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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通寶鑒】五行總論(上)

原標題:【窮通寶鑒】五行總論(上)


春月之木,漸有生長之象。初春猶有餘寒,當以火溫暖,則有舒暢之美,水多變剋,有損精神。重見生旺,必用庚金斲鑿,可成楝樑。春末陽壯水渴,藉水資扶,則花繁葉茂。初春無火,增之以水,則陰濃氣弱,根損枝枯,不能華秀。春末失水,增之以火,則陽氣太盛,燥渴相加,枝枯葉干,亦不華秀。是以水火二物,要得時相濟為美。


三春甲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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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甲木,初春尚有餘寒,得丙癸逢,富貴雙全。癸藏丙透,名寒木向陽,主大富貴。倘風水不及,亦不失儒林俊秀。如無丙癸,平常人也。


正二月甲木,素無取從才從殺從化之理。或一派庚辛,主一生勞苦,剋子刑妻,再支會金局,非貧即夭。如無丙丁,一派壬癸,又無戊己制之,名水泛木浮,死無棺槨。如一派戊己,支會金局,為財多身弱,富屋貧人,終生勞苦,妻晚子遲。或無庚金,有丁透,亦屬文星,為木火通明之象,又名傷官生財格,主聰明雅秀。一見癸水傷丁,但作厚道迂儒。或柱中多癸,滋助木神,傷滅丁火,其人奸雄梟險,曹操之徒,言清行濁,笑裡藏刀。


若庚申、戊寅、甲寅、丙寅。一行金水運,發進士。或甲午日庚午時,此人必貴。但要好運相催,不宜制了庚丁。


或支成金局,多透庚辛,此又不吉,號曰木被金傷,若無丙丁破金,必主殘疾。或支成火局,洩露太過,定主愚懦,常有啾唧災病纏身,終有暗疾。支成木局,得庚為貴,無庚必凶,若非僧道,男主鰥孤,女主寡獨。支成水局,戊透為貴,如無戊制,不但貧賤,且死無棺木。故書曰:甲木若無根,全賴申子辰,幹得才殺透,平步上青雲。


凡三春甲木,用庚者,土為妻,金為子。用丁者,木為妻,火為子。


總之正二月甲木,有庚戊者上命。如有丁透,大富大貴之命也。


二月甲木,庚金得所,名陽刃駕殺,可雲小貴,異途顯達,或主武職,但要財資之。柱中逢才,英雄獨壓萬人。若見癸水,困了才殺,主為光棍,重刃必定遭凶。性情凶暴。書曰:木旺宜火之光輝,秋闈可試。木向春生,處世安然有壽。日主無依,卻喜運行才地。


三月甲木,木氣相竭。先取庚金,次用壬水。庚壬兩透,一榜堪圖。但要運用相生,風水陰德,方許富貴。


或見一二庚金,獨取壬水。壬透清秀之人,才學必富。


或天干透出二丙,庚藏支下,此鈍斧無鋼,富貴難求。若有壬癸破火,堪作秀才。

或柱中全無一水,戊己透干,支成土局,又作棄命從才,因人而致富貴,妻子有能。


或見戊己,及比劫多者,名為雜氣奪才,此人勞碌到老,無馭內之權。女命合此,女掌男權,賢能內助,若比劫重見,淫惡不堪。


或支成金局,方可用丁,不然,三月無用丁之法。惟有先庚後壬取用。


書曰:甲乙生寅卯,庚辛幹上逢,離南推富貴,坎地卻為凶。


三夏甲木


四月甲木退氣,丙火司權,先癸後丁。


庚金太多,甲反受病。若得壬水,方配得中和,此人性好清高,假裝富貴。即蔭襲顯達,終日好作禍亂,善辨巧談,喜作詩文。此理最驗。


如一庚二丙,稍有富貴。金多火多,又為下格。


或癸丁與庚齊透天干,此命可言科甲,即風水淺薄,亦有選拔之才。癸水不出,雖有庚金丁火,不過富中取貴異途官職而已。壬透可雲一富,若全無點水,又無庚金丁火,一派丙戊,此無用之人也。


五六月甲木,木性虛焦,一理共推。五月先癸後丁庚金次之。六月三伏生寒,丁火退氣。先丁後庚,無癸亦可。或五月乏癸,用丁亦可,要運行北地為隹。

總之五六月用丁火,雖運行北地,不致於死。卻不利運行火地,號曰木化成灰必死。行西程又不吉,號曰傷官遇殺,不測災來,惟東方則吉,北方次之。此五六月用丁之說也。


凡用神太多,不宜剋制,須洩之為妙。


五六月甲木,木盛先庚,庚盛先丁。五月癸庚兩透,為上上之格。六月庚丁兩透,亦為上上之格。用神既透,木火通明,自然大富大貴。或丁火太多,癸水亦多,反作平人。


若柱中多金,名曰殺重身輕,先富後貧,運不相扶,非貧即夭。或庚多,有一二丙丁制伏,又有壬癸透干,泄金之氣,此又為先貧後富。


或滿柱丙火,又加丁火,不見官殺,謂之傷官傷盡最為奇,反成清貴,定主才學過人,科甲有望,但歲運不宜見水。若柱中有壬水,運又逢水,必貧夭死。


但凡木火傷官者,聰明智巧,卻是人同心異,多見多疑,雖不生事害人,每抱忌妒之想,女命一理同推。


或四柱多土,幹上有乙木,切勿作棄命從才。


時月兩透己土,名二土爭合,男主奔流,女主淫賤。見二甲則不爭矣,亦屬平庸之輩。或四柱有辰,干見二己二甲,此人名利雙全,大富大貴。


若在六月,見辰支,名為逢時化合格。以癸水為妻,丁火為子。若二己一甲爭合。取支中比劫為用。以甲為用者,壬癸為妻,甲乙為子。其餘用庚者,土妻金子。用丁者,木妻火子。女命以妻作夫,用作子。十干皆同。


或是己土,不見戊土,乃為假從,其人一生縮首,反畏妻子。若無印綬,一生貧苦。六月尤可,五月決不可。

三秋甲木總論


三秋甲木,木性枯藁,金土乘旺,先丁後庚,丁庚兩全,將甲造為畫戟,七月甲堪為戟,非丁火不能造庚,非庚不能造甲,丁庚兩透,科甲定然。庚祿居申,殺印相生,運行金水,身伴明君。或庚透無丁,一富而已,主為人操心太重,不能坐享。或丁透庚藏,亦主青衿小富。或庚多無丁,殘疾之人若為僧道,災厄可免。


或四柱庚旺,支內水多,不作棄命從殺。見土多可作從才而看。


庚多無癸,而壬水多,戊己亦多,此則專用一點丁火,方可制金以養群土,此命大富。丁藏富小,不顯。丁露定作富豪。得二丁,不坐死絕,必然富貴雙全,即風水不及,亦可富中取貴,納粟奏名。


或癸疊疊制伏丁火,雖滿腹文章,終難顯達。得運行火土,破癸,略可假就功名,歲運皆背,刀筆之徒。


支成水局,戊己透干,制去癸水,存其丁火又可雲科甲,但此等命,主為人心奸巧詐,好訟爭非,因貪致禍。奸險之徒,決非安份之人也。


三秋甲木


七月甲木,丁火為尊,庚金次之,庚金不可少。火隔水不能鎔金,故丁火鎔金,必賴甲木引助,方成洪爐。若有癸水阻隔,便滅丁火,壬水無礙,且能合丁,但須見戊土,方可制水存火。


八月甲木,木囚金旺。丁火為先,次用丙火,庚金再次。


一丁一庚,科甲定顯。癸水一透,科甲不全。

丙庚兩透,富大貴小。丙丁全無,僧道之命。


丙透無癸,富貴雙全。有癸制丙,尋常之人。


支成火局,可許假貴,戊己一透,可作富翁。


或支成金局,干露庚金,為木被金傷,必主殘疾,得丙丁破金,亦主老來暗疾。


或支成木局,干透比劫,反取庚金為先,次用丁火。


九月甲木,木星凋零,獨愛丁火,壬癸滋扶,丁壬癸透,戊己亦透,此命配得中和,可許一榜。庚金得所,科甲定然。


或見一二比肩,無庚金制之,平常人也。倘運不得用,貧無立錐。一命,甲辰、甲戌、甲辰、甲戌、身伴明君,富貴壽考,此為天元一氣,又名一才一用。遇比用才,專取季土。或見庚丙,可許入泮,白手成家。用火者,木妻火子,子肖妻賢。


或四柱木多,用丙用丁,皆不足異,耑用庚金為妙。凡四季甲木,總不外乎庚金。譬如木為犁,能疏季土,非庚金為犁嘴,安能疏土雖用丙丁,癸庚決不可少也。九月卻不取土妻庚子,當取水妻木子。


凡甲木,多見戊己,定作棄命從才而看。從才格,取火妻土子。


或見一派丙丁傷金,不過假道斯文,有壬癸破了丙丁,技藝之流。無壬癸破火,支又成火局,乃為枯朽之木,有庚亦何能為力,定作孤貧下賤之輩,男女一理。

或有假傷官,得地逢生,此正合甲乙秋生貴元武之說,用水制傷官者,以金為妻,水為子。


或丁戊俱多,總不見水,又為傷官生財格,亦可雲富貴,此格取火為妻,土為子。


凡甲多庚透,大貴。庚藏,小貴。若柱中多庚,則又以丁為奇,富貴人也。如庚申年、丙戌月、甲申日、壬申時,此主功名顯達,有文學。若無庚丙年月,又無火星出干,雖曰好學,終困名場。


九月甲木,耑用丁癸,見戊透必貴。如戊戌、壬戌、甲子、甲申,支成水局,干有壬水,正合貴元武之說。配得中和,一榜之命,家計豐足。但庚丁未透出干,不能館選。


甲乙比肩,又逢比劫運,主兄弟劫財爭訟,刑妻損子。甲乙生正二月,無制無洩,主長發師姑。


三冬甲木


十月甲木,庚丁為要,丙火次之。忌壬水泛身,須戊土製之。


若庚丁兩透,又加戊出干,名曰去濁留清,富貴之極,即乏丁火,亦稍有富貴。或甲多制戊,庚金無根,平常人也。庚戊若透,雖出比劫,必定富而壽。


或多比劫,只一庚出干,坐祿逢生乃為捨丁從庚,略富貴。或支見申亥,戊己得所,以救庚丁,可許科甲。若單己透,其力弱小,不過貢監而已。


用庚,土妻金子。用丁,木妻火子。

十一月甲木,木性生寒,丁先庚後,丙火佐之。癸水司權,為火金之病。庚丁兩透,支見巳寅,科甲有準,風水不及,選拔有之。若癸透傷丁。無戊己輔救,殘疾之人。或壬水重出,丁火全無者,庸人也,得丙方妙。


或支成水局,加以壬透,名為水泛木浮,死無棺木。


總之十一月甲木,為寒枝,不比春木清茂,耑取庚丁。透壬無丙,不過刀筆異途,武職有驗。


用庚,土妻金子。用火,木妻火子。


十二月甲木,天寒氣凍,木性極寒,無生髮之象,先用庚噼甲,方引丁火始得木火有通明之象,故丁次之。


庚丁兩透,科甲恩封。庚透丁藏,小貴。丁透庚藏,小富貴。無庚者,貧賤。無丁者,寒儒。或有丁透重重,亦是富貴中人,但須比肩,能發丁之燄,自有德業才能。如無比肩,尋常之士,稍有衣食而已。或支多見水,即有比肩,亦屬平常。


總之臘月甲木,雖有庚金,丁不可少。乏庚略可,乏丁無用。經云:甲木無根,男女夭壽。


乙木


三春乙木總論


三春乙木,為芝蘭蒿草之物,丙癸不可離也,春乙見丙,卉木向陽,萬象回春,須癸滋養根基。丙癸齊透天干,無化合制剋,自然登科及第,故書云:乙木根荄種得深,只須陽地不宜陰,漂浮只怕多逢水,剋制何須苦用金。

三春乙木


正月乙木,必須用丙,因天氣尤有餘寒,非丙不暖,雖有癸水,恐凝寒氣,故以丙火為先,癸水次之。


丙癸兩透,科甲定然,或有丙無癸門戶闡揚。或丙多乏癸,名曰春旱。獨陽不長,濁富之人。或丙少癸多,又為困丙,終為寒士。或癸己多見,為溼土之木皆下格。


用丙者,木妻火子。用癸水見火多者,金妻水子。


二月乙木,陽氣漸升,木不寒矣,以丙為君,癸為臣,丙癸兩透,不透庚金,大富大貴。


或天干透庚,支下無辰,不能化金,得癸透養木亦為貴,若見水庫,則為假化,平常人也。


二月乙木,耑用丙癸,或支成木局,有癸透乃作貴命,更得丙洩木氣,上上之命,但須透癸。或水多困丙,多戊化癸,皆下格。


用丙者,木妻、火子。用癸者,金妻、水子。


亥卯未逢於甲乙,富貴無疑。木全寅卯辰方,功名有準。活木忌埋根之鐵,支下有庚辛,戕賊其根,木則朽矣。


三月乙木,陽氣愈熾,先癸後丙。

癸丙兩透,不見己庚,玉堂之客。見己庚者,平常之人。或一乙逢庚,不見己者,亦主小富貴,但不顯達。或多水見己,只恐高才不第。見戊堪發異途。或庚己混雜,丙癸全,則為下格。


或見水局,丙戊高透,亦主科甲。或柱中全無丙戊,支合水局,此離鄉之命。


或見一派癸水,又有辛金,則作旺看。得一戊己制癸,亦可雲小富貴。若一派壬水,不特貧賤,而且夭折。有一戊己,方雲有壽,但終為技術之人。


又或庚辰時月,名二庚爭合,乃貧賤之輩。如年干見丁破庚,可雲從化,亦不失武職之權。


用癸者,金妻水子。癸多用丙者,木妻火子。


三夏乙木總論


三夏乙木,木性枯焦。四月專尚癸水。五六月先丙後癸,夏至前仍用癸水。先得丙透,支下又有丙火,名曰木秀火明。得一癸透,科甲中人。或透二丙一癸,可許採芹。


或一派癸水,有丁無丙,平常之人。或一癸透干,異途顯宦,難由科甲。癸居子辰,異路小職。或丙藏支下,癸透年干,己出月上,雖非科甲,異路功名。又或重重癸水,或支藏癸水,由行伍出身得功名。


三夏乙木


四月乙木,自有丙火,耑取癸水為尊。四月乙木專用癸水,丙火酌用,雖以庚辛佐癸,須辛透為清。癸透、庚辛又透,科甲定然,獨一點癸水、無金,是水無根,雖出天干,不過秀才小富,須要大運相扶。或土多困癸,貧賤之人。丙戊太多,支成火局,瞽目之流。


用癸者,金妻水子。


乙逢雙女木傷殘,若見辛金壽必難,不得丙丁來制伏,豈知安樂不久長。


五月乙木,丁火司權,禾稼俱旱。上半月屬陽,仍用癸水。下半月屬陰,三伏生寒,丙癸齊用。柱多金水,丙火為先,余皆用癸水為先。


乙木重逢火位,名為氣散之文,支成火局,洩乙精神,須用癸滋。癸透有根,富貴雙全。或庚辛年上,癸透時干,定許科甲,無癸者常人。


若見丙透,支成火局,陽焦木性,此人殘疾,無癸必夭,見壬可解。或火土太多,其人愚賤,或為僧道門下閑人。


六月乙木,木性且寒,柱多金水,丙火為尊。支成水局,乙得無傷。癸水透干,大富大貴。無癸定作常人,運不行北,困苦一生。


凡五六月乙木,氣退枯焦,用癸水切忌戊己雜亂,則為下格。或甲木高透,制伏土神名為去濁留清,可許俊秀。土多乏甲秀氣脫空,庸人而已。


或丙癸兩透,加以甲透制戊,選拔定然。若不見丙癸,只有丁火,亦屬常人,有壬、可充衣食。


或柱中無水,又無比劫出干﹐乃為棄命從才,富大貴小,能招賢德之妻。從才格以火為妻,土為子。


或一派戊土出干,不見比肩,名為才多身弱,終為富屋貧人。


或丙辛化水,嫖賭破家,終非承受之兒。


或一派乙木,不見丙癸,名為亂臣無主勞碌奔波,又加支多辛金,僧道之輩。


或一派甲木,無癸無丙,又無庚金,此人一生虛浮,總不誠實。有庚制甲,乃有謀之人,但嗜酒貪花,多慾敗德,不修品行,男女一理。


總之夏月之乙木,耑用癸水,丙火酌用,庚辛次之。


三秋乙木


三秋乙木,金神司令,先丙後癸,惟九月耑用癸水,恐丙暖戊土為病也。


七月乙木,庚金乘令,庚雖輸情於乙妹,怎奈干乙難合支金。柱見庚多,乙難受載。或丙透干,又加巳出埋金,此格可雲科甲。有己透、加丙,亦是上命。七月喜己土為用,或不見丙癸。己土必不可少,此則以火為妻,土為子。


或癸透、丙藏、庚少,此不用己,可許貢拔。無丙、有癸透者,不失刀筆門戶。有支下庚多,癸又藏者,無丙己二神,平常人物。


或生辰時,此為從化,反主富貴。凡化合格皆以所生之神為用。化金者,戊為用神,特忌丙丁煅煉破格。從化者以火為妻,土為子。其餘以金為妻。妻必賢美。以水為子,子必剋肖,但忌刑沖。凡命皆然,不特此也。


秋乙逢金,非貧即夭。秋生乙木忌根枯,根既枯藁,貧苦到老。


八月乙木,芝蘭禾稼均退。以丹桂為乙木。在白露之後,桂蕊未開,耑用癸水以滋桂萼。若秋分後,桂花已開,卻喜向陽,又宜用丙,癸水次之,丙癸兩透,科甲名臣。


或支成金局,宜暗藏丁,無丁制金,恐木被金傷。若無水火,此人勞碌。或得癸水,為子得母,其人一生豐盈。或丙癸兩透,戊土雜出,亦主異路功名。


生秋分後,有丙無癸,亦略富貴。若有癸無丙,名利虛花。若四柱不見丙癸,下格。


或癸在年(月)干,丙透時干,名為木火文星,定主上達。生於秋分後方佳。或生上半月無癸,姑用壬水,不然,枯木無用,必作貧人。又四柱多見戊己,下格。


用癸者,金妻、水子。用丙者,木妻、火子。用壬者,金妻水子。


甲乙遇強金,魂歸西土,青龍逢兌旺,且貧且賤。


乙木生居酉,莫逢巳酉丑,富貴坎離宮,貧窮申酉守。木逢金旺巳傷,再遇金鄉,豈不損壽。


九月乙木,根枯葉落,必賴癸水滋養。如見甲申時,名為藤蘿繫甲,可秋可冬。若見癸水,又遇辛金髮水之源,定主科甲。或有癸無辛,常人。有辛無癸,貧賤。或四柱壬多,水難生乙,亦是尋常之輩。


或支多戊土,又逢天干,作從才看,無比劫方妙,一逢比劫,富屋貧人。


用癸者,金妻、水子。但子女艱難,季土剋制故也。


三冬乙木


十月乙木,木不受氣,而壬水司令,取丙為用,戊土次之。丙戊兩透,科甲定然。有丙無戊,雖不科甲,亦入儒林。支多丙火,運入火鄉,亦主顯達。


或水多無戊,乙性漂浮,流蕩之徒。若不見丙巳,妻子難全,或一點壬水,即多見戊土,亦為不妙,得甲制戊,可許能幹,但為人好生禍亂,構訟生非,男女一理。支成木局,時值小陽,此又如春木同旺,若有癸出,須取戊為尊,加以丙透,科甲之人。若無丙戊二字,自成自敗,終非承受之輩。


十一月乙木,花木寒凍,一陽來復,喜用丙火解凍,則花木有向陽之意,不宜用癸以凍花木,故耑用丙火。


有一二點丙火出干,無癸制者,可許科甲。即丙藏支內,亦有選拔恩封,得此不貴,必因風水薄。或壬癸出干,有戊制,可作能人,即丙在支內,亦是俊秀。若壬透無戊,貧賤之人。


支成水局,干透壬癸,丙丁全無,雖有戊制,貧乏到老,運至南方,稍有衣食。丁火有亦如無,丁乃燈燭之火,豈能解嚴寒之凍。設無丙丁,戊土多見,金水奔流,下賤。或有戊己無火,亦屬常人,但不至下賤。或一派丁火,大奸大詐之徒。如無甲引丁,孤鰥到老。丁火見甲,必主麟趾振振,芝蘭繞膝。


或成水局,壬癸兩透,則木浮矣,不特貧賤,而且夭折,得一戊救方可。


冬月之木,雖取戊制水,不可作用,耑取丙火則可。用火者,木妻、火子。用土者,火妻、土子。


乙木生於冬至之後,坐下木局,得丙透干者,富貴之造。即丁出干,亦有衣祿,須忌癸制丁。乙木生於冬月,己土透干,又有丙透,大富貴之造。


十一月乙木,木寒宜丙﹐有寒谷回春之象,得一丙透,無癸出破格,不特科甲,定主名臣顯宦。丙火藏支,食餼而已。干支無丙,一介寒儒。


或四柱多己,不逢比劫,乃為從才,富比王侯,若見比劫,貧無立錐。雖或一派戊己,見甲頗有衣祿。耑以丙火為用,方妙。


論火


炎炎真火,位鎮南方,故火無不明之理,輝光不久。全要伏藏,故明無不滅之象。火以木為體。無木、則火不長焰。火以水為用,無水、則火太酷烈。故火多則不實,火烈則傷物。木能藏火,到寅卯方而生火,不利於西,遇申酉而必死。生居離位,木斷有為,若居坎宮,謹畏守禮。


金得火和,而能鎔鑄。水得火和,則成既濟。遇土不明,多主蹇塞。逢木旺處,決定為榮。木死火虛,難得永久,縱有功名,必不久長。春忌見木,惡其焚也。夏忌見土,惡其暗也。秋忌見金﹐金難剋制。冬忌見水,水旺則滅。故春火欲明,不欲炎。炎則不實。秋火欲藏、不欲明。明則太燥,冬火欲生、不欲殺,殺則歇滅。


生於春月,母旺子相,勢力並行,喜木生扶,不宜過旺,旺則火炎。欲水既濟,不愁興盛,盛則沾恩。土多則蹇塞埋光。火盛則傷多烈燥。見金可以施功,縱重見用才尤遂。


夏月之火,秉令乘權。逢水制則免自焚之咎,見木助必招夭折之患,遇金必作良工,得土遂成稼穡。金土雖為美利,無水則金燥土焦,再加木助,太過傾危。


秋月之火,性息體和,得木生則有復明之慶。遇水剋難免隕滅之災。土重而掩息其光。金多而損傷其勢。火見火以光輝,縱疊見而必利。


冬月之火,體絕形亡,喜木生而有救,遇水剋以為殃。欲土製為榮,愛火比為利。見金為難任財,無金而不遭害,天地雖傾,火水難成。


三春丙火總論


三春丙火秉象至威,陽回大地,侮雪欺霜,耑用壬水為扶陽,名曰天和地潤,既濟功成。


正月用壬,庚辛為助。二月耑用壬水。三月土重晦光,取甲佐之為妙。


癸丙春生,不晴不雨之天。丙日春生,時月出癸,雲霧迷濛,不顯不達,非若壬水輔丙也。


三春丙火


正月丙火,三陽開泰,火氣漸炎,取壬為尊,庚金佐之。壬庚兩透,科甲定然。即壬透庚藏,亦有異途顯達。


若一庚高透,支藏一二丙火,納粟奏名,主為人慷慨英雄,有才邁眾。


或一派庚辛混雜,常人。得時月兩透庚金、無辛者,定主清貴。或辛年辛時,名為貪合,酒色之徒。女命一理。


或丙少壬多,而無戊制,名殺重身輕。斯人笑裡藏刀,尋非痞棍。或見一戊制壬,反而富貴,宜見一二比肩方妙。


或一片戊土,甲不出干,終非大器,且恐孤貧。正月之丙,忌戊晦光。或支成火局,耑取壬水為貴﹐無壬、癸亦姑用。若壬癸俱無,取戊以洩火氣,但屬平人。


或支成火局,又作炎上而推,但不逢時耳。若不見東南歲運,反致孤貧。


或四柱有甲木,得庚金暗制,可作秀才。


無壬用癸者,略富貴,且官殺亦要旺相有根。丙火無壬,多主貧賤,屢徵屢驗。


或火多無水,一至水鄉必死,不然,定有災咎。惟五月丙火,合炎上格,則不喜水破格。用癸無根,定主目疾。


用壬者,金妻水子。用庚者,土妻金子。


二月丙火,陽氣舒升,耑用壬水。壬透天干,不見丁化,加以庚辛己亦透,壬水有根,定主科甲。


或無壬水,己土姑用,主有才學,雖不成名,必衣食充足。


或一派壬水,見一戊制,雖不科甲,亦有恩庇。或無戊透,則有辰戌丑未之戊,但辰宮癸水,貪合成火,不能制土,此平常衣祿。若支下全無一戊,此系奔流之人,加以金多生水,下賤之命。


或一派戊土,亦用壬水,運喜行木,見土不祥。行火亦不利。


或丙子日,辛卯時,乃從化格,但不逢時,貪財壞印,難招祖業。若得一二重丁火破辛,壬水得位,亦主富貴,雖不科甲,亦有異途,名傳郡邑。合此格,主妻妾多子。


或月時見二辛卯,日乃丙子,名為爭合,年不透丁制辛,此人昏迷酒色,年透丁火反吉。或支成木局,反因奸得財,因酒得名。


凡用壬者,金妻水子。


三月丙火,氣漸炎升,用壬水。或成土局,取甲為輔,壬不可離。壬甲兩透,科甲定宜,惟忌庚出制甲,則秀才而已。無甲用庚,助壬水洩土氣。


壬透甲藏,富大貴小,有甲無壬,勞碌濁富。壬藏無甲,一介寒儒。壬甲兩無,愚賤之輩。乙丁雜亂,定必屬凡夫。


用壬者,金妻水子。用甲者,水妻木子。


三夏丙火總論


三夏丙火,陽威性烈,專用壬水。若亥宮壬水無力,回剋洩氣故也,仍用申宮長生之水,方雲富貴。


四月耑用壬水,金為佐。五月亦耑用壬。四五月壬透者富貴。丁多、兼看癸水。六月用壬,但借庚金為佐。


陽刃合殺,威權萬里。丁火羊刃太旺,正謂羊刃倒戈,無頭之鬼。丙火用壬,生旺坐實方好,忌壬水太多,名殺重身輕。


三夏丙火


四月丙火,建祿於巳,火勢炎炎,宜專用壬水,解炎威之力,成既濟之功。如無壬水,孤陽失輔,難透清光。得庚發水源,方為有根之水。壬庚兩透,不見戊土,號曰湖水汪洋,廣映太陽,光輝顯著,文明之象,人格合此,不但科甲崢嶸,必有恩謚封榮,若不驗,必暗損陰德。


或無壬水,癸亦姑用,見庚透癸,不富必貴,但心性乖僻,巧謀善辯。或壬癸俱無,愚頑之輩。火炎無制,僧道之流,不然,須防夭折。


或一派庚金,不見比劫,有富無貴。


或丙午日干,四柱多壬,不見戊制,名曰陰刑殺重,光棍之流。或支水局,加之重重壬透,一無制伏,盜賊之命,如見己土,下賤鄙夫。


用壬者,金妻水子。


五月丙火,得壬高透,方為上命。或一壬無庚,亦主貢監,猶防戊己出干,丁壬化合,則為平人。即不透庚壬,或有申宮長生之水,濟之坐祿之金,至妙,必入詞林。又怕戊己雜亂,則為異路。


或成火局,不見滴水者,乃僧道鰥獨之命。即有.


一二癸水,多遇火土,用之無力,瞽目之人。得戊己透洩火氣,亦主刑剋孤寡,行北運多凶,何也?所謂燥烈水激反凶!


或成炎上格,柱運不見庚辛,多見甲乙者,反主大富貴,然亦不可見水運。


或有庚癸透者,衣祿充足。支火輕,無目疾。支見水者,異途。或成土局,又為洩太過,得壬滋甲出干,土被制而火得生扶,此必富貴壽考之格也。


六月丙火退氣,三伏生寒,壬水為用,取庚輔佐。


庚壬兩透,貼身相生,可雲科甲名宦。若無庚有壬,不見戊出,小富小貴。見戊制壬,則為鄉賢而已。


或己土出干混雜,此必庸夫俗子。或壬水淺,己土出干,其人貧困。無壬下格,賤而且頑,男女一理。


或天干一派丙火,陽極生陰,干支兩見庚壬,登科及第。


總之六月丙火用壬,不同餘月用壬,喜運行西北,六月用壬,喜運行西南。


三秋丙火


七月丙火,太陽轉西,陽氣衰矣。日近西山,見土皆晦,惟日照湖海,暮夜光天,故仍用壬水,輔映光輝。


如壬多,取戊制方妙。有壬透干,又見戊土出干,可雲科甲。如戊藏支內,不過生員。多壬無戊,平常人也。或戊多壬少,亦屬常人。或多壬,一戊出制,所謂眾殺猖狂,一仁可化,必主顯達,有權職。


一派辛金,又為棄命從才,奇特之造,雖不科甲,亦得恩榮,但多依親戚而為進身之階。從才者以水妻木子。


八月丙火,日近黃昏,丙火之餘光,存於光湖,仍用壬水輔映。


四柱多丙,一壬高透為奇,定主登科及第。富貴雙全。一壬藏支,亦主秀才。或戊多困水則假作斯文。若無壬水,癸亦可用,但功名不久。


或見辛透,不能從化,貧苦到老。或見一丁制辛,為人奸詐,不識高低。女命合此,長舌淫賤。


或成金局,無辛出干,此非從才,乃朱門餓莩。如辛出干,不見比劫,此從才格,反主富貴,親戚提拔,妻賢內助。


用水者,金妻水子。從才者,水妻木子。


九月丙火,火氣愈退,所忌土晦光火,必須先用甲木,次取壬水。甲壬兩透,富貴非凡。若無壬水,得癸透干,亦可,雖不科甲,異路功名。壬癸藏支,貢監而已。甲藏壬透,無庚破甲,可許秀才。或庚戊困了水木,定是庸才。無甲壬癸者,下格。


或一派火土,雖不太旺,亦自燥矣。如不離鄉過繼,亦主奔流,加以無庚辛壬癸出干,必為夭命。


或支成火局,炎上失時,若運入南方,一貧徹骨。


用甲者,水妻木子。用壬者金妻水子。


三冬丙火


十月丙火,太陽失令,得見甲戊庚出干,可雲科甲,主為人性好清高,斯文領袖。如辛透見辰,名化合逢時,主大貴。


或壬多無甲,乃作棄命從殺,即不科甲,亦是宦僚。或壬多有甲無戊,卻非從殺,宜用己土混壬。


總之十月丙火,木旺宜庚,水旺宜戊,火旺用壬,隨宜酌用可也。


十一月丙火,冬至一陽生,弱中復強,壬水為最,戊土佐之。


壬戊兩透,科甲可許,無戊見己,異路功名。或無壬水,有癸出幹得金滋無傷,又有丙透以解凍,可許衣衿。


或一派壬,則耑用戊土,此人雖不成名,文章邁眾,但名利虛浮。何也?因戊晦光,又須甲木為葯也。或無壬水,癸亦可用,但不甚顯。


或四柱多壬無甲,乃作棄命從殺,亦有雲路。


或水多、有甲、無戊,卻非從殺,宜用己土濁壬,十一月丙火,與十月頗同。


十二月丙火,氣進二陽,侮雪欺霜,喜壬為用。己土司令,土多又不可少甲。壬甲兩透,科甲堪宜,甲藏則秀才而已。或無甲得一壬透,富中取貴。


如見一派己土,不見甲乙,名為假傷官,聰明性傲,名利虛浮。


或一派癸水,得己出干,必自主創業。若制伏太過,又取辛金作用。得見癸透。此人即不成名,必清雅文墨士。


丁火


三春丁火


正月丁火,甲木當權,乃為母旺,非庚不能噼甲,何以引丁,姑用庚金。


或一派甲木,無庚制之,非貧即夭。或只一甲木,多見乙木者,必離鄉之客,焉問妻兒。或見甲乙,生庚子時,又主妻早子早,且可採芹。


得壬化木,弱極復生,合此必主大貴,但此化合,反以不見庚破格為妙。


或有庚金壬癸,得己土出干制之,此命不由科甲,亦有異途。


或一派壬癸,不得寅時,又無庚金,必主窮困。


或丁年、壬月、丁日、壬時,男主大貴;女則不宜。此格以土為妻、金為子。但子女艱難。女命合此,淫賤,刑夫剋子。


或支火局,無滴水解,僧道之命。見甲出略可。總不可無水。水多亦不宜。


二月丁火,溼乙傷丁,先庚後甲,非庚不能去乙,非甲不能引丁。庚甲兩透,科甲定然。庚透甲藏,亦有生貢。甲透庚藏,異路功名。


或庚乙俱透,庚必輸情於乙,未免貪合,運行金水,一貧徹骨。或庚透乙藏,則不能貪合,乙反引丁,即用乙亦無害,運入木火之鄉,自然富貴。用乙者,水妻木子。若儘是乙木,不見一甲,此人富貴不久,因貪致禍﹐弄巧反拙。且不能承受先人之業。


或支成木局,有庚透、主清貴。不見庚者、常人。二月乙木司權,必須有庚,有乙無庚,主貧苦無依。用庚者、土妻金子。


得印旺殺高,大富大貴。或一派水,無一戊制,主貧苦無依。或乙少癸多,有戊出制﹐反吉。用土者、火妻土子。


三月丁火,戊土司令,洩弱丁氣,先用甲木引丁制土,次看庚金。庚甲兩透,定主科甲。或一藏一透,終非白丁。


或支成木局,取庚為先。得庚透,丁癸不透,亦有異路功名。


或支成水局,加以壬透,名殺重身輕,必夭折天年。或遭凶死。或戊己兩透,廊廟之客。若一甲破,定是常人。


用甲者,水妻木子。用金者,土妻金子。


三夏丁火


四月丁火乘旺,雖取甲引丁,必用庚噼甲。伐甲、方雲木火通明。甲多、又取庚為先。但四柱忌見癸水。癸水一見,洩金、溼甲、傷丁,故以癸為病。或癸水藏支,壬水出干制丙,不奪丁光,自是雁塔題名,玉堂清貴。


或有庚無甲,戊透天干,此為傷官生才,又取戊為用,必主富貴。戊土出干,不見甲乙,又不見水,是傷官傷盡。子平批八字清高,但不大貴,亦不大富。見水多木多,定是常人。


或四柱多丙,不見壬癸,奪了丁光,此人貧苦。或丁年、巳月、丁巳日、丙午時,一丙不奪二丁,即不顯達,亦名播四鄰。故書曰:丁火陰柔一燭燈,太陽相見奪光明;柱中若見甲木透,定許身安福自臨。


五月丁火,時歸建祿,不宜亂用甲木。


遇年透隔位之壬,不貪丁合者,忠而且厚。或支成火局,干見火出,得庚壬兩透者,科甲定然。土透制壬,常人。即壬藏支中,亦非白丁,但要運行西北,方可發達。得一癸透,名獨殺當權,出人頭地。


若見寅辰亥卯字,化木生火,平常人物,豐衣足食,中年富,但刑子息,勞而無功。或丙午月、丁未日、辛亥時,亥中有壬制丙,不致貧苦。若丙午時,則滴水難救炎火,必主僧道。若年支見子,雖不科甲,亦有衣衿。


若干支無火局,有水透干,須用甲木,又要庚噼甲方明。木火通明,主大富貴。或木少火多,焚其木性,不能光透九霄,榮華不久。


或生月是祿,支皆生旺合局,加以火出,無滴水解炎,乃身旺無依,孤貧之格。女必為尼。即運北地,反主凶危。


用壬者,金妻水子。用甲者,水妻木子。


六月之丁,陰柔退氣,但值三伏生寒,丁弱極矣,專取甲木,壬水次之。


若得甲出天干,支成木局,見亥中之壬,為木神有根,接引丁火,必然科甲。即不見木局,支見壬水,雖不大貴,亦有凌雲之氣,無庚不妙。


或支成水局,見水透干,則溼木性,不能引丁,必為平人,有甲透、亦有才幹。有庚透、方無刑傷。若無甲木,假名假利,雖能生財,固執懦夫。


或年月日時,皆一派丁未之類,此為純陰,終無大用。


用甲者,水妻木子。


三秋丁火


三秋丁火,退氣柔弱,耑用甲木,金雖乘旺司權,無傷丁之理,仍取庚噼甲,為引火之物,或借丙暖金曬木,不慮丙奪丁火。凡兩丙夾丁者,夏月忌之,余月不忌淤。但此格少年困苦刑剋,中年富貴,必要地支見水制丙、方妙。


三秋甲庚丙並用,仍分優劣,何也?七月甲丙,申中有庚,八月甲丙庚皆用,七八月或無甲木,乙亦可用,為枯草引燈,卻不離丙曬也。九月耑用甲庚。大扺甲不離庚,乙不離丙,其理極明。或見甲庚丙皆透,必主科甲。無甲用乙者,富貴皆小,且富而不貴者多。


或一重壬水,又多見癸水,必以戊土為制,自然富貴光輝。


或一派庚金,名財多身弱,主富屋貧人,妻多主事。或壬多洩庚,丁壬化殺,反成富貴。若庚多無壬,奔流下賤。


或八月一派辛金,不見庚金,又無比劫,此棄命從財,富而且貴,雖不科甲,亦有異途。從財者水為妻。不剋。有偏正。木為子。不刑。


或九月一派戊土,洩丁火之氣,不見甲木,為傷官傷盡,非尋常可比。或甲木透出,為文書清貴,秋闈可奪。用甲者,庚不可少。水妻木子。


三冬丁火


三冬丁火微寒,耑用庚甲。甲乃庚之良友。凡用甲木,庚不可少,無庚無甲,何能引丁?難雲木火通明,冬丁有甲,不怕水多金多。可稱上格。甲庚兩透,科甲分明。見己則否。己多合甲,則為常人。


或一丙奪丁,必賴支內水救。若有支金髮水之源,官拜烏台有準。全無癸水制丙,無用之徒。或有金無水,貧寒之士。有水無金,又主清高。


或時月二壬爭合,取戊破之。有戊稍有富貴。無戊常人。設戊藏得所,不失衣衿。


或二丙奪丁,得年干有癸,支下帶合,金水得所,亦必顯達,納粟奏名,必驗。


或仲冬水多癸旺,全無比印,此作棄命從殺,亦有異途功名。見丁比出干,難合格局,常人,且主骨肉浮雲,六親流水。戊出破癸,頗有兄弟妻兒。此格用戊,火妻土子。用甲、水妻木子。


三冬丁火,甲木為尊,庚金佐之,癸戊權宜酌用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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