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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岳飛真正死亡的原因,只因他做錯這兩件事,導致家門滅族

1142年1月27日,宋高宗下達命令:「岳飛特賜死。張憲、岳雲並依軍法施行,令楊沂中監斬,仍多差兵將防護。」岳飛在大理寺獄中被殺害(宋代史料並無「風波亭」的記載),時年39歲;岳雲和張憲被斬首。岳飛的供狀上只留下八個絕筆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1141年(紹興十一年),金國在無力攻滅南宋的情況下,準備重新與宋議和。宋廷乘機開始打壓手握重兵的將領,尤其是堅決主張抗金的岳飛、韓世忠二人。完顏兀朮在給秦檜的書信中說「必殺岳飛,而後和可成」。

五月,張俊在和岳飛巡視楚州韓世忠的軍隊時,暗中挑唆岳飛,欲一同分解此軍,卻遭飛嚴肅回絕。秦檜又欲陷害韓世忠,飛再次保全了韓。 岳飛回朝後,即遭秦檜黨羽万俟卨、羅汝楫的彈劾,誣衊飛援淮西「逗留不進」、主張「棄守楚州」,要求免除岳飛樞密副使之職。八月九日,岳飛被罷樞密副使,充「萬壽觀使」的閑職 ,飛自請回到江州舊居賦閑。

張俊私設公堂,向張憲嚴刑逼供,毫無結果之下,竟捏造張憲口供「為收岳飛處文字謀反」。岳飛在江州居留,為時甚短,就接到宋廷命令,召他回「行在」臨安府。十月十三日,岳飛被投入大理寺(原址在今杭州小車橋附近)獄中,此前其長子岳雲也已下獄。岳飛義正詞嚴地面對審訊,並袒露出背上舊刺「盡忠報國」四大字,主審官何鑄見此,亦為之動容。何鑄查得岳案冤情,如實稟告秦檜。秦檜卻說此上(高宗)意也!」改命万俟卨主審此案。

大理寺丞李若朴、何彥猷以飛為無罪,與万俟卨竭力爭議,均遭罷官處分。布衣劉允升上書為飛申冤,被下大理寺處死。已賦閑的韓世忠因岳飛入獄之事質問秦檜,檜回答:「飛子云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世忠忿然道:「相公,『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岳飛被害後,獄卒隗順冒險將岳飛遺體背出杭州城,埋在錢塘門外九曲叢祠旁。隗順臨終前,始將此事告知其子。 1162年(紹興三十二年)宋孝宗即位,岳飛冤獄終於平反。隗順之子告以前情,乃將飛以禮改葬在西湖棲霞嶺。1178年,宋廷為岳飛追贈謚號「武穆」,宋寧宗時追封為鄂王,宋理宗時改謚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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