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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有助於人類演化

達爾文

導讀:人類的族群和宗教族群也和生物界的有機體一樣,在同一套演法下適應環境的變化,力求生存繁衍。

作者:賴建誠,台灣清華大學經濟系教授,專攻經濟史、經濟思想史。著作有:《梁啟超的經濟面向》《經濟史的趣味》《經濟思想史的趣味》等。

他現在終於明白了:他的宗教在本質上,是在建構人與人之間的關係。

——諾貝爾文學獎得主以撒·辛格(Isaac Singer)

這句引言出自諾貝爾文學獎得主以撒·辛格。他是猶太人,在波蘭首都華沙(Warszawa)出生,二次大戰期間因為納粹進逼而移民美國。他一生都用猶太人使用的意第緒語寫作,作品中可以看到許多對信仰上帝的詰問,這句話出自長篇小說《奴隸》,點出宗教的另一個面向:宗教不(必然)是人與神的關係,宗教還有一個重要的社會性特質,就是建構人與人的關係。這隱含了一個概念:宗教是幫助人類(社會)演化的一環,人類其實需要宗教。

談到演化,第一個想到的應該是達爾文提出的演化論:「物競天擇,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這個歸納生物在不同世代間演進過程的理論,從成形到正式出版《物種源始》相隔十多年,原因是達爾文在這中間請教了許多專家學者,希望能將理論建構得更完整;還有一個宗教上的原因,演化論徹底挑戰上帝創造萬物的說法。達爾文擔心教會勢力會群起反彈,在當時如果被教會視為異端,極有可能判處死刑。

雖然達爾文無意挑戰宗教信仰,但生物演化的基本論點,確實與上帝創造萬物的看法有嚴重矛盾。怎麼調和這兩個衝突的理論呢?知名的演化生物學者、紐約州立大學賓漢頓分校(Binghamton University-SUNY)生命科學與人類學教授大衛·索隆·威爾森(David Sloan Wilson)在《達爾文的大教堂》(Darwin"s Cathedral: Evolution, Religion, and the Nature of Society)中提出「宗教演化論」(evolutionary theory of religion)。他以深刻的演化理論,搭配宗教理論的各種見解,在歷史證據的根基上,勾勒出前所未明的演化宗教學,將宗教視為人類演化的一環,巧妙避開兩個理論衝突的關鍵。

威爾森的重點是把「社會」當作一個有機體,一個類似有生命、有演化歷程的生物體(organism),然後用達爾文派的演化論,來檢視社會這個生物體,如何「優勝劣敗、適者生存」。如果我們把社會視為一種生物體,就比較能明白「道德」與「宗教」在社會演化上所扮演的角色,其實和生物上的「適應性」(adaption)有異曲同工之妙。

換句話說,其實不應把社會視為只是許多個人的無意識結合(那是微觀的角度),現在可以換個更宏觀的角度,把社會視為一個整合性的有機體,目的是要彰顯一個過去常被忽視的面向:這個有機性的社會體也服從演化的機制,才能在變動的世界中調適、生存、繁榮。

威爾森從生物學與社會科學的角度發現,處於不同時空的社會,都有一個重要的共同點:宗教能有效幫助社會的組成分子(個人),完成所必需的集體行動。若無宗教的力量與組織,集體行為就不易成功。他也從演化的角度,說明為何大多數的宗教,都會強調寬恕的重要性。

再換個角度來說,演化論通常以(自私的)基因和生命體為分析單位,威爾森認為演化是多層次性的(multilevel selection):基因、個體、(小)群體、(大)社會。在這四個層次上,道德、文化、宗教都會扮演從前被忽視的角色。這些論點或許不易廣為學界接受,但必然會激起新的思維角度。


宗教是天擇的利器

先從達爾文的天擇說談起。天擇說的重點在適應(adaption)這個機制。演化與天擇就要解說生物體如何適應環境的變化,通常有四個階段:

·產生變異:因外在環境的變化,而引起外觀的變化(如體積變大或縮小),而且這些變化會在親代與子代間繼承;

·過度繁殖:子代的數量遠遠比親代多很多;

·生存競爭:因為食物與空間有限,引發生存競爭;

·適者生存:愈能適應的物種(例如演化出冬眠),愈能勝過較不適應的對手。

回頭來看宗教這個人類獨有的團體形式。宗教通常宣揚大愛,完成大我,舍私利,做公益。從這個角度來看,宗教不只是追求內心平靜、上天堂,而是為了追求更美好的社會。從演化論的觀點來解讀,大愛的目的,就是追求社會整體組織的成長,讓各個成員相互依存、互助互利。這種群體內的合作互利,在蜜蜂、蟻群中是普遍現象。會這樣來解讀,用意是要提出一項嚴肅的科學假說:宗教團體在社會進化過程中,其實扮演一項有機的功能。生物界的有機體是天擇所產生,透過無數代的變異與汰擇,才能在激烈變動的環境中生存繁衍。同樣的道理,人類的族群和宗教族群也和生物界的有機體一樣,在同一套演法下適應環境的變化,力求生存繁衍。

換個角度來說,人類之所以能在短暫的時間內(相對於蛇類、蟑螂)就能主宰地表主要地區,有個重要原因。動物只能靠生理性的適應與演化,例如鳥喙的形狀會依地區的食物特性而變化,但這些必須用好幾個世代才能有些微進展。智人則多了一項重要武器:(廣義的)文化適應。居住在農耕地帶的漢族,叔嫂之間有男女之防,但在游牧的蒙古族,兄終弟及(弟娶寡嫂)是常態。

也就是說,為了讓族群存續的機率極大化(或是被滅絕的機率極小化),智人會用各種文化手段迅速彌補生理性的適應缺口,因而造就了各地的文化差異:漢人尊老孝親,但北極圈內有些民族的老人過去會自願餓死,把有限食物留給孫代。各地文化的特性,通常會保留在各自的宗教觀念與行為內。宗教可說是重要的文化基因,是軟性的(變異快),和生物性的DNA(變異慢),共同影響族群的適應性,在天擇的機制下存續發展。

在一般的認知里,宗教就是對神明的崇拜,是人與聖靈之間的溝通,目的是祈求平安、健康、寧靜,基本上是個人性的。就算是有集體性的禮拜與祭祀,也是依固定節慶舉行。如果把宗教局限在拜神明求庇佑,那就偏狹視短了。宗教還有許多更高層次的價值,例如宣揚大愛、公益、正義、道德。同樣的道理,宗教還有更高層次的功能,例如促進社會團結共度難關。

物競天擇說絕非只限於硬體面(例如鳥喙尖化或視覺更銳利),達爾文也說過:「(社會中有不少成員)願意協助他人,願意為公益而犧牲自己,目的是要能勝過其他的部落,這些行為也都是天擇的另一種形式。」

在這個概念下,宗教就可以是天擇的一種利器。這種廣義的理解,遠比拜神庇佑的狹義宗教觀,對族群的長期存續其實更重要。換句話說,演化不只限於DNA的層次,現在需要一個更高層級的演化單位:人群。在團體(或集體)演化觀中,宗教是一項重要的參數,因為它和文化、道德這些因素糾纏在一起,是不可缺的演化推力。

反過來說,如果宗教不重要(或甚至被貶為迷信),為何在人類長期演化過程中,它不但沒消失過,反而隨著科學的進步,宗教的重要性日益更高:試想1950年代台灣的GDP與科學水平,對比2020年代的GDP與科學水平,你覺得1950年代的宗教較興盛,還是2020年代?

如果宗教有助於社會演化,那也就可以視宗教為一種「社會器官」(social organism)。因為宗教代表一種集體心靈(group minds),是一種軟體,一種社會器官,協助整個有機體,在天擇過程中勝出。但並不是所有的組織都對社會的演化有幫助,例如黑幫就不是有益的社會器官。同樣的道理,有組織有訓練的正規軍,比烏合之眾的游擊隊更有效率。宗教是一種善性的社會黏著劑,在共同信仰的教義下,能把原本四散的善能量,集成有組織、有目的、有向上力的團體。大多數情況下,不需公共財的資助就能有效運作。在市場與政府同時失靈時,宗教的力量特別耀眼。


群體演化

在談到演化論的過程中,通常只瞄準個體演化,實際上,我們可以看到有些集體行動的動物,出現群體演化的現象。例如飛雁以人字型長途遷徙,就能區分小我與大我的重要性。雁群飛行時,必然有領頭的雁在「破空」,在氣流中沖開阻力,減輕群體的飛行阻力。領頭雁疲累後,就會自動輪替,讓群體能更省力,完成長途飛行目標。夜晚時又輪流守衛,危險時發出警告。這些大我重於小我的行為,內化為雁群的第二天性,成為不教自會的本能,讓團體利益優先於個人利益。

這種有益社會的行為在人類社會中也常見,例如捨身救人、為國捐軀。大體而言,在同一個社會內,自私自利對個人是有益的,因為能損人利己;但相反地,在相互競爭的幾個社會中,群體內愈能團結互助,愈有機會勝過其他以自利為取向的社會。請記住一句名言:「在團體內,自私打敗利他;但利他的團體,會打敗自私的團體。其餘都是廢話。」

當然,要讓整個群體成功發展,互助團結很重要。在飛雁的例子里,如果守夜的雁非常盡責,團體的存活率會較高,反之亦然。這項責任心的高低,就不是「宗教」的層次,而是道德的層次:責任心重的團體,道德感高,反之亦然。再引一段達爾文的話來說明這個觀點:「如果團體內有較高程度的認同感、效忠性、服從性、勇氣與同理心,也隨時願意協助他人,甚至願意自我犧牲完成大我,這種團體會勝過大多數的團體,這就是天擇。這個世界上,隨時都有某些團體在取代某些團體,道德性就是他們成功的重要因素。道德的標準,以及具備道德特質的人,會隨著團體的勝出而更提升,也更廣泛。」

這意思是說:高道德社會容易勝出。因為大家明白這個道理,所以社會的道德水平就日益提高,具有高度道德的人口比例,也跟著增加。換句話說,勝者益勝,敗者益敗,道德是項關鍵。這是群體演化常見的事,這也說明為何社會性的昆蟲(螞蟻、蜜蜂)和社會性的動物,道德傾向都顯而易見。

人類是這方面的模範生,因為在道德之上,又多了宗教這項利器。但社會不會「自動適應」,道德需要維護,必須靠兩件事:宗教隨時督促你遵守道德(舉頭三尺);當你違反道德時,法律會制裁你(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法律是道德的底線)。這告訴我們,演化與天擇是多層次性的,至少有個人(DNA)和團體這兩個層次,至少有道德、宗教、法律這三個面向。

宗教有項重要功能是提醒道德的重要性(舉頭三尺)。所以道德才是社會的重要支柱。在道德上方,有宗教提醒;在道德下方,有法律制裁。但是道德如果要對團體有益,必須具有一套能整合成體系的特質,例如:融合性(不能格格不入)、可馴性(教得動)、能偵測出欺騙、能處罰欺騙、能象徵性的思考(區別善惡)、能達到共識(有好壞的標準)、願意合群、能從知覺上與視覺上判斷是否可以接受、無法律時也能有秩序、能自立自治。

《最後的晚餐》

這些特質說起來很寬泛,但在具有道德感的團體(人與動物皆適用),這些特質都會自動顯現。正如每種語言的文法都不同,每個團體的道德標準也都不同,有些可以一夫多妻,有些可以一妻多夫,只要成員約定成俗即可。另一個重點:道德標準也會與時俱移,原本容許妻妾成群的漢人社會,現在就行不通了。

當然,就算是愈道德的社會愈有機會勝出,弱肉強食仍舊是適者生存的法則之一。畢竟所有生物都以其他生物為食物,因為你不可能靠礦物生存。也就是說,人會吃魚、吃豬牛羊,目的在生存與繁衍。所以物種之間必然是衝突的:你死我活。道德是壯大團體的利器,所以對內講道德,對外講武力、講征服、講擴張。你別對道德失望,這就是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本質。在不受生存威脅時,我愛世人;當我自己的生存空間有限時,必然堅拒外國難民移入。在團體內,宗教是祥和慈悲的,在種族之間,宗教可以是血腥的,宗教戰爭史不絕書。不要忘記動物的本性:對內用道德,對外用敵意。

如前所述,人類的優勢在於兼具基因演化與文化演化,這兩項利器交互運作。其他物種通常只具備基因演化。過去一般人常把生物間的競爭武器,狹義地認為只有利爪、肌肉、尖牙、撕咬。現在我們進一步理解,原來「思想」也是重要的武器:心理、道德、宗教的重要性,都因不顯眼而被系統地忽視了。

我們一向重視個體的適應,以及個體的競爭性,輕忽了「團體選擇」這個重要面向。其實知識界很早就明白「利他性」的重要性。《老子》早就說過:「既已為人,己愈有;既已與人,己愈多。」持這種觀點的人,一直都明白團體重於個人。但狹義的達爾文主義者,堅持DNA層次的微觀視野,認為基因是自私的,認為「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也因而認為「利他」的行為也是「利己」的一部分。這種說法只是在井中觀天,「若人有眼大如天」,還道井大天更大。團體必須優先於個人,只是西方的個人主義傳統,基於對集權政治的反感,過度重視個人層次的演化機制。

再強調一次:天擇不只在個體的層次上運作,在團體的層次上(group selection)運作地更顯著。道德與宗教這種社會黏著劑因此就特別重要:愈盡責的雁群會在夜間守衛(道德性愈高),團體的存活率必然高於紀律散漫的雁群。大部分的人在大部分的時間,都生活在團體內的個人層次上,所以自利(自私的基因)在90%的時間是重要的。一旦有了敵國外患,就能很快團結起來,自私的基因被壓抑下去。持平地說,我們天生就同時具有自私(個人)與利他(團體)的基因,會隨著環境的變化而表現。自私的基因不教自會,但利他的團體基因,需要道德與宗教來提醒與維持。


文化演化是人類獨有

前面說過,人類演化的優勢中,有一項因素是其他生物不具備的:文化演化。文化和文法一樣,各族群必然相異。再舉奉養老人的例子:在農耕地區,養兒防老既是文化,也是道德(兒女有義務養父母),但在糧食不足的北極圈內,老人就要「懂事」,有限的糧食要留給孫輩。這是他們的文化,所以他們的道德觀就和農業民族不同。人類就是靠著調整文化與道德的差異性,才能迅速配合環境的變化。道德是具體的行為,文化是道德的綜合表現方式。

人類離開非洲時,體質大致類似。但有些族群進入畜牧區,對乳製品適應良好。有些族群進入農耕區,會產生乳糖不耐症。類似的道理,各大洲族群的疾病免疫力就有明顯差異。綜合說起來,人類在地表各地四散,能迅速主宰地球,對疾病免疫力的快速適應(DNA層次的開放),以及文化道德的快速調整(社會思維層次的開放),兩者相互作用的力量,是其他物種遠遠不及之處。

為什麼開放式的迅速調整很重要?因為各地區狀況太多,愈有調整的彈性、調整的速度愈快,族群的成功機率愈高。DNA調整速度通常不夠快,那就用文化、道德、法律、宗教的軟性特色,迅速調整團體行為,來適應環境(你可以說這是「文化突變」)。這正是多層次(multilevel)天擇的意義。文化、道德、宗教都是集體性的心智表現,也是會突變的。

我們相信這個世界上有靈的存在,善者為神,惡者為魔(鬼)。有肉身的靈(所有生物),也有沒肉身的靈(神鬼)。有肉身的靈,有他們能力(例如人能造飛機),沒肉身的靈,也有他們的能力(神通與知曉過去未來)。從宗教的角度來說,我願意相信你所崇敬的神是靈驗的。

但在對特定神祇的敬仰之外,也請抬頭仰望星空穹頂,還有一位肉眼看不到、神通不能及的「演化大神」。吾人將可用宏觀的眼界,重新思考宗教對族群、社會、人類的意義。

各種動物都有各自的道德本能,人類也有這種本能,因為道德是維持群體運作的黏膠。但也不必以本族群的道德標準,去裁判其他族群的道德。正如每種語言都有各自的文法,文法只有效率問題,沒有優劣問題。因此人類的道德未必優於爬蟲類,因為每種生物的道德,目的都是要維持族群在天擇的過程中,能存活得更適應。

人模擬其他動物多兩項重要本能:語言本能與宗教本能。在任何社會,只要環境許可,都會發展出各自的語言與宗教。文化就是語言、道德、宗教的自動產物。語言本能不需解釋,但為何宗教也是一種本能?因為古今中外任何類社會都有宗教,形式上有原始與進化的差別,但本質上相同。無神論是個人的(理性)選擇,是例外而非常態,也不是本能反應。當人處於極端不確定的狀態時,正常的反應會祈求上天保佑。

服侍神明只是諸神存在的初級目的。諸神之上還有個演化大神,祂長久以來一直盼望找到「拈花微笑」的知音。達爾文派的學者,經過長期的解惑,逐漸明白演化大神的意思與手法。不要只看到切身的山川、河流、樹林、地表,在這之上還有大氣層、磁場、對流層、外太空需要探索。信仰是個人的,宗教是族群與人類的。

【參考書目】

Johnson, Dominic (2015): God is Watching You: How the Fear of God makes Us Huma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Wilson, David Sloan (2002): Darwin"s Cathedral: Evolution, Religion, and the Nature of Society,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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