對另一些人關係、態度的直白或委婉的宣示。再比如,一張閨蜜合影,除了向其他人展示個人生活細節,也是在向合影的人表達認同,或至少希望對方了解,自己是看重對方、重視這種關係和一起參與的活動的。肖像中的元素與主體之間存在著的所有、相關、映襯的關係,彌補觀眾對主體自我的想像,真實的自我在屏幕後面,小心翼翼地操作著符號。還有一種情況是,肖像只是文字內容的門童,圖文無關,吸引眼球,發泄情緒;或者圖文相關,但人像出場,更具權威性,比如,微商的小廣告,通常是自己或自己人當模特,既做了生意,又玩了社交,減少排斥。

布勞認為人際交往在一定程度上符合經濟理性規律,勞動、給予都是為了獲得回報、認同;同時,資源的交換和生產的邊際效益都是遞減的。[3]一個人即使自信心膨脹,也不會頻繁披露肖像狀態,更會盡量避免相似處境的肖像,而有損於個人自我價值的肖像除非出於保守的玩笑遊戲互動,絕不會出現在開放的虛擬社交空間。儘管在後台,主體可儘可能使肖像符合自己的預期,但已經披露,肖像便不再受主體的控制,徹底成為一個被觀看的無法自辯其正當性的客體。

日常生活是瑣碎的,大眾攝影雖已成為一種普遍實踐,但也不能一網捕撈所有的生活細節,客觀事實的意義也並非均勻分布的。筆者通過訪談發現,大部分的肖像都發生在一些值得紀念的時刻,儘管每個人對於何為值得紀念的事件的標準不同,卻仍然可以總結出一些規律。人生階段的關鍵性時刻,如畢業、成年、結婚、生子;生活中並不常有的事情,如家中人生日、節日、家人團圓聚餐;彰顯個人志趣、成就、經歷的重要時刻,如旅行、做義工、出國留學、參加特殊會議;與重要的人的關係的形式感較強的場合,如建立親密關係、同學會。朋友圈的肖像繁多,但主流的肖像都旨在呈現歡樂、友好、幸福、團圓、健康、陽光這樣的積極的氣氛,也是對這些價值觀的具體實踐,對理想生存狀態進行宣告的表徵。

具身性體驗意味著身體跟周遭的物質發生關係,在不同的生存空間里,不同的階層、個體的具身性體驗呈現為不同的圖景[4],而肖像是什麼?肖像是體驗中間截取的具身性體驗的切片。使身體以符號的形式實現其在虛擬空間的呈現,獲得一種超現實的、間斷性的視覺存在。馬克思認為人的自由勞動是對勞動對象的佔有。[5]而肖像活動是人對現實體驗的存在的佔有,表明,「我」曾經是這樣的,是那樣的,肖像中包含的一切被賦予屬人的意義,繼而被擁有、被紀錄、被看到。體驗與記憶之間的關係,近似於身體和肖像的關係。

3. 肖像的危機

互聯網時代曾經被看成是最好的時代,互聯網技術能夠消除差異,給所有接受它的人賦權,被看成是實現民主、平等、資源最佳配置最好的工具。在互聯網之前,社會的各項實踐內容和組織形式都圍繞著身體進行,身體成為權力的追逐目標,而非自由的行動主體。在互聯網之後,這種角逐延伸到了符號世界,網路空間成為另一個監獄,人們還在為技術的進步和符號資源消費的極大滿足而狂歡,尚未意識到空間政治危機正在醞釀。符號幻化的個體群像,是各種社會權力在虛擬空間爭奪身體的體現,自我在風格(形式)和本質(實體)的夾縫中遊走,自我肖像的呈現遭遇的困惑,也是自我存在面臨的困惑。

在某種程度上,美圖軟體是一部分人對另一部分人柔軟的收買和改造,自拍時望向的不是他人,而是自己,自拍,是自戀滋生的沃土,否則,也不會有自拍成癮者。自拍承載的信息量本就有限,而美白、磨皮、添加標籤、表情、地點等等其他文本以再編輯肖像,不僅消除了真實主體的特徵,更是對肖像主體的虛擬在場的修改,這種修改並不傷害本體,更是美化了本體的形象,增加了娛樂性,迎合了網路流行趨勢,也無形中滑落到了供特權階層觀賞、嘲弄、換取利益的地帶。

文字的書寫雖然更加靈活,對普通人而言,卻遠不如肖像來得直觀可操作,肖像不是實體,只是一種擬像。文字描繪形象只能構成想像,無定型,無可察,肖像不僅來得更加容易,再編輯也只需借用現成的素材,更容易吸引關注;文字是指意性最強的符號,故而能彌補圖像所不能呈現的內容,尤其是那些必須被言說才能明確的部分。文與像,在社交空間里,常常是互相依賴的,肖像並非藝術品,肖像是為自我代言的符號,少不得文字的引導。

這並不是說,文字就不會陷入墮落,文字的危機也是語言學和文化研究者所擔憂的。攝影的大眾化,美圖對圖像的再造,用得好,是攝影審美的提升,個體表達的自由化;的用得不好,是身體的過度娛樂,審美之間的撕逼,攝影的墮落。貌美者、社會資源豐厚者不論在現實生活還是朋友圈,都更容易獲得形象的好處。正如時尚不過是少數人先鋒,多數人擁躉反覆角逐的遊戲,當肖像披露也成為時尚遊戲的領域時,人們應當更加謹慎。

對那些拒絕使用朋友圈的人來說,他們並不認為肖像披露是必要的,反而會帶來麻煩,不僅耽誤時間,還要應對與之相關的人際交往,甚至,即使朋友圈是熟人居多的社區,還不得不考慮個人的、家人的隱私和安全問題。

與其說這是肖像的危機,倒不如說是自我的危機。

三、肖像互動

喬治·米德指出社會互動的起點是在心理發展基礎上形成的自我互動,即「主我」與「他我」之間的互動,而對個體行動者而言,群體互動既是互動的前提,又是互動產生的語境和情境。網路社交空間是一個個相互關聯的人際圈匯合而成的社會形態,每一個參與者都同自身和他人通過各種方式和符號工具進行跨時空的交流。在肖像動態發出之後,一個初始語境便浮現於屏幕。

1. 無形的「牆」

肖像動態發布人的現實身份在微信朋友圈並不是完全公開的,但由於微信聯繫人(好友)幾乎包含所有日常社交往來的人,「我」並不知道對方看到了什麼,不看什麼,出於對不同的現實空間中的人際關係的考慮,在「我」認為不適合某些人了解的動態需要發布時,可以通過標籤分組設置許可權,通常是黑名單,或者反過來,只針對某些人可見的白名單。因此,能夠參與互動的主體,需是發布人允許其觀看的好友,多數情況,是避免網路社交空間一對多的扁平展示取消了現實空間的屏障可能帶來的人際衝突,比如:

一名學生在發布個人出遊或聚餐動態時,可能並不希望學校老師或家人了解這些更加傾向於向好朋友分享的動態;公司職員在發布差旅之餘的休閑活動照片時,並不希望這些照片成為其他同事誤解其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的「證據」;職業女性可能會向工作圈中的人隱藏感情生活狀態,有現象表明,在部分行業單身身份可能更具優勢,更容易獲得男性的幫助。微信朋友圈的設計是一種星狀網路結構,參與互動的其他觀者之間除非也是好友,否則無法看到彼此留下的痕迹,也沒有機會在此動態創建的社交情景中進行互動。

2. 圈子遊戲

肖像動態在某種程度上是一種硬出場,是將主體形象直接暴露在朋友圈,暴露的不止是動態發布人自身,還包括呈現其社會自我的其他相關人員,比如家人、戀人、學生、老師、同事等等。而互動則取決於觀者的意願,做何種互動,說什麼,為了什麼。參與互動意味著觀者的在場,意味著參與並建構情景,產生新的互動結點。肖像披露者根據其與好友的社會距離、親密可信程度選擇被看見的範圍,和對其開放的觀眾,觀眾也根據其與披露者的社會距離、披露信息的可互動性、互動意願選擇出現或隱匿。

既為互動,則至少有兩方進行溝通對話,微信提供的互動方式主要分為兩種,一種是評論,另一種則是點贊,點贊的最終呈現是在被點贊的動態下方附上點贊者的頭像,在朋友圈動態頁面中顯示為名字,在微信主界面發現圖標和朋友圈欄目尾部顯示為相關動態累積數量的數字,是紅色的。

點贊操作簡單,但卻是一個複雜的互動行為。趙英楠從語用學的角度出發,指出「贊」的語言學原意,並透過人際互動視角分析了社交網路中的「點贊」包含積極評價和贊同情緒表達,人際吸引和關係強化的意義[6]。在網路點贊的具體實踐中,原本意義明確的「贊」,在網路社交空間中被朦朧化,現實社交的物理語境無法重現,點贊的意義更加模糊,但同時,也正是由於虛擬社交本身情境性不足導致的理解的不確定性,使得同樣空心的「贊」被廣泛而頻繁甚至無意識地使用著。同是點贊,一條動態下附加的頭像或名字的出現背後卻是各有原因,贊的意義自然是各有不同,然而最終彙集成為一個個紅色的數字。

從筆者的朋友圈觀察和訪問調查來看,點贊發生在表達好友平級之間的欣賞、對具體動態內容的關注、對長輩或上級的尊重、捧場、對相關情況的知會(以點贊式在場表明),對感興趣的行業從業者的討教,對愛慕對象提醒自我存在表達讚美和善意等情境下。而當動態選擇和互動方式選擇逐漸成為日常,一個人的使用習慣也就漸漸成熟,互動定義符號的意義,也建構社交規則,當人們看到某些類型的肖像動態時,甚至會不由自主地、下意識去點贊,比如孩子出生、牽手成功、答辯通過、健身運動等等,發布者也是觀眾,觀眾也是發布者,二者重疊,都是虛擬社交空間中的漫遊者,其行動必然服從這個社交空間的力學規律。

微信朋友圈的生產與互動遵循社會交往的情感原則,而非市場價值原則。肖像動態發布主體或有期望得到讚賞和互動的意願,但卻不能強迫他人點贊或評論,也不能就此認為自己給予了對方故而有權利要求回報,但是,「點贊之交」說明贊具有禮物、賞賜、認同和資本的近似屬性,是人際互動中的一種符號資源。對於朋友圈中出於不同目的的索要性點贊,有商業性、消費性的、公益性的等,人們根據實際情況做出相應的回應,且形成對索要方新的印象。

肖像作為一個社交客體,是人們在網路空間進行互動重要的媒介。點贊背後的理性計算邏輯使得這種純粹依靠數字進行評價的方式衝擊著社交意義,模糊了情感表達,擁有類似於「我不想讓我的贊消失在一堆數字里」[7]的想法的人並不是少數。讚賞之心的表達或許可朦朧可明確,但參與互動的主體之間的關係卻難以通過點贊來確立,不如說,這種形式的社交只是一種表面的試探,一個謹慎的開端。[8]而真正要實現情感滿足、建立和交換社會資本,離不開具體實踐中的主體間交往,符號隱射主體,卻無法代替主體,肖像倒影自我,卻無法脫離媒介,取代世界。

不同於點贊的曖昧,評論相對錶意明確。因此,在大部分的社交實踐中,人們出於禮貌和維護個人形象,並不會貿然評論,尤其會抑制負面評論。評論的尺度也取決於互動雙方之間的關係,並考慮到具體情境中可能參與和看到的其他主體的反應,因而,已有評論對後發評論也存在一定的影響,恰當的評論有益於增進交流,為新的互動做鋪墊。

評論是肖像出場後,互動的語言形態的證明,與現實的對話不同,它可以介入肖像呈現,並且構成具體的肖像互動語境的補充。

直白簡單的回應相對戲劇性、模糊性的回應似乎沒有必要,但也並不是不再出現,因我這種回應往往直接來源於感性認識,是最少被意圖加工的語言表達,比如,一張旨在分享下大雪的天氣和景觀的肖像照片下,回應的「雪好厚啊」,其針對的是對所見的「雪」的描述性認同,對肖像披露者並無提及,因此,這種回應能夠得到的再回復可能性相對較少,而此時得到的回應如果是「嗯啊。」也就是出於禮貌的一種回應,因「對話」互動中的對象的性質在照片中已經清晰可見,且評論者本人也許並不要求再回復,而只是希望表達出自己的一種感嘆,和「我已經看到了」的告知。

負面激烈的評論通常會留在觀者內心,不可見,而玩笑的、非正式的批評、誇張而富有隱喻性的評論(作為一種互動回應)在朋友圈熟人之間成為一種慣常。在多個熟人網路可見的情況下,某一肖像狀態被集體排隊式評論的概率自然會更高,尤其是當肖像本身具有可見的誇張色彩、或明顯地對披露者而言意義重大時。儘管此時的點贊和重複性評論所指的意思並無差別,評論的指向性則更強一些。玩笑性評論在於其與現實、與肖像本身的距離,所說並非所指,尤其體現在替代性詞語、網路熱門的套話、隱喻性表達上,比如「豪宅」,「嚇死寶寶了」,「厲害了我的妹(哥)」,「到處浪呀」,「開小差了喲」……而事實上的互動仍然取決於主體之間的熟悉程度、所處的現實環境及相關事件,遠遠不止互動結果表面上看起來的那麼扁平。

四、觀者的目光

古希臘哲學家德謨克利特的「影像說」認為,萬物都能發出一種與自身形狀相似的影像,通過空氣的作用在我們的眼睛裡壓下印記,形成感覺和思想,影像是刺激感官產生理性認識的必要媒介[9]。而柏拉圖的「洞穴隱喻」指出,影子不過是真實事物可感之形式,木偶不過是人與自然的摹本[10]。

社會現實是流動的,富於變化的,而人的性格、處境也是同樣,照片預設一種凝固的真實,一種「存在」過的體驗,並使其在而後的被觀看中,不斷復活。擁有照片,也意味著擁有過去。布迪厄認為肖像是異化了的感受力的典型,畫像曾經是有產貴族的特權,是其身份地位的彰顯[11],攝影的普及打破了這種局面,但現實差異迅速地籠罩於圖像之中,如世界之於鏡子,不論成像是真實、還是扭曲、還是誇張的,製造區別的方式不再是有無肖像,而在於生產什麼樣的肖像。

相機複製世界,肖像複製自我,人成為數字化的景觀中的一部分,配以特定的指示情感和態度的背景,吸引目光,煽動慾望。照片定義什麼是可以被留下的影像,引導人們應當如何觀看,因此,一種脫胎於真實自我的肖像,自然被納入審美的範疇,接受「美」的評價,反過來,也實踐並定義著「美」;同時,作為對世界的一種人為再現,肖像也無法擺脫「真」的考驗。

攝影是確定、再編輯自我的過程,「一張照片的情感分量和價值,取決於照片背後蘊藏的信息量」[12]。現代社會人人都是攝影師,是隨時可以掏出鏡頭的拍照者,肖像的工具性和藝術性也在人們的拍照實踐中被不同程度地糅合。不同於傳統照相,相片是攝影師和被拍攝對象之間的默許合作的結果,並不似今日社交媒體這般,只要你願意,便可面對所有觀眾,且大多是你能夠預見其觀看後態度的熟人。

而肖像的最終出場,還要經受社會的審查,這首先是一種內化於個體心中的意識形態,主體需要判斷,空間中是否有合適的位置供其出場,再者,是觀者的目光彙集而成的集體意識,而當一張私人照片進入公共領域,甚至引發公共輿論,那麼出於政治、文化、倫理等等社會利益考慮的觀念將裁決這張照片的好壞與生死,照片或許存在,但其合法性可以被取消。

肖像首先是身體的出場,容貌、神態、服飾配件、其他要素、背景,同時也反映關係,態度,出場物的意義與主體之間或否有增益還是損害,在深思熟慮的拍攝過程和後期編輯過程都會被仔細考慮過,當然,觀者的目光所及和解讀不全受主體控制。媒介體驗與具身性體驗是一種後者被前者簡化再造的抽象實踐,觀者無法真正參與其中,只有選擇接受圖像的視角、光比、色彩、焦距、位置,即使心懷疑惑和失落,再不然,便只能選擇不看。就像那些每日瀏覽朋友圈,無法掩飾其羨慕、驚嘆和輕蔑情緒,卻捨不得不看,對觀者而言,不看比看更加痛苦。

為照片而準備的「打扮」、「設計」與美化照片一樣,都是反真實的,與其說篩除了歷史的真實,不如說是通過拍照製造了另一種真實,放大了意欲投射的局部特徵和意見,且賦予拍照一種必要性和權威性:見證。美顏相機對身體的模板化影像改造雖不至「東施效顰」的諷刺,但事實上,又與其何差?相比為獲得更好的待遇、他者的戀慕、自身信心的增加、或追星模仿而去削骨整容,美顏的這一套程序,耗費的經濟成本、健康風險和面臨的社會壓力實在小太多。微信朋友圈裡的自拍,反映的也是無數人對自我形象的重要程度、對美和真的態度。美顏程度、修圖風格、發布頻率、圖文相關程度、關係親密程度等,是朋友圈觀眾的另一套評價系統。[13]

照片作為一種媒介,無論如何趨近真實,都是無法提供對世界的真實體驗。當一種社會實踐在現實空間中無法獲得充分的自由時,其政治性就越發緊迫。攝影指向身體,也是身體的一種體驗,它在現代新聞媒體行業中廣泛用於揭露社會不平等、家庭暴力、環境污染、報導一切可見的時事消息,又受制於政治和道德權力;而在私人生活領域,成為家庭、個人自戀性的消費,婚紗照、閨蜜照、個人寫真、旅行跟拍,人們自願站在鏡頭前,監視自己,也希望別人能夠看到自己。

正如桑塔格所說,以影像為基礎的文化,「需要供應數量龐大的娛樂,以便刺激購買力和麻醉階級、種族和性別的傷口」[14],資本主義和消費文化無時不刻借影像之手吸引信眾,在一種擬像世界中,每個人看上去都是富有的、自由的、幸福的,人們不願意將自己的不幸、不快樂、痛苦表達出來,那是需要隱藏的疤痕,正如那些表達負能量的、表情凝重、單調的自拍本來是為了獲得安撫和同情,最終卻只是激發自拍者內心的傷感、憤怒、不安,且引發觀者的不滿。因為在真實的世界裡,階層分化、財富不均、交通堵塞、失業壓力大、物價上漲、房價飆升、性別歧視等等仍然存在,人們並不希望在朋友圈裡繼續面對這些痛苦。在這種無法深入現實核心的生產和「拉康式的閱讀」[15]之間,流行的是一場心照不宣的自戀遊戲。

即使點贊的意涵朦朧,但大量的贊仍然湧向那些呈現為社會所歡迎的觀念和行為的圖像。在朋友圈,一些都是碎片化的,中產階級式的生活圖景也不例外,發紅包的截屏、情侶合照、親子活動、戶外旅行、曬情人節禮物……所有能夠提升自我、凸顯「與眾不同」、呼應主流價值觀的圖像,都獲得了它們應得的犒賞。

社會的目光往往帶著偏見。在朋友圈、微博等社交空間,自拍、發肖像照片被看做一種具有高度女性特質的實踐,同時,在肖像社交的具體實踐中,不同的行為主體又通過細緻的行為來規避這些偏見。事實上,不論何種身份,都具有自我暴露的社會需要,只是不同的人使用符號的能力和偏好不同。現實社會看重的東西,在虛擬空間同樣被看重,女性的身體、容貌在許多場合仍然是重要的資本,也就不難發現,披露在朋友圈的肖像主體,比例更多者為女性,且往往是愛美的女性。「直男癌」和「御姐」們或許可以理直氣壯地認為自我價值和能力並不仰賴身材姿色,但仍然無法抗拒美好的事物。當圖像泛濫,真實被擬像稀釋,稀缺本身成為一種稀缺時,美的實踐是否能夠保持其多樣性,不被資本和權力左右,還原情感和歷史的真實性?

另一種偏見也來源於人們的想像,將符號的使用與特定的身份、職業、年齡、性格、精神狀態等關聯。一種是對特定符號的使用的想像,如被盡量避免的「!」,感嘆號在人們看來,代表的是一種不穩定性、過度的激情、粗糙的情感、甚至是暴力的象徵,「如果一個人的表達能力真的很好,他/她是不太需要藉助這麼強烈的符號來表達情感的」,經常使用感嘆號的人被認為是缺乏自我管理和情緒控制能力的,或者對符號使用規則根本不精通、不在意的。另一種情況是,對語言使用常規規定的顛覆,對句號和逗號,省略號和句號的組合等的錯位性使用,比如,常規的句號被替換為「,,,」,「~」等,起初可能只是表達窘態、興奮、雀躍的符號,成為一些人的習慣,或出於「好玩」「隨便」的心理,或只是在錯誤使用後發現另一種表現自我的方式。那麼在其他人看來,這種錯位性使用產生的聯想是否定性的,雖然人們沒有權利要求他人如何表達,但大部分情況下,會將這種方式與「不成熟」「叛逆」「神經質」「不正經」等印象聯繫起來,即使這種聯想並不一定妨礙主體間的關係進展。同樣的想像機制也作用於肖像符號,對主體「家庭主婦式」的、「工作狂」的、「性冷淡」的、「炫富」等等的想像性「標籤」。

五、結語

朋友圈的肖像社交,是身體和自我圖像化的在場之間的互動,既反映個人和社群的狀態、觀念、態度和社會關係,也對不同主體的現實生活產生影響。肖像照並不在於能否產生新的東西,而在於刺激感官、提供娛樂性素材,它可以是身體和自我的在場,落於特定的交往場域,並通過互動,使發布主體產生擁有感和存在感。肖像發布者,反過來,也是朋友圈的觀者,是圖像的收集者,也是圖像的批評者。社交媒體釋放了視覺生產力,但社會對於圖像修辭、解讀和批判性審美的能力,還未達到一定的高度,因此,目前朋友圈的呈現的肖像景觀並不理想,也反過來,說明社會個體的發展和審美觀念有待提升。

影像不是對現實的改變,現實的問題需要真實的主體的行動,數字化的理想國無法孤立存在,但卻日漸呈現出貌似可以自給自足的圖景。就個人而言,肖像呈現是自我呈現最直白的方式,也是具有彈性的一種社交方式,而真實自我始終離不開現實身體的出場,需要全面的語境來進行社會互動,唯有如此,人與人的情感和互動的意義才得以維繫,現實和虛擬之間的鴻溝才能消除。就社會事實而言,朋友圈既是一種虛擬現實,也反映社會現實和社會心理,對於「真」、「美」、值得「贊」的評價不是憑空而生,只有當真實社會發生改變,虛擬空間的活動所遵循和體現的行為規範和價值觀念才會改變。

參考文獻

[1]自我暴露——一種生活的必需品,李雙,2006,《心理與健康》

[2]《論攝影》蘇珊·桑塔格,上海譯文出版社,2013,P16

[3] 參考《社會生活中的交換與權力》彼得·布勞,商務印書館,2008

[5] 參考《資本論》,馬克思,商務印書館,

[6] 參考《人際互動視野下社交網路點贊效應研究》趙英楠,2015

[7] 引用訪談對象原語

[8] 參考《從互動到運動微信朋友圈點贊行為的意義構築與弱化》魏寶濤,2015

[9]《西方哲學史》鄧曉芒,趙林編,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

[10]《西方哲學史》鄧曉芒,趙林編,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

[11]《論攝影》,蘇珊·桑塔格,上海譯文出版社,2013

[12] 從個人攝影的轉變看社交網路時代的人際交往,任曉敏,2014

[13] 參考《虛擬時空中靈魂的獨舞——社會學視域下「自拍」現象的探析》孫海燕,2016

[14]《論攝影》,蘇珊·桑塔格,上海譯文出版社,2013,P263

[15] 社交軟體:一種拉康式的閱讀,金曦,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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