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撕毀法律文書侮辱法警被依法拘留十日 罰款2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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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近日,遂寧市安居區區人民法院依法處置一起撕毀法律文書,還謾罵侮辱、吐口水法院幹警,嚴重妨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行為,對劉某某作出拘留10日,罰款2000元的處罰。
當日,安居區人民法院2名法官助理在送達綿陽某公司訴劉某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一案訴訟文書的過程中,該案被告劉某之父劉某某在法院工作人員告知其身份的情況下,撕毀法院法律文書,嚴重妨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區人民法院幹警本著人性化執法的原則,仍耐心釋法明理,但囂張的劉某某不僅不領情,反而持續對法院幹警進行辱罵,甚至還故意向幹警臉上吐唾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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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聞訊後,立即組織該院法警大隊幹警前往劉某某住處,將其強制帶回法院訊問。訊問過程中,劉某某依舊態度蠻橫,拒絕誠懇認錯,藐視法律權威,鑒於劉某某的上述行為,區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對其作出司法拘留10天,並處罰款人民幣2000元的處罰決定。(線索來源於安居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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