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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投的P2P網貸平台未通過備案?良性退出or賣身!

根據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各地下發的《關於做好P2P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整改驗收工作的通知》(57號文)(以下簡稱「通知」) :各地在2018年4月底之前完成轄內主要P2P機構的備案登記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對於積極配合整改驗收工作但最終沒有通過的機構,可以根據其具體情況,或引導其逐步清退業務、退出市場,或整合相關部門及資源,採取市場化方式,進行併購重組。

「通知」對於未獲備案的網貸平台給出了兩條出路:

良性退出:網貸平台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對未來的發展進行展望和判斷,如果業務不是發展重心或核心可考慮良性退出。此類選擇的重點在於對業務要逐步清退,做好投資人溝通和建立有效的善後機制;尤其不能在退出市場的過程中形成金融風險,一旦處理不好,良性退出就變成硬著陸,硬著陸可能就會成「雷」,後果就是司法機關介入。

併購重組:近期,不少網貸機構徵詢上海互聯網金融評價中心問題最多的是「估計通過備案的可能性不大,但又堅定看好網貸行業,怎麼辦?」

上海互聯網金融評價中心研究員周健提示,「其實57號文中也給出了方向,可以採取市場化方式,進行併購重組。也就是說,未能獲得備案的平台可以與獲得備案的平台進行併購或重組,未獲得備案的平台通過市場優化還是可以繼續下去的。至於怎麼併購重組?文件說的很清楚,市場化方式。」

周健解讀,「很多人把6月30號看成是網貸平台的大限,其實並不完全是。」在57號文中有一條較易忽略的表述,就是第二章中的第四條「對於為逃避整改驗收,暫停自身業務或不處於正常經營狀態的機構,各地整治辦要予以高度重視,要求此類機構恢復正常經營後,酌情予以備案。」也就是說,暫停自身業務或不處於正常經營狀態的機構,在恢復正常經營後也是可能獲得備案的。

(編輯:鄭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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