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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上竹馬我不顧反對出國找他,誰知他要結婚:我娶的是你姐姐

每天讀點故事app獨家簽約作者:謝綰| 禁止轉載

在我走到人生盡頭,在我背棄人間苦難重重,就如跋山涉水來到幻夢裡的神秘之境。

看護替我送來了一束花,重瓣的、潔白的洛麗瑪絲玫瑰。她認不得這種象徵死亡追憶的花,只伸手遞到我跟前,「有人給你送花。」

我睜開眼打量了那束玫瑰以及她臉上洋溢的笑,勉強指了指牆角那個奇形怪狀又落滿灰塵的空花瓶,「放那裡。」其實我的記憶力很差,依靠著在本子上記錄每一天的生活來確認自己活著。

可是我始終知道,有一個人會送我玫瑰。哪怕我忘了他的相貌,忘了他的名字,也始終記得這個人曾存在於我生命里。

1

我去墨西哥,近似逃亡。

轉了兩趟飛機,拖著巨大行李箱,終於找到地鐵入口時我才鬆了一口氣。借著玻璃的反光面我看著自己被突如其來的大雨打濕成一團的頭髮,以及暈染開的眼線,多麼狼狽。

憲法廣場的角落裡有流浪漢和酒鬼,也有背著吉他駐唱的夢想家。我坐在行李箱上。那些以熱情而著稱的人們,看見來自異域的面孔,會揮舞著雙臂,用西語大聲喊:「歡迎來到墨西哥!」

這個國度彷彿有叫人忘記疲倦,甚至融入其中的魔力。

兼容並包的墨西哥城向來不乏旅者,可是久居的亞洲面孔少之又少。我一向不抱希望得以在異國他鄉遇到故知,因為這種錯漏的好運與我實在無緣,不過這種近似悲切的想法,是在今天之前。

那個火焰發色的少年,又或許不能稱之為少年,他抱著吉他走到我面前,「你很像我認識的一個人,所以請讓我為你唱首歌。」他說流利的西語,帶著墨西哥城本土的口音,彷彿自小便在這座城池裡長大。

Arrest Rose.

這是首日文歌,我始終分不清搖滾或其他音樂的區別,但我記得它的旋律。在陳川離開很久以後,這首歌都作為mp3里單曲循環的音樂存在於我的世界裡。

「好久不見」其實很俗氣,我卻仍然使用這四個字當做我與陳川久別重逢的開場白。

他顯然愣了愣,直到我再次自我介紹時回過神:「阿琛長大了。」陳川猶豫半晌才決定摸了摸我的頭髮,他有潔癖,這個並不能彰顯親密的動作大概很是艱難。

「我來墨西哥研究人類學。」我沒有驕傲的意思,可這句話說出來又有向他炫耀的嫌疑。

他垂斂雙眸,頭髮高高聳起,詭異而不協調,「有自己的主見是好事。」

陳川在大二時候退學,他崇拜著詩人,於是決定背著破吉他來一段說走就走的旅行。我曾在背地裡嘲笑陳川的幼稚,他放棄前程似錦還選擇漂泊,在我自詡成熟的年紀里,多不可理喻。

後來才明白,漂泊於他而言不是夢想,而是宿命。正如我在聽聞他的消息後,義無反顧選擇了墨西哥一樣。

公寓是舊式西班牙殖民時代的建築,裡面的乾淨整潔叫我總算鬆了口氣。陳川提著我的行李爬上六樓,在這個甚至沒有電梯的老樓房裡,他因長久的飄零練就了一身體魄。

我思索了很久對他應有的稱呼,最後才說:「哥,謝謝你。」

他在水池洗凈了臉上駭人的濃妝,露出屬於我所熟知的陳川的容貌。直到他同時洗掉一次性的染髮膏時,我才驚呼:「哥!你有白髮!」

「我都老了。」他接過我遞過去的紙巾,苦笑了一聲。

他長我三歲,如今也不過二十五而已,哪能擔當這個老字?我看著他尚未擦乾的發梢,有一滴水珠滾落在臉上,而他好似混不在意。

「為什麼會來墨西哥?」陳川問我。他斟酌片刻才說這句話,也許是出於寒暄,也許是為了不失禮。

我從行李中拖出兩瓶啤酒,異國他鄉找不到的牌子。他的眼睛裡沒有星辰大海,而我也只是保持著某一個並不熟練的喝酒姿勢,「世界那麼大,我想看看,總不能被困在那個小城市一輩子。說走就走我是做不到了,不過有規劃地遊學勉強可行。」

可陳川只是拉開啤酒的拉環,狠狠灌了一口,喉結上下翕動。「真好,人生這麼短,的確需要好好規劃。」他那雙沉醉過很多女孩子的眼睛裡有我所不能理解的悲傷,「不要學我,阿琛。」

我曾嘲弄他的幼稚,習慣一帆風順的生活,令我不得理解他所做的決定。等到我終於生出叛骨時,他卻坐在墨西哥城的沙發上、坐在我面前說,他已後悔。

「哥,其實我很羨慕你。」這當真是我由衷的一句話,可陳川不見得相信。譬如他眼底很快掠過的一絲驚疑掩飾在霽月風清的表象之下,而我早在生活的磨礪中學會察言觀色。

陳川從衣兜里摸出一根劣等雪茄,彷彿以這種方式叫我明白那句關於老的讖言。他不得安定,也無法安定,因為習慣了這種漂泊的生活方式。

「我去過很多地方,有時候會待一個月,有時候只有幾天,去每個地方我都選擇最便宜的火車或者渡船。」他狠狠折磨著自己的肺,就像折磨著一個無關緊要的破風箱,「如果一天賣唱的收入少了,甚至無法果腹。我和朋友一起睡過街道和地鐵站,也感受過貧民窟的骯髒。阿琛,你羨慕我什麼?」

我羨慕他的自由,羨慕他的果決,更羨慕他背離既定生活軌跡時一往無前的勇氣。可他只用了一句話,便將我曾艷羨的、嚮往的故事全盤粉碎。

與他的重逢以我給予的擁抱告終,他在紙上草草寫下自己居住的地址,以某一種倉皇的姿勢離開。

2

墨西哥城的雨總在意想不到時降臨,彷彿一個不期而遇的人,彷彿我之於陳川。

這座繁華與骯髒並存的城池還帶著西班牙殖民年代的風情,而這些混雜了歐洲血統的美洲人,更有屬於印第安的相貌。

饒是不情願,陳川仍禮節性地帶我認識了他的朋友——曾鼓動他一起退學週遊世界的顧頌。他有著與陳川截然不同的跳脫性格,更有著一雙蘊藏星辰大海的眼睛,可是我所看見他的第一眼,便對他抱有敵意。

他們住的地方是個髒亂擁擠的地下室,墨西哥城潮濕的雨季把水汽盡數氤氳在牆壁上,豆大水珠落在腳面,而我目光所及的角落裡甚至有慘綠的青苔。

「從來沒聽說過你還有個漂亮妹妹啊!」顧頌狠狠拍了一把陳川的肩膀。他是個貝斯手,是個鍵盤手,是樂隊主唱,更是一個叫陳川離開生活軌跡的狐朋狗友。他顯然覺察我近似厭惡、抑或更濃厚的情緒,故作誇張地唏噓了一聲:「你這妹子,原來是個壞脾氣。」

顧頌的痞氣是與生俱來的,從未感受過分毫陳川曾有的生活,卻一意孤行地誘騙陳川拋棄一帆風順、按部就班的日子。我對他,怎會沒有怨恨?

陳川將粗糲的雪茄夾在指尖,吐出一個不太成型的煙圈,「阿琛從小就乖,一定是你招惹她的。」

聽見陳川替我辯護,我的心生出滿滿的快慰,彷彿偷跑出來的獸昂起頭顱宣告歸屬。

我扯著陳川的袖子哀求:「哥,陪我去博物館好不好?」這個動作在我小時候重複過許多遍,而那時他也聽了姨母要求保護我的玩笑話。

陳川暗暗皺眉,又極快舒展,不動聲色扯開袖子,摸了摸我的頭,「阿琛……」

我曾聽說過一句話,但凡沒有爽快同意,便是委婉拒絕。他雖未面露難色,我卻也明白他不得明示的心情。

「明天我們有一個露天歌會。」反倒顧頌飛快衝我眨了眨眼。

陳川是姨母的兒子,也許應該加一個限定性前綴——養子。姨母收養他的更多意圖,是給她天生跛足的親生女兒培養一個合乎心意的丈夫。在我小時候,母親對他們的家事始終諱莫如深,她不願意向我解釋並不光彩的故事,也不願意我與陳川太過親密。

可我甚至沒有告訴母親,我收集了貼著各色異國郵票的明信片。也沒有告訴她,我在大學選擇了西語專業,甚至不顧所有人反對,將遊學第一站定在墨西哥,只是因為陳川在這裡。

屬於我年少卑微時,不為人知、不為人恥的畸戀。

我喜歡陳川,也許是出於小時候不被人疼愛的同病相憐,也許是出於他始終盡心儘力的照拂。雖然我同陳川的關係不能叫任何人為之愉悅,而早早學會投人所好的我也曾悄悄對母親說:「我怎麼會喜歡陳川哥哥,他是姨母撿來的。」

這個答案是否能叫母親滿意尚是未知數,可我知道,母親將這句話有意無意傳到陳川耳中時他的表情。

他在上大學後拒絕履行本該娶表姐的承諾,甚至在姨丈下最後通牒時選擇退學。他帶走的只有那把破舊的吉他和一點路費,而將所有行李都留在寢室里。

陳川本不是浪子,卻被生活逼迫地走上流浪之途。街坊鄰居皆議論著他是何等沒有良心,姨母也憤恨地在各位親戚跟前罵他白眼狼,連母親也拉著我的手,「以後不許說他是你哥。」

我尚未同任何人說起心底那一點期盼,彷彿做著一個陳川還會回來的美夢。

而今陳川就坐在我面前,抽著一支雪茄,讓我分不清,究竟曾經的他是真正的他,抑或如今的他是真正的他。那把斷了弦的破舊吉他早已封藏在不堪回首的過去,我一向知道,流浪與音樂,都不是他的嚮往。

「明天一定要給我留個座位,陳川。」我故意喚的是他名字,而不是曾經羈絆我與他的身份。

陳川只是漫不經心應了一聲,而顧頌放肆大笑,「姑娘,露天演唱會只是一個叫法而已,在墨西哥城,你要學會入鄉隨俗。」

我特意起早化了妝,混跡在憲法廣場擁擠的人群里,找到陳川曾駐足的那個角落。

所謂露天演唱會,也真的只有露天兩個字最真切,而他們兩個人組成的樂隊這樣簡陋,混在無數街頭藝人中間並不顯眼。陳川沒有噴劣質染髮劑,終於只是將頭髮高高梳起。他抱著吉他的模樣,仍有我似曾相識的傲骨。

「坐吧。」顧頌隨意地將收折小板凳放在我面前,他戴著誇張藍假髮,嘴角勾勒出放縱的笑意。

陳川沒有話筒,平平淡淡說了一句:「我要給我曾經喜歡的姑娘唱一首歌,Arrest Rose。」他去過許多地方,學過許多語言,唯獨西語是最為熟練與流暢的。也許是時常抽雪茄的緣故,他的聲音有些微沙啞,卻仍帶著我所熟悉的溫柔。

這首歌是他推薦,最終為我所喜歡的。

「阿琛,不要哭。」他最後才用中文向我說出這句話。顧頌早已屁顛屁顛地送來紙巾,我伸手觸及自己的臉頰,才發覺潮濕如青苔痕迹的水漬。

陳川抱著他的吉他,所以不會伸手替我擦掉眼淚。而我也只是自己接過顧頌遞上來紙巾,不像小時候還會撲到他懷裡撒嬌。

人都會變的,陳川。

3

墨西哥最有名的龍舌蘭酒與人類學博物館的氣氛並不搭,所以顧頌選擇留在外面保管那瓶度數極高的美酒,以及陳川的吉他。

陳川背負著雙手,站在阿茲特克人所崇拜的太陽曆石前。我記得陳川一直喜歡歷史,雖然最後選擇了與之毫不相干的專業,我亦步亦趨跟隨著他的路途,期望將自己活成另一個他。

「阿琛。」他欲言又止,厚重的玻璃中印出我所熟悉的臉,他為難時總習慣將眉毛擰成一團。

我對著鏡像做了一個鬼臉,「直說吧,陳川。」

他的笑容突如其來地展開,就似初霽的陽光,放大在眼前。可他的笑是假,只為了掩蓋背後所不能直言的悲哀,「阿琛,你真的一直都很討厭我嗎?」

我刻意討好母親所說之言,成了陳川的心魔。他在家中從未受到公正與愛護,而我輕而易舉粉碎了曾屬於他與我的溫暖。

「我怎麼會討厭你呢?」我轉頭對他悲傷微笑,「陳川,我一直都喜歡你。」

喜歡是隔世的歡喜,是跨越萬水千山也要找尋到他蛛絲馬跡的勇氣。我喜歡陳川,拒絕了母親令我畢業後同高幹子弟相親的要求,隻身一人申請了遊學項目。我甚至決定,只要陳川不趕我走,我可以陪他走遍世界。

印第安圖騰里油彩繪面的臉譜,就如眾生百態,而我與陳川的臉也以鏡像橫陳其間。他傾身靠近,覆蓋住我的影子,以悲憫的神情告知一個我所不願看清的事實,「可是阿琛,我們都沒有能力回到過去,更何況回去也無從改變既定事實。」

「我只是來將這句話告訴你,陳川,你願不願意在流浪時帶上我?」

我不死心,我徒勞掙扎,只因在我二十二歲年紀里,唯獨愛過一個陳川。

可他只是搖頭,「阿琛,我天生應該漂泊,而你適合按部就班地生活。就算出來遊學是出於叛逆,你也應該回到正軌。」

陳川與我從來都沒有一拍即合的氣場,甚至於他曾是我踮起腳也難以觸及的那類人。高挑的個子以及超群的成績,都足以令他成為校園裡茶餘飯後的談資,不少女生偷偷說,他眼裡藏著星星。

在所有人眼裡,陳川是我優秀又不乏冷漠兄長。在他又一次推拒女生粉色、扎著緞帶蝴蝶結信封之後,那個姑娘沖他大聲喊:「你是不是喜歡沈琛啊?真噁心!」

可他也只是面無表情地將那封信丟在地上,就像輕而易舉丟掉一個追求者的心,「你算什麼?」陳川有一種凜然而高傲的氣場,足以叫人動魄驚心。他撕碎了那個姑娘泫然欲泣的神情,而後才拉起我的手。

我記得尚小時候,母親帶我去姨母家串門。素來陰鬱的表姐將厭惡的目光投到我健全的雙腿上,她與跛足同樣殘缺的心,令她對我吐出惡毒之語。母親埋怨我不懂事,唯獨陳川伸出細瘦的胳膊將我抱在懷裡。

「我最喜歡哥哥!」飯桌上大人總喜歡逗弄孩子,那時候我尚不解他們聽完我這句話後不愉的神情。

這句話寫定我宿命的讖語。

我喜歡陳川,最喜歡陳川,只喜歡陳川。

如今他只是靜默地站在博物館空闊的展櫃中間,彷彿印第安石像中一個。良久之後才出聲打破橫亘於我與他之間的尷尬沉默,「阿琛,你是個好姑娘。」

他每去一個地方都會給我寄明信片,雖然我收到之時,可能是在幾個月後。他漂泊無定,從東歐到大洋洲到北美,墨西哥城是他駐足最久的地方。異國濃墨重彩的郵戳蓋在明信片上,我將那些卡片都小心翼翼珍藏在床底鬆動的地板下。

陳川所有不曾有我參與卻仍叫我熟知的故事,皆成為兵荒馬亂歲月里彌足珍貴的片羽吉光。

「就這樣了嗎,陳川?」我不無失望。從千萬里的城市趕到全然陌生的國度,我一直不確信能在這裡找到他。當我真正發覺他站在這裡,只想著應當是神恩。

我與陳川走出博物館時相對無言,顧頌喝著烈酒撥弄吉他,早已被警務員當做乞丐打發到一旁。陳川默然,許久才說:「阿琛,我給你唱首歌。」

坐在博物館外的大廣場,陳川沒有抱著吉他。他將手虛虛貼在我背上,Arrest Rose。這首歌有魔力的音符,跳躍在他眼睛裡,明明是激昂的旋律,仍唱出悲涼一腔。

「阿琛,你知不知道一種花,洛麗瑪絲玫瑰。」他席地坐在我身旁,「象徵追憶的死亡之花。」

我喜歡玫瑰,也喜歡Arrest Rose。

陳川突如其來的離別,我與顧頌都不曾預料,他甚至沒有帶走那把吉他。(原題:《逮捕玫瑰》,作者:謝綰。來自:每天讀點故事【公號:dudiangushi】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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