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如果拋棄了「筆法」,將不再是書法了!
文史
03-13
黃惇
書法如果拋棄了「筆法」這一內核,就不再是書法了。
八十年代中後期,有些朋友想套用西方藝術理論概念為書法下定義,什麼「視覺藝術」、「造型藝術」,還有好長好長的「什麼藝術」。有的有道理,有的非常勉強,作為一個中國人,我看不懂,也聽不明白,也無法同我鍾愛的書法藝術對上號。
有朋友提出,書法是線條對空間的分割。我善意地回答,不行,難道心電圖也能叫書法?當然,這些朋友的原意是好的,是想探索書法的本質。但是用外國的眼睛看中國的事情,常常只能是「瞎子摸象」。我也想這些問題,不過,我做不了那種定義,我只是想書法的諸因素中去掉什麼才有可能完全不是書法呢?
我想書法如果拋棄了「筆法」這一內核,就不再是書法了。
筆法第一,
結字第二,
章法再其次,
墨法又次之。
這些關係在學習、創作中不能顛倒。
有學者大談結字第一,筆法第二。
那你去寫鋼筆字好了,要毛筆幹什麼?
幾十年來「左」的思想在書法教學中貽誤甚多,現在應該到了反省的時候了。
當然,這是一個學術問題,不可能在這裡用簡單的幾句話談清楚,但我有一個觀點,應該在這裡說一說,那就是:
我們的書法不要只為迎合洋人,如果為了普及給洋人看,迎合他們的審美習慣,高級就會變得低級。這樣的例子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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