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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防化學院教授王玄玉代表:《國防法》有些條文釋義應儘快修改

陸軍防化學院教授王玄玉代表——

《國防法》有些條文釋義應儘快修改

記者錢曉虎

王玄玉代表

「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自1997年3月14日起施行,至今已有20多年。隨著國際環境的風雲變幻,我們國家面臨的軍事威脅已經發生很大變化,出現了許多新問題和新特點,應儘快修改!」小組討論時,陸軍防化學院教授王玄玉代表的發言引起了代表們的共鳴。

★★★

王玄玉代表心聲:

王玄玉代表(左四)

王玄玉代表舉例說,比如我國武裝力量使命任務已經進一步拓展,海外基地設立與保護、海外軍事維權需求迅速上升,軍事設施保護、國防教育普及、軍人權益保護等問題凸顯,尤其是近年來我國武裝力量規模結構和指揮體制已發生重大變革現行國防法逐漸暴露出有些條文釋義不全面、難以適應國內外形勢發展需要等問題。

「我建議對其中部分條款進行必要修正,可結合武裝力量規模結構調整、指揮體制的最新變化,落實和反映黨的十九大確立的習近平強軍思想,以適應國防和軍隊改革的最新成果。」王玄玉代表圍繞我國武裝力量的使命任務、領導和指揮體制、國防科研生產、國防教育、軍人義務和權益以及對外軍事關係等方面,對現行的《國防法》提出了7處修改建議。「比如,第一章『總則』中應增加『保護國家和國民重大利益』;第二章『國家機構的國防職權』第十三條中,應將『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修改為『中央軍事委員會實行軍委主席負責制,領導和指揮全國武裝力量』;第三章『武裝力量』的第十七條中適時拓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的使命任務,與時俱進地加入聯合國維和、國際救援、海上護航和維護國家海外利益等對外軍事行動……」

「還有,軍民融合發展、軍人依法優先、崇尚英雄和網路媒介的責任擔當等等,都要在國防法中有所體現。總之,要讓國防法更加適應我國發展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戰略要求,更有利於愛國意識培養、國防設施保護、國家意志維護和國家安全保障」王玄玉代表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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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國陸軍(ID:army81cn)

作者| 記者錢曉虎

刊期| 20180482期

本期編審:錢曉虎

值班編輯:韓 成李 華

責任編輯:趙林孟 付瀟翔 祁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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