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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竟然是八個越獄犯?

天下之大,無奇不有。中國的神話傳說豐富多彩,詮釋了一種傳承精神,更體現了在早期文明中,由於文化的非大眾化人們被迫於很多事需要口口相傳。但有些事傳著傳著就變味了,時間一久,事實的本真就被掩蓋了,留給我們的大多數是一些民俗意志。從而也成立了一種獨特的不可或缺的文化形式——傳說。

「不要迷戀哥,哥只是個傳說」。是的,傳說的背後又有幾人知道真相呢?大家別先急著關閉頁面,放棄我的下文,畢竟真正的內容在後邊,前面的不過序言而已,贖楊某不才,不能開門見山地盡敘其詳。

有些事的真實面目比起傳說來簡直就是噱頭,甚至是臆造之辭。今天旭之就陪你一起看看八仙的成名史。

北宋建隆年間(960年初——963年末),沙門島(今廟島)是朝廷囚禁犯人的地方。從建隆三年(即宋太祖趙匡胤時期)開始,凡軍人犯了法,都發配沙門島。年復一年,島上的犯人越來越多,但朝廷每年只撥給全島三百人的口糧,所以糧食越來越不夠吃。後來,沙門島看守頭目李慶便想了個狠毒的辦法:當犯人超過三百時,便將其中一些捆住手腳,扔進海里淹死,使島上犯人總是保持在三百人以內。如此被殺的,兩年內就達七百餘人。為了活命,犯人們經常跳海鳧水逃命,但絕大部分都被狂風巨浪吞沒。

一次,有五十多名囚犯得到即將被殺的消息,便趁著天晴月朗,避開看守,抱著葫蘆、木頭跳入海中,往蓬萊山方向游去。從沙門島到蓬萊約三十里之遙,途中多數犯人或是不習水性或是體力不支淹死水中。最後只剩下八名身懷武藝、深諳水性的借著水流游到了岸邊,在蓬萊城北丹崖山下的獅子洞內躲了起來。第二天,漁民發現了他們,當聞知八人從沙門島游水越海而來,無不驚奇萬分,把他們稱作「神人」,此事便在民間傳開了,並且越傳越神,他們被傳稱為「八仙」,演變成今天的「八仙過海」的故事。

八仙過海

這事說起來竟然有點荒唐,八位神仙竟然原本是八名逃犯。然而說起逃犯,也並非說他們的身前有多麼骯髒或污穢。這得從我國的充軍制度說起。

我國古代發遣罪人充軍,秦漢時就有, 宋、元創設,明正式入律。它是輕於死刑、重於流刑的一種刑罰,類似現在的勞改,作為死刑代用刑 "刑莫慘於此"。從最早失勢的公卿貴族到後來的軍人、甚至是犯了罪的青壯年勞動力。

我們大多數人對於充軍的了解來自於《水滸傳》,其中兩個鏡頭最讓人記憶深刻,甚至是大快人心。其一是「林沖雪夜上梁山」,一是「武松大鬧飛雲浦」。而《水滸傳》則是由明初(元末)的施耐庵原著,可見充軍制度在明朝是極其普遍的現象。另一則事件便是「明洪武大遷移」由於我們今天的主題不是讀明史,故不在此贅述該事件。

接著看八仙的事吧。

當我們知道了充軍制度和有關充軍的事例再回頭看八仙的事迹。今天,八仙身前是否犯罪、是否也是像武松林沖等人蒙冤被流放沙門島我們不得而知,但至少他們之後是悔過自新做了一些有利於蒼生的事件,以至於被人們傳頌膜拜。

從以上看出,我國古代的法治還是相當人性化的,處本該殺頭的犯人悔過的機會,或是讓他們用勞動來補償曾經的罪過,這遠遠好過於乾乾淨淨地剝奪其生命。從這方面可以看出「仁政」的儒家思想在宋明時期的影響力。

另一方面,北宋初和明初,國家和人民處於戰亂後的恢復期,青壯勞力並不飽和,邊疆等地又亟待開發和戍衛。所以會有那麼多的犯人會被流放到邊區搞國防和生產。這其實也是當時時局的需要,更是中華法治文明的一種象徵。

關於八仙到底是否是越獄犯已經不重要了,我們更願意看到的是他們曾造福於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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