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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國美不支持!主流電商平台「7天無理由退貨」真相調查

每年的3·15,各大媒體都會有許多系列報道,諸如產品質量調查、生產線暗訪等,為大家曝光哪些東西不能買,提醒消費者注意防範。但是,防是防不完的,如果已經買到不滿意的產品,或者購買的產品與廠家宣傳、消費者預期不符,售後維權的道路卻是更加漫長——。所以,在今年的3·15特別策劃中,我們就將報道的重心放在了消費者的售後維權上。

其實,為了保護消費者,國家也頒布了相關法律法規保護消費者,不少商家也推出了7天無理由退換貨的服務,不滿意就退,消費者自然也就放心下單了——但是,如果對方用各種理由拒絕退換貨,消費者的合法利益就很難得到保障了。那麼,遇到類似問題,該如何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春節前夕,我們收到一封郵件,正是有讀者遇到退貨難的問題。明明在銷售頁面寫明了「7天無理由退貨」,商家卻以各種理由推諉,在315平台投訴也沒法解決。為此,我們針對7天無理由退貨這個話題,展開了一系列的深度調查。

一封來信引發的較真兒

在許多消費者的印象中,也許「7天無理由退貨」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其實,國家首次頒布相關法律是在2014年3月15日,也正好是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正式實施的日子,也就是說,從這一天開始,消費者的網購「後悔權」將在法律上獲得支持。

不過,雖然已經有了相關條款,但執行起來仍然很難,在2014年8月,國家工商總局下發通知,要求工商部門對電商進行督促,認真執行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直到現在,仍然有不少平台、商家鑽空子,隨著政策的完善,相關的漏洞也越來越少,消費者也得到了更好的保護。

去年雙十一前夕,北京市工商局、市食葯監局等8家單位,對京東、天貓等13家網路交易平台進行了行政指導,強調不得採用格式條款設置訂金不退、預售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等不合理規定,再次完善了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但是即便是這樣,仍然有不少人在消費的時候遇到各種煩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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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雙十一」前夕,相關部門再次出台相關政策,以更好地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在今年春節前夕,我們收到一位老讀者黃先生的來信,他想給父母購買一台電視機,其實同型號的電視在各大電商平台也沒多少差價,就選擇了提供15天無理由退貨服務的國美在線(其他平台大多是7天無理由退貨), 想說如果有什麼問題就退掉,也不會有什麼損失。

在收到貨之後,家人都覺得尺寸小了點(電視本身並無質量問題),所以他就在國美網站上申請退款。但是和客服反覆溝通多次,國美都以「已通電使用」為由拒絕了他的退款申請。

錢雖不多,但買到不合適的商品,商家卻不能兌現辦理承諾退貨,本該喜氣洋洋迎接春節,家裡人卻因為這事一點也提不起興緻。迫於無奈,只好給我們發來郵件,想要尋求幫助。我們和他通過電話聯繫之後,了解了整個事情的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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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信尋求我們幫助,想給遇到類似問題的消費者提個醒

長達近一個月的艱難維權路

黃先生的下單日期是今年的1月22日,國美的配送效率還是挺高的,第二天中午就收到了貨,由其父親簽收。想著也不用掛牆,準備就在電視柜上安裝,就沒單獨預約安裝的師父。24日晚上黃先生回家就把電視裝好了,雖然電視本身沒什麼毛病,但就是通過電商購買,看不到實際尺寸,等真正看到實物,家人都覺得32英寸的電視確實有點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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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消費者提供的截圖,這台電視的銷售頁面清楚地寫著「支持15天無理由退貨」

本想將就著用算了,但是糾結了兩天,還是決定退貨,黃先生當時還很慶幸是在國美這樣的正規渠道買的,準備重新在國美購買一台同品牌但尺寸大點的電視,和家人一起看春晚。

國美的客服回訪同樣效率很高,態度也挺好,但是和黃先生溝通之後,以「已使用」為由拒絕退貨,並且反覆說明「無理由退貨」其實是有附加條款的——只要電視通了電,就不能退。

掛掉電話之後,黃先生心裡很不是滋味,想在國美寫個評論問問其他人該怎麼辦,卻發現已經被國美單方面取消了退貨申請。這下黃先生徹底懵了,選擇國美在線也是因為此前在國美的實體店購買過一些電器,也曾有過退換貨的經歷,都順利解決了,沒想到第一次通過電商購買電器,就出現這樣的問題。因為這事,被父母數落了許久,一直都比較相信實體店的他們,一直是準備在線下購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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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美客服拒絕退貨,並單方面取消退貨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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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啞巴虧,父母又天天念叨,黃先生只好走上了維權之路,首先是在全國12315互聯網平台(http://www.12315.cn/)上進行投訴,但是卻碰了壁,由於在「處理單位」填寫了黃先生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所以對方並不受理,原因是「國美在線」的註冊地是在北京海淀區,所以必須由海淀區工商行政管理分局來處理。

再次投訴之後,北京海淀區工商管理分局給出的結果是,仍然以商家的條款為準,他們也只負責協商,並沒有強制執行的權利。為此,黃先生非常氣憤,覺得「保護消費者」也只是一紙空談。隨後黃先生還嘗試過直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E網通服務平台(http://www.baic.gov.cn/zmhd/)投訴,結果同樣如此。

到現在,也只剩下一個辦法:通過法律渠道維權。但是要以個人之力在法庭上對抗一個法務完善的電商平台,想想就知道有多難,就算最後勝訴,也是個費時費力的大工程。黃先生並不想走到這一步。

經過和客服多次溝通,並且在多個部門投訴之後,已經到了2月13日,臨近春節,各部門也陸續放假,維權更是難上加難,抱著試一試的心情,寫信給我們。用他的話說,「事到如今,我也不想上法庭搞得都不愉快,只是覺得商家不能兌現承諾,心裡很不舒服,希望你們能報道出來,提醒一下其他消費者這其中的貓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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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E網通服務平台調解之後,仍然不能退貨

記者暗訪:藏在「無理由」後的玄機

當然,我們不能全信消費者的一面之詞,在徵求同意獲取訂單號等基本信息之後,以消費者的身份匿名撥打了國美在線的客服電話,得到的結果同樣如此。反覆追問之下,國美客服告知我們了一條重要消息——商品銷售頁面雖然寫有「15天無理由退貨」,其實是有附加條件的:產品未開包裝且商品外觀完整,並且「商品安裝使用後不支持無理由退換貨」。

這不就進入一個死循環了嗎?消費者不開包裝,就無法看到商品,不通電試用,也就不知道電視的顯示效果。但是一旦試用,就算不滿意,也是無法退貨的。如果想退,必須由廠家出具質檢報告,有質量問題才可以退貨。

最後,通過仔細查看了這台電視的銷售頁面(具體型號為TCL L32F3301B 32英寸電視 https://item.gome.com.cn/9131380061-1120270084.html,現已調價為949元),我們在最下方看到了「關於退貨」的詳細介紹,的確和客服說的一樣,拆封、安裝底座、通電試機等情況都不能退貨,而且即使是沒開封,也只是7天內可以退貨,15天內換貨,和頁面頂部下單按鈕旁邊的「15天無理由退貨」完全是前後矛盾的。

大部分在電商平台購買東西的消費者,一般都是查看商品價格、規格參數、詳細介紹、評論之後就下單了,特別是打開頁面之後標題以及價格附近的內容最為醒目,幾乎每個平台都會將額外優惠、免息分期、無理由退貨等寫在這些位置,吸引消費者購買,而那些「隱藏條款」則是藏了又藏,放在頁面最後,或者其他分頁,用來作為「證據」拒絕履行承諾。

僅國美不支持!主流電商平台「7天無理由退貨」真相調查

國美在商品銷售頁面的最下面,寫有「未開包裝」才可無理由退換

為此,我們仔細查看了相關的法律法規,國家首次頒布相關法律是在2014年3月15日,也正好是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正式實施的日子。新消法規定,無論經營者採用網路、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都擁有在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內無理由退貨的權利。

但是,並不是所有商品都可以無理由退貨,像是消費者定做的、鮮活易腐的、在線下載或者音像製品、計算機軟體等數字化商品,以及報紙等期刊,因為這類商品是很難二次銷售的,就不支持無理由退貨,這對商家也是一種保護。

2017年1月6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90號公布了《網路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在第二章第七條中加入了拆封后導致商品變質、激活或使用後價值貶損較大的商品、銷售時明示臨近保質期的商品這三類可以不適用7天無理由退貨規定的商品。也就是說,網路購買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的範圍就界定為「4+3」的情形。

僅國美不支持!主流電商平台「7天無理由退貨」真相調查

按規定,電視並不在「不適用退貨的商品」範圍內

很顯然,電視並不在這類商品中,理應支持無理由退貨的。而且在《網路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第四章第二十條明確規定,即使是不支持7天無理由退貨的商品,也必須明確標註,並且在銷售流程中設置確認程序。國美在線反而是明確標註了「支持15天無理由退貨」,將附加條款放在不易察覺的頁面最後,並且沒有任何確認程序,按照國家規定,「不得拒絕七天無理由退貨」政策!

所以,姑且不談它自己提到的7天/15天前後矛盾,國美在線的銷售頁面設計、購買流程、售後政策以及對消費者維權的處理辦法,都是和國家法律法不一致的。

僅國美不支持!主流電商平台「7天無理由退貨」真相調查

國美在線並沒有讓消費者確認電視「不支持無理由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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