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防化學院教授王玄玉代表:《國防法》有些條文釋義應儘快修改
陸軍防化學院教授王玄玉代表——
《國防法》有些條文釋義應儘快修改
記者錢曉虎
王玄玉代表
「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自1997年3月14日起施行,至今已有20多年。隨著國際環境的風雲變幻,我們國家面臨的軍事威脅已經發生很大變化,出現了許多新問題和新特點,應儘快修改!」小組討論時,陸軍防化學院教授王玄玉代表的發言引起了代表們的共鳴。
★★★
王玄玉代表心聲:
王玄玉代表(左四)
王玄玉代表舉例說,比如我國武裝力量使命任務已經進一步拓展,海外基地設立與保護、海外軍事維權需求迅速上升,軍事設施保護、國防教育普及、軍人權益保護等問題凸顯,尤其是近年來我國武裝力量規模結構和指揮體制已發生重大變革,現行國防法逐漸暴露出有些條文釋義不全面、難以適應國內外形勢發展需要等問題。
「我建議對其中部分條款進行必要修正,可結合武裝力量規模結構調整、指揮體制的最新變化,落實和反映黨的十九大確立的習近平強軍思想,以適應國防和軍隊改革的最新成果。」王玄玉代表圍繞我國武裝力量的使命任務、領導和指揮體制、國防科研生產、國防教育、軍人義務和權益以及對外軍事關係等方面,對現行的《國防法》提出了7處修改建議。「比如,第一章『總則』中應增加『保護國家和國民重大利益』;第二章『國家機構的國防職權』第十三條中,應將『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修改為『中央軍事委員會實行軍委主席負責制,領導和指揮全國武裝力量』;第三章『武裝力量』的第十七條中適時拓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的使命任務,與時俱進地加入聯合國維和、國際救援、海上護航和維護國家海外利益等對外軍事行動……」
「還有,軍民融合發展、軍人依法優先、崇尚英雄和網路媒介的責任擔當等等,都要在國防法中有所體現。總之,要讓國防法更加適應我國發展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戰略要求,更有利於愛國意識培養、國防設施保護、國家意志維護和國家安全保障。」王玄玉代表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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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國陸軍(ID:army81cn)
作者| 記者錢曉虎
刊期| 20180482期
本期編審:錢曉虎
值班編輯:韓 成李 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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