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獄歷朝皆有,但沒有比清朝更厲害的
文字獄是指從文人著作中發現對清政府不滿的言辭而加以治罪的獄案。蕭一山在《清代通史》中曾說,順康雍乾時期,針對文字獄的風格各不相同,順治帝為「放任政策」,康熙帝為「懷柔政策」,雍正帝為「調和政策」,乾隆帝為「壓制政策」。總體來說,文字獄歷朝皆有,但次數之多、程度之重,沒有比清朝更厲害的。
僅以乾隆朝為例。乾隆朝共有兩次文字獄高峰,第一次從乾隆十六年(1751年)至四十一年(1776年),第二次從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至四十八年(1783年)。乾隆十六年(1751年),發生「偽孫嘉淦奏稿」案,此後文字獄愈演愈烈。
乾隆二十年(1755年),為打擊鄂爾泰、張廷玉兩派,乾隆帝策划了胡中藻案。胡中藻,號堅磨生,江西新建(今南昌市新建區)人,乾隆元年(1736年)進士,官至內閣學士。胡中藻著有《堅磨生詩》,其中有「一把心腸論濁清」之句,乾隆帝望文生義,曲解詩句,痛斥胡中藻譏訕朝廷。大學士九卿翰詹科道奏稱:「胡中藻違天逆道,覆載不容,合依大逆,凌遲處死。」乾隆帝興起此案的目的,在於消除威脅皇權的朋黨勢力,因此並沒有大肆株連,只將胡中藻從寬處斬,其老母、弟弟被免去罪責,與案件有牽連的鄂爾泰之侄鄂昌被賜自盡。
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王錫侯《字貫》案發。王錫侯(1713—1777),文學家,善於考證字音字義。他對《康熙字典》做過精深研究,認為《康熙字典》雖然收字很多,但使用者查到字卻不能知其所有組詞用法,而且字與字之間沒有聯繫。於是他想出「以義貫字」的方法,加以補強,並稱「字猶零錢,義以貫之,貫非有加於錢,錢實不妨用貫,因名之曰《字貫》」。全書分天文、地理、人事、物類四大類,共四十卷。不料有人訐告王錫侯作《字貫》一書,將《康熙字典》和其他各書並列,只視為一家之言,且書中對康雍乾三位皇帝之名字直接書寫,不加避諱。後王錫侯獲死罪,為該書題識的官員獲罪,查辦此案的總督、巡撫、布政使、按察使皆革職治罪,尤其是江西巡撫海成,本是查辦禁書最為出力的官員,江西一省經其禁毀的書就多達八千餘種,仍因此案交刑部治罪。「自字貫之獄興,清一代無敢復言字書者。」
徐述夔《一柱樓詩》案也發生在第二次高峰期。徐述夔,字賡雅,江蘇東台人,乾隆年間中過舉人,當過知縣。他去世後,其子刊印《一柱樓詩》以紀念亡父。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其仇家蔡嘉樹檢舉詩中辱罵清廷,指集中詩句「舉杯忽見明天子,且把壺兒拋半邊」,用「壺兒」喻「胡兒」,意在詆譏清朝。
乾隆帝批示:「徐述夔身系舉人,卻喪心病狂,所作《一柱樓詩》內繫懷勝國,暗肆底譏,謬妄悖逆,實為罪大惡極!」當時徐述夔及其子已死,但仍被開棺梟首示眾,子孫、族人也都被處斬。沈德潛老年才入翰林,乾隆帝憐惜他老有所成,數年之間擢為卿貳,乞休後,賜尚書銜,在籍食俸,榮寵一時。可是因為他曾給徐述夔本人作過傳,又有「奪朱非正色,異種也稱王」的詩句,乾隆帝也沒有放過他,將其生前的官爵及在鄉賢祠中的牌位統統撤掉。
文字獄對清代社會的打擊實在太過慘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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