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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滸傳》中武松扯破嫂子胸前衣裳,一系列動作讓官府不敢判死刑

圖:潘金蓮


文/歷史滾輪

《水滸傳》作為我國四大名著之一,其歷史意義非同凡響

小時候,我們讀的是「大秤分金,大口喝酒,大塊吃肉」的江湖義氣

年齡稍漲點,我們讀的是官逼民反,落草為寇的不得已

再大一些,我們讀的是施耐庵借古諷今,借宋徽宗年間的一些故事來告誡當朝統治者,一定要施行仁政,與民休息等等

圖:水滸傳108位好漢

翻開《水滸傳》,108位英雄可以說是個個豪情萬丈,諸如豹子頭林沖,及時雨宋江,神行太保戴宗等等,都是響噹噹的漢子

而其中有一位英雄,施耐庵他老人家大段著墨,在他的筆下,有井岡山打虎,醉打蔣門神,血濺鴛鴦樓等等,

想必我都不用說,大家都知道,那就是行者武松

圖:武松殺嫂

今天我們就著眼於武松殺嫂這個故事,來看看武松是如何通過法律來捍衛哥哥的權益的?

在傳統理念中,對於故事中潘金蓮這樣的人物,人人是很唾棄的

(歷史上的潘金蓮可是非常的賢良淑德,和老公關係很好,還生了四個孩子)

看水滸傳中這一段,與其說是殺嫂斗西門,不如說是維護傳統貞操精神

圖:武松和潘金蓮

而武松處理這件事情,完全是合情合理......

因為在當時的《宋刑統》有這樣一條:

親人被殺,只能告官不能私下復仇,否則以殺人罪論處

所以武松是這樣做的

首先,到街坊四鄰,收集潘金蓮西門慶在一起的苟且之事,上報官府,但官府以證據不足駁回了

既然不能走官家途徑,那就私下來解決吧

其次,武松自己也當過差呀,其中的門道是知道的呀, 處理不慎,是要把自己搭進去的

圖:潘金蓮

這也好辦,先是逼著王婆和潘金蓮認罪,然後讓鄰居記錄:

那婦人......只得從實招說,武松叫他說一句,卻叫胡正卿寫一句

王婆道:"咬蟲!你先招了,我如何賴得過!只苦了老身!"

王婆也只得招認了。把這婆子口詞也叫胡正卿寫了。從頭至尾都寫在上面。

叫他兩個都點指畫了字,就叫四家鄰舍畫了名,也畫了字。

這樣一來,人證物證都在,即使是官府想有所偏袒,也沒那麼容易了

但為什麼武松非要扯破大嫂的衣服呢?若要殺人,直接一刀咔嚓不就好了

圖:武松和潘金蓮

還因為這一點,還給自己破了一身「猥褻大嫂」的髒水(這個我們下一期來說)

其實這點就要說到當時的律例了,法律中,斗殺(也就是爭鬥時失手殺人)是可以不用處死的

圖:王婆和潘金蓮

既然潘金蓮和王婆都已經認罪了,西門慶的話說不說都沒用了

但也礙於西門慶有些小勢力,那就直接咔嚓了吧(原著中也是斗殺哦)

最後將此事呈報官府,官府的判決果然和武松意料的差不多,只是發配 ,並沒有處以死刑

圖:潘金蓮和西門慶

武松也就是靠這點逃得了一死,還為自己掙得了不錯的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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