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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乃人生大事

北冥有魚,其名為鯤。鯤之大,一鍋燉不下,需要兩個燒烤架……上篇文發完,你們就是這麼琢磨人家上古神獸的!還有朋友要用紅酒煨魚湯??真心講,我改編個逍遙遊的罪過簡直能忽略不計了。

鯤:喵喵喵???

也怨不得你們跑題,口腹之慾人皆有之嘛。也許戒酒肉的僧眾,也脫不凈這一欲。我曾在廟中和師傅、信徒們吃過一餐素齋,除去沒有肉和五葷,堪稱色香味俱全!依然記得還有虎皮尖椒,那給我辣的!

具體場景差不多是這樣,不過當時,比圖上多很多市民信徒,以及少量面露尷尬的遊客(是我們沒錯了

素食絕對是單調的,不能被人體消化的植物細胞壁,哪裡比得上蛋白質和脂肪的細膩香醇呢?所以即使是素齋,也要想點法子變換口味,讓大家都能【吃好】。飯吃不香,人都頹靡。

但說到底,能【吃飽】才是進一步滿足慾望的基石啊!大家應該都有過餓的心慌的情況,這種慌是深深刻在基因里的自我保護機制,是本能。生物的本能可以創造超越生理極限的奇蹟,今天要和大家分享的就是描寫了這種奇蹟的中篇小說:《熱愛生命》。

大多數出版社喜歡把主人公和病狼的搏鬥作為封面,可我卻對此不怎麼來感

作者為美國作家傑克·倫敦。這篇小說講述了一個被同伴拋棄的淘金者在荒原上陷入困境,在回歸人世的路途上想盡辦法維持生命,最終成功脫困,生存下來的故事。

故事沒有說明發生地,但應該是阿拉斯加。阿拉斯加那些千年不變的原始森林

不長的篇幅中,刻畫了人和動物的本能,也點綴了人性的善惡兩面。但說到本吃貨最愛的片段,當然還是主人公為了活下來,以神農嘗百草的精神一路試吃的那些描寫!

神農&草:喵喵喵??????

苦澀而沒有營養的苔蘚漿果、光給看不給吃的野生松雞、纖維粗大水分充足卻就是沒有熱量的燈芯草……他拖著崴傷腫大的腳腕,邊走邊找,可野生動物的樂土上,彈盡糧絕的人是無法獲取養分的。哦對了,他還有一支匕首。可兩天沒有能量輸入的身體,拖著腫的透亮、血跡斑斑的右腳,在這荒原中又能追到什麼獵物呢?連被他用石塊砸傷了一邊翅膀的母松雞,也在雙方你死我活的追逐戰中勝出了,帶著憤怒的咕咕叫聲給他的生命宣判了死刑。

松雞大約長這樣

他餓死了嗎?身體早已到了極限,可精神卻不肯離開這具木然的軀體。被石頭絆倒,就躺在地上休息到可以再次前行;在每一個小水坑旁摳挖著土地,殷切期盼著能找到蚯蚓和青蛙——儘管他明白,在如此遙遠的北方,沒有蚯蚓,更沒有青蛙。

阿拉斯加:汪汪汪……呸。我是地理名詞!

數數火柴,還剩六十七根。將它們分成三小把,用油紙細細包起來,一份放進空煙袋裡,一份放進破舊帽子的帽圈,最後一份收進胸前的襯衣口袋。剛做完這簡單的工作,無助的恐慌向他襲來,驅使著他又打開這些油紙包重新點算火柴數——仍是六十七根。

火柴在極寒的阿拉斯加可是意義重大。在野外,不能生火意味著死亡

天氣寒冷,地面潮濕。鞋早已磨爛,身上的毯子有一半都裹了腳。每走一步都會陷進陰冷黏膩的苔蘚,拔出腳時帶走破碎的皮膚,留下僅存的溫度和點點血斑。為了減負,他一次次放棄辛苦淘到的金沙,最終,這曠野還是奪去了他來時的夢想和辛勞的回報。

砂中篩金

餓到失去胃部直覺是什麼體驗?當胃已不在向大腦傳遞需求的信號時候意味著什麼?讀這篇小說,能讓你有面對飢餓,感同身受的痛苦。曾經一度導致我吃東西時候頻頻走神,一口食物在嘴裡反覆咀嚼,去體會它的味道,估算它能維持我的身體正常工作多久。

優秀的文學作品就是代入感極強,現在有沒有想要珍惜下一餐飯的念頭?趕快喝上一口鯤牌四季有魚壓壓驚,好在我們還在太平盛世中享受衣食富足的日子。

什麼時候成鯤牌了?不用在意,開心就好。

這位傑克·倫敦,之所以要選淘金者作為本篇主人公,正是因為他就曾是一名帶著淘金夢進入阿拉斯加的淘金客。他所生活的時代,美國因為工業革命一躍成為經濟強國,但經濟發展帶來的巨大貧富差距使窮人們也想一夜暴富。淘金潮即在這種社會氛圍中爆發了。

傑克·倫敦

據說,在這個龐大的淘金大軍中,只有五千人進入到礦區,其中只有一千人實現淘金夢平安歸來。畢竟在那樣荒涼的阿拉斯加,相信小說中的情節是普遍存在的。在書中失去了生命的配角比爾,又使現實中多少人失去了自己的兒子、丈夫、父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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