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土地交由政府統籌開發 塘廈將獎勵20%收益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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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記者從塘廈鎮近日召開的破解土地資源瓶頸、創新發展模式、推動土地集約利用工作會議上獲悉:塘廈鎮目前已出台《塘廈鎮土地統籌開發收益分配暫行辦法(送審稿)》,對交由鎮政府統籌的集體土地進行獎勵。
《暫行辦法》包括統籌原則、適用範圍、統籌收益分配方式、實施方法等。《暫行辦法》擬規定,社區集體土地由鎮政府統籌後,規劃為工業用地的,社區將獲得該地塊企業納稅額鎮級分成20%的財政獎勵;規劃為經營性用地的,社區將獲得土地凈收益20%的返還;「工改工」項目用地,社區將獲得改造項目內的企業納稅額鎮級分成20%的財政獎勵。
塘廈鎮委副書記黃國文:「集體土地交給鎮政府統籌的,不管接下來有沒有達到市重大項目的標準都可以享受收益分配。第二個是目前已經落實了重大項目,但是還沒有掛牌出讓的又可以享受利益分配。第三個現在未掛牌出讓的。經營性用地這一塊也可以。」
據了解,本辦法約定的收益分配方式僅適用於2018年12月31日前交由鎮政府統籌的集體土地,旨在提高土地資源利用效率,推進節約集約用地,優化土地資源配置,保障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促進優質大項目招引工作,實現鎮與社區經濟健康可持續發展。
(新聞來源:東莞陽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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