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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後四十回不是高鶚寫的證據

《紅樓夢》後四十回不是高鶚寫的理由如下:

一、有足夠的證據說明高鶚沒有時間寫、沒有才華寫,他根本也沒寫。那時高鶚正在忙著弄八股文準備應試,想辦法走後門當縣令。

二、後四十回除原著的散稿外,包含了程偉元、高鶚的修改,正如他們自己在序言里說的,為整理出版120回刻本而「截長補短」,加以連綴。我們想一想,這書在當時非常紅,如果他們真的續寫了,怎麼會不願意加上自己的名字呢?

三、程偉元、高鶚他肯定看到了脂評本,為什麼不按照脂批提供的情節設計走呢?這側面證明了有曹雪芹的散稿存在。

四、從嘉慶年間逍遙子的第一部續作算起,那麼多續書,有一本能超過今天的後四十回嗎?就連清詞大家顧太清的《紅樓夢影》都不行。

曹雪芹同時代的好友敦誠、敦敏和張宜泉留下的詩文,說明曹雪芹不是子虛烏有。再晚一些,乾隆三十三年永忠寫有《因墨香得觀〈紅樓夢〉小說,吊雪芹三絕句》,墨香是敦誠、敦敏的叔叔。這說明永忠、墨香等人都見到了《紅樓夢》的抄本,而且明確說是曹雪芹寫的。這樣確鑿的文獻證據我們不相信,而去相信一些野史和不著邊際的猜想甚至編造?至於有人在書中查到哪裡的方言就說作者是哪個省的,這更可笑了。北京是五方雜處的帝都,在小說里找到點方言不難,有人不是研究《紅樓夢》的語言藝術,而是研究這個語言跟他們省有關,來推測作者是他們省的。這些荒唐的事情居然成為一些所謂學者剝奪曹雪芹著作權的理由。

《紅樓夢》文本提供的材料也證明了曹雪芹是作者,書中明確提到過。曹雪芹所說的「批閱十載,增刪五次」,也就是說,他對這本書的構想有過多次的考量和改變。我們今天能看到12種《紅樓夢》抄本,儘管年代不同,各有差異,但沒有一個是曹雪芹的親筆或定稿。可以看出,前八十回曹雪芹的修改已經比較成型,儘管第13回「秦可卿淫喪天香樓」等情節留下了改為可卿病死的矛盾痕迹,但總體上故事的銜接,人物的發展都梳理出了脈絡。

應該承認,後四十回的文筆、人物等和前八十回有很大差異,靈氣沒有了,脂硯齋批語指出的那麼多後面的線索也沒有,與前面的線索特別是十二釵判詞等有一定距離。但這不等於後四十回完全沒有曹雪芹的文稿,他「千里伏線」的史家筆法,就大的方面來說,在後四十回也能找出許多情節是有體現的。

後四十回,應該是曹雪芹留下的原稿的散稿,大家痛罵高鶚是不公平的,應該公正評價後四十回,程偉元、高鶚的工作使得有一個120回本傳世,這個功勞不應抹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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