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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解讀銀監會與保監會整合:有利於消除監管盲點、防止監管套利

3月13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召開第四次全體會議,聽取國務委員王勇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方案提出,將銀監會和保監會的職責整合,組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至此,昔日的「一行三會」如今變更為「一行兩會」。

對於合併後的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王勇介紹,依照法律法規統一監督管理銀行業和保險業,維護銀行業和保險業合法、穩健運行,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金融穩定。

同時,將銀監會和保監會擬定銀行業、保險業重要法律法規草案和審慎監管基本制度的職責劃入中國人民銀行。

央行徐忠:合併銀監會與保監會順應綜合經營趨勢

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徐忠

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徐忠認為,銀行與保險統一監管是順應綜合經營趨勢的必然選擇,有利於集中整合監管資源、充分發揮專業化優勢,落實功能監管並加強綜合監管,提高監管質量和效率。

徐忠表示,我國金融業綜合經營已成趨勢,銀行與保險深度合作、融合發展的特徵明顯。「銀行與保險統一監管有利於集中整合監管資源、發揮專業化優勢。銀行與保險在監管理念、規則、工具具有相似性,對監管資源和監管專業能力也有相近的要求。」徐忠說。

同時,全國人大審議通過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還將銀監會和保監會擬定銀行業、保險業重要法律法規草案和審慎監管基本制度的職責劃入中國人民銀行。

對此,徐忠稱,這是分離發展與監管職能、分離監管規制與執行,使監管部門專註於監管執行,提高監管的專業性有效性。同時,強化中央銀行宏觀審慎管理職能,人民銀行落實「三個統籌」,為「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奠定重要基礎。

他進一步解釋,我國近年來暴露的一些金融亂象和微觀局部金融風險,身兼發展與監管兩職的監管部門目標衝突是重要原因。正如IMF金融穩定評估指出,中國金融亂象與監管和發展不分有很大關係。

專家:職責整合利於監管機構全方位管理金融市場,彌補監管空白

全國政協委員、申萬宏源證券研究所首席經濟學家楊成長

全國政協委員、申萬宏源證券研究所首席經濟學家楊成長向新京報表示,國家金融監管制度改革邁出了重要一步。「可以看出,金融監管改革向兩個方面轉變,一方面由機構監管向市場監管轉變,不再根據機構的性質,而根據金融市場的性質來進行劃分監管;另一方面,從過去的分業監管向分業與統一相結合的監管方式轉變」。

銀監會和保監會的職責整合將帶來哪些影響?楊成長表示,一方面,可以看出,機構監管向管市場和管產品的轉變更加清晰;另一方面,職責整合能夠彌補監管上的空白,「比如過去管機構,存在模糊地帶,對資產管理、同業業務、對標業務的監管出現監管漏洞。調整後,監管機構可以全方位的去管理金融市場,彌補監管空白。」

全國政協委員、南開大學金融學院常務副院長范小雲

全國政協委員、南開大學金融學院常務副院長范小雲持有類似的觀點。但范小雲同時表示,銀監會和保監會的合併是重大的中國金融監管體制重塑,在合併過程中必然會遇見多個層面上的問題或困難,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第一,在法律體系方面,原有大量法律法規需要進行梳理和調整,並且如何具體界定向中央銀行轉移的法律範圍要慎重研究;

第二,思想認識和利益調整方面的阻力需要克服,比如銀監和保監合併後的宏觀審慎協調問題仍然比較突出,既需要整合兩會的原有金融監管職能,又要加強和央行在央行宏觀審慎政策決策方面的溝通,「如何降低協調成本是一個需要認真考慮的問題」。

第三,兩個監管機構合併後,銀行業和保險業內在的深刻聯繫關係得到認可和重視,對共同風險的識別成為新課題,且短期內存在對市場和銀行保險機構監管秩序的衝擊,把改革的時間點把握好,才能出更好的政策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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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整理自新京報

聲明 | 登載文章內容僅供傳遞信息,轉載請註明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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