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讓我繼承他們幾十萬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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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寫文時間長了,經常會收到各種各樣的後台私信和留言,問一些這樣或那樣的問題,我一般都不太敢回話,就我這麼一個生活的「二愣子」,哪敢隨便造次去指導別人?
不過,唯有一次,對一個女孩,我實在忍不住多說了幾句。
她的問題是這樣的,她說一年前她的哥哥叫她回老家簽了一個協議,大致內容是父母的財產她一分不要,都歸哥哥,從此父母的生老病死也都由哥哥負責,不用她管了。
我問她你同意了嗎?簽了嗎?
她說簽了,連她老公也一起簽了。
我說你父母有多少財產呀?
她說一套房,大概值幾十萬吧。
我說那你現在有什麼煩惱呢?
她說煩惱可大了,因為她前幾天接到媽媽的電話,說家裡急需用一點錢,是父母自己要用錢,不是哥哥,所以想請女兒幫忙。
她當時聽了很受傷,她覺得你們當時把我掃地出門似的,叫我簽那個協議,現在遇到困難為什麼還要來找我。
但是畢竟是自己的媽媽親自向她開了口,她也不忍心拒絕,所以就非常糾結。
她還有一個顧慮,哪怕她自己同意幫爸媽,她擔心她的老公也不一定會同意,因為畢竟他老公也是簽過字的,已經是名正言順可以撒手不管,可以概不負責的。
她問我她該怎麼辦?現在她也不敢去跟老公商量。
02
天下之事,真是無奇不有。
這等協議,我還是頭一回聽說。不管他哥哥出於什麼樣的目的,我都覺得想出這樣一個主意是不可思議的。
而她和她的父母為什麼要配合她哥哥,甚至可以說是縱容她哥哥,他們一家曾經發生了什麼,外人不得而知。
我只是納悶,難道贍養父母是因為將來可以繼承他們留下的財產嗎?這是哪門子的邏輯?
清官難斷家務事。我最後給她的建議是這樣的:
首先,父母有困難,子女提供幫助是義不容辭的。哪怕她們曾經確實傷害過你,但父母糊塗,你不能糊塗。
這個世界上,最不跟我們計較的是自己父母,我們最容易原諒的也應該是自己父母。父母的過錯,能原諒的就要儘快去原諒,也必須原諒。
她們生了我們,含辛茹苦把我們撫養大,培養和教育我們,我們感恩都來不及,有什麼理由去跟她們計較和怨恨。
我說,如果你老公不答應,那你必須說服他,甚至一定要請求他的理解。畢竟,父母是你自己的,不是他的。
別人不可能比你本人還心疼你自己的父母。人都是自私的,你自己都不選擇為自己的父母講話,還能指望一個毫無血緣關係的女婿?
你也可以賭氣,做到不理不睬,但是我怕你有一天會後悔,等父母歸西後,你會後悔的。可是那個時候後悔也已來不及了。
再者,既然你現在自己也已經是一個媽媽了,那麼你是不是應該給你的孩子樹立一個孝敬父母的好榜樣。都說一個人一生幸不幸福,很大一部分因素取決於她的原生家庭,那麼你打算給你的孩子一個什麼樣的原生家庭呢?
一切事情的發生都是有原因的,你有沒有反省過自己平時是不是對待父母太過疏忽和冷淡,所以才導致今天這種尷尬的局面。
當然,我告訴她這只是我個人的一點想法,家務事終究需她自己做決定。
03
親情到底有多重要?對一個人的一生影響到底有多深?
電影《三十二》、《二十二》的導演郭柯說,根據他從2012年開始對幾位「慰安婦」奶奶的追蹤採訪,他發現對於奶奶們來說,真正對她們傷害至深,至今難以釋懷的其實並不是來自外人,而是來自自己的親人。
是事情發生後,自己的丈夫和家人對自己的那種誤解,羞辱和中傷。
那種痛,才是最無力的,也是最鑽心和最刻骨銘心的。
即使七十年過去了,奶奶們回憶起來,依然是傷心欲絕,老淚縱橫。
可見,對於親情,我們每個人是多麼的傷不起。那是我們生兒為人的根啊。
我們怎麼能隨意去傷害它,甚至因一時之氣就輕而易舉拋棄它?
人生短暫,留給我們年邁的父母的時間正一天天在減少,我們連細心呵護,好好珍惜都來不及,哪裡還敢去惹他們傷心失望?
04
前幾天,劉墉老師在他公眾號回復一個讀者來信,談到如何處理好養父母和親生父母之間的複雜關係時,他說養父母養育他的恩情大於天,但是如果沒有親生父母,也就沒有他。
所以,在他心中,他的養父母才是他真正的父母,至於他的親生父母,他也會瞞著他的養父母,每月偷偷去供養他們。
維護親情,是人類的一種本能。容不得我們有任何的猶豫和選擇。
尤其是血脈之情,它是一種不可逆轉的存在,無論你承不承認,它就在那,永遠都割斷不了。
大逆不道,是違背自然規律的,最終只會讓自己陷入無盡的痛苦、自責和羞愧的深淵。
子欲養而親不在。現在不做,更待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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