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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年前,他和女友為兩位女鄰居找了「好人家」…沒想到因此潛逃數十年!

貴州籍男子馬某,年少時帶著當時的女友(後成為妻子)和她的兩位女鄰居前往江蘇打工。沒想到的是,兩位女鄰居卻被迫與當地男青年生活。後來妻子因拐賣婦女被判刑,他一直潛逃在外。

今年3月10日,杭州鐵路公安處龍游站派出所民警在火車站廣場將其抓獲,至此,潛逃在外26年的馬某終落網。

記者從辦案民警處了解到,當天上午9點半,馬某來到龍游火車站接老鄉,在進行例行檢查的時候舉止異常引起了民警們的注意。「說話吞吞吐吐,問有沒有身份證也不好好回答,總是百般狡辯,有所隱藏似的。」

憑藉多年的辦案經驗,民警覺得此人必有問題,隨即,馬某被帶到辦公室開展盤問檢查。因為他沒帶身份證,後來通過姓名和出身年月查清身份後,確認是網上在逃犯罪嫌疑人。

身份被識破後,當民警問起26年前案件情況時,馬某就如實供述了案件經過。

嫌疑人被抓獲

事情要從1992年說起,據馬某自己向辦案交代,當時20歲剛出頭的他帶著當時的女友,也就是後來的妻子想去江蘇打工。當時女友要求帶上兩位女鄰居一起去,沒想到到江蘇後,在馬某妹夫的協助下,兩位女鄰居被迫與當地男青年生活。

不過馬某堅稱事情全是自己的妹夫和妻子乾的,自己只是帶兩女的過去。事後,馬某和妻子兩人共分得贓款2700元。當年,貴州警方以拐賣婦女罪立案。

在回憶往事時,馬某對自己所做的錯事後悔不已。「當年年輕貪玩,也沒多少法律知識,我以為不會有什麼事的。一直到十多年前,我妻子因此事被判刑,我才意識到事態嚴重。」

記者了解到,馬某和妻子育有4個孩子,妻子入獄那年,最小的孩子只有2歲。

妻子被抓後,馬某說,這件事的疙瘩始終沒有解開,為此自己還得了頭痛的毛病,經常靠喝酒才能入睡。

之後的幾年,他將孩子託付給年邁的老母親帶,自己則一直往來各個城市打零工一直沒回老家,但會時常寄錢回去補貼家用。

「因馬某戶籍身份登記不清,今年3月初他的案子才上到在逃人員網上,沒想到這麼快,我們就被抓到了。」該民警說。

記者了解到,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拐賣婦女、兒童罪,在共同犯罪案件中,沒有出賣目的的人認識到他人具有出賣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之一的,成立本罪的共犯。

天網恢恢,在逃26年之後,馬某還是被抓獲,後續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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