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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人大代表呼籲作家稿費免稅,38年不變的徵稅點能動搖嗎?

「農業稅取消了,企業稅也在減輕,唯獨作家的稿費起征點38年不變。「

3月8日下午舉行的上海代表團分組審議中,全國人大代表、文匯報社特聘首席編輯潘向黎建議,對稿費徵稅制度進行改革,對稿費進行免稅。

在全民歡呼提高個稅起征點的今天,「格格不入「的文字工作者似乎看到了希望……

一、低稿費:起征點已經38年沒變,人大代表呼籲作家稿費免稅

3月8日是上海代表團分組審議計劃和預算報告的日子。全國人大代表、文匯報社特聘首席編輯潘向黎代表花了半個多小時,講述了發生在作家們身邊的小故事,呼籲對稿費免稅。

「自1980年起實行稿酬所得費用扣除800元與20%的規定,至今已近38年。如果寫本書,一般是20萬字,定價30元。如果是二線作家、三線作家,一般起印5000冊,10萬冊以上的大咖很少。按照版稅8%,稅前可以拿到12000元,若5000冊算起,按照800元起征,要扣掉2240多元。一般作家會留200本送人,這樣6000元又去掉了,拿到手只剩3000多元。所以,我們說,出書就是自娛自樂。作為內容產出方,20萬字對作家來說,快則半年,慢則3年。而稿費起征點按一次收入來徵稅,我覺得這不太合理,大家都在感嘆,這個行業很苦命,農業稅取消了,企業稅也在減輕,唯獨作家的稿費起征點38年不變。」潘向黎建議,能對稿費徵稅制度進行改革,進行免稅,做好「最後一公里」。

潘向黎還說,以前,中國作家每篇文章的收入是美國作家的40分之一。作家5萬到10萬字的收入,還不夠請朋友吃一頓飯。當然,這種現象現在改變了。一則稿費有所上調,現在千字100到500元不等,比80年代千字30-100元要好一些,個別文學刊物,能達到千字千元。但是稿費提升了,作家的幸福度並沒有提升。

圖1 2014國家版權局《使用文字作品支付報酬辦法》

圖2 《個人所得稅》稿費扣稅規定

雖稿費逐漸上升,但稅收起征點卻38年未變,經濟條件上不去,知識創作缺乏良好保障,純文字工作者何談幸福?

二、不均衡:在新聞業界,新興媒體的稿費普遍高出傳統媒體

以評論為例,騰訊大家一篇文章稿費可達2000元;冰川思想庫單篇稿費保底500元,並會參考閱讀數和稿件質量翻倍遞增,最高可達4000元。

「我2004年從事新聞評論寫作,十四年間,報紙這一塊稿費整體維持不變或者下浮。許多頭部報紙,稿費標準十四五年沒變;更多報紙版面稿費在下滑。但是,新興媒體(門戶網站、較大的公眾號之類)如為約稿,還是相對體面的。」一位資深自由撰稿人如此說。

以下是他提供的評論稿費收入情況,或許不絕對準確,謹作為了解參考。

錢江晚報評論稿:千字/200—500元;

新京報評論稿:千字/200—500元;

江蘇衛視荔枝評論稿:500元起步,根據指標可上浮至600、800、1000元;

南方都市報評論稿:450元;

光明網評論稿:300元(僅網路),600元(同步報紙);

澎湃評論稿:650——750元;社論稿件1000元;

紅星新聞評論稿:1000元;

法制網評論稿:200元;

法治周末評論稿:400元;

零度評論:平均400元(有浮動);

鳳凰網評論稿:1000元或1200元;

搜狐評論:千字800元起步,掛鉤點擊量,可浮動至1000元;

經濟觀察報:千字千元;最多收過1800元一篇

三、或人才流失,或違背初心,缺乏經濟支撐的文字工作者路在何方?

潘向黎說,很多作家還是以稿費、版稅為主要收入,不少青年優秀人才、文學生力軍過幾年就不見了,選擇去銀行、網站等公司工作,他們稱之為終於「上岸」了,因為此前在「水」里掙扎了很久。「我知道,以他們的才華做這份工作一點不難,但我知道他們內心都掙扎過的,寫作是靠天分的。看到優秀人才的流失,你不覺得可惜嗎?」

「現在一些作家熱衷於寫熱點,追逐影視和賣IP,為什麼要做流量明星,因為只有這樣,才能擺脫經濟上的窘迫。」潘向黎提到,在稿酬偏低的情況下,面臨現實壓力,很多作家不得不把自己的作品去迎合影視市場,一旦他的小說被看中,原來幾千元到一萬元的作品身價就升上去了,少則幾十萬,多則幾百萬。而且台階一上去,還會有其他導演陸續找他。所以,很多作家在考慮要不要寫電視劇。他們會說,「我剛寫了一部電視劇,有錢了,現在要關門,開始純文化的創作。」

「我們把寫電視劇叫『碼頭上扛大包』,這要跟著劇組不停修改,根據導演要求來編寫,每三集來個高潮,比如死個人,或者來段戀情。兩個人關係穩定了,劇情顯得太悶,就來個第三者……這些都違背藝術創造的規律,有的作家把自己的作品賣給影視劇組去大改時,都是兩眼閉著,不忍心去看的。」潘向黎說,這些作家正值產生抗鼎力作的年齡,但不得不為稻粱謀,希望能創造條件,保障他們能安心創作,有充足的職業榮譽感,創造更好的文學作品。

四、緩解低稿費問題,減稅成「最後一公里」

事實上,目前的稿費徵稅制度已經給予了寫作者適當的稅收照顧。「按應納稅額減征30%」這一條,意味著只徵收稅額的70%。其中關於4000元的分段計算稍顯複雜,因此不贅述,舉例來看或許更加清楚。

當稿費不超過4000元時,例如2000元,作者將納稅168元。在稿費超過4000元的情況下,例如5000元,作者將納稅560元。因此,對於非常依賴稿費的文字工作者而言,即便目前的稅收政策有所照顧,也依然要承擔一筆不小的開支。一旦免除這部分稅,文字工作者的月薪將呈現較為可觀的提升。

當然,處理稅務事宜定是嚴謹而審慎的。5年前,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劉紹英也曾在人代會期間向記者介紹說,國家應提高稿費個人所得稅起征點。但從建議對稿費稅務進行減免到未來真正的制度落實,必定還需要一定的時間。今年潘向黎提出此項建議,其中一個原因或許在於,相比較對稿費免稅或減稅,提高稿費已是難度更高的選項。

因為,傳統出版領域整體上經營乏力,自顧不暇,稿費整體上無法提高是必然結果。而目前,大部分原創文章仍然得由這些機構來消化。「開源」無門,考慮「節流」是相對合理的訴求。只是說,徹底進行免稅還是有些不現實。

文編:王思蒙

美編:宋艷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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